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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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八
[0040c25] 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我。答一切 法。問何緣外道於彼計我。答愚去來等作
用事故。彼作是念。若無我者。誰去誰來。誰 住誰坐。誰屈誰申。誰起誰臥。誰見聞嗅甞觸 憶識。以有我故有此等事。故諸外道於彼
計我。此中有身見攝者顯彼自性。於五取 蘊執有我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 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薩迦耶見有
二行相。謂我行相。我所行相。即是我見我所 見攝。何故此中唯說我見非我所見。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有作是說。亦應
說彼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復有 說者。此中已說我見故應知亦說我所見。 所以者何。以有我故得有我所。以有我見 故得有我所見。以有己見故得有己所
見。以有五我見故。得有十五我所見。以 有我愛故得有我所愛。以有我愚故得 有我所愚。有餘師說。我見是根本是顛倒 性故。此中偏說。我所見非根本。非顛倒性
故此中不說。問善說法者。亦說諸法常有實 體性相。我事而非惡見。何故外道說有實 我便是惡見。答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
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 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外道亦說。實 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虛妄見
故名為惡見。問何故不說我非我見。答我 實非有。若見非我便為正見。此中唯說 諸惡見趣。是故不說我非我見。若非因因 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因
戒禁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因。答自在天 等不平等因。問何緣外道非因謂因。答親近 惡友。聞說自在自性士夫時方空等生諸法
故。如農夫等秋多收實。便作是言。私多未 度天等所與。若生男女。復作是言。是難陀 等天神所與。信自在者。若生男女。便作是
言。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與。如是等類 非因計因。然有情數各別業生。非有情數共 業所生。非自在等邪因所生。此中非因謂
因。戒禁取攝者。顯彼自性。執非親正因為 親正因故。然戒禁取略有二種。一非因計 因。二非道計道。此中但說非因計因。見苦
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 如前說。問何故此見非見集斷。答果處轉 故。問非因謂因者。亦謗諸法因。何故此見
非邪見攝。答無行相轉名為邪見。此有行 相轉故不名邪見。復有說者。壞實事轉名 為邪見。此乃增益轉故不名邪見。尊者世 友作如是言。若撥無因名為邪見。此非
因計因故不名邪見。於非正因謂正因 故。
[0041b18] 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見集所斷。問何謂為因。答業煩惱 等。問何緣外道執內外事無因而生。答不
了內外緣起法故。彼作是念。誰掘河海。誰 積山原。誰纖棘刺。誰畫禽獸。准此一切皆 無因生。故彼頌言。
誰掘河海積山原 誰纖棘刺畫禽獸
世無自在能作者 故知一切皆無因
[0041b26]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諸法所從 因故。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見集諦時永 斷彼故餘如前說。問何故此中謗因邪見見
集所斷。見蘊中說謗因邪見見集道斷。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此非了義 說。彼是了義說。此有餘意趣。彼無餘意趣。
此說有餘緣彼說無餘緣。此說依世俗。彼 說依勝義。復次此說少分因。彼說一切因。 此唯說苦因。彼說苦及非苦因。此唯說 顛倒因。彼說顛倒及非顛倒因。此唯說生
果因。彼說生果不生果因。復次謗集邪見撥 無因體亦撥因義。謗道邪見唯撥因體不 撥因義。言涅槃無因是正非邪故。此中 唯說謗因邪見故。見集所斷非見道所斷。
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 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 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問何謂為有。答四聖諦。問何緣外道 撥無四諦。答彼執有我故便撥無四諦。彼 作是言色等五蘊是我非苦。便撥苦諦。我
無有因便撥集諦。我常不滅便撥滅諦。我 無對治便撥道諦。如善說法者。知色等五 蘊是苦非我便信苦諦。此苦有因便信集 諦。此苦可滅便信滅諦。苦有對治便信道
諦。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撥無實有四 聖諦故。此有四種。廣說乃至。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四諦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說應知此中謗苦諦者。有二種謗。 一謗物體。二謗果義。謗集諦者。有二種 謗。一謗物體。二謗因義。謗滅諦者。唯 謗物體不謗果義。有作是說。亦謗果義。
謗道諦者。唯謗物體不謗因義。有作 是說。亦謗因義。有作是說。亦謗因果。有 作是說。謗道諦者。唯謗作用。問何故邪 見不緣虛空及非擇滅。答若法是蘊是蘊因。
是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 蘊非蘊因。非蘊滅非蘊對治故彼不緣。 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對治。邪 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
苦滅非苦對治故彼不緣。如苦苦因等。應 知病癰箭惱重擔及彼因等亦爾。復次若法 是雜染清淨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 雜染清淨事故彼不緣。復次若法是無漏正
見所緣。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無漏正見 所緣故彼不緣。如無漏正見對治邪見。應 知無漏智明決定信等對非智等亦爾。復次
若法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邪見則緣。虛空 非擇滅非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故彼不 緣。復次若法有因果義。邪見則緣。虛空非 擇滅無因果義故彼不緣。復次若法是欣厭
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欣厭事故彼不 緣。復次若法能為損益。邪見則緣。虛空非 擇滅不能損益故彼不緣。問撥無虛空非
擇滅者為緣何法。答即緣虛空非擇滅名。 所以者何。撥無彼者無深重心。如謗雜染 清淨事故。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然諸有者。有說二 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 等。有說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
