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iqiu San Qian Weiyi 大比丘三千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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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0919b06] 十二頭陀者:一者不受人請,日行乞食,亦不 受比丘僧一飯食分錢財。二者止宿山上,不 宿人舍郡縣聚落。三者不得從人乞衣被,人
與衣被亦不受,但取丘塚間死人所棄衣補 治衣之。四者止宿野田中樹下。五者一日一 食,一名僧迦僧泥。六者晝夜不臥但坐,睡來
起經行,一名僧泥沙者傴。七者有三領衣, 無有餘衣,亦不臥被中。八者在塚間,不在佛 寺中,亦不在人間,目視死人骸骨,坐禪求道。
九者但欲獨處不欲見人,亦不欲與人共臥。 十者先食菓蓏却食飯,食已不得復食菓。十 一者但欲露臥,不在樹下屋宿。十二者不食 肉亦不食醍醐,麻油不塗身。
[0919b19] 持錫杖有二十五事:一者為地虫故。二者為 年老故。三者為分衛故。四者出入見佛像,不 得使頭有聲。五者不得持杖入眾。六者日中
後不得復持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八者 不得橫著肩上以手懸兩頭。九者不得手掉 前却。十者不得持杖至舍後。十一者三師已
持杖出,不得復持杖隨出。十二者若四人共 行,一人以持杖出,不得復持杖隨後。十三者 至檀越家,應杖不得離身。十四者至人門時,
當三欬瘶不出,應當便去至餘處。十五者設 人出,應當杖著左肘挾之。十六者杖在室中, 不得使著地。十七者當持自近臥床。十八
者當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頭有生。二十 者欲持杖出,當從沙彌受、若白衣受。二十一 者至病瘦家宿,應得暮杖。二十二者遠送過
去,當得暮杖。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 二十四者行阿其云,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 當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0919c08] 至優婆塞家有五事應往:一者為僧使、二者 分衛、三者阿其云、四者請飯、五者疾病死亡。 其餘一切皆不應往。
[0919c11] 比丘為優婆夷說經有五事:一者優婆夷抱 小兒來問經,不應持婬意向說。二者設婬意 起,不得前取小兒摩弄。三者不得牽坐著邊。
四者優婆夷使比丘說麻油術經,當令男子 持楊枝與比丘,當持男子手中楊枝者善不 應說。五者若優婆塞與優婆夷俱來問經,若 優婆塞先去,比丘亦應出,不者非法。
[0919c18]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禮佛已,當却住問摩 摩德姓字、比丘僧幾人、日持為姓字。二者上 座當禮、下座問訊。三者不得問所止處。四者
人與比丘床席臥具,不得呵好醜。五者當求 依止阿闍梨。六者當亦供養。七者不得呵 經。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掃塔上當報
摩波梨。十者欲出去,有臥具當寄主人。
[0919c25] 復有五事:一者當憂眾事、二者不得妄用寺 中淨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戶、四者不得逆 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杖木上。
[0919c28] 當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當避與房。二者 當給所須。三者當朝暮往問訊。四者當語國 土習俗。五者當教避諱。六者當語乞匃處。
七者當語僧教令。八者當語其可食。九者 當語縣官禁忌。十者當語賊盜,某許可逃、 某許不可逃。
[0920a04] 新至比丘欲到賢者所自歸 持作依止阿闍梨,當先自說言:「今我為某 遠離三師,各去是若干里。今某獨來在
此,本意欲學,連遇國君不安,故來到是。今 自歸賢者,當為我作依止阿闍梨。賢者用某 自歸故,受某甲為弟子,當與某甲共止作弟
子,當依某甲與共居,為某甲弟子。賢者當用 法故,當為某甲作阿闍梨師。」已頭面作禮,因 言:「阿闍梨!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為師作,
當教某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強共某諍某,阿 闍梨當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闍梨若某欲 去止,俱得自在。設某去後,復從彼面來還,
阿闍梨故當受某為弟子。」如是說至三。師 當言報:「賢者某聽今我所說,令卿得道,常當 行如佛語,當護戒、當忍辱、當精進、當一心念
道、當念慧、當止身口意滅毒、當為三法事。已 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間事。能如法行者,會 當得道度世耳。」說竟。起作禮,持頭面著師足
去,還取衣鉢往上師從受衣。若比丘受衣鉢 三衣,阿闍梨比丘當自說亡失,若水火盜賊 壞敗因緣。比丘先自歸言:「明賢者!慧行淨戒
是某三師。」為某如是便三說本因緣已,三說 便上若鉢若衣受阿闍梨,便說教誡:「某賢 者聽!人有六情,當護當念清淨。雖世間淨潔,
不能到清淨,行慧者道當護內外清淨,不垢 不漏內外相應,是為能致清淨道者,是故當 依當攝當護。是為鉢事依者,當言數持視數
著以時浣。比丘譬如賢者,亦世間處身,樂沐 浴薰香衣服臥具,寧欲令身不安隱、意不安 隱。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設具堅安隱。亦不能
