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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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二
[0010c07] 問已知世第一法。隨轉生住老無常。亦是世 第一法。彼得為亦是世第一法不。設是或非 俱有何失。若彼得亦是世第一法者。得聖
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若彼得非世第 一法者。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 法得。非世第一法耶。答彼得定非世第一
法。得聖果已。順決擇分不重起故。問何故 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 一法耶。答沙門果成就所顯故。沙門果得是
沙門果。世第一法等無間緣所顯。彼得既非 等無間緣。亦不隨順如彼生等。故彼得非 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非煖等勿得聖已
重現前故。有作是說。彼得亦是世第一法。 問若爾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答 許彼一分現前亦無有過。謂相應者不重現
前。不相應者有重現前。煖頂忍得亦復如 是。有餘師說。彼俱起得亦是世第一法。後 起者非故無前失。煖等亦爾。評曰。若彼俱起
若後起得。一切皆非世第一法。種類同故。 煖等亦爾。是故初說於理為善。問何故世第 一法。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而得非耶。
答生等與彼同一果。相隨行不相離。常和合 無前無後。相與所相未嘗相離。由此亦 是世第一法。得與彼法不同一果。不相隨
行。性相離不和合。或前或後。得與所得有 時相離。譬如樹皮或時離樹。是故得非世 第一法。煖頂忍得亦復如是。
[0011a05] 問世第一法為幾念住。答現在唯一。雜緣法 念住未來具四。似見道故。問世第一法為 幾緣。答為四緣。謂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
為因緣者。謂與彼相應俱有同類等法為 因緣。為等無間緣者。謂與苦法智忍為等 無間緣。為所緣緣者。謂與能緣此心心所 法為所緣緣。為增上緣者。謂除自性。與餘
一切有為法為增上緣。問世第一法有幾 緣。答有四緣。有因緣者。謂此相應俱有同 類等法。有等無間緣者。謂已生增上忍。有
所緣緣者。謂欲界五蘊。有增上緣者。謂除 自性餘一切法。
[0011a17] 問文雖不說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 耶。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 有餘師說。金剛喻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
遍知果故。有作是說。初盡智是。謂此能持 一切無學法故。或有說者。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是。謂於一切有為法中此最勝故。復
有說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法 中此最勝故。有說。阿羅漢最後聖道剎那 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剎那心名世第一法。 如是阿羅漢最後剎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
法。有說。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 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 世第一法。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阿羅漢
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說中初說為善。 由此能任持一切聖道故。
[0011b03] 何故名世第一法。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 論。答前雖說世第一法自性。而未說彼立 名因緣。今欲說故。譬如有人世稱最勝。理
應說。彼立名因緣。為以族姓。為色為力富 貴眷屬名最勝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何 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
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 故名世第一法。此心心所。於餘世法為 都勝故說名第一。為分勝故名第一耶。 設爾何失。若都勝故名第一者。此豈能勝
現觀邊世俗智。然現觀邊所修世俗智。是 見道眷屬隨屬。見道慧力殊勝。此法不爾。又 此豈勝雜修靜慮。然彼等至及所感生。不
共異生。此法不爾。又此豈勝初盡智時所 修善根。然修彼時離一切障所依清淨。此 法不爾。又此豈勝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
相。三三摩地。然彼尚能厭惡聖道。況於有 漏。此法不爾。若分勝故名第一者。煖頂忍 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有
作是說。此法都勝故名第一。然約能開聖 道門說。非據一切。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 有如前所說勝事。然皆無力開聖道門。此
法獨能。是故都勝。或有說者。此法於餘一 切事勝故名第一。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 勝事皆由此成。所以者何。彼諸勝事若無此
法開聖道門。體尚不修。況有勝用。要由此 法開聖道門。方修彼體乃有勝用。彼諸勝 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有餘師
說。此法分勝故名第一。問若爾煖等應亦 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答彼於二 分中俱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
依異生。二依聖者。世第一法。雖於聖者世 俗智等不名最勝。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 量解脫。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
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 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 一法。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答此最勝故。
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 是第一義。有作是說。此能摧伏第一有故 是第一義。有餘師說。此是異生最後心故。 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義。
[0011c15] 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 妙。有何差別。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 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
