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 Ni Mu Jing 毘尼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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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尼母經卷第八失譯人名今附秦錄
[0844a29]「十夜相應法者,若比丘畜長衣,不作淨施,不過十日。畜長鉢,不作淨施,亦不過十日。是名十夜相應法。
[0844b02]「半月相應法者,夏安居前一月求浴衣,得衣已要半月著,至夏安居中半月一用浴。若比丘尼犯僧殘,二部僧集半月行
摩那埵。比丘尼半月中從僧乞教誡法。二部眾半月應洗。半月應布薩。比丘夏安居中有緣出界外,遠者應受十五日法,為持戒令清淨故,名半月相應法。
[0844b08]「一月相應法者,比丘三衣中若少一衣,求衣財得已,一月中要割截染治縫竟受持,若過一月,尼薩耆波逸提。自
恣後一月離衣宿。春一月殘應求浴衣,浴衣法長六肘廣二肘半。夏安居中所為事,七日十五日竟應求一月受迦絺那衣法,七月
十六日應受。若事緣不及,乃至八月十五日故得受,過是不得受。是名一月相應法。
[0844b16]「二月相應法者,不剃髮,極遲得滿二月,不得過。是名二月相應法。三月相應法者,三月夏安居竟,應一宿出外,是名三月相應法。四月
相應法者,夏四月中用雨浴衣。若檀越施僧四月藥令服者,僧即應受用,不得過四月。若外道詣諸僧求出家,應四月令別住觀其行
跡,不覓僧過故來也?不偽心求出家不?心意調和不?知其行已然後剃髮度令出家。復有四月相應者,四月是冬、四月是春、四月是夏,是名四月相應法。
[0844b25]「五月相應法者,自恣後滿五月,捨迦絺那衣,是名五月相應法。
[0844b26]「十二月相應法者,受大道人具足戒已,十二月中教授一切大道人所作法竟,然後更有受具足者當為受,未滿十二月不得受也。沙彌
受大戒已,後更得受一沙彌。沙彌尼受戒式叉摩尼戒二年,不得度沙彌尼。式叉摩尼受具足已得度沙彌尼。比丘尼亦如大僧,十二
月中教其所應作法竟,後若有式叉摩尼欲受具足,聽與受具足。是名十二月相應法。依止法亦十二月竟,得受人依止,不得一時並受二人依止。
[0844c07]「一歲相應法,即上十二月相應法是。
[0844c08]「二歲相應法者,若度童女年十八者受沙彌尼戒,即得受式叉摩尼二年學戒。若女人十歲已有夫主者,度令出家受沙彌戒,滿
二年後得與受式叉摩尼戒。復滿二年後,得受具足戒。是名二歲相應法。
[0844c12]「三歲相應法者,一臘比丘得與五臘者同床坐,簡三歲,是名三歲相應法。
[0844c14]「五歲相應法者,比丘滿五臘,要誦戒令利,誦白一白二白四三羯磨皆令使利。未滿五臘比丘不離依止。五種失依止如
上說。是名五歲相應法。
[0844c17]「六歲相應法者,尼師壇滿六年應畜,若過、不滿破,應用施人。若著衲得自畜,若不破亦應自畜。若房先已有,四
邊牆上未覆,僧羯磨差人令覆竟,滿六年在中住應還僧,不得過也。是名六年相應法。
[0844c21]「十歲相應法者,比丘滿十臘,得為人作和上受具足、得受人依止、得受沙彌。十歲女人有夫主者,受沙彌十戒二年,得受式叉摩尼
戒。是名十歲相應法。
[0844c25]「十二歲相應法者,若比丘,有檀越主欲為僧作房,僧差比丘令營房,房成已十二年在中住,後還僧,不得過也。是名十二年相應法。
[0844c28]「十八歲相應法,度沙彌尼年滿十八,受式叉摩尼戒。是名十八歲相應法。
[0845a01]「二十歲相應法者,童女受沙彌戒,二歲學戒年滿,二十得受具足。是名二十歲相應法。
[0845a03]「一人相應法者,胡床唯得一人坐,故名一人相應法也。二人相應法者,繩床唯受二人,是名二人相應法。三人相應法者,大床唯容三
人,是名三人相應法。四人相應法者,若極大床得安四人,是名四人相應法。五相應法者,五正食是。七相應法者,夜中離衣七七四十