致清淨慧者道中。若漏濕為虫所食腐,譬身 若一處腐爛,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譬身 若一處為虫所食瘡、若痛若痒、從是不安隱、
不致慧者道。從上至竟依、護內外洗淨、是為 除貪亦少欲、使致賢者清淨。是為依事。」
[0920b10] 依止阿闍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 會時,當教如法視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語, 使莫犯。三者當教隨順僧上下。四者當教令
恭敬。五者當語國土方俗忌諱,所可食飯、應 爾不應爾。六者當語匃處,某處可往、某許不 可往。七者若有賊盜,某處可逃、某處不可逃。
八者病瘦,當占視之。九者衣被破壞,當給與。 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難。十一者當相視人 意。十二者當隨方便所住。十三者來有問當
答讓。十四者欲澆灑地常當謙讓。十五者有 過,不得言我不復與卿語。是為依止阿闍梨 法。
[0920b22] 弟子依止阿闍梨有五事:一者當數往、二 者往至戶當三彈指、三者入當頭面禮、四者 長跪問消息、五者去當還出戶。
[0920b25] 復有五事:一者旦夕往問訊;二者師呼即著 袈裟往應,不得單身著屐入;三者當掃地 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
行止當報;五者往受經問解,得不得不應有 恐意。是為五事,自依止阿闍梨法。
[0920c01] 賢者比丘不應畜七種藥:一者辟穀藥、二者 消穀藥、三者吐下藥、四者強中藥、五者服食 藥、六者毒藥、七者兵瘡藥。無有病,一切不應
服藥,亦不得與他人使服,墮罪。
[0920c05] 比丘欲起沙彌法有五事:一者當知四阿 含、二者當知戒、三者當知經、四者當知有慧、 五者當有德。
[0920c08] 復有五事:一者當持戒、二者當不犯戒、三者 當能解經、四者當忍辱、五者當自守一切。具 有是行者,乃可舉沙彌;不悉知,不應起沙彌。
[0920c11] 比丘有沙彌,當教行五事:一者沙彌作眾事 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彌求賢者長 短;三者不得信沙彌語;四者不得於眾中大
聲罵沙彌;五者不得獨使令,當給眾事。
[0920c15] 有三事不應與沙彌共居:一者愛端正好、二 者見之欲瞋、三者疾病。
[0920c17] 有三事應逐去:一者言犯戒無罪、二者言無 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說和上阿闍梨善惡。
[0920c19] 若欲遠行,持沙彌寄人,有五事:一者先問沙 彌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 三者設呵罵汝,不得言非我阿闍梨,罵我為
非。四者承事主如視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 捨去。
[0920c23] 持沙彌至,主許寄時,有五事:一者當教 頭面禮;二者教自歸;三者當言卿視我沙彌 如卿沙彌;四者我從彼來還,自當歸我;五者
若我無常,長屬卿。
[0920c27] 受人寄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教讀經、二者教 莫犯戒、三者當教隨眾上下、四者當教行步 法則、五者教恭敬眾人。
[0921a01] 比丘僧飯時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 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 飯不得先飯、四者上座飯未訖不得先止、五
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0921a05] 受案有五事:一者當持手巾并受、二者當決 闊尺六、三者當持手巾連案若机足、四者當 却膝、五者兩肘不得離膝。
[0921a08] 復有五事:一者已受莫離;二者不得狂左右 顧視;三者已離當從上座受;四者設人不應 不得食;五者若人宿與不相便,可當自作方
便、若自呼人。
[0921a12] 復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 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鉢當視上下 相前人、四者授鉢當右手撫上、五者當護所 受。
[0921a16] 復有五事:一者人來授物,手近當更澡手;二 者不得持上著鉢中;三者若見不可意不應 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
座前;五者不應飯而飯之,墮罪。
[0921a20]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 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獲 鉢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
持手巾拭膩手。
[0921a24] 復有五事:一者前杯著設橫當正之,不正者 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墮不應復食;三者若人 來有所益,常當以指墮柱之;四者不見來時
不應食;五者飯食在前不得甞味。
[0921a28] 復有五事:一者飯時不得於坐上失風;二者 飯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 四者已澡手不得復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
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飯食四十 條事。
