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ūlasarvāstivādavinayayasangraha (Genben Sapoduo Bu Lu She)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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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四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造大寺學處第七
[0544a21] 爾時薄伽梵在憍閃毘國,六眾苾芻斬伐勝 樹欲作大寺,雖為僧伽,致招譏惱,妨修善 業。因起違諍,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0544a24] 「若復苾芻作大住處,有主為眾作,是苾芻應 將苾芻眾往觀處所。彼苾芻眾應觀處所,是 應法淨處、無諍競處、有進趣處。若苾芻於
不應法處、不淨處、有諍競處、無進趣處,作大 住處,有主為眾作,不將諸苾芻往觀處所,於 如是處造大住處者,僧伽伐尸沙。」
[0544b01] 言大者,有二種大:一、施物大;二、形量大。若無 過者為眾聽造,若有不淨等緣制不許作。言 住處者,過去諸佛及聲聞眾咸悉受用、佛所
聽許諸信敬者造而奉施。若苾芻作大寺時, 限至三層,佛殿五層。因許給孤獨長者造寺 法式,長者以金遍布其地買逝多林,營飾既
周,奉佛聖眾。若施主為眾造寺,更有施主於 此寺中欲為別人造房,施者應問造寺施主 方可興工。
[0544b09] 自下因明分房舍臥具法式,於 夏前豫分,或至安居日分。其授事人,告大 眾云:「某房有利有衣,若欲得者隨次應取。」若
當時不取,行至第三方更索者,一、二索時未 即須與,三索應與,索者得惡作罪。房若少者 應計人分之,應留一房擬客苾芻,不應盡
分。若餘住處有苾芻來,及後夏者隨次應與, 不及後夏此不應與。可依知識隨處而住,衣 食之利應共均分。授事人等不應令作。有五
種人不應差作授事等人:謂解蘇呾羅、毘奈 耶、摩窒里迦、僧伽上座,及為眾讀誦者。若於 住處多有房舍,應隨當時人數多少,若一人
與二,或時與三,皆於此房隨時受用,或前食 後食。若有破壞,用僧伽物若勸化白衣,隨其 力分而為修補,不應棄捨故令損壞。若處迮
狹,同臥敷量均等共分,勿令闕事。諸坐枮 等應並均分,除安水瓨藥瓶之處,并置齒木、 土屑、瞿摩耶處及眾人行處。若門屋下、廊簷
前、上下閣道及倉庫處,並不應分。若在阿蘭 若中,於顯露地可留多少安瓶器處。眾受用 地,亦不應分。若有施主樂於寺內造別房施
者,住此房人應受其利,并為修理,或任施主 意取何人。此人雖復受其別施,大眾分利 皆亦應與。別房有施,隨住房者而共均分。若
大床、大座難移轉者,諸門徒等應為舉之。若 為眾事須出外行,分房之時隨次留分。阿蘭 若處並乞食時,可留守人共均與食。藏門
鑰時應作私記,為防守故隨意養狗。其畜狗 者,須知行法,若窣覩波及房院地,狗所爮 爴應可平填,若遺不淨即應除去。若不修
治,並得惡作。若有藥叉并猛獸處,即不應居。 不兩房內而作安居。設作安居應於二處物 取一分。凡出家者於諸利養皆悉不合越分
貪求。聞有諍者將欲來時,應作三時豫分房 舍,謂春夏冬隨意分給。復有六種分住處事: 一、寺;二、寺勢分;三、寺外房;四、房勢分;五、園;