九弓地,一弓四肘,是名七相應法。八相應法者,作床法,一切床脚,除上入梐,下八指,是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聽用十種衣財作衣,
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者,二十眾作阿浮阿那,是名二十相應法。
[0845a13]「一相應法者,受具足時惟一和上,是名一相應法。二相應法者,受具足時唯二阿闍梨,是名二相應法。
三相應法者,受具足時先辦三衣,若少不得受具,是名三相應法。四相應法者,白四羯磨而得受具,是名四相應法。五相應法者,
無五種遮得受具足,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取欲者語一人,如是展轉語第七人,皆得取欲清淨,是名七相應法。八相應法者,若
有長財,廣佛四指、長八指,應作淨施,是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受具時有十人得受具,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者,年滿二十而得受具,是名二十相應法。
[0845a26]「一相應法者,比丘尼織繩一匝,是名一相應法。二相應法者,不織繩一匝織繩一匝,是名二相應法。三相應法者,織繩一匝不織繩二
匝,是名三相應法。四相應法者,四迦羅沙畔是也,天竺國十六銅錢是一迦羅沙畔。冬天遮寒極重價衣,用四迦羅沙畔作不過,是名
四相應法。五相應法者,比丘尼五衣具足得受具足,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七種飯是,是名七種相應法。八相應法者,有檀越請
比丘尼食,比丘尼去時晚至,彼中尼多問臘次第,日已逼中食不得足。世尊聞已因而制戒:『從今已去,比丘尼大眾集時,聽上座八人
問次第,餘者隨意而坐。』十相應法者,比丘成就十法,僧羯磨差令作教誡比丘尼師。何者十?一成就波羅提木叉戒。二多聞,多聞者,
誦三藏文義皆利,是為多聞。三誦比丘比丘尼經。四口中常說微妙好語,心中起悲,語了了可解。五諸根完具相貌殊特,人所愛敬。六
族姓子,若剎利、居士、婆羅門。七有好才辯,為尼說法示教利喜。八為比丘尼所貴重。九於比丘尼三業無失。十若二十臘若過二十臘。
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者,二十臘是。
[0845b19]「一相應者,阿練若比丘獨在一處,僧布薩日心念口言:『眾僧今日布薩,我亦布薩。』二相應法者,二比丘共展轉言:『長老!今日眾僧清淨
布薩,我亦布薩清淨。』是名二相應法。三相應法者,三人亦展轉相語,是名三相應法。四相應法者,一人白已然後布薩,是名四相應法。
五相應法者,邊地無僧,通律師五人得受具,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七滅諍是,是名七相應法。八相應法者,比丘尼八敬法是,是
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比丘成就十法得正說戒,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者,如上童女說。
[0845c01]「一相應法者,一比丘自恣是。二相應法者,二比丘展轉自恣法是。三相應法、四相應法,皆展轉自恣是。五相應法者,五人羯
磨差一人作自恣者是,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成就七法,是名七相應法。八相應法者,在家白衣篤信三寶成就八非法,僧為作
覆鉢羯磨;捨八非法已,僧還為捨覆鉢羯磨。是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不成就十法,不得與人受具,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