[0921b04] 飯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 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 唾鉢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飯吐鉢中、五者
不得大奮手污濺左右人。
[0921b08] 復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軟,當先熟歷 手;二者不得奮濕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 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
當如法用之。
[0921b12] 復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當藏棄膝上巾; 二者已即當正袈裟,不得羅左右人;三者下 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來;四者日達嚫不得
亂語;五者達嚫未竟不得妄起。
[0921b16] 復有五事:一者若上座為檀越說經,當正坐 聽;二者若急欲去作眾事,當過白摩波利;三 者急欲東西使,當語下坐人;四者若得錢分
即當撿藏之;五者若有所還、若欲寄人,不得 以足推徙,亦不得遙擲與。
[0921b21] 飯上有十事,左右顧視無不有罪:一者當視 上座受案未;二者當視上座前具未;三者視 下座亦爾;四者人皆飯,當復視之,上座前少,
何等有盡者為呼益;五者視下座亦爾;六者 飯未已,當復中止視,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視 下座亦爾;八者當視上座已未,設自先已,以
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視人;九者視下座亦爾; 十者不得先取案,當排之、當持待人。
[0921b29] 比丘持賓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淨 不得擭上飾手;二者手不淨不得擭上蓋; 三者手不淨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淨不得
使益水;五者手不淨不得擭前頸;六者當從 下捧腹;七者水少但當小洗手使淨;八者 當出益水、還入善澆;九者欲益澡水,當先
澆水三洗令淨;十者欲著水,當三倒易水 滿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當道住;十二者 安著屏處;十三者下常當使有枝;十四者安
正上蓋;十五者當宿盛水令滿;十六者持 澡槃不得曳有聲;十七者不得使上邊污;十 八者不得使中有飯;十九者棄不淨水;二十
者棄水不得遠,手徐徐瀉之;二十一者澡槃 當先澡內外使澡淨;二十二者持澡槃手不 淨,不得中止持漱口;二十三者持澡槃手污,
不得擭賓揵上拭若口;二十四者不得取竈 下水用澡賓揵;二十五者中外各當三更水 澡乃得持入。欲持賓揵著槃中,不得大投使 有聲。
[0921c19] 當用手巾有五事:一者當拭上下頭;二者當 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 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拭
身體,若澡浴各當自有巾。
[0921c23] 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 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 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
當下去。設不去,若有來作禮、若起去,先取襞 去之。
[0921c27] 比丘僧有七人,不應作摩波利及直日: 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瘡不淨潔、三者 久病羸極、四者眾人共使養病、五者上座日、
六者摩摩德、七者直歲。是七人皆不應作, 若有強揵,如反不欲作者,不應訶問。自是 後世珍寶藏也。
[0922a04] 作鉢泥僧摩波利,當行百六十德。作直月,當 行六十德。作直日,當行十德。作摩摩德,當行 三十德。作直歲,當行十德。此上五人如上行
者,久會至無為度世道矣。
[0922a08] 鉢泥僧摩波利,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 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當惜眾物;五 者當惜招提僧物;六者當惜比丘僧物;七者
當知佛事;八者當知招提僧事;九者當知比 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十 一者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十二者不得
持招提僧物著塔物中;十三者不得持招提 僧物著比丘僧物中;十四者不得持比丘僧 物著塔物中;十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 提。
[0922a17] 僧物中復有十五德:一者欲有所作,當白 報眾人。二者不得割奪眾物獨匿自入。三者 不得持眾人物私意饒益親厚。四者不得斷
取眾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五者當數護理 眾家臥具。六者若有病痛當占視,隨所思持 與之。七者當恭敬瞻視比丘僧。八者為比丘
僧作飯食當令淨潔。九者當隨婆羅門意。十 者譬如事鬼神無有異。十一者不得自瞋喜。 十二者欲行清淨,不得露身於竈下作事。十
三者日暮常當自起按行門戶,視諸比丘戶 皆閉不?設見異人,不得即呵,問言:「卿為是 沙門?」許當復待明日。十四者不得掃寒著
熱。十五者不得掃熱著寒。是為十五事。
[0922b01] 營事維那,飯時於堂中當行二十五德:一者 已布空案,當自身行遍視下竟皆遍淨不。二 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有應分飯。四
