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iddhikara Sutra (Su Xi Di Jie Luo Jing) 蘇悉地羯羅經
Scroll 3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蘇悉地羯羅經卷下唐天竺三藏輸波迦羅譯
◎分別悉地時分品第三十三
[0655a10] 復次我今解說吉祥成就時節。行者知已。尋 求悉地。謂時節者。八月臘月正月二月四月。 此等五月白十五日。應作上成就。其四月時。
必有雨難。其二月時。必有風難於正月時。必 有種種難。唯有臘月。無諸難事。於八月時。 有雪雹霹靂之難。如上如說之難。皆成就
相。此五箇月。但令求作成就法事。亦當應 作扇底迦事。即此五月。黑月十五日。應作 中下。二成就法。亦當應作。補瑟徵迦事。阿
毘遮嚕迦事。於月蝕時。成就最上之物。於日 蝕時。通上中下。成就之物。或月一日三日五 日七日。或十三日。應作成就。諸一切事。若作
最上成就。應取上宿曜時等。或與三種事 法相應。其所成就。亦依三事而作。或如本法 所說。或依本尊指授。然十二月一日至十五
日。於其中間。應一切成就。及事。或取本尊 指日。或諸月中。黑白十三日。亦得成就。七 月八月。是雨時後節。應於此時作扇底迦法。
九月十月。是冬初節。應於此時。作補瑟徵 迦法。三月四月是春後節應於此時作阿毘 遮嚕迦法正月二月是春初節。應於此時。通
一切事。五月六月。是雨初節。要欲成作者。 下悉地。如是春冬及雨後節。亦應成就。三種 悉地。此中九品分別。隨類分配。於初夜分。下
成就時。於中夜分。中成就時。於後夜分。上成 就時。於初夜分。是作扇底迦事。時於中夜分。 是作阿毘遮嚕迦事。時於後分。是作補瑟
徵迦事時。於此三事。九品分別。隨類相應知 其時節。於其時分。所現之相。辨上中下。然於 日月蝕時即當作法。不觀時分凡猛利成就。
及阿毘遮嚕迦事。日月蝕時。最是相應。凡起 首成就。三日二日一日斷食。上中下事類日 應知。
蘇悉地羯羅經圓備成就品第三十四
[0655b15] 復次當說本法闕少。成就支旦。若恐身力不 濟。勿須斷食。念誦遍數滿已欲起成就。更須 念誦。護摩華香供養。種種讚歎。觀念本尊。取 白
[疊*毛] 縷。童女合繩。如前作法。繫作七結。誦明 七百遍。於晨朝時。以繫其腰。夢不失精。佛部 真言。索俱摩 [口*履] 真言。
[0655b21] 唵惹曳俱摩 [口*履] 儵 訖羅畔馱 [寧*頁] 莎嚩訶
[0655b22] 蓮華部真言。索短 嚨 儗抳真言。
[0655b23] 唵 [口*路] 訖釤 矩嚕矩 嚨 儗抳 莎縛訶
[0655b24] 金剛部真言。索忙莽鷄真言。
[0655b25] 唵句爛駄 [口*履] 畔駄畔駄 虎吽泮
[0655b26] 初中後分間誦求請句。若自本法無求請句。 應取安之。然此三明。當部用之。其持誦繩。每 日繫持。作法光顯。若作曼荼羅時。念誦之時。