者,若比丘三衣不具,盡力求索滿二十日作辦割截縫受持。若不辦,至三十日得辦者,割截縫受持。若過三十日不辦,應作淨施。若不淨施犯捨墮。
[0845c13]「一相應法者,二比丘共住,一者命過。在者作是念:『此亡比丘物應屬我。』此人即得,後來者不得。是名一相應法。二相應法
者,三人共住,一人命過,二人應展轉相語:『大德憶念!此物應屬我等。』二人如是展轉,是名二相應法。三相應法者,四人共住一人終亡,
三人展轉如上所說,是名三相應法。四相應法者,五人共住一人終亡,四人作羯磨分之,是名四相應法。五相應法者,五人羯磨分亡
比丘物,四人羯磨施一人,一人還施眾,然後得共分之,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恭敬七法,是名七相應法。八相應法者,比丘成就
八法,僧應差令發檀越信心懺悔,是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有說十人作法事得如法,若說九人十一人不如法,是名十相應法。二
十相應法者,二十人拔籌,是名二十相應法。
[0845c29]「一相應法者,若比丘獨住,自知有所犯,無懺悔處,應作心憶持,後見一比丘即懺悔,是名一相應法。二相應法者,比丘犯罪已向一人
發露,若不除,後至眾中更懺悔,是名二相應法。三相應法者,比丘犯罪已向二比丘發露,若不除,後至僧中更懺悔,是名三相應法。四
相應法者,若比丘犯罪,向四人懺悔作羯磨得除,是名四相應法。五相應法者,五種懺悔法是,是名五相應法。七相應法者,比丘成就
七法得止說戒。八相應法者,如來見八種過患,是名八相應法。十相應法者,聽畜十種糞掃衣,是名十相應法。二十相應法者,若
比丘欲作新敷具,應用二十兩羊毛作,是名二十相應法。
[0846a13]「中前相應者,五正食、九種似食,及餘中前相應者是,是名中前相應法。初夜相應者,如蒲桃漿乃至水解漿等,是名初夜
相應法。七日相應者,五種藥及餘藥,是名七日相應法。盡形壽相應法者,一山涉子、二識留、三留草、四善善、五盧破羅、六胡椒、七薑、
八毘鉢、九尸羅折勒、十真浮留、十一填力、十二伽倫拘盧喜,如此等眾多,是名盡形相應法。
[0846a21]「養生眾具相應者,三衣、鉢、敷具、針氈筩、瓫瓶篋,如是等比丘所須物,名為養生具相應法。鉢與人相應者,鐵鉢、蘇摩鉢,如是等眾
多,是名與人相應法。衣與人相應者,十種衣財如法染治割截得受持,是名與人相應法。敷具相應者,如齊量作,是名與人相應法。針
氈筩與人相應者,如上文說,是名與人相應法。
[0846a28]「乞食相應者,乞食時得食與鉢平,不得多受。乞衣時檀越雖大有所施,少三衣者取,不得過取,是名乞衣相應法。爾時世尊乞食已
還住處,執衣擗揲著一處,是名衣相應法。敷具相應者,如敷具揵度中廣明,是名敷具相應法。齊量者,泥洹僧長四肘、廣一肘半,
是名齊量。鉢、衣、敷具、針氈筩、行道人房,如是等一切物,如佛說者名為齊量,不如佛語名不齊量。
[0846b07]「染色相應者,諸比丘衣色脫,佛聽染用十種色。十種色者,一泥、二陀婆樹皮、三婆陀樹皮、四非草、五乾陀、六胡桃根、七阿摩勒
菓、八佉陀樹皮、九施設婆樹皮、十種種雜和用染。如是等所應染者,此十種色。是衣三點作淨法,一用泥、二用青、三用不均色,用此三種三點淨衣。
[0846b13]「威儀相應者,所著衣服齊整,乃至不應立大小便,是名威儀相應法。
[0846b14]「所應差人者,白二白四羯磨差人。先結不淨地,次結眾僧房舍,後結十界。結大界已當問眾僧:
『何處作淨厨?』僧所可處結作淨厨。後結布薩處,最後結不失衣界。解界時,先解不失衣界,後解布薩界,復解眾僧淨厨界,次解大界,次
解僧房舍界,次解不淨地界安雜物處。教授比丘尼,自恣行籌僧使,為四方僧營事,從檀越信心分粥分前食,乃至寺中淨人不聽篤
信檀越家乞食,作制狂亂失性、為尼受大戒,如是等及餘未列名者差人作羯磨,是皆名差人相應法。