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 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 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
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 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 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 間名為長。依第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
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復次依義 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 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 故名為尊。性堅牢故名為上。滿所願故
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 能作苦法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超過 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映奪一切世俗善
根。故名為長。能逮勝德。故名為尊。無二 分故名為上。似無漏故名為妙。復次相用 有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
樹端名為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 利故名為長。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 故名為尊。折伏一切煩惱冤。故名為上。
引愛果故名為妙。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 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 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 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0012a13] 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 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 名世第一法。捨異生性者。謂此心心所法
能捨異生性。問誰正能捨異生性耶。為世 第一法。為苦法智忍。設爾何失。若世第一法 正能捨異生性者。云何住彼能捨彼耶。若
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者。此在何位。為 生時捨為滅時捨。若生時捨者。云何未來能 有所作。若滅時捨者。彼性已捨。復何所捨。
有作是說。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問此 既是異生法。云何住彼而能捨彼。答住彼 捨彼亦無有過。如調御者乘象調象。乘馬
調馬。乘船御船。乘車御車。如勝怨士昇怨害 怨。如伐樹人昇樹伐樹。世第一法亦復 如是。依異生性而能捨之。或有說者。苦法
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謂正生時捨異生性。 於正滅位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 如燈生時發明破闇。滅時燒炷熱器盡油。 問云何未來能有所作。一法二用。理豈應
然。答於義無違許亦何失。
[0012b04] 謂一切法。能於未來有作用者。總有三類。 一者內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日等 光明。三者內外法。如諸生相。一燈多用世
所共知。苦法智忍二用何失。有餘師言。世 第一法苦法智忍。更互相資捨異生性。謂 世第一法。與異生性雖恒相違。而力劣故
不能獨捨。由此引生苦法智忍。共相助力 捨異生性。譬如羸人依因健者。更相助力 能伏怨家。由此因緣。世第一法如無間道。
苦法智忍如解脫道。捨異生性。是故世第一 法。與異生性成就得俱滅。苦法智忍。與異 生性不成就得俱生。得聖性者。謂此心心
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聖法。 故且說彼以為聖性。又餘聖道雖亦聖性 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之。有說。見道皆是
聖性。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聖性。若不 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不成就聖性。是則 不應名為聖者。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
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 何乃言此得聖性。答一切聖道能成聖者。 皆名聖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 名為得。如說燒衣。
[0012b26] 捨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 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業邪性者。謂 五無間業。趣邪性者。謂三惡趣。見邪性者。謂
五顛倒見。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成 就。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 說此位能捨三邪性耶。答由三緣故此位
名捨。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二由不 往故名捨。謂趣邪性。三由不行故名捨。 謂見邪性。問增上忍時三緣已具。何故此位
乃說捨邪。答今破彼依故說捨彼。問何 謂彼依。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 異生性。害諸有情。令於生死受諸苦故。 如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
傍生等類。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 故。說名捨彼。有餘師說。苦法智忍。是彼對 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說捨彼。問業
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答苦 法智忍。能為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 對治。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斷對
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 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 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故。不
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往三惡趣故。 得正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 以能任持一切正法。故且說彼以為正性。又