於節日時。皆須繫持。令除難障。又合眼藥。蘇 嚕多安膳那濕沙蜜。龍腦香。蓽撥丁香。皮 得伽羅香。白生石蜜。各取等分。擣篩為末。
以馬口沫相和師搗研。復以此明。持誦百八 遍。成就之時數數洗面。以藥塗眼。除去懈 怠。及所惛沈有諸難。起夢預敬見。佛部合 眼藥真言曰。
[0655c07] 唵 入嚩攞路者泥 莎縛訶
[0655c08] 蓮華部合眼藥真言。
[0655c09] 唵弭路枳 [寧*頁] 沙縛
[0655c10] 金剛部合眼藥真言。
[0655c11] 唵畔度 [口*履] 揖跛羝莎縛訶
[0655c12] 此三真言。本部持用合眼藥或單呪水。數洗 面眼。亦得除於惛沈睡障。
[0655c14] 若成就時。念誦疲乏。白檀香和水。用部心 明。持誦七遍而飲三掬。欲成就時。先以水灑 身應取善相。方欲成就。具善相者。謂高結
輪鉤魚右旋印。白蓮華憧莎悉底迦印。滿 瓶萬字印。金剛杵華鬘。或見端正婦人。瓔珞 嚴身。或見懷姙婦人。或擎衣物。或見歡喜童
女。或見淨行婆羅門。著新白衣。或見乘車象 馬根藥及果。或見奇事。或聞雷聲。或聞誦吠 陀聲。或聞吹螺角。諸音樂聲。或聞孔雀鶻
鷓鸚鵡鶴吉祥鳥聲。或聞善言慰諭之音。謂 起首安樂成就可意之言。或見慶雲閃電。微 風細雨。或雨天花。或有好香。及見暈蝕。於
此相中。天所降者。為上成就。於空現者。是中 成就。於地現者。為下成就。於此三相。九品分 別。如上所現。皆是吉祥及此不見者。即不
成就。見此相已。深生歡喜。以如是心後方便。 作成就事法。
◎
◎蘇悉地羯羅經奉請成就品第三十五
[0656a03] 次說奉請成就之法。如前所說。時節星曜。及 瑞相等。於作曼荼羅法中。及成就法。中廣已 陳說。若不善相現時。即以部母明。護摩牛
蘇。經一百八遍。然後作法。亦得成就悉地。 前所分別曼荼羅地。亦應依彼而作成就。若 上成就。於山上作。若中成就。於池邊作。下
成就隨處而作。或與真言相應處作。若不於 此處作。成就稍遲。於有舍利骨制底之中。作 一切內法真言。皆得成就。佛生處等。八大制
底。成就之中。而最為上。然於菩提道場。無一 切難。能與成就相應。魔王尚於彼處。不為其 難。況餘諸類。是故一切真言。決定成就。凡
是猛利。成就於塚間作。或於空室。或於一 神獨居之廟。或逈獨樹下。或於河邊。當作成 就。若欲成就。女藥叉者。於林間作。若欲成
就。龍王法者。於泉邊作。若欲成就。富貴法 者。於屋上作。若欲成就。使者法時。於諸人 民。集會處作。若欲成就。入諸穴法。於窟中
作。此是祕密分別成就之處。簡擇地定已。 先應斷食。如曼荼羅淨地之法。或如念誦室 法。應淨其地。處所清潔。速得靈驗。初以成
就。辦諸事真言。或用軍荼利真言持誦。白芥 子等物。散打其地。辟除諸難。以佉達羅木。為 橛四枚。其量二指。折藏籤剗一頭。如一股
杵。以紫檀香。泥塗其橛上。復以緋線纏之。以 跋折羅橛印。作拳執之。以此真言。持誦一百 八遍。釘於四角。橛頭少現。作一白幡。於曼荼
羅。東面懸長竹竿上。以金剛牆真言持誦。鐵 末百遍。作三股跋折羅頭。皆相接圍。繞曼荼 羅。為金剛牆。復以金剛鉤欄真言持誦。鐵末