[0846b25]「處所相應者,若塔若衣壞破穿,皆應修補塗治,是名處所相應。和尚住處、阿闍梨住處、眾僧住處、僧布薩處。爾時世
尊為病比丘羯磨淨地作食處。若客比丘來到,寺主人應語不淨處、僧房處、結大界處、淨厨處、布薩處、不失衣界處、飲水處,是名處所相應法。
[0846c02]「方相應者,若和上眾僧,隨師僧向何方,是名方所。又復方者,佛在王舍城中,月盡十五日說戒時眾僧皆來集。佛問:『汝
等從何處來?』諸比丘說其方所,是名為方。東方有羅睺跋陀塔,南方有處所名多奴,西方有處所名書毘陀樓陀,北方有處所名無至
羅毘闍。此四處最是邊方,通律師得五人受戒。是名方所相應法。
[0846c09]「國土相應法者,阿槃提國通律師五人得受具足,阿犯乾提熱得數數洗,亦聽兩三重皮作革屣著。爾時諸比丘
雪山中夏安居,身體剝壞,來到佛所。佛聞已,『如此國土聽著富羅複衣。』有二比丘,一名烏嗟羅、二名三摩跎,來到佛所白言:『諸比丘
有種種性、種種國土人出家,用不正音壞佛經義,願世尊聽我用闡提之論正佛經義。』佛言:『我法中不貴浮華之言語,雖質朴不失其
義,令人受解為要。』爾時世尊在毘舍離。世儉穀貴乞食難得,諸比丘乘神通力至豈伽國乞食。彼國人惡賤道人,持食著地不過手中。
有諸比丘往白世尊。佛言:『雖非手受,施心已竟,可取食之。』是名國土相應法。
[0846c22]「自恣相應法者,一人心念口言。二人三人四人皆展轉相語。五人羯磨自恣。是名自恣相應法。
[0846c24]「自恣與欲相應法者,有五種與欲:一我與自恣;二我自恣;三為我故作自恣;四手作相貌自恣;五
口作相貌自恣。若此五種不成,不名與自恣欲。是名自恣相應法。
[0846c28]「自恣取欲相應法者,僧差人令取欲。取欲者,若父母病難、非梵行難,如是眾多難,當與餘人令持欲去。與欲法,
語持欲去者言:『大德憶念!我某甲,今日眾僧自恣我亦自恣,與眾僧清淨欲。』是名與欲相應法。取欲比丘若未得還,忽大水來及師子
虎狼難不得往自恣,出界外自恣者,亦得清淨。去者亦得清淨。是名取欲人自恣相應法。
[0847a07]「波羅提木叉相應者,爾時世尊在靜房中作是思惟:『今為諸比丘制,聽集一處說波羅提木叉戒。我若不為制者,新學比丘欲學波羅
提木叉者,云何得聞?何所修集?』爾時世尊從靜房起,告諸比丘:『從今已去,汝等當集一處說波羅提木叉戒。欲說戒時先白:「大德僧聽!
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集一處說波羅提木叉戒。白如是。」』名波羅提木叉戒相應法。
[0847a14]「說波羅提木叉相應者,有五種略說波羅提木叉,文如上說。復有說波羅提木叉相應者,文如上母經中說。是名說戒相應法。
[0847a17]「布薩相應者,乃至三人展轉語布薩。如法布薩者,四人已上一白然後布薩。布薩處,下座比丘應掃灑地,是名布薩相應法。
[0847a20]「欲相應者,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唱淨。唱淨已今日眾僧布薩。』有病比丘不來者,聽與欲,遣人取之。是名欲相應
法。若有緣與欲,無緣應去。與欲有五種,如上文說。
[0847a24]「取欲人相應者,若取欲有眾難不得來,取欲者清淨,眾僧清淨,是名取欲人相應。
[0847a26]「清淨相應者,若病不得來自說清淨,是名清淨相應布薩。自恣中得言與清淨欲,餘欲直言與欲,不言清淨。是名與欲清淨。取欲者,有
難不得去,名清淨取欲,是名取欲人清淨相應法。
[0847b01]「上來所說種種制者,比丘經、比丘尼經、摩得勒伽經、增一經、諸乾度經如此等經中推求之。若與五經義合者,應受持莫捨;若
不與合者,置而莫行。復應推法,一緣、二制、三重制,總略、犯不犯,要與五種經相應。五經中緣、制、重制對而求之。云何名為總?比丘即名
一切比丘,是名為總。云何名為略說?初中後說但令義顯,是名為略。廣說者,若有比丘向比丘說其所解,我從佛邊聞如是說。聞此
者即不得非其所說,亦不得即取,持此所解與五部經對之。若與經相應者,應語言:『長老所說甚善,好自受持莫令廢捨,常應為人如