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 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 有彼時分無。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
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 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 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 長短事等。
[0042b05] 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 見是邪智。問此若非見云何乃言若無有見。 有作是說。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於五見何
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復 有說者。此中應言若無有慧。於五見何見 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或有說者
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此非見。五見中不說 故。如是說者。應如文說。所以者何。為問 答故。為成問答。雖無此理。而作是說。如
十門品作是問言。三無漏根諸無為法。是 幾隨眠之所隨增。答言。無有隨眠隨增。此 亦如是。問此邪智是何。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如於杌起人想。及 於人起杌想。於非道起道想。於道起非 道想。如是等有餘師說。如是邪智。亦有染
污能起慢類。梵王住此作如是言。我是大 梵諸梵中尊。我能造化能生世間。為世間 父。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見所斷心不能發
起身語業故。由此前說於理為善。謂是欲 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問若爾智 蘊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邪智。謂染污
慧。答邪智有二種。一染污。二不染污。染污 者無明相應。不染污者無明不相應。如於 杌起人想等。染污者聲聞獨覺俱能斷盡亦
不現行。不染污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而 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 俱永斷故。由此獨稱正等覺者。染污邪智。 由勝義故名為邪智。不染污者。由世俗故
得邪智名。非由勝義。煩惱邪法不相應故。 後智蘊中所說邪智是勝義者。今說世俗故 不相違。
發智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智納息 第二之一
[0042c09]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心心所法
能了自性。如大眾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 為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為自性 故。能照自他。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 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說。慧等能了相應受
等。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 地部彼作是說。慧有二種。俱時而生。一相 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
慧知相應者。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諸 法。如犢子部彼作是說。補特伽羅能知非 智。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自所說。諸心心
所。不了自性。相應俱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 故作斯論。復次勿為止他及顯己義。然諸 法相。理應分別。饒益有情故造斯論。頗有
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 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 應俱有諸法。此中不知自性者。即止大 眾部執。不知相應諸法者。即止法密部
執。不知俱有諸法者。即止化地部執。 言智能知。即止犢子部執。又於此中有問 有答。有難有通。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者
是問。答無者是答。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 智何所不知者是難。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 俱有諸法者是通。問此中誰問誰答。誰難誰
通。答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 應理論者通。有說。弟子問師答。弟子難師 通。有說。此中無別現問難者。但本論師。為
辯法相假設賓主。此中一智者。謂一剎那 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俱有諸法。若作是 問。於十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應
答言有。謂世俗智。如是問於九八七六五 四三二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有。 謂世俗智。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如是問。
頗二剎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剎 那頃。除其自性相應俱有。餘悉能知。第二剎 那。亦知前自性相應俱有法。故答言有。今
此唯問一剎那智。故答言無。問何緣自性 不知自性。答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 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屬所屬。能轉所
轉。能相所相。能覺所覺。無差別過。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有說。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 養無害。無成無壞。無增無減。無聚無散。無因
無等無間。無所緣。無增上。諸法自性。不觀 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諸緣。是故自性不知 自性。有說。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
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尊者世友說曰。何故自性不知 自性。答非境界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