百遍。亦作三股拔折羅。各橫置於竪拔折羅 上。繞曼荼羅。為金剛鉤欄。外曼荼羅門。以軍 荼利真言。以拔折羅印。而護其門。第二重門。
以訶梨帝母。而護其門。中台院門。以無能勝。 而護其門。此等護門。三部通用。或其一通 護三門。此三聖者。皆摧諸邪。無有能壞。此是
祕密護成就物。其台中心。埋五寶物。若於人 民。集會之處。作曼荼羅時。其五寶物。不應埋 之。但置所成物下不。若於中庭。及與室內。
或佛堂中。作曼荼羅時。亦復如是。以上五處。 但持誦香水灑。即便成淨。不假掘地。若於本 念誦。室中作此法。速得成就。於諸窟中。不合
作成就法。於壞室中。亦不合作。欲作曼荼羅 時。七日已前。於黃昏時。以敬仰心。觀念諸 尊。如對目前。而奉請言。於三部內。一切諸
尊。及於本藏中。諸尊與眷屬等。我已久時念 誦護摩。堅持戒行。以此真言。如供養諸尊。 願後七日。降赴道場。哀愍我故。受此微供。以
大慈悲。令我成就。如是乃至。滿其七日。依持 啟請。然後作法。又閼伽華香飲食。及讚歎等。 每日暮時。別供養一方護世神。乃至三方。皆
應如是。又以香塗手。持誦其手。以按其物。而 奉請之。復以燒香。薰物奉請。又復斷食。取好 時日。略作曼荼羅。用奉請物。或但用一色。作
圓曼荼羅。唯開一門。中置八葉蓮華。其量二 肘。次餘外院。隨意大小而作。先於內院。置三 部主。西門北置摩醯首羅及妃。佛右邊。置
摩帝殊囉施。左邊置佛眼。次觀自在。右邊置 摩室利。左邊置六臂。次金剛。右邊置恾莽 計。左邊置明王心。西邊門南。置吉里利忿
怒。及金剛鉤。如上所說。皆於內院安置。次於 外院。置八方神。及置能辦諸事真言主等。內 外二院。心所敬重真言主等樂。皆應安致。
外門比邊。置荼利。門南置無能勝。各以心 真言。而請供養。於蓮華上。置成就物。而供養 之。或於蓮華上。置滿迦羅賒瓶於上。置其成
就之物。或於蓮華上。置合子。於中盛物。或蓮 華上。置其瓦器。於中盛物。其或於華胎中。 盛置蓮華上。以手按持誦其物千遍。或一百
遍。次後持誦。華以擲物上。次復以蘇和安 悉香而燒熏上。次復香水。微灑物上。次復 次部母明王。持誦其物。於曼荼羅。所有諸
尊。各以彼等。真言持誦其物。次復以牛蘇 護摩。或用牛乳。或以蘇蜜胡麻。和作護摩。 後以啟飲護摩。於本法中。所說諸物。皆應
護摩。各以曼荼羅內。所有真言。遍作護摩。各 以真言持誦香水而灑其物。如前所說。光顯 物法。此亦如是持誦。自眼用看其物。心誦
真言。如是作法其法物即成奉請。凡一切 物。作奉請法。速得成就。或於本法。所有一切 供養。及祭祀法。一一皆應。具作此奉請法。曼
荼羅中亦通受持其物。亦通光顯其物。於中 若作成就諸作障者。亦不得便。亦通淨物。依 灌頂法。亦通灌頂其物。亦通灌頂自身。此是
祕密。能辦諸事。勝曼荼羅。若作此法。無不得 成。
蘇悉地羯羅經補闕少法品第三十六
[0657a03] 我今當說補闕少法。從受持物已。每日三時 澡浴。三時供養。及作護摩。手按其物。三時換 衣。節日斷食。供養等法。皆須增加。三時禮