是廣說。』若不與五經相應者應諫之:『長老所說不應受持,亦莫廣為人說。更求勝解。』是名第一廣。第二廣者,自云從眾僧邊聞,亦向他
人說其所解。聞者亦如上,不非不受取,五經驗之。是名第二廣。第三廣者,若有比丘自云從三人邊聞,亦向餘比丘說其所解。此聞者
受不受,亦推五部經中驗之。是名第三廣。第四廣者,復有比丘自稱,我從二大德比丘邊聞如是說,亦向餘人說其所解。彼聞比丘受
不受,亦應如上驗之。是名第四廣。廣有二種:一者廣文、二者廣義,是名為四廣。復更略明應不應義。應者,鐵鉢、瓦鉢、優伽國鉢、優伽
奢國鉢、毘舍離國黑鉢、舍衛國赤鉢。鉢雖有六種,其實鐵、瓦二也,是名鉢相應鉢。不相應鉢者,栴檀鉢、尸舍婆木鉢、石鉢、金鉢、銀鉢、
琉璃鉢、玉鉢、七寶鉢,是名不相應,是故言相應不相應也。
[0847b29]「彼人應此人不應。應者,比丘畜長鉢得滿十日。不應者,比丘尼畜長鉢不得過一日。是名不應。此是彼人應此人不應。
[0847c03]「爾所人應爾所不應者,若鉢破過五綴,更求新鉢受持者,要四人中白二羯磨受持,三人已下不得。是名爾許人應爾許人不應。
[0847c05]「齊量應不齊量不應。應者,升半已上至二升半,是名應。不應者,不滿升半、過二升半,是名不應。以是義故,言齊量相應不相應也。
[0847c08]「是色應是色不應者,受熏色應,不受熏色不應。是名色相應不相應。
[0847c11]「或時應或時不應。應者,若為賊劫水漂若墮地破若失,如是人者應語父母親里眷屬索,是名應。若不為水漂
賊劫墮地破失,語父母親里眷屬索者,是名不應。是名人應不應。
[0847c15]「衣相應不相應。應者,十種衣財應。不應者,上色衣錦衣白色衣著須衣,如是等眾多皆不
相應。是名衣不應。三衣,獨受持一衣亦不應,乃至頭有須欽婆羅衣亦不應。
[0847c18]「有時中應有時中不應。若為賊急水漂火燒若忘失,如是時中應語父母兄弟親里,若不如此不應語求索也。是名是時應是時不應。
[0847c21]「僧竭支相應者,極短過繫腰下一搩手作,法令覆兩乳柱腋下,是名相應。不相應者,過限短作不相應。
襯身衣者,暮臥時齊咽覆脚,但使莫污外淨衣,是為齊量。覆瘡衣長四肘廣二肘。雨浴衣長二搩手半。淨體巾長一搩手廣一搩手。淨
面巾長結捲一肘廣亦結捲一肘。淨眼巾縱廣皆自一搩手。是名此應此不應。
[0847c28]「爾所人應爾所人不應。應者四人三人,二人不應,是名爾所人應爾所人不應。或時應或時不應。應者從自恣後一月中得受迦絺那衣,過是
不得受,是名或時應或時不應。有色應有色不應,佛所聽者應,佛所不聽者不應,是名有色應有色不應。有齊量應有齊量不應,應者
泥洹僧踝上三指應,過是長不應,是故名應不應。行路法,前安居後安居,隨向何處好,應行向安居處。安居處,後有緣乞七日法,是亦
應行。安居前後一月,是亦應行。不應行者,夏中無緣不應乞七日,冬中無緣不應行。是名應行不應行。
[0848a11]「人應不應者,過度長、過度短。有諸難,師僧不具。是名不應。應者,不長不短、年滿二十、無諸難、師僧清淨具足,是名應。是故
名人應不應。
[0848a14]「房應不應。應者,僧如法施地,地處無諸難,作應齊量,是名應。不應者,僧不如法與地,地處有諸難,作過量所求甚多令檀
越譏嫌,是名不應。此是房應不應。
[0848a17]「犯毘尼者,七聚犯乾度,是此七聚法應一一推其所犯緣,復應推此罪當云何懺悔而得滅除,復應
知起此罪時,初夜竟夜何時中起,復是二夜中起耶,復應更推前食、後食、晝日犯?所起犯,為因人、為因法?初夜所犯者,不應受用而受
用是也。夜犯者,比丘為比丘尼說法犯也。二夜犯者,共未受具人過二夜,明相未現不起不出,是名為犯。中前犯者,中前洗足以油塗
足入聚落,除病犯也。後食犯者,先受人請中食,後更餘處受請,不語比座去,是名犯也。晝日犯者,若比丘晝日露處脇著地臥,是名為
犯。復有晝日犯者,不著泥洹僧僧竭支,單著袈裟經行。又復弟子與和上阿闍梨過食取食,不中著革屣,是名晝日犯。從法所起犯
者,得過人法,不得向白衣說。若同出家人知舊言,不相違者可向說,不應向餘者說。復有因法犯者,若授前人經若並誦,授經者授前