六、園勢分。若諍者云:「與我分房。」者,應告之曰: 「並己分訖。」若諍者去後還依常次准法更分。 若非鬪者應共同分,若不與分,得越法罪。
或為日分,此是今日、此是明日;或為時分, 此處小食、此處大食;或為尊分,此是阿遮利 耶房、此是鄔波馱耶房,如此分者皆得惡作
罪。若病苾芻樂舊房者,非次應與。不應無病 詐言有病。若分房竟,後有人來,不以年高 奪他房分。若夜至、若暫停,夜索分房及以褥
席,若其與者,授受二人咸得惡作。若夜至 人不應相惱,可隨相識權時停止。給孤獨長 者為乞食人,造立停舍,六眾聞之並皆同
集,共分其舍,得惡作罪。凡是非法分與,並不 應取。若有因緣須向餘寺,時逼到者不論坐 次,隨處應食。外有食來至斯住處,欲得食者,
若無限局隨意食之,若人食有限即不應食。 如於寺內,隨次分房。若在樹下、若在平地、 若軟草處,亦隨次分。應以白二差具五法者,
令分臥具所有大眾臥具,下至洗足盆並須 聚在一處,從上座分。有十二人,並須差遣:一、 分飯人;二、分粥人;三、分餅果人;四、分臥具人;
五、分諸雜事人;六、藏器物人;七、藏衣人;八、分 衣人;九、藏雨衣人;十、分雨衣人;十一、雜驅 使人;十二、看撿房舍人。若分臥具及以褥席
亦隨次分。有餘長者若客苾芻及尼來者,應 與令臥。所有臥具從好行訖,餘者白眾更應 分掌,勿令損壞。凡是僧伽臥具受用之時,不
得隨宜將輕小坐具,及垢膩疎薄惡物,而為 儭替,得惡作罪,招黑背殃。知僧事人半月半 月應巡房舍觀其臥具,若老、若少不依法式
用臥具者,既撿見已,若老宿者告眾令知,少 者應語二師,奪其臥具,准法呵責。若寺房廊 鳥雀栖宿為喧閙者,應使人撿察,巢無兒卵
應即除棄,有者待去方除。若有蜂窠,無兒應 除,有者以線縷纏之,由此緣故更不增長。若 施主造寺施僧伽已,有事他行久不來者,住
寺苾芻不應為乏飲食故捨斯住處悉皆遠 去,應共乞食而自支濟;乃至五歲尚不來者, 應共隣居比近之寺,同一利養、別褒灑陀。寺
主若來隨彼情樂,若久不至具如廣文。凡寺 廢毀重欲修造,或等、或過不應減小;若施主 力薄,小亦隨聽。香臺制底等過非小。若有尊
容彩畫彫毀,應可拂除,還依舊狀而更圖畫。 佛語尊經字有磨滅,刮其舊墨應更書新。
[0545b01] 次 明作淨厨法:凡是寺內應作淨厨,此類不同, 有其五種:一、生心作;二、共印持;三、如牛臥;四、
故廢處;五、眾結作。言生心者,所謂隨一營作 苾芻、或復俗人,初造房宇定甎石時,心念 口言:「今於此方處當為僧伽作淨厨。」共印持
者,謂撿挍苾芻創安基石,將欲興功,告共住 苾芻曰:「諸具壽仁可共知,於此方處當為僧 伽作淨厨。」如牛臥處者,謂是房門無其定准,
撩亂而住。故廢處者,謂無眾僧空廢之處。眾 結作者,謂大眾共和秉白二羯磨,作法結 之。應如是作,修營處所悉備具已,齊於界
內并外勢分一尋,將作淨厨。僧伽同樂者, 即於此處敷座席鳴楗椎,乃至令一苾芻 為羯磨結,此據大寺,可寺坊內結作淨厨。若
隨一房小舍應知亦爾,於中通塞具如廣文。 或於棚閣中層結淨,上下四邊勢分咸淨。若 作法已得二種利樂:一、界外貯得界內煮;二、
界內貯得界外煮,並皆無過。若異此者飲噉 之時,皆惡作罪。又有十種不淨處,不應熟食: 所謂露地、門屋下、房簷前、溫暖堂、洗浴室、
官人宅、制底邊、外道家、俗人舍、尼寺中,若煮 食時,皆得惡作。
[0545b23] 上因造寺遂辨餘文,次釋學 處。言應將餘苾芻者,謂眾多人,非僧伽也。由 何事故須將苾芻?為防後時諍競損惱故。此
中犯相者,唯除過量,餘並如前小房戒說。 若於住處有鬪諍者、有污家者、有非理者,應 驅擯之。
無根謗學處第八