者一切有所分布,皆當至沙彌,若白衣受。五 者三師在中不得持增益。六者作分上下當 使平等。七者分飯自當更手令平。八者欲分
羹當三迴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調。十者不得 即以釜中羹著人鉢中,皆當先更分著器中。 十一者所有分不得於上語笑。十二者不得
遙大呼言取某來。十三者眾中有不食羹者, 為取所便與之。十四者若眾中有不相便可 者,不得即於坐中呵罵。十五者急當念養病。
十六者飯時人持物來,當即分布盡之,不得 言當遺後日。十七者急先益羹。十八者急當 益中飯盡。十九者不得中止踞視僧。二十者
不得遠離僧於前捨出。二十一者皆已飯,當 自視中所不具者,復視多少益。二十二者不 得住大呼從人撿挍食具去。二十三者蓋藏
無令有聲、捐棄著地。二十四者當教人豫具 掃 箒 澡水手巾。二十五者當住待僧達嚫竟, 自當白畢竟乃出去。
[0922b21] 竈下有二十五德:一者 為鉢泥僧盡力忍辱。二者當佛法行恭敬等 視上下。三者若人從有所索,有即當一切與,
不得逆言無有。四者當早起行,視當一切具。 五者一切使人行,若有所買不得施乞之。六 者欲呼使不得遙大作聲呼。七者一切有所
作,不得使物器大有聲。八者一切當可眾人 意,不得自在直行強。九者若人持飯來、若餘 物多少,即當白眾人使達嚫,不得獨受便遣
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設使過時當藏棄,不 得便先當視。十一者若檀越來言欲作飯, 未見所有,不得即對人說;若主人持錢來
作比丘僧飯,若鉢泥僧與主人,若白賢者,共 議所當兩作,不得獨自可。十二者汲水不得 大投瓶井中令水濁。十三者不得自擇米。十
四者澡釜三易水令淨。十五者勿持釜中熱 湯澆瀆中。十六者不得自然竈。十七者不得 自掃生草斷去根。十八者不得以生菜根葉
著火中。十九者不得持食飯注瀆中。二十 者一切飯具當覆上,不得使受塵坌。二十一 者不得教人作長分,設僧不食當自置棄之。
二十二者不得持眾物猗身以作恩惠。二十 三者蓋藏自當行視令堅。二十四者不得分 今日食遺旦日。二十五者不得持旦食遺今 日。
[0922c17]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來至即當問消 息、二者當為次座上下、三者當給與房室、四 者當給臥具被枕、五者當給與燈火、六者當
語比丘僧教令、七者當語國土習俗。
[0922c21] 教人市買有五事:一者當教莫與人諍、二者 當教買淨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促 人、五者當護人意。
[0922c24]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 二者人已斷,餘乃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 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設肉
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0922c28] 教人汲水有五事:一者當使先淨澡器、二者 當使著屏處、三者當覆上令淨、四者不得持 膩汁污、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復用。
[0923a02]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 柄令堅、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 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0923a05] 教人擇米有五事:一者當自量視多少、二者 不得有草、三者擇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 五者向淨地。
[0923a07] 教人洮米有五事:一者當用堅 器、二者用淨水、三者五易水令淨、四者內著 屏處、五者覆上令密。
[0923a10]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衝釜底、二者 當使蓋器受污水出棄之、三者當添滿水、四 者淨澡木蓋覆上、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堅。
[0923a12] 燃 竈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橫薪、二者不得燃 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 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熱湯澆火滅。
[0923a16] 教人炊米有五事:一者當教待氣出而莊之; 二者隨氣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 令氣泄;四者著米甑中隨覆之;五者已熟下
之,亦當覆上莫使露也。
[0923a20]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去根、二者當令等、三者 不得令青黃合、四者當使澡淨、五者皆當令 向火知之乃得布用。
[0923a23] 作羹有五事:一者當教如次內物、二者當令 熟、三者令味調適、四者當自視令淨潔、五者 已熟當去下火覆之。
[0923a26] 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當三易 水使淨、二者拭使淨、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 四者皆當案正下橙令堅、五者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0923b01] 揵椎有五事:一者常會時、二者旦食時、三者 晝飯時、四者暮投槃時、五者一切無常。