世尊不應安立二緣生於六識。謂眼及色 為緣生眼識。乃至意及法為緣生意識。復 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三和 合觸。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觸
乃至廣說。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 應安立邪見。謂彼邪見若能自知我是邪 見便為正見。如說。邪見若能自觀是邪見 者。應名正見非謂邪見。復次若自性知自
性者。不應建立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了 自體非邪僻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 應建立能取所取。能知所知。能覺所覺。境
有境。行相所緣。根根義等。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四念住應無差別。以身念住即 法念住。乃至心念住即法念住故。復次若自
性知自性者。四聖諦智應無差別。以苦智 即道智。乃至滅智即道智故。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宿住隨念智應不說有。以彼即
知現世事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他 心智應不說有。以彼亦知自心所故。大德 說曰。若自性知自性者。則應不知他性。 於自性轉故。若自性知他性者。則應不
知自性。於他性轉故。若知自性及他性 者。云何而知。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 爾耶。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耶。若
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者。則知自 性是自性。可是正。知他性是自性應是 邪。若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者。則 知他性是他性。可是正知自性是他性應
是邪。若爾應無邪正二智體相差別若一時 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一 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 別。應非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應正
理勿有此失。是故自性不知自性。問若爾 大眾部所說喻云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 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攝故。又不可以 世俗現喻難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
若必須通。應說喻過。喻既有過。所喻不 成。如燈無根無所緣慮非有情數。智亦 應爾。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既不
如是。云何為喻。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 照性復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闇不應 名燈。破闇名燈寧非照性。故不應執燈 能自照。由此所喻。亦不得成。問何緣不知
相應諸法。答同一所緣。俱時轉故。謂一有情 心心所法。於一境界俱時而轉。理無展轉 互相緣義。譬如多人集在一處。或同觀下。
或共觀空。理必不能互相見面。心心所法 亦復如是。若智能知相應受者。彼受為能 緣自體不。若緣自體。則有前說緣自性過。
若不能緣。則心心所應俱時起。不同所緣 勿有此失。故不能知相應諸法。問何緣不 知俱有諸法。答極相近故。如籌霑取安繕 那藥置於眼中。極相近故眼不能見此亦
如是。問何等名為俱有諸法。答此隨轉色。 及此隨轉不相應行。西方諸師作如是說。 與慧俱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俱有法。
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取 自身諸色。餘識亦爾。彼作是說。五識能取 自身中境意識不能。若爾意識應不能取 一切境界便為非理。復有餘過。苦法智忍
應不現觀自身俱生諸蘊相續。若爾便為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彼作是言。苦法智忍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亦無有失。苦法智生 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於自諦境。雖少分
現觀而無有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彼言 非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謂欲界 繫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
道法智忍。設唯於一法智品道得現觀者。 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俱有。餘 並現觀薩迦耶見。於五取蘊。執我我所。或
總或別。苦法智忍。若於自諦不盡現觀。 應有別緣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 執境故。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為上首見 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若爾不應名
於自諦得真現觀。若於苦諦不得現觀。 於集滅道亦應不得。如是便無究竟解脫。 勿有此過故不應說苦法智忍。不觀自 身俱生諸法。又若爾者。便與本論前說相
違。如說。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 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既能總緣欲界 五蘊。苦法智忍何為不能。是故應知前說 為善。問補特伽羅何緣不知。答彼如兔角
不可得故。謂一切法無我有情補特伽羅。 命者生者能養育者。作者受者。唯空行聚。 是故無有補特伽羅。能知諸法。
[0044a28]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乃至廣說。問何 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 有執。識即是智唯長一字所謂毘字。為
止彼宗顯識與智其體各別。如契經言。智 相應識。或執六識各別所緣。如五識身所緣 各別。如是意識但緣法處。為止彼宗顯示
意識緣十二處。如契經說。一切皆是意識所 緣。或有執智緣一切法識不能爾。為止 彼宗顯識與智俱能總別緣一切法。或 有執智緣自相共相。識唯緣自相。為止
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相。或有執智緣同 分不同分境。識唯緣同分境。為止彼宗 顯智與識俱緣二分。或有執智緣三世境 及非世境。識唯緣現在境。為止彼宗顯
智與識俱緣三世及非世境。或有執智通緣 五蘊及非蘊境。識唯緣色。為止彼宗顯 智與識俱緣五蘊及非蘊境。或有執智緣 自相續及他相續。識唯緣自相續。為止彼
宗顯智與識俱緣自他。或有執智緣內外 處。識唯緣外處。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 緣內外。或有執智緣有漏無漏。識唯緣有 漏。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種。或有執
智緣有為無為。識唯緣有為。為止彼宗 顯智與識俱緣二種。或有執智唯是道支。 識唯是有支。如犢子部。以契經說正見是 道。支行緣識故。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