拜。懺悔隨喜。勸請發願。三時讀經。及作曼 荼羅。三時歸依受戒。三時護身。如是作法。定 得成就。或由放逸。致有闕少。即應部母明。持
誦二十一遍。便成滿足。若闕此法成就亦闕。 或若有闕。更須念誦。一十萬遍。復應作此曼 荼羅。補前闕少。然後方作成就。其曼荼羅。方
四角安四門。如前所說。分布界道。東西置 佛。右邊置佛毫。左邊置佛鑠底。右邊置佛慈。 左邊置佛眼。右邊置佛輪王佛頂。左邊置白
傘蓋佛頂。右邊置帝殊羅詩。左邊置勝佛頂。 右邊置超越佛頂。左邊置須菩提。右邊置阿 難。於西南角致鉢。於西北角置錫杖。右邊
置訶利底母。左邊置無能勝。於曼荼羅外。置 能辦諸事。中央置輪。於上置其所成就物。或 置本尊。外院置八方神門。兩邊置難陀及拔
難陀龍王。各以本真言請。或以部心明都 請。依法供養。然後護摩。其諸尊等。或置其 印。或致其座。以本真言。成淨火已。護摩蘇
蜜。一百八遍。又以酪餅。及用胡麻。各以本 真言。護摩百遍。其事畢已。復誦百遍。此是祕 密。補愆過法。所供養物。皆須香美。其所獻
食。用烏那羅供獻。及砂糖和酪。作此法者。 諸尊皆得滋充歡喜。速得成就。非但補闕。亦 應半月半月。或於節日。或復每日。作此曼荼
羅。供養諸尊。皆得滋充。速與成就。若不辦 時。隨力而作。如前所說。佛部曼荼羅法。此蓮 華部法。亦皆同彼。唯改圓作。方其量隨意。
東西置觀音自在。右邊置馬頭明王。左邊 置毘首嚕波。右邊置三目。左邊置四臂。右邊 置六臂。左邊置十二臂。右邊置能滿諸願。又
右邊置耶輪末底。左邊置大吉祥。右邊置多 羅。左邊置戰捺羅近門。右邊置濕吠多。左邊 置車拏羅縛悉 [寧*頁] 。中央置蓮華。曼荼羅外。
置本部。能辦諸事。此是蓮華部補闕曼荼羅 法。如前所說。佛部曼荼羅。此金剛部。亦復如 是。然須方作。其量隨意。東西面置執金剛。
右邊置明王。左邊置忙莽計。右邊置軍荼利 忿怒。左邊置金剛鉤。左邊置棓。左邊置大 力。右邊置拳。右邊置遜婆。左邊置提防 伽。右邊置鉢梛 [寧*頁]
乞差跛。左邊置忿怒火 頭左邊近門。置金剛可畏眼。左邊近門。置 金剛無能勝。曼荼羅外。置本部。能辦諸事。諸 餘外院。及供養法。皆如前說。此是金剛部補
闕之法。如是供養畢已。求得好夢。晨朝澡 洛。著白淨衣。以稻穀華。及青俱蔞草。香美 白華。供養所作曼荼羅地。然後以牛糞遍塗
掃。却復作三簸多護摩。右邊置酪俱蔞草蘇 蜜胡麻。及餘所有護摩之物。皆置於右左。 置遏伽器率蘇杓。當置於前隔蘇。次置
杓。前用成辦諸事真言。灑其物等。諸部主 尊。安置供養。用本真言。以頞伽。請其本尊。 亦復安置。自身前置蘇。蘇前置火。蘇火 中間。置成就物置。
[0657c01] 初自身。次蘇次物火。次本持尊。及部主尊。
[0657c02] 如前五種之物。置次應知。部主左邊。置帝 闍寧明。右邊置成辦諸事。如前所說。謂護 摩法中。次第安置。初敷青俱蔞草。置和酪
餅。散稻穀華。獻縛悉底。供以好美香供 養。然後依法。作護摩事。所成就物。置於金 器。或銀熟銅。石商佉螺木縛弭迦土器等。
樹葉於上置器。或敷有乳樹葉。或閼伽樹葉。 或芭蕉樹葉。或蓮華蓮葉。或新淨白 [疊*毛] 。隨 取敷之。又葉五重。先敷地上。置成就物。復以