[0545c01] 佛在王舍城,時蜜呾羅、步弭迦二人,由昔生 中與實力子有怨讐故,遂共妹蜜呾羅尼,謗 實力子云:「犯波羅市迦。」便為舉詰,自相符證。
由同梵行事及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545c05] 「若復苾芻懷瞋不捨,故於清淨苾芻,以無根 波羅市迦法謗,欲壞彼淨行。後於異時,若問、 若不問,知此是無根謗。彼苾芻由瞋恚故
作是語者,僧伽伐尸沙。」
[0545c09] 言苾芻懷瞋者,謂瞋惑未斷。不捨者,謂是 現纏意欲作其無益之事。言無根者,根有 三種:謂見、聞、疑。此若無者是無根事。言謗者,
謂以惡事毀呰於他。無根方犯;若有三根, 即非犯類。所言謗者,謂非言諍。苾芻由瞋 恚故作是語者,謂無實想故,表由瞋恨故,便
生惡謗。應知此中所謗之境,有四種人:一 者清淨;二者雖清淨相似不清淨;三者不清 淨;四者雖不清淨相似清淨。若謗初二,十事
成犯,五事非犯。何謂為十?謂不見、不聞、不疑、 妄言見等,是謂三事:或聞而忘、或疑而忘,言 我聞疑。復是二事:或聞而信、或聞不信,而言
我見。復是二事:或聞而疑,或聞不疑,或但自 疑而云我見。復是三事,語語說時咸得本罪。 五事無犯者,謂不見、不聞、不疑,有見等想而
云見等,是謂三事。或聞而忘。或疑而忘,有聞 疑想而言聞等,是為二事,此皆無犯謗。後 二人,十一事犯、六事非犯,謂以見而忘一事,
於上兩處為第四事,餘事皆同,思之可識。前 之二人體是清淨故無見忘。若以書、若以 字印、手印、若遣使、若自書字,作如是言:「此
字說汝有其犯事。」若對狂癡、若眠、若定、若 先犯人、若授學人、若謗苾芻尼、若於大眾作 如是言:「此中有人犯波羅市迦。」不斥名謗,咸
窣吐羅。謗之境心,句如上說。若以半擇迦 男女而謗他者,皆窣吐羅。謗式叉等,咸犯惡 作。復有說言:「謗苾芻尼亦獲本罪,謗式叉等
得窣吐羅。若以五無間謗苾芻者,並得眾教, 以犯逆罪非苾芻故。」有云:「於中是吐羅者,謗 得輕罪。尼謗他時,准苾芻說。其式叉等,得惡
作罪。若鄔波索迦謗苾芻者,應與作覆鉢羯 磨。若惡罵俗人,不往其舍不受彼食及以床 座,不為說法。若彼下心從眾求乞,性調柔者,
應為作仰鉢羯磨。入邪部者,為正部人作覆 鉢者,不成作法,翻此便成。若善俗人家作覆 鉢羯磨,亦不成作。若以一床等壓諸界上,一 羯磨人得覆仰多鉢。」
假根謗學處第九
[0546a18] 佛在王舍城時,蜜呾羅、步弭迦二人,共見野 鹿交會,取相似事謗實力子,毀同梵行。事惱 同前,制斯學處。
[0546a21] 「若復苾芻,懷瞋不捨故,於清淨苾芻,以異非 分波羅市迦法謗,欲壞彼淨行。後於異時,若 問、若不問,知此是異非分事,以少相似法而
為毀謗。彼苾芻由瞋恚故作是語者,僧伽 伐尸沙。」
[0546a25] 言異非分者,異謂涅槃,乖生死故;四 他勝法非是彼因,名為非分,非分事謗即是 其諍。若苾芻見餘苾芻犯波羅市迦時,作非
犯想、或作餘罪想謗,言犯波羅市迦者,得眾 教罪。若於眾教作非犯想、或作餘罪想,乃至 突色訖里多,事皆同此,隨其所謗得罪。應
知說謗之時,前人領解,犯眾教罪。無犯者,謂 實見彼作他勝等事。
◎
◎破僧違諫學處第十
[0546b05] 佛在王舍城,時提婆達多由貪利故,學得神 通化未生冤,令生信樂,至如來所求索門 徒。以不得故,便起恚恨,乃與孤迦里、褰茶
達驃、羯吒謨洛迦底灑、三沒達羅達多以為 伴黨,破和合僧。僧設諫時惡心不捨。由僧 伽事及邪智煩惱,制十、十一,二種學處。
[0546b11] 「若復苾芻興方便,欲破和合僧,於破僧事堅 執不捨。諸苾芻應語彼苾芻言:『具壽!莫欲破 和合僧,堅執而住。具壽!應與眾僧和合,共