餘聖道雖亦正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 之。有說。見道皆是正性。有餘師說。一切聖 道皆是正性。若不爾者。修道為學道中。應不
成就正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問世第 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 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正性。答 一切聖道離顛倒故。皆是正性。種類同故。
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 衣。
[0013a02] 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見 道。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 中獨說見道。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
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 生而見所斷。於此所說生義增上。見道能 為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說離生。諸不正
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世第一 法無間引起。故說能入正性離生。復次一切 煩惱或諸貪愛。能令善根不得成熟。及令
諸有潤合起過。皆名為生。見道起已摧彼 勢力。令不復為增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 離生。入正性言義如前說。由此義故尊者 妙音作如是說。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見
道。是故見道名為離生。復次見所斷惑。令 諸有情墮諸惡趣受諸劇苦。譬如生食久 在身中。能作種種極苦惱事。是故此惑說名
為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 前說。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如獸 [怡-台+龍] 悷 故說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
亦如前說。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 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說離生。餘如 前說。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 引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能招
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餘如前說。 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說為 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
中。故名離生。餘如前說。復次見所斷惑。猶 如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 餘如前說。有餘師說。此文應言入正性決
定。所以者何。謂於此時從不定聚出入正 定聚故。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 性入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為入正性 決定。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入八同分。
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 五無間故。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 依彼能得四向果故。彼於爾時捨邪定分 入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決定。復次所入
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 決定。有作是言。此聲顯入正性任持。以此 尼夜摩聲亦顯任持義故。如牛馬等。所防
飤處。任持彼類不令放逸。諸瑜伽師亦復 如是。住見道已終不放逸故。說世第一 法名入正性任持。譬喻部師作如是說。此 聲顯入正性離繫。以夜摩聲。亦顯繫義尼。
謂遮止亦顯離義。一切聖道永離繫縛。名尼 夜摩。餘如前說。聲論者言。此聲顯入正性 不往。以夜摩聲亦顯往義尼。謂遮止亦顯
不義。諸瑜伽師。得聖道已。畢竟不往不善 士趣。是故聖道名尼夜摩。餘如前說。或有 說者。此文應言入正性如理。一切聖道。與
理相應。故名如理。餘如前說。復有說者。此 文應言從平等位入於正性。平等位即是 世第一法時。正性言顯示苦法智忍等。世第
一法。能從自位入於見道。故名為入。問諸 平等者。亦正性耶。答此應作順後句。謂諸 正性皆是平等。有是平等而非正性。此體
即是世第一法。問何故世第一法。是平等 非正性耶。答無始時來。心心所法。由諸煩 惱惡行倒見所惱亂故成不正直。世第一 法。伏除彼故令心心所轉成正直。故名平
等。然是有漏有隨眠故不名正性。復次佛及 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 平等。餘如前說。復次現行等故。說名平等。
謂諸行者於此位中。皆一剎那而現行故。復 次世第一法。處在中位。如懸稱繩故名平 等。如稱稱物繩懸其中。若輕重有偏則低
昂不等。世第一法亦復如是。處在聖者異 生中間若苦法智忍已生。則偏住聖者品。若 增上忍正滅。則偏住異生品。是故唯此是平
等位。問爾時猶是異生位攝。何故乃名住平 等位。答爾時雖在異生位中。而背異生趣 求聖位。故名平等。餘則不然。復次世第一
法與苦法智忍。有四事等故。名為平等。一 者地等。謂依此地起苦法智忍。即依此地 世第一法。二者根等。謂若苦法智忍。與此
根相應。世第一法相應亦爾。三者行相等。 謂若此行相苦法智忍。即此行相世第一法。 四者所緣等。謂若緣此境起苦法智忍亦 即緣此境起世第一法。尊者世友作如是
說。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 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 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 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
令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 無間緣故名為入。有誦名入正性決定。謂 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後 位不然。餘如前說。
[0014a02]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 論答雖已說彼立名因緣。而未分別在何 界繫今欲分別。如人言勝已說勝因。而未
知彼所居國邑。此亦如是故作斯論。復次 為止他宗差別執故。謂大眾部執。世第一 法通欲色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現觀
邊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犢子 部執。世第一法通色無色界繫。所以者何。 彼謂若地有諸聖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若化地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所以者 何。彼謂若地有盡智時。所修善根。此地即 有世第一法。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