葉五重。而覆其物。或可是散。或種種衣。或諸 雜物。次第應知。所盛之器。然後以不散亂心。 作簸多法。以心光明其物。及散灑之。手執
杓緩率其蘇。置其物上。誦本真言。至其莎 字。即瀉爐中。呼其訶字。還觸其物。却至蘇 器。如是去來。三處觸物。不得斷絕。是名三簸
多護摩法。經一千遍。或一百遍。或觀真言廣 略。或復成就上下動重。乃至護摩。二十一 遍。此名都說。遍數之限。三簸多時。以杓遍霑
其物。皆令潤膩。初置物時。先以水灑。次按持 誦。次復看。次獻供養。護摩畢已。還須如是。 於成就曼荼羅。所說三種。成就之相。作此法
時。若有相見。即須禁之。應知不久即得成 就其物。若大置於右邊。應左手執者。置左 邊而三簸多之。若成有情之物。作其形像。杓
觸於頭。而作護摩。若欲成自身。以杓觸頂。 而作護摩。若為他故作之。簸多者。但稱其 名。作護摩。其成就物。復有三種差別。一但
稱名。二以物蓋隔之。三但露現眼所觀見。如 是皆用其蘇。而作護摩。若不獲蘇。當用牛 乳。或蘇和乳。或用三甜。或觀成就差別。應
當用酪。如本所說。而用護摩。或以油麻護 摩器仗。若成吠多羅者。應用堅木香心護摩。 或用蘇合等護餘計香。或觀其物差別。及
與成就差別。當取諸類香物。與法相應者。而 作護摩。若成犬肉。還用彼脂。諸餘肉類。彼復 如是。其成就物。或盡置於前。以此所三簸
多法。說護摩之法。當應廣作。三簸多法。護 摩其物。如是作已。速得成就。三簸多已。洗灌 令淨。然後如法。灌頂畢已。供養護持。置本尊
前。更加種種飲食。供養本尊。及當祭祀。八方 護世。亦須如法。供養護摩之地。然後以諸澡 豆。及阿摩羅。八日如法澡浴。於其午時。手
按其物。而加念誦。又更別辦其線。依前如 法持誦。臂釧衣灰芥子水。一一皆須如前持 誦。欲作成就之時。如是護身之物。先須持誦。
擬充後用。如是念誦。護身諸物。成就之時。有 所用處。皆即有驗。是故應須。預先持誦。備擬 華等。供養之物。亦須加法持誦。置於側近。
次則依作曼荼羅。如法供養。而作成就。用 能辦諸事真言。持誦五色界道線。纏四橛上。 以上軍荼利真言。持誦瓶。置外門前。所纏
之線兩頭。俱繫瓶項。梢令寬縱。每出入時。 思念軍荼利舉線。而入其線。若以軍荼利真 言持誦亦得。或取本法真言持誦亦得。如前
所說。辟除難法。先淨其處。然後作法。其時於 外祭祀八方護世天神并諸眷屬。於其瓶上。 置拔折羅。或置有果枝條其瓶及線。或用當
部明王持誦。或用部心。或部母持誦。以護 其處。或於當部。所有契印。各於本方。而安置 之。以辟諸難。其橛以金剛橛真言。持誦百遍。
其橛上一頭。作三股杵。如是作已。於淨室 外。四角釘之。若曼荼羅。於界道角釘之。此 名金剛橛法。能辦諸事。其曼荼羅。或用乾末
彩色。或用種種香末。或以濕色。用牛毛筆畫。 於諸角外。畫三股杵。其諸界道。遍作三股杵 形。還用金剛牆真言持誦。復於其界。杵形之
中。更復橫置一杵。遍應如是。側名金剛鉤 欄。還用金剛鉤欄真言持誦。如是作已。無有 能壞。是故於中。作成就法。於諸門中。及門