通二支。但隨強說。或有執智與識不俱。如 譬喻者。為止彼宗顯智與識有俱時生。 由此因緣故造斯論。
[0044b28] 問何故此中智後說識。答是作論者意欲爾 故乃至廣說。有說。此是經論舊法。謂契 經說。尊者摩訶俱瑟恥羅。往詣尊者舍利
子所。先問。智者何故名智。後問識者何故 名識。舍利子言。能知故名智。能了故名識。 品類足論先說所知後說所識。先說智門
後說識門。達磨難提亦作是說。若於是處 有智識轉。當知必有勝事成辦。故此亦於 智後說識。有說。俱是根本法故。謂一切清
淨品中智為根本。一切雜染品中識為根本。 清淨品勝是故前說。有說。俱是上首法故。 如契經說。明為上首無量善法皆得生長。
識為上首諸雜染法皆得生長。諸善法勝是 故前說。有說。俱是所依趣故。如契經說。應 依趣智不依趣識。又說。五根各別所行。各
別境界。意根於彼所行境界俱能領受。意根 皆為彼所依趣。智依趣勝是故前說。有說。 俱是有所緣故。十二處中二有所緣。謂意
處法處。此中說智。即總顯有所緣法處。說 識即顯意處法處法多。是故前說。有說。此 中說心心所法故。謂若說智則總顯諸 心所法。若說識則顯心心所法多。是故前
說。
[0044c22]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一 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不了。答不了自性及 此相應俱有識法。此中破執。問答難通釋本
文等准前應說。問此中所說緣一切法。非 我行相。由何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 我行相耶。答如契經說。
若時以慧觀 一切法非我
爾時能厭苦 是道得清淨
[0045a01] 由此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問此經為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為說緣 苦諦非我行相耶。設爾何失。若說緣一
切法非我行相者。云何復言爾時厭苦。若 說緣苦諦非我行相者。云何說觀一切法 非我。有作是言。此經中說緣一切法非我 行相。問云何復言爾時厭苦。答此頌前半。
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後半說緣苦諦非 我行相。有說。前半說修觀時。後半說現觀 時。有說。前半說聞思修所成慧。後半唯說
修所成慧。有說。前半說有漏慧。後半說無 漏慧。如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有味無味。 耽嗜依出離依。墮界不墮界。順取非順取。應
知亦爾。有說。前半說同相作意。後半說別 相作意。有餘師說。此經但說緣苦諦非我 行相。問云何說觀一切法非我。答一切有
二種。謂一切一切。少分一切。此中但說少分 一切。餘處亦說少分一切。如世尊說。一切 熾然。非無漏法有熾然義。此中亦爾。此中
雖不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而餘經說。如 世尊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 靜。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
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位 起此行相。故此中說。問亦有空行相。能緣 一切法。此中何故不說耶。答是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說。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 此義有餘。有說。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 偏說。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
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 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約自他俱無我故。 由此尊者世友說言。我不定說諸法皆空。
定說一切法皆無我。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 相。俱能緣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 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
如對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 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 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
有說。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 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 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有說。於非有觀
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 有說。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 是空行相。有說。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
所行空。是空行相。有說。觀體不自在。是非 我行相。觀內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 行相差別。問何故有漏非我行相。緣一切
法。無漏非我行相。唯緣苦諦耶。答有漏 非我行相。非煩惱對治故。能緣一切法。無 漏非我行相。是煩惱對治故。不緣一切法。
非一切法順煩惱性故。有說。有漏非我行 相。非顛倒對治故。能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 相。是顛倒對治故。不緣一切法。非一切
法順顛倒性故。有說。有漏非我行相。無分 齊緣故。若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有分齊 緣故。不緣一切法。緣我見境為非我故。
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修觀時勝故。能緣一 切法。以修觀時觀一切法為非我故。無漏 非我行相。現觀時勝故不緣一切法。以 現觀時但緣苦諦為非我故。現觀位中別
觀諦故。由此因緣。有漏非我行相。能緣一 切法。無漏非我行相。但緣苦諦。問有漏非我 行相。亦不能緣一切法。以不能緣自性
相應俱有法故。云何乃言緣一切法。答依 多分說故無有過。謂所緣者猶如大地。四 大海水。蘇迷盧山。太虛空量所。不緣者。猶
如芥子大海一渧。妙高一塵。虛空蚊處。故 無有失。有說。以此有漏非我行相。二剎 那頃緣一切法。故作是說。非如無漏非 我行相。雖多剎那。亦不能緣一切法盡。
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一剎那頃。亦緣一切 所應。緣法自性。相應俱有諸法。非所緣故。 不應為責。由此因緣。如是有漏非我行相。 雖言一切法皆非我。而非顛倒。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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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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