句,受者接後句誦,如此人者不應授經。不並誦者,上座誦前句竟,下座次應誦上座所誦句,若同時誦不得。不得為女人說法過五六
語,不得為覆肩覆頭,如是等眾多不得為說法,是名因法所犯。因人所犯者,長短過度、不滿二十、有遮法、師僧不具亦不清淨,非法
群品受戒、虛空中受戒、界外受戒、若授十三種非法人戒,受戒不得戒者。一切皆名因人犯也。
[0848b14]「所犯因六處起,應推六處懺悔。有犯因身起非心口,有犯因口非身心,有犯因心非身口,有犯因身心起,有犯因心口起,有犯因
身口心起,有犯因貪欲起,有犯因瞋恚起,有犯因愚癡起。有犯是身口愚癡所害,有犯是身口瞋恚所害,有犯是身口貪欲所害。有犯
因身非心口者,初波羅夷、故弄陰出精,有犯是不善、有犯是無記,離三衣宿、若故以杖手打人等,比丘皆名身犯。從口所起犯者,第
四波羅夷、若共女人婬欲心麁濁語、若瞋恚心語、若自稱歎己身以婬欲供養我、若以二無根謗、若毀呰他種姓形貌、妄語兩舌,如是等
及餘口業所犯者,是名口業所起犯。從身口所起犯者,第二波羅夷、為人行媒、若為房事,此等及餘,是名身口所犯。因心所起犯者,如
三十事中金銀施主所與,手雖不捉心作己有,語淨人持著某處,不語淨人言任汝所為;如比丘見他所犯,覆藏不向人發露,是為心
犯。身心所起犯者,如上身心所犯是也。從身口心所起犯者,如上身口心所犯是也。從貪欲所起犯者,初波羅夷、故弄陰出精、身觸口、
讚歎己身,如是等是也。從瞋恚所起犯者,第三波羅夷、二無根謗是也。從愚癡所起犯者,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諫,如是比皆因愚癡所
起犯也。身貪者,初波羅夷、身觸、故弄陰出精,及餘身貪所起者是也。口貪者,麁濁語、為婬欲故讚歎己身,乃至及餘,如此比皆名口貪
也。身口貪者,如有母子二人出家,子常來供養母。母子各生貪心,母語子言:『此是汝本所出處,今還看之,有何咎也。』子用母言,即行不
淨。是名身口所貪也。如此比眾多,略說之耳。從身瞋生者,手自斷他命及杖打他,復有比丘共白衣諍,決他穀田中水令穀得死。如
是等瞋,是名從身瞋所生。從口瞋所生者,若比丘語人言:『為我斷某甲命。』若遣書,如是等非一,是名從口瞋所生。
[0848c21]「從身口瞋所生者,乘瞋心若身若口害他惱他,是名從身口瞋所生。從身愚癡所生者,若比丘取床敷臥具露地敷坐,去時不自舉,是
名從身愚癡所生。從口愚癡所生者,若客比丘受眾僧房舍臥具,去再宿不自來語、不教人來語,是名從口愚癡所生。從身口愚癡所
生者,若受眾僧房舍床敷,去時不教人舉、不自舉,是名從身口愚癡所生。
[0848c29]「從身貪所害者,有一比丘名能加僧提,僧差令守寺。後有一小女來至寺中,即捉共行不淨。此女年小根壞而死。諸比丘心疑,殺婬於
此二處何中犯罪?往問世尊。佛言:『婬邊得罪也。』是名身貪所害犯也。從口貪所害犯者,爾時白衣疾病而臥。其人有妻顏貌端正,有一
比丘往到問疾,語彼妻言:『可共行欲事。』女人答言:『我有夫主,不得自從。』比丘即為病者說法,語言:『若作罪行久住於世,後世受罪甚
久。若有福德命終,即受天樂。何用此惡活為?』此病者即因此厭身方便取死。諸比丘白佛。佛言:『此人犯波羅夷。』是名從口所貪犯也。
[0849a11]「從身口所染害者,即身口貪是也。爾時有優婆夷蘇毘耶,語比丘言:『若共我行欲者,不淨欲
出時應捨起去不犯。』比丘即用其言共行欲,謂為不犯。如是展轉世尊聞之。佛言:『此是身口所貪犯也。』又復身口所貪犯者,有一比丘
為弟子受戒,白四羯磨受戒已,不為說戒相,直捨來向寺。弟子在後見其本二,問言:『君何所作?』答言:『師將此中受大戒。』婦即語言:『持戒
日長,今因便相見可共行欲。』夫即用婦言共行不淨。此人所以行不淨者,不識戒相故爾。佛聞已制戒:『從今已去受戒已,即為受戒者
說戒相令知。』是名身口所貪犯也。身瞋恚所害者,乘瞋心手自斷他命,是名身瞋心害犯也。口瞋害犯者,遣使殺人,是名口瞋害犯也。
身口瞋恚所害者,身自殺、口語人殺,是名身口瞋所害犯也。身愚癡所害者,若屬他木、若菓若樹,不語主輒取,是名身愚癡所害犯也。