[0923b03] 復有七法:一者縣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 者盜賊、五者會沙彌、六者會優婆塞、七者呼 私兒。
[0923b06] 當復知十二時揵椎。常會時先從小起稍至 大,大下擊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復 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晝食一通,投槃亦一通。
會沙彌三下,優婆塞三下,無常者隨視時。縣 官、水火、盜賊亦隨時。呼私兒一下,持一通至 比丘揵椎無後音。
[0923b11] 有百六十事鉢泥僧會,摩 波利所當行。鉢泥僧會時,有五事:一者當禮 佛、二者當禮僧、三者隨次坐、四者不得大踞
床有聲、五者遺上座處。
[0923b15]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諍坐上下;二者當恭敬 上座;三者當隨眾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 日,若使作即當如法受;五者已畢,
起坐,當過白和上阿闍梨。
[0923b18] 已受直日有五 事:一者當先受戶鑰、二者當數銅佛像、三 者當數銅香爐、四者當數銅燈、五者當正 坐席自承比。
[0923b22] 掃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履上、二者不得 背佛掃塔、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棄、四者 當下佛像上故花、五者當且過澡手自持淨 巾還。
[0923b25] 拭佛像復有五事:一者當堅持、二者常 拭令淨、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羅手指、四 者當自出錢買花、五者當布與人令散佛上。
[0923b28] 掃塔下有五事:一者當先灑地、二者當使調、 三者當待燥、四者不得逆掃、五者不得逆風 掃。
[0923c02] 掃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當自 手拾草、三者當取中土轉著下處、四者不得 令四角掃處有迹、五者掃塔前六步使淨。
[0923c04] 設 大比丘僧會時,掃除講堂中有七事:一者當 早起行視門戶開未;二者當撿空燈當摒之; 三者當掃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當燒香著
佛前;五者當作大燈火著堂中央,却正比丘 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畢去,徐當灑地;七者 當更淨掃地。
[0923c11] 有五事灑地:一者當却行、二者當輕手、三者 當令遍、四者當待燥、五者不得濺人衣。
[0923c12] 掃 塔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 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掃去墡土;四者當自手 除出棄之;五者不得當人道,亦莫棄水中及
圊中。
[0923c17] 撿燈有五事:一者不得滅中炷、二者當瀉中 餘膏作大燈燃著佛前、三者當取空燈內著 常處、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亡物皆當
應買償著常處。
[0923c21] 燒香著佛前有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當 自出香、三者當布與人。
[0923c22] 整頓比丘僧床席有 三事:一者當安隱視床足使堅;二者當下意 掃拭令淨;三者拂拭席當使遍,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0923c26] 具香爐有三事:一者當先除去故火,拾取中 香聚一面;二者當拭令淨乃著火,還取故香 著中;三者著火不得大熾火、不得少,令灰火
疾滅冥。
[0923c29] 燃燈有五事:一者當持淨巾拭中外 令淨;二者當作淨炷;三者當自作麻油;四者 著膏不得令滿,亦不得令少;五者當護令堅,
莫懸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如上行之得福。 右六十事直日所行。
[0924a05] 摩摩德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 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闍梨故; 五者用我棄家作沙門故;六者用作主人,耐
忍四遠故;七者當待四遠故;八者眾中人有 過,不得於前言當擅罰之;九者眾中一人有 過,眾人欲罰,當下座請之,不得獨匿;十者當
有德;十一者當能致檀越;十二者四遠比丘 來,衣被破壞,當為乞匃補納之;十三者飯食 一切當共用;十四者占視病瘦當等;十五者 聞外有病比丘,當往看視之。
[0924a15] 復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二者 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 著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五
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六者不得持比 丘僧物著招提僧物。
[0924a20] 復有三事:一者一切從如毛髮至無數,不得 有匿。二者從沙彌上至日,若有疾病、衣被壞, 當買與易,不得持作恩惠求名聞,皆當使作
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 得行來出入,如此輩不得先受彼福。能護是 事者,可為摩摩德。
[0924a26] 復有四事:一者從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 日,當與比丘僧共對計,具視凡 疏 白。如是已 計眾人皆知要,當所餘視皆現在分明。二者