外。各置拔折羅。其成就法。或於淨室中作。或 於露地作曼荼羅。其量五肘。或七或八。或觀 其所成就事。隨事大小而作。諸門當中。置拔
折羅。於諸角上置瓶。於外門前。置能辦諸事 瓶。於內東西。置法輪印。右邊置佛眼印。左 邊置毫相印。右置牙印。左邊鑠底印。右置
五種佛頂。次第左右。安置於佛部中所有諸 尊。隨意次第。左右安置。最後兩邊。置阿難及 須菩提。次下近門。置無能勝。次於外院。東面
置悉達多明王。北面置大勢至尊。南面置妙 吉祥尊。西面置軍熱羅尊。東面右置梵天及 與色界諸天。左置因陀羅上。至他化自在王。
乃至地居天神。於東南方。置火神與諸仙人。 以為眷屬。於南方置焰摩王。與毘舍遮。布單 那諸魔怛羅。而為眷屬。於西南方置泥唎帝
神。與諸羅剎。而為眷屬。於西面門置縛嚕拏 神。與諸龍眾。而為眷屬。門北置地神。與諸阿 修羅。而為眷屬。於西北方置風神。與諸伽嚕
拏。而為眷屬。於北方置多聞天王。與諸藥叉。 而為眷屬。於東北方置伊舍那神。與諸鳩槃 荼。而為眷屬。復於西面。一所之處。置日天子
及與曜等。復於西面。一所之處。置月天子。 與宿圍繞。於西門曲兩邊。置難陀拔難陀龍 王。於佛部中。所有使者等類真言及明。於其
外院四面。隨意安置。然後依法。啟請次第。供 養護摩念誦。於最中央。安其本尊。或成就物。 如於曼荼羅法所說護身等事。此亦如是次
第應行。此是佛部成就諸物曼荼羅法。一切 諸難。無能得便。於中作法。速得成就。一切 諸尊。增加衛護。前以五彩色。作曼荼羅。唯
改圓作。方於其內院東面處。中置蓮華印。 右置七多羅明。左置七吉祥明。次左右置六 大明王。右置半拏羅縛悉 [寧*頁] 。左置邪輪末
底。近門兩邊。置一髮明妃。及馬頭明王。於 外門前。置能辦諸事瓶。於門及角。置拔折羅。 中置蓮華。於其外院。置其梵天。及因陀羅摩
醯首羅等。淨居諸天。及無垢行菩薩。光鬘菩 薩。莊嚴菩薩。無邊龍王菩薩。遜陀羅及優 波遜陀龍王。及商結持明仙王。與諸持明
仙。俱如前諸方護世。於此部中。所有使者。諸 類真言及明。隨意安置。如前所說。安置次第。 此亦如是。一切諸難。無能得便。應當此中。作
成就法。如前方作。如前所界道。於內院東 面。置蘇悉地羯羅。右置吞金剛明妃。左置金 剛秦明妃。右置遜婆明王。左置計唎枳里明
王。右置拔折羅尊。左置跋折羅但吒。右置 金剛母特伽羅鎚。左置金剛商羯羅。右置金 剛鉤明妃。左置忙莽計明妃。於其外院。東
邊置勝慧使者。金剛慧使者。摩醯首羅及妃。 多聞天王。及諸藥叉。其於外門前。置辦諸 事瓶。於金剛部中。所有使者。真言及明。部
多。毘舍遮。乾闥婆。摩睺羅伽。及持明仙。八 方護世。各於院次第安置。然後啟請如法供 養。護摩念誦。起首成就其所。啟請諸尊應用。
明王真言。或用部母明。請於曼荼羅。所有諸 尊。名為置瓶。如前曼荼羅。所有堪法。此 成就法。亦皆如是。若於此等。曼荼羅中。作成
就者。縱不具足。護身之法。亦得悉地。為彼諸 尊。自有誓願。若請我等。赴曼荼羅者。以虔 誠心。如法供養。我等當與彼所求願。是故於