[0849a29]「口愚癡所犯者,若有比丘,見比丘所作不是,語言:『長老!此所作不如法,不須重作。』答諫
者言:『我不用大德語。當更問有智慧者。』此名口愚癡所犯也。復有口愚癡所犯者,眾僧說戒時語言:『何用說此微細戒為?』此亦是口愚癡所犯也。
復有人,僧說戒時作如此語:『汝等所說,我等數數聞他,何須重說也?』此是口愚癡所犯。
[0849b08]「身口愚癡所犯者,若二三人教一人令殺。去者言:『可爾。』即往殺之,是名身口愚癡所犯也。不善犯者,是凡夫人故作所犯,及學人故作
所犯是。何者犯是無記?凡夫人非故心作、忘誤作,學人及阿羅漢忘誤作,名為無記有犯。
[0849b13]「憶念懺悔者,若知而故作者重,若愚癡不解作者輕。重者,若一人前、若眾僧前懺悔得除。輕者,心念口言除也。此是犯突吉羅惡口罪
也。一切不善無非突吉羅。
[0849b17]「突吉羅者,皆名惡作也。死人未壞,尸上取糞掃衣;穿牆壁出死尸置外,尸上取糞掃衣;籬上有衣,謂糞掃衣取,皆輕,心念懺悔即除,是
身所犯。若有所犯,說戒時至不得懺悔,當自憶持,說戒竟然後懺悔。有忘誤犯者,心念自責滅也。心念自責滅者,眾學中不故作者
是。故作下者,一人前懺悔者,是名輕也。故作中者,自性偷蘭、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是名中犯,一人前悔也。重者,十三僧殘、僧殘
邊偷蘭、波羅夷邊偷蘭,此是懺悔中重者。不可悔者,四重突吉羅波逸提偷蘭,此罪不可悔也。
[0849b28]「若比丘共諍,欲除罪者,先共鬪者懺悔,如草敷泥上令人過不污,共和合懺悔,覆惡上得生善,然後悔所犯也。阿浮呵那懺悔,
如上文所說。滅鬪諍言訟毘尼者,相打惡罵是名為鬪。諍者,朋黨相助是名為諍。言者,徹斷事官故名為言。訟者,各說事理是非名
為訟也。鬪有三種:善、不善、無記。復應推諍緣因何而起?云何懺悔而得滅也?此諍為初夜起、中夜起、後夜起?為前食起、後食起、中後起?
為二夜起?為因法起、為因人起也?因初夜起者,此初夜漿,或言過初夜中飲或言不中,乃至長短非法群品受具,或言得或言不得,因
是起鬪。如是一切皆如上犯。毘尼文中說,此諍緣根本有六,分別十八。何者為六?一者瞋恚、二者惱害、三者幻偽、四者慳嫉、五者見取、
六者邊邪二見。瞋者,面色變異令人可怖。惱害者,能害他令惱。幻偽者,心不真實詐作虛事,是名幻偽。慳嫉者,貪前物不欲與人,名之
為慳。嫉者,見他所得生惱,是名為嫉。見取者,取己所見為是、他見為非,是名見取。邊見者,見續為常,見滅為斷。邪見者,謗無因果。是
名六處所起。何者十八種分別?上起從法非法乃至說非說。十八種上起鬪,是名諍根本聚也。此鬪聚有二因緣滅:一者人現前、二者
推求所起處。如六群比丘住舍衛城,向阿梨跋提河上浴,脫衣著岸上。後迦留陀比丘來,脫衣著六群衣上,出來不審諦,著六群比丘
衣去。六群謗迦留陀盜衣,即屏處為作羯磨。迦留心疑,往白世尊。佛言:『汝取衣時作何等心取?』迦留言:『作己想取。』佛言:『若如是者,不犯
盜也。』因此即制:『從今已去要具二緣:一推其緣、二人現前,然後作滅毘尼。』是名滅諍毘尼。斷煩惱毘尼者,此毘尼斷欲界、色界、無色界
見諦修道使纏,是名滅煩惱毘尼。使者,隨逐行人不令修善是使義;久來所習難捨是使義;能使人沈沒惡道是使義;繫縛行人在生
死中是使義;能使人受身相續不絕是使義;不斷煩惱是使義;怨家是使義;方便不捨是使義;作惡不斷是使義。十使者,見使、疑使、戒
取使、欲染使、恚使、色染使、無色染使、無明使、慢使、掉使。纏者,無明纏、瞋恚纏、懈怠纏、睡纏、掉纏、悔纏、疑纏、自貪己物纏、復貪他物纏。從
是生鬪諍競訟,因此後生害心,纏縛行人不令解脫,是名纏義。又復纏者,我見纏、疑纏、戒取纏、欲纏、恚纏、慳纏、嫉纏、無明纏、慢纏、掉纏。
此十纏即是十結,是故名纏。欲界所攝十二居止,色界二十二居止,無色界四居止,見諦所斷身見戒取疑。何者修道所斷?薄欲界貪
欲、瞋恚、無明,得斯陀含果。斷欲界貪欲瞋恚、無明盡,得阿那含果。斷色無色界貪欲、無明盡,得阿羅漢果。此所起煩惱,應推求何處起?