槃泥僧從十五日至十五日,若摩波利若僧 共計視 疏 念非常,是為四行。三者若比丘欲 到彼面設宿,從問三法事等,問塔、若佛像、若
僧數雜物、若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 所問,皆當報語使得具知。四者若國尊、長者、 寺主、檀越持物多少來,即白僧令知具聞。如
是四事,賢者所值已不惜,是為摩摩德功効, 自淨得度世道。
[0924b08] 直歲有十德:一者為三法盡力。二者若有比 丘從遠方來,當逆安隱。三者當給與床席若 燈火三日至七日。四者設房皆滿,當自避,持
處與之。五者當數往問訊占視。六者當為說 國土習俗。七者當憂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 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安隱。九者
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 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與摩波 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
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 作直歲。萬物何因緣生? 有五事:一者四時五行、二者種性、三者自然、 四者施與、五者功德。直歲以是五事,會當得
佛。
[0924b22]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當會、二者常會 讀經、三者布薩、四者會僧飯、五者一切非常。 復有五事:一者撾揵椎時當先視早晚;二者
常當報上座;三者當復待檀越視般泥僧具 未;四者當可眾人意;五者當次僧坐處,不得 數起僧。
[0924b28]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對僧坐、二者不得先 自檀罰人、三者語但順人意、四者白事不 得增減人語、五者若有所分皆當調等。
[0924c02] 復有五事: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不應便自 於眾中呵罵;二者不得違僧正令;三者不得 數捨僧出妄行;四者事畢當從僧悔,若語言
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彼已不得先 出去。
[0924c07] 復有五事:一者朝暮當行視病瘦;二者當日 行問訊上座諸大人;三者當時往至檀越家 勞問;四者若有遠許比丘來當安隱之;五者
若同學中有命盡,當占視遠送之。是都摩波 利二十五德。
[0924c12] 從是五德:一者後世在所從生,若有被病著 床,當有自然持神藥往瞻視護汝。二者後世 若在厄難處,無所聞知,當有自然呼者。三者
後世若在無穀水漿之處,當有自然持香甘 美食往與之。四者後世若在不安隱處地飢 渴,當有自然持甘露與之。五者已受是福,後 世會當得道神足。
[0924c19] 當會揵椎,當先從小起,大下三十,次下二 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後大下三。 會沙門時,便大下四十,次下三十,次下二十,
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後三大下。若布薩 時,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 次二十,次小小下十。亦三通,大下三。僧飯 時,先大下四, 疏
直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亦 十,次下五,後再通。先數隨時,趣三通當視 因緣。非常時無數,先急後緩或時先緩後急, 是都摩波利揵椎法。
[0924c28] 當會有五事:一者聞揵 椎聲即當著袈裟出戶如法;二者於講堂戶 外當止住正袈裟脫帽乃入;三者有佛像者
當頭面著地作禮却禮僧;四者當隨次向上 座;五者當遺上座處,上座隨坐踞隨踞。
[0925a04]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雙前 兩足、三者不得却踞兩手掉捎兩足、四者不 得支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上下足。
[0925a07]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兩 手前據、三者不得以肘據床、四者不得伏臥 以兩手捧頭、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頰。
[0925a10]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二者不得 妄起至上座前邊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 利若下坐、四者不得解袈裟著上座舍出、五
者不得坐自搖使床有聲。
[0925a14] 復有五事:一者欲出當先正袈裟,不得參差; 二者欲正袈裟,視左右不得令拂人面;三者 起時視地,不得過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
裟被地;五者行直視前,不得左右顧視。
[0925a18] 復有五事:一者上座說經,不得從下是正。二 者設有上座自共諍語,不得從下有所助。三 者下座共諍語,若有所白,不得強呵止。四者
摩波利來前,有所白使行,上座者即當起 下床坐,當言諾。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當行, 下座某常示,為我前自以作某。
[0925a24] 復有五事:一者已白彼去,不得於後說某今 日所作為強自用耳。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 難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三者和尚阿闍