住歡喜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大師教 法令得光顯,安樂久住。具壽!汝可捨破僧事。』 諸苾芻如是諫時,捨者善。若不捨者,應可
再三慇懃正諫,隨教應詰,令捨是事。捨者 善;若不捨者,僧伽伐尸沙。」
[0546b19] 言和合者,謂同一味。有其六種:謂形相、作業、 戒、見、軌儀及以活命。言僧伽者,總有九種:謂
無恥僧伽、有恥僧伽、恥無恥僧伽、順理僧伽、 非理僧伽、理非理僧伽、未脫僧伽、已脫僧伽、 脫未脫僧伽。此九種中誰可破邪?除初後
二,餘皆可破。以其最初無羞恥眾,犯四重禁, 破事已成。已破之者,無重破故。後二聖眾,破 事無故。第九學人,餘應准說。言欲破者,提婆
達多以愚癡故,心生異見,壞彼僧伽,於形 相等改佛正則,自制五事謗三淨教,勸諸愚 小習行邪法。言五事者,一、不食乳酪,犢子飢
困故。二、不食魚肉,由斯殺生故。三、不噉於鹽, 多有塵土故。四、不截衣 繢 ,廢損織功故。五、不 住蘭若,受房生福故。言興方便者,謂作破
僧事。於破僧事堅執不捨者,既思眾破攝化 門徒,自守邪宗多求惡黨。言莫欲破和合僧 者,欲顯若破善眾定墮無間,若捨此心不受
其罪。汝諸具壽應與僧和合者,謂眾多人別 諫之語,或是僧伽、或僧伽所遣,雖無羯磨但 以言遮令除惡見。言共住者,謂衣食利養同
受用故。言歡喜者,善品增益各各情悅故。言 無諍者,彼此見同共相愛樂無諍訟故。言 一心者,心若散亂當令寂定,既得定已勤求
解脫。言一說者,由契經等十二分教體無別 故,亦是更互相教之義。如水乳合者,行與理 順一相無差。大師教法令得光顯者,我染瞋
癡善能調伏,令佛聖教得流通故。言安樂住 者,謂四聖種現法樂住。依斯德故能獲勝 果。言再三者,謂白四羯磨不廣不略,但齊二、
三。言諫時者,謂作法時。慇懃正諫者,明眾至 心。隨教應詰者,詰其所以,遮其非理故。
助伴破僧伽違諫學處第十一
[0546c22] 次明助伴學處,與前異者隨字而釋。
[0546c23] 「若復苾芻,若一、若二、若多,與彼苾芻共為伴 黨,同邪違正隨順而住。時此苾芻語諸苾芻 言:『大德!莫共彼苾芻有所論說若好、若惡。
何以故?彼苾芻是順法律、依法律,語言無 虛妄,彼愛樂者我亦愛樂。』諸苾芻應語此苾 芻言:『具壽!莫作是說:「彼苾芻是順法律、依法
律,語言無虛妄,彼愛樂者我亦愛樂。」何以 故?彼苾芻非順法律、不依法律,語言皆虛妄。 汝莫樂破僧,當樂和合僧,應與僧和合歡喜
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大師教法令得 光顯安樂久住。具壽!可捨破僧惡見,順邪違 正勸作諍事,堅執而住。』諸苾芻如是諫時,捨
者善。若不捨者,應可再三慇懃正諫,隨教 應詰,令捨是事。捨者善;若不捨者,僧伽伐尸 沙。」
[0547a08] 言好者,陳利益。言惡者,說無益事。言法 語者,語詞圓足。律語者,合理無差。有釋:「能引 實義名曰法語,出柔軟言名曰律語。」言無虛
妄者,謂曉其事方出於言。我亦愛樂者,彼所 作事咸稱我心。莫作是說等者,勸隨正部捨 背邪黨。此中犯者,始從隨順欲作破僧,皆得
惡作罪。眾多人諫不肯捨者,得窣吐羅罪。若 秉初白乃至羯磨第二竟時,一一咸得窣吐 羅罪。第三竟時,如法如律如大師教正為開
諫,違而不捨者,得眾教罪。若作非法而眾 和合、或作如法眾不和合、或作非法眾不和 合、或作似法眾不和等,由作諫事不稱法故,