此。應知無難。必為加護。若用部心真言。及以 部母。或用明妃。能辦諸事真言。并及部內護 身真言。而用啟請。護身諸界。速得成就。此是
三部祕密之法。復次說通三部。祕密曼荼羅。 如法界道。置拔折羅。中央置本部主印。其前 置本真言主。或如前置羯羅詩瓶。其物盛於
器等之中。置其瓶上。內院東面。置如來印。北 面置觀自在印。南面置金剛印。西面右邊。置 嚕達羅。左邊置多聞天王。如前所說明王曼
荼羅。此亦如是。次第安置。右邊置部母明。 左邊辦事明。蓮華金剛二部。左右亦爾。西 面右面嘺唎。右置落乞濕彌。東西兩角。
置鉢及支伐羅。北面兩角。置但拏柱。及軍 持瓶。南面兩角。置拔折羅。及持伽羅。西面 角置輪羅及寶瓶。於外門前。別立置處所。
置無能勝。東面門前。置訶利帝母。南面門前。 置句吒祇唎迦。北面門前。置翳迦契吒。於 其外院。隨意遍置諸印。如法啟請供養。此是
祕密都曼荼羅。於中所作。成就諸物。皆得 悉地。頂行於此。尚不得便。何況諸餘毘那夜 迦。以諸美香華燈。種種飲食。持誦光顯。然後
供養。如於念誦。及於曼荼羅所說供養。此亦 如是應作。若於淨室中作。亦復如是。其曼荼 羅主。種種供養。應加四倍。此是祕密之法。
供養畢已。次應於外。如法祭祀。以蘇然燈。 其炷鮮淨。供養本尊。一一之物。皆須奉獻閼 伽。若是作法本尊。速得有驗。以明王真言。
持誦白芥子。或用能辦諸事真言。或用先持 有功真言持誦。近致成就物邊。用辟諸難。 便即退散。又用本印主印。置於左邊。或但
持誦大力。置於左邊。於其八方所。各置丈 夫。初於東方。其人作帝釋裝束。手執拔折羅。 形色一如帝釋。於南方。其人作焰摩裝束。手
執但拏棓。於西方。其人作龍王裝束。手執 羂索。於北方。其人作毘沙門裝束。手執伽陀 棓。於東北方。其人作伊舍那裝束。手執三股
叉。於東南方。其人作大神裝束。狀如仙人。 手執軍持。及數珠。於西南方。其人作羅剎 王裝束。手執橫刀。於西北方。其人作風神裝
束。手執幢旗。帝釋白色。焰摩黑色。龍王紅 色。毘沙門金色。伊舍那白色。火神火色。羅 剎王淺黑雲色。風神青色。其所著衣。皆亦如
是。其人皆須受戒。極令清淨。有大膽勇。善作 護身之法。形色端正。盛年肥壯。所執器仗。皆 須持誦。於頸兩肩。交絡華鬘。備白芥子。善知
難相。若有難至。即散白芥子。而用打之。或擲 華鬘。或難眾多。現大怖畏。當以所執器仗。而 遙擬之。彼若相逼。以器仗擊。散白芥子。及擲
華鬘。以器仗擬。及擊之時。不得移動本處若 移本處。彼當得便。是故應當。須不動本處。於 本藏中。所有護身之印。難摧伏者。持誦供養。
置己身邊。若有極大猛害邪來。應自用彼諸 印。以擲打之。或以前來持誦有功真言。誦白 芥子散擊邪者。必若不止。即應出外以好飲
食。加以豐多。如法祭祀。彼諸難眾。一切護 法。總有九種。謂辟除諸難。結地界。結虛空 界。結曼荼羅界。結方界所。結金剛牆。結金剛
鉤欄。護物護身。以除諸邪。作成就時。如斯 等法。皆須憶念。或若不辦前護方人。應當置 其當方器仗。此亦不辦於諸方所。置那邏遮