梨有所過當隨,若教先去有所取,當如教受 語。四者若自共歸,不得先歸入門,當隨後倚 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師影。五者人欲止留
飯者,當報師以去,不得使留止飯。
[0925b02] 復有五事:一者設人堅坐留飯不得報師,飯 已即當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歸,當 如事自說悔過。三者不得屏處自譽言:「某今
日獨留我止飯,無所不有。」四者不得於人前 言:「我今日自當還飯,某強留我飯,使我腹中 不安隱。」五者還且當經行入室思惟念道,不 得妄至人室中說世間事。
[0925b09] 布薩時入眾有五事:一者不得著靼 [革*區] 入眾、 二者不得拄錫杖入眾、三者不得持入竹扇
持白手巾入眾、四者不得白履入眾、五者不 得著屐入眾。
[0925b13] 復有五事:一者比丘僧會,不得但著結袈裟 入行眾中。二者不得當講堂戶中觀僧。三者 不得踞戶外聽僧語。四者不得住戶中大呼
留上人。五者設講堂戶已閉,不得排開,急 欲入當三彈指。
[0925b18] 復有五事:一者已讀經戒,不應復作禮。二者 當低頭從上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奪人處。四 者勿道口說外因緣事。五者已安坐,不得語
比丘僧今日會何大早。
[0925b22] 復有五事:一者眾人議事不得戲語、二者不 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 持手捧頭睡臥、五者不得大張口欠。
[0925b25] 至舍後有二十五事:一者欲大小便當行時, 不得道上為上座作禮。二者亦莫受人禮。三 者往時當直低頭視地。四者往當三彈指。五
者已有人彈指,不得逼。六者已止住,三彈指 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 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斂衣不得使垂圊中。
十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十二者當直視前 不得顧聽。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十四者不 得低頭視圊中。十五者不得視陰。十六者不
得以手持陰。十七者不得持草畫地作字。 十八者不得持草畫壁作字。十九者用水不 得大費。二十者不得污濺。二十一者用水不
得使前手著後手。二十二者用土當三過。二 十三者當澡豆。二十四者三過水。二十五者 設見水草土盡,當語直日主者,若自手取為 善。
[0925c12] 不應用水有十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 僧事、三者大寒、四者行道、五者不與女人共 圊、六者欲起經、七者寫經、八者作法衣、九
者染衣、十者遠行應請,是皆不得用水;若有 香草得用水。
[0925c17] 陰起有十事、五事有罪、五事無罪:一者見色 起、二者聞因緣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 思念故宿因緣、五者手持起,有罪。無罪:一
者謂臥臏申、二者常習、三者臥頻申、四者 體有瘡手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陰 起無罪。
[0925c22] 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一時, 百二十日屬冬。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 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春。從四月十六日至
八月十五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夏,為長歲 盡。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即屬冬。作 沙門不更夏,雖得鉢惒蘭不得歲。或有十五 日得歲者,或十六日得歲者沙門。
[0925c29] 薩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導利法化,應著絳袈 裟。曇無德部者,奉執重戒斷當法律,應著皂 袈裟。迦葉維部者,精勤勇決拯護眾生,應
著木蘭袈裟。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玄 幽,應著青袈裟。摩訶僧部者,勤學眾經敷 演義理,應著黃袈裟。
[0926a06] 昔佛在此時,眾被服唯純直,不衣雜白。自 後起比丘羅旬踰,每行分衛輒飢空還,佛知 其宿罪,欲視殃福示後世明戒故,眾僧分為
五部,著五色袈裟,於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 世後,立號稱名舉取長名其被色。
[0926a10] 諸人集會 悉共忍聽!今比丘規度四方,諸可瑞應及施 餘業,眾僧時會皆共和忍,於是同辭專精禁 戒,修行平等淨護諸學。今者結界,此之言
教悉共忍聽與並規度四方,以說禁戒結精 舍界。堪能爾,咸共寂然;若能忍,便說不可。眾 僧會,以共專精平等結界,已說禁戒。眾僧可 之,便默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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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4 冊 No. 1470 大比丘三千威儀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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