無犯。若犯罪已即應說露,若不爾者,與他同 秉一切羯磨,咸得惡作。若他諫時心同惡黨, 設令不語亦犯眾教。有言不同而心樂破,犯
窣吐羅。若雖言同作不破心,或無破心不同 其事者,無犯。若生疑者,獲窣吐羅。自有破而 非閙亂,應為四句。閙亂謂是始從搆集破
眾之事。或有破眾非是異住亦為四句。異住 謂是異界而住。或有破僧不為別部亦為四 句。別部謂是九清淨人別處而住,一是正主、
餘八名助。齊何名破?謂是天授先領四人, 後破正眾。四人同彼行籌羯磨,齊是名為破 僧伽竟。若授學人為行籌者及無戒人等,皆
不成破。若戲笑行籌及秉羯磨作破眾事,合 眾咸得窣吐羅罪,眾不因此而成破故。若眾 破已,有餘部人在界內時,不應作長淨等事,
由眾不集成別住故。若如法部共非法部同 集一處,如法部解界時成解,非法部解不成 解。其處中人應共如法部出界外作褒灑陀,
不應共非法部。如法苾芻應教授尼眾,此若 無者,其處中人亦應教授省緣而住。不墮二 朋名處中人。尼眾若破,不應教授,應告彼曰:
「姊妹!應先和合已方求教授。」若苾芻尼眾不 諮稟苾芻,輒自擅意別為軌則聚徒眾者,得 窣吐羅罪。諸有被責室羅末尼羅等,若餘苾
芻輒供衣食而攝養者,破他門徒,得窣吐羅 罪。若作好心欲令調伏,權時攝誘者無犯。憍 閃薄迦諸苾芻輩,雖分二部無破眾心故,不
同此破僧伽罪。隨事重輕有十八句,若苾芻 於非法事作非法想,及正破時亦為非法 想者,此則生無間罪亦成無間業。若破僧時
不作非法想者,但生無間罪,不成無間業故。
[0547b22] 有六句重、十二句輕。
[0547b23] 非法非法非法、 非法非法法、 非法非法 疑、 非法法非法、 非法法法、 非法法疑、 法非法非法、 法非法法、 法非法疑、 法法
非法、 法法法、 法法疑、 非法疑非法、 非 法疑法、 非法疑疑、 法疑非法、 法疑法、 法疑疑。
污家違諫學處第十二
[0547c01] 佛在室羅伐城,告諸苾芻曰:「若有苾芻、苾芻 尼,為污家者,眾應與作白四驅擯羯磨,令出 住處。若鬪諍者,眾應與作令怖羯磨,應告彼
曰:『汝若不肯改前過者,眾當與汝更為重 罰。』令彼生怖故,名令怖。若見門徒欲為鬪 諍,軌範師等宜應遮止,或以苫摩他事而
令止息。若苾芻數數犯罪,應與作折伏羯 磨,或以餘事而責罰之,乃至未捨惡事已來, 令依止有德折伏而住,故名折伏。若苾芻與
諸長者及苾芻等相觸惱者,應令苾芻就長 者等而求懺摩。若不肯者,眾應與作求謝羯 磨,令往愧謝。若不見罪、不如法悔、不捨惡見,
此等皆應與作捨置羯磨。由斯捨棄不同眾 法,故名捨置。其捨置者若多朋黨恃怙強梁, 眾應量宜勿令鬪起,於所犯罪如法為除。若
不肯者不應強詰強令憶念,若強抑與作捨 置者,得窣吐羅罪。若鬪諍人各懷怨恨,雖經 多日不能除滅者,有持經持律持論多聞多
知識、大福德足,門徒眾所共知者,應為消 殄。若冤讐者至俗家時,應隔處中人令其間 坐。若於界內鬪諍紛紜,諸處中人應出外長
淨。若共餘部為長淨者,不成作法,得惡作 罪。凡有為他作羯磨時,不為詰問、不作憶念、 或實無犯事、或有犯不忠、或不對面、或秉
非法,皆得惡作,作法不成。若得羯磨已,所有 行法應可順行。云何行法?所謂不應與他出 家近圓及為依止;不畜求寂;不應差教授苾
芻尼,設先被差亦不應去;有犯苾芻不應詰 問羯磨等事,亦不應呵。若有二十法者,所作 羯磨不應為解。何謂二十?謂於眾處不現恭
勤,身不輕利故;或於眾處不生卑下,不蠲傲 慢故;或於出離不肯隨從,不順治法故;或於 眾邊不行恭敬,乖行敬法故;或於界中不求
解放,於罪無悔故;或仗王家及斷事官、或依 外道及以別人不依於眾;著俗人衣及外道 服;承事外道;不應行事而復行之、苾芻學