繫及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既 名世故通三界繫。名第一故亦通不繫。即 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繫亦 非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
名第一故非三界繫。以名世故亦非不繫。 為止如是他宗別執顯示己宗故作此論。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 耶。答應言色界繫。此即顯示世第一法唯
色界繫。雖有此言而更應說其所以。何故 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答非以欲界道能 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 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若以
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 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然非以欲界 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 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
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此中斷 制不復現起言。顯示畢竟斷制不起義。以 欲界道不能畢竟斷蓋制纏令不復起。是 故無有世第一法。色界不然故於彼有。問
何故欲界。無有畢竟斷制不起道。而色界有 耶。答欲界非定地。非修地非離染地。是故 無有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色界是定地。是修
地是離染地。故有此道。復次欲界。不善根強 善根弱故無此道。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故 有此道。復次欲界不善勝因長養。善不爾
故。色界善法勝因長養。無不善故。復次 欲界不善如主有力。善法如客無勢力故。 色界善法如主有力。無不善故。復次欲界 不善能斷善根。善不爾故。色界善法斷不
善根。無不善故。復次欲界威儀不相敬難 如夫妻故。色界威儀共相敬難如母子故。 復次欲界威儀無所忌憚。譬如王子與長 者子。同囹圄故。色界威儀有所忌憚。譬如
王子與執惡子。同囹圄故。復次欲界善根。 與欲界惑。必同一縛無力斷彼。如人被 縛不能自解況能害他。此亦如是。色界 善根與色界惑。有不同縛地有別故。尚
能斷自界況不能斷下復次欲界善根必 為欲界愛所染著不能永棄。如人親友 雖劣不捨。色界善根。有非色界愛。所染著 地有別故。於自界愛尚能永斷。況不能斷
下地諸愛。復次以有漏道斷煩惱時。欣 修自地厭斷於下。欲界無下可厭斷故。 無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色界有下可厭 斷故。得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有餘師說。
此中斷制不起言。顯示暫時斷制不起義。 以欲界道尚不能暫時斷蓋制纏令不復 起。況能畢竟。是故無有世第一法。色界 不然。故於彼有如暫時斷制不起。畢竟
斷制不起。如是有片無片。有影無影。有隨縛 無隨縛。摧枝幹拔根本。伏纏垢害隨眠。 應知亦爾。問欲界可無畢竟斷制不起道。
豈亦無暫時斷制不起道耶。答雖有此道。 而不可信。所以者何。以不堅牢不久住不 流注。非增上不相連續。不久隨轉。心於 所緣速取速捨。無勝勢力伏諸煩惱。故不
能入正性離生。如池水上有浮萍等。蝦蟇 小石投擲其中。雖初暫離後即隨合。如是 欲界。雖有暫時斷蓋等道。而不可信。廣說
如前。於色界中。非唯有彼畢竟斷制不現 起道。而亦有彼暫時斷制不現起道深可保 信。所以者何。以彼道堅牢。久住流注增上。
相連續久隨轉。心於所緣不速取捨。有 勝勢力伏諸煩惱。故能趣入正性離生。如 池水上有浮萍等。龍象大石投入其中。經久 離散。難可還合。如是色界亦有暫時斷蓋
等道。而可保信。廣說如前。是故應知欲界 無有斷蓋等道。色界不爾。由此應言世第 一法唯色界繫。非欲界繫。問世第一法。不
能斷結。何故乃言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 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 言欲界繫等。答世第一法。雖不斷結而此 善根勝妙第一。在深遠處。宜應與彼能斷
結道。同在一地。是故應以此道證之。復次 世第一法。引生見道定與見道同在一地。 見道既能斷諸煩惱。故斷結道可為此證。
復次世第一法。既於欲界極生厭患。應與 能治欲界惑道。同在一地。故可引彼。證此 法有。問若爾世第一法唯應在未至地。唯未
至地能斷欲界諸煩惱故。上地應無。答對 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厭壞對治。未至地。 於欲界具二對治。上五地於欲界雖無斷
對治。而有厭壞對治故。彼亦有世第一法。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色界六地於欲界惑。 皆得具有二種對治。上五地道非不能斷。 由未至地先已斷故。雖有斷力而無可
斷。譬如六人。同一冤家。而共議言隨於何 處。獲者便害。於中一人先獲害之。其餘五 人雖有害力而無可害。又如六人各持一
燈。相與次第入一闇室。初燈入時諸闇皆破。 餘雖有力無闇可除。又如日光初中後分。 無不皆與夜闇相違。日初出時。破闇皆盡。
餘雖有力無闇可破。如是六地。於欲界惑 雖皆能斷。廣說如前。問云何得知。色界六 地。於欲界惑具二對治。彼作是言。依上五
地入見道者。於欲界斷分別作證。別起無 漏離繫得故。若上五地於欲界惑。無斷對 治此事應無。評曰。不應作如是說。彼於 欲界煩惱畢竟。無有能斷者故。誰言彼地
有無漏得。於欲界斷分別作證。而復引彼 證此義耶。是故前說於理為善。問因論生 論。世第一法。何故不能斷諸煩惱。答世第 一法彼於爾時善根微小。法身未長而有
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未長故不能斷惑。 有威勢故不為煩惱之所摧伏。如師子 子身小未長而有威勢。以身小未長故不 能害獸。有威勢故不為諸獸之所侵害。
或有說言。世第一法唯一剎那故不能斷。 問苦法智忍亦一剎那云何能斷。答苦法智 忍。雖一剎那而有相續起故能斷惑。世第 一法無如是事故不能斷。有餘師言。世
第一法。加行道攝故不能斷。要無間道方能 斷故。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 法。唯在色界繫耶。答以彼色界能為三道
三地三根等無間緣。又能引發初法智品次 類智品。餘界不然。故世第一法唯是色界繫。 問世第一法何緣定非欲界繫耶。答欲界非
定界非修界非離染界。要定界修界離染 界。乃有世第一法故。復次欲界是卑賤界是 麁重界是下劣界。要尊勝界。細輕界。勝妙界。
乃有世第一法。復次若世第一法是欲界繫 者。便有能緣自性過故。謂彼若是欲界繫 者。為緣自性。為不能緣。若緣自性有違 理失。自性不能取自性故。若不能緣便
違本論。如後文說。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 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苦法智忍。遍緣欲 界五蘊為境。此亦應然。是故世第一法。決 定非欲界繫。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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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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