何處滅?起處者,於結使起處,生貪著染心,能生一切煩惱。何者結使起處?眼見身色生愛著心,計以為常亦計我,乃至意法亦如是。外
六塵、中六識、內六觸、六受、六愛、六覺、六觀,乃至五陰、十二入、四大識眷屬,觀此以為我、以為常。因此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上起我起常
故,能生結使一切煩惱凡有五百,故言一切也。是名所起處聚。
[0850a28]「滅聚者,於煩惱起處法中生過患想,眼見身色乃至意法,作無常無我觀,識眷屬作無常苦病癰毒箭在身空無我
觀。作此觀已,能斷一切煩惱,是名滅聚處也。
[0850b03]「欲斷煩惱要作五種觀行:無常行、苦行、無我行、寂滅法、空行。無常行者,念念不住病壞所加,是名無常。苦者,如癰如病如箭入心如
物壞生苦,是名苦行。空者,觀我我所皆如幻化無有實法,是名為空。無我行者,觀一切諸法皆無有我。無常、苦二行總觀一切有漏
法,空,無我二行通觀有漏無漏法。寂滅義,無有生死變易,故名寂滅法也。是故行者,常應繫心在五行觀也。
[0850b11]「所觀境界者,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乃至作六念處觀,及寂滅法身念處、安般念處乃至四無量心念處,食
不淨想乃至斷想,雜阿含中應廣知。若作骨想壞想,從足至頂作不淨觀乃至散滅想,此是心所緣境界。若住三空中,隨用何門觀而
斷結使,是名住三解脫門。若行人住地中時,應觀六地:一者白骨觀地、二者性地、三者八人地、四者薄地、五者離欲地、六者已作地,是名住地。
[0850b20]「見諦中所應斷者有六:一身見、二疑、三戒取、四向惡道欲、五向惡道恚、六向惡道癡。修道所應斷:一欲染、二恚、三色染、四
無色染、五無明、六慢、七調。斷如此七煩惱,便得證果,斷三結得須陀洹;欲染恚薄故得斯陀含;欲染恚斷故得阿那含;一切結盡故
名阿羅漢。是故言此等斷故得果。以果分別於人,得須陀洹果故名須陀洹,得斯陀含果故名斯陀含,得阿那含果故名阿那含,得
阿羅漢果故名阿羅漢。是名斷聚集處。
[0850b29]「比丘毘尼受具足者,或應或不應,乃至齊量或應或不應或聽或不聽,應齊量聽、不應不聽。有
犯不犯,如法者不犯、不如法者犯。如此次第應推。鉢乃至房,應不應如上文所說。一切受具足人相應者,鉢囊、革屣、針筒、禪帶、袈裟、鉤
紐繩、腰繩、盛眼藥筩、藥斫藥器、頭上帽、水漉。如是等物有應不應,是名比丘毘尼。比丘尼毘尼者,受具足比丘尼或應或不應,若齊量
者不犯、不齊量者犯,亦應次第推鉢乃至房。若諸比丘尼得鉢,即日受持一,餘者若作淨施若遣與人。若泥洹僧、僧竭支如上說,覆瘡
巾如上說,浴衣如上說。衣乃至房,如比丘經中說。式叉摩尼得自取食,今日取明日得食,餘者皆如大比丘尼法學。是名比丘尼毘尼。
[0850c15]「少分毘尼者,比丘有二百五十法;比丘尼有五百法;式叉摩尼如大比丘尼法,但除自取食食、取已至明日故得食;沙彌尼、優婆塞、優
婆夷各自有戒,皆是其人毘尼。是名少分毘尼。
[0850c19]「一切處毘尼者,一切淨持戒、淨心戒、淨慧戒應當學,一切微細戒盡應如重持之,乃至究竟令梵行波羅提木叉戒使得清淨。一切
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應隨順行正見乃至正定。優婆塞、優婆夷,應當除其邪婬,乃至遠離殺生邪見,是名俗人戒也。
[0850c25]「推求所犯輕重聚,及起處緣、可滅不可滅經。」
毘尼母經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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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24冊No.1463毘尼母經
【版本記錄】CBETA電子佛典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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