處而不修習;或罵苾芻、或時瞋恚、或復呵叱; 或令眾失利、或不欲同住,若有此二十法不 應與解。」
[0548a11] 爾時世尊,作教勅已,令聖者阿難陀共諸上 座苾芻,在於路中,差具五法者往枳吒山,就 彼詰責,與阿濕薄迦、補 㮈
伐蘇行污家者,作 驅擯羯磨。其同罪者,半豆盧、呬得迦等,中 路聞已,遂便逃向室羅伐城,如法除罪。時彼 二人後往逝多林,見此事已,作如是言:「我輩
同罪,有驅、不驅,知諸具壽隨自己情,有瞋、有 欲。」時諸苾芻告彼二人,令其改悔,先別諫已 後為羯磨,諫由其受用鄙事故,而行污 家,因家慳煩惱制斯學處。
[0548a21] 「若復眾多苾芻,於村落城邑住,污他家、行惡 行。污他家亦眾見聞知,行惡行亦眾見聞知。 諸苾芻應語彼苾芻言:『具壽!汝等污他家、行
惡行。污他家亦眾見聞知,行惡行亦眾見聞 知。汝等可去,不應住此。』彼苾芻語諸苾芻言: 『大德有愛、恚、怖、癡。有如是同罪苾芻,有驅者、
有不驅者。』時諸苾芻語彼苾芻言:『具壽!莫作 是語:「諸大德有愛、恚、怖、癡。有如是同罪苾芻, 有驅者、有不驅者。」何以故?諸苾芻無愛、恚、
怖、癡。汝等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眾見聞 知,行惡行亦眾見聞知。具壽!汝等應捨愛恚 等言。』諸苾芻如是諫時,捨者善。若不捨者,應
可再三慇懃正諫,隨教應詰,令捨是事。捨者 善;若不捨者,僧伽伐尸沙。」
[0548b06] 言村落等者,若有街巷可知人物、住處,名 為村;村外遠家名為落。君王都處名為城邑。 言污家者,有二事能污於家:一謂共住;二
謂受用。云何共住?謂與女人同床而坐、一 盤而食、同觴飲酒等。云何受用?謂採花 果等。云何惡行?謂以麁惡法毀謗於他,及戒
見等中說其毀犯,由依污家生眾罪故。見 謂眼識,聞謂耳識,知謂餘識。此顯見聞知 性。汝可去者,是驅逐。言有愛等者,於不驅
者云有愛心,於所驅者說有瞋恚。言有癡者, 於污家輩不善分別合驅不驅。言有怖者,於 逃去者不敢治罰。不驅擯者,謂是半豆盧、呬
得迦等。言汝等應捨愛等者,謂是別人諫。言 再三者,眾以白四諫。但言愛等,即得惡作。別 人諫時,違犯麁罪。初白及二羯磨違,得三窣
吐羅罪。第三竟時,便得眾教。若秉法和別事 並同前。實有愛憎非愛憎想疑,得窣吐羅罪。 若作愛憎想者,無犯。實非愛憎作此想疑,便
得眾教。若未作驅擯羯磨言愛等者,得惡作 罪。由謗眾故,若於他人知無實事,自生惡念, 妄說前人作離間言,得二墮罪。
惡性違諫學處第十三
[0548b28] 佛在憍閃毘國,闡陀苾芻不忍他語違如法 教,由其惡性受用法事,求自在不忍煩惱, 遂生忿恨自損損他,制斯學處。
[0548c02] 「若復苾芻,惡性不受人語,諸苾芻於佛所說 戒經中如法如律勸誨之時,不受諫語言: 『諸大德!莫向我說少許若好、若惡。我亦不向
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諸大德!止莫勸我!莫論 說我!』諸苾芻語是苾芻言:『具壽!汝莫不受諫 語,諸苾芻於戒經中如法如律勸誨之時,應
受諫語。具壽如法諫諸苾芻,諸苾芻亦如法 諫具壽!如是如來、應、正等覺佛聲聞眾便得 增長,共相諫誨。具壽!汝應捨此事。』諸苾芻如
是諫時,捨者善。若不捨者,應可再三慇懃正 諫,隨教應詰,令捨是事。捨者善;若不捨者,僧 伽伐尸沙。」
[0548c14] 惡性者,稟性麁言不用他語。於佛所說者,半 月所說。言戒經中者,謂佛世尊所制學處。 言如法者,謂依實事見聞疑說。言如律者,稱
實而說與理相應出柔軟語。言少許者,假 令少言亦不許說。言好惡者,謂利非利。言止 者,未說之言,預相遮止。莫論說我者,謂情不
忍可。言佛聲聞眾便得增長者,由展轉相教, 世尊聖教得久住世。言共相諫誨者,謂欲 諫時先求聽許,然後方諫;若他不許,不應強
詰。然詰問時不以天眼見、天耳聞,若他不憶 應為作憶念。憶時瞋忿應求聽許;若不許 者,棄莫與言。若仗託有力者,不應教授,不共
長淨、安居、隨意,即於此日應一苾芻作如是 白:「我名某甲,遮彼苾芻某甲為長淨等事,若 此苾芻在眾中者,不應對之而為長淨及隨
意事。」若於所犯罪有餘無餘,無有定實而 遮他者,皆成非法。若天眼、天耳及聾盲無 識,隨黨非黨、在地居空等,或翻此四皆不
成遮。於所犯罪事有定實為遮他者,是謂應 法。若以不善見聞疑而遮他者,得惡作罪。若 一界內有多住處,一處遮時餘皆悉遮。其能
詰人雖被眾差,應知軌式,有其五法:謂從座 起、脫革屣、整衣左肩、禮上座已、合掌而住。應 以五法而自稱量:「我是持戒者不?有羞慚
不?有追悔不?能攝伏諸根不?是樂戒不?」又 生五念,謂實不實等。次應告言:「汝某甲!我今 欲詰,能容許不?」彼應答曰:「由何事故爾詰於
我?」說罪差別,如律應知。其被詰人應於五部 學處,自思忖已,當聽許之。返令憶念:「爾於何 處知我有犯?當依實說,勿搆虛言。」應告彼云:
「今任汝詰。」次能詰者先為安慰,方始出言:「然 我不以錯誤之語、及私屏語、或造次語。仁所 說者我皆三問而詳審之。」次應白言:「汝某甲
聽!僧伽令我為詰責人,問爾實事,眾當為汝 作羯磨法,應可善思,勿令損己,亦不應調弄 清淨之人,并樂戒者耆宿有德亦不輕慢,違
此教者得惡作罪。」言共相諫悔者,有所違犯 心希清淨說先所犯。此中犯者,謂別人諫時 不用語者,得窣吐羅罪。若初白及二羯磨,
得窣吐羅罪。第三竟時,得僧伽伐尸沙。惡語 之人不先詰問輒便遮止,得惡作罪。餘義通 塞如前所明,其諫羯磨如百一羯磨中說。
[0549a27] 「我已說十三僧伽伐尸沙法,九初便犯、四至 三諫。若苾芻隨一一犯,故覆藏者,隨覆藏日 眾應與作不樂波利婆娑。行波利婆娑竟,眾
應與作六夜摩那 [卑*也] 。行摩那 [卑*也] 竟,餘有出罪, 應二十僧中出是苾芻罪。若少一人不滿二 十眾,是苾芻罪不得除,諸苾芻皆得罪,此是
出罪法。」
[0549b05] 言我已說者,彰其事了,欲令諸苾芻重審其 罪,暫舒息故。九初便犯者,謂初九戒,事成獲 罪。四至三諫者,即破僧等,違三羯磨方犯
其罪。若苾芻隨一一等者,凡欲除罪,須有五 緣:一、由其罪謂所犯罪;二、由意樂謂知而覆 藏;三、由治罪謂隨覆日與遍住等;四、由行已
謂令眾心喜;五、由人殊謂滿二十眾。言二十 者,若少不足;作法不成;故以數定。行遍住者, 由其覆罪。覆有兩種:一謂覆夜、二謂覆心。
若作覆心至過明相,是名一夜覆藏罪。若不 識不憶,由無覆心,雖經明相,無覆藏罪。後若 憶識欲說罪者,此則不須行遍住法,應說眾
多惡作罪。若與聾人及不解方言,或非本性、 或被治罰,如此之人雖可共住,咸不成覆。或 時晝日與苾芻俱,若至夜時無苾芻者,假
使盡形亦無覆罪。若犯二罪二俱覆藏,或一 覆一非覆,或二俱不覆,或兩俱憶,或一憶一 不憶、二俱不憶,咸經兩月等,如是應知,於罪
於日、知數不知數、一罪多罪、有覆無覆。或作 白衣,或為求寂重受近圓,或得解法覆與不 覆,或前或後,於諸罪類治法眾多,具如廣文,
此不繁說。有四種人應行遍住:有知罪數 不知夜數、有知夜數不知罪數、或俱不知數、 或俱知數。如百一羯磨說:「若其重犯是前
罪類,應與復本遍住羯磨,令其調伏,謂壞前 法從本更行。行時更犯是前罪類,應與重收 根本羯磨。若更犯者,重收前日,可更令行。行
遍住人所得之法,黑白不同。有其六種:一者 總黑,謂總皆非法。二、多分黑,遍住如法餘皆 非法。三、向半黑,復本是法餘皆非法。四、減半
黑,重收是法後皆非法。五、少分黑,意喜是法 後一非法。六、總是白乃至出罪悉皆如法,名 善出罪。若如法行遍住法已,應與意喜。若不
覆者,但行意喜出罪,能令眾意皆悉歡喜,故 名意喜。於六夜中若重犯者,應與復本意 喜。若更重犯應與重收。六夜意喜,此謂是前
罪類。言前類者,前因故泄今還故泄,餘皆准 此;若非一類即不壞法。若行遍住及摩那 [卑*也] 時更犯眾教,非同類者應須發露所有惡作, 別行遍住及摩那
[卑*也] 。若其初日犯初眾教,一 夜覆藏,乃至十三覆十三日。若欲說罪,應據 猛烈心。煩惱重者,先與行法行遍住意喜。苾
芻所有行法應隨順行,謂不應受善苾芻禮 敬,亦復不應同一座坐,不居勝座不並肩行, 若出行時應隨他後,不同室臥,不度人出家
受十學處,及與近圓,不受依止,不畜求寂,不 作羯磨,不差為使,不教授尼亦不差遣,先差 應捨,不詰苾芻。不捨教誡,開門然燈塗掃寺
宇,大小便廁洗除糞穢及供土葉,寒時授火 熱為扇涼,打楗椎嚴香火,并讚嘆佛。應在 近圓下、求寂上座。僧伽臥具安鉢之物應為
收舉,制底香臺常應塗掃。依時巡禮,應告 日數。眾集之處以所行事告白令知,不應一 一為白。客苾芻來未安衣鉢應就為白。無苾
芻寺不應輒往,有緣須去不應經宿。須觀時 候供給湯水。應與善苾芻洗足塗油,寺中 利養最後應受。遍住意喜作法之時,不應還
以遍住意喜及授學人足其眾數,亦非此人 得共同處而行其法。不居空寺,亦非一人、非 二、非三,要須滿四,是清淨人同處行法。如前
所說,不依教者,咸得惡作。又正行時,聞有諍 者欲來住處,應對善苾芻,為難緣故,捨行法 已;同本性人諍者若去,還對苾芻受其行法。
若行意喜不行遍住、若行遍住不行意喜,斯 皆不應求眾出罪。若並善行當求出罪,餘如 廣文說。有六種人犯眾教罪,對一苾芻說除
其罪,得名清淨。何謂為六?一者遍持蘇呾羅 藏;二者遍持毘奈耶藏;三者遍持摩咥里迦 藏;四者性極羞愧若說其罪懷慚致死;五者
眾中最老上座;六者大福德人。何故此六許 易除罪?罪滅因心不由治罰。若能於所犯罪 決情斷絕,誓不更為,深生慚恥心無欺誑,是
故除滅。又為耆年大德、受持三藏人見治罰, 謗議便生,開一人悔。若犯不共眾教罪者,根 轉之時過亦隨滅。」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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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4 冊 No. 1458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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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伽耶山基金會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釋本禪法師提供新式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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