器仗。或張弓揣箭。置諸方所。或與助成就人。 明解藏法。有智方便。持誦有功。戒行清潔。 立在門中。助辦諸事。辟除諸邪。乃至內院
外院。彼皆應助。所有一切諸事。至於暮間。皆 須辦足。日纔沒已。即起首作。成就之法。中間 困時。出曼荼羅外。含水漱口。軍荼利真言。
用持誦三掬。或以本尊心真言。持誦少許 牛蘇。而用飲之。所有疲極。當得除愈。復以 蜜和和蓽撥。用佛部母明持誦。以塗其眼。昏
沈難起。即便除愈。先以誠心。面向東立。觀察 諸尊。歸命啟請。於其三種。吉祥瑞應。於中隨 得好相。以歡喜心。而作成就。隨見先瑞。成就
亦爾。是故行者。應觀先瑞。先當須臾。觀察 蘇悉地羯羅明王。次則右繞。辦諸事瓶。入 曼荼羅時。隨所逢瓶。皆右繞過到已。頂禮
尊。及以遍觀。各各以本真言。而奉閼伽。或 以部心真言奉獻所請諸真言主。當以明王 真言請召。所請明主。當以明妃請召。已視
本印。及請本真言明等。或但都視一印。誦 其真言及明。若如是作。速得悉地。其成就物。 有置閼伽器中。或致瓶上。或掬合手內。或
但心念。或致縛羅弭迦器。或致葉上。或 致於內本尊之前。所成諸器。皆以牛黃塗之。 次用白芥子作護。次持誦摩辣底華。供養其
物。牛黃塗故。便成禁住。用其芥子。便成作 護。以華供養。須成光顯。此三種法。次第應 作。不得廢閼。於本尊前。置成就物。於中不
得。餘物間隔。成就之物。用兩種法。以為作護。 一謂手印。二白芥子。令成就物。速有驗故。 數獻閼伽華香等具及酪。數應供養。其助成
就之人。護其物故。常在其處。如是安置。供養 物已。然後以手按之。或以眼觀。以其不散心。 徐徐持誦。中間數數。光顯其物。如是相續。竟
夜持誦。勿令間斷。其夜三時。以閼伽等。次第 供養。若須出外漱口。令助。成人替坐物前。續 次念誦。其持誦人。有所廢忘。其所助人。皆須
補闕。持誦之時。若大邪至助成之人。應拒 其邪。如不能禁。行者應自。散白芥子。以辟 其難。助成之人。持誦其物。于時東方。有是
邪現。謂大雷電。應知帝釋之邪。於東南方。 有是難現。謂火色大人。或如日盡。應知即 是火天之難。於其南方。有是邪現。謂死屍
形。甚可怖畏。高聲叫喚。手執大刀。皆悉劓 鼻。手執髑髏。盛人血飲。頭上火然。應知即是 焰摩之邪。於西南方。有是難現。謂雨其屎
尿。穢曼荼羅。及種種形。甚可怖畏。應知即 是泥唎羝難。於其西方。有是難現。謂雨雷電 霹靂雹等。應知即是龍王之難。於西北方。有
是難現。謂有大黑風起。應知即是風神之難。 於其北方。有是難現。謂大藥叉。及女藥叉。惱 亂行者。應知即是多聞天王難。於東北方。有
是難現。謂象頭猪頭狗頭異形。各持火山。 應知即是伊舍那難。於其上方。有諸天現。具 大威德。應知即是上方天邪。下方之難地動
及裂。應知即是阿修羅邪。作上成就。方現 斯邪。如是等邪。於中夜現。凡上成就邪相 還大。中下成就。准此應知。於夜三時。是其上
中下相。與時相應。即是不相應。即非成就。 其三種相。謂煖相氣相光相。如是三相應 次第現。若上成就。即具三相。若中成就。具前
二相。若下成就。唯現初相。或若持讀虔誠。 於初夜時。三相次第現者。即以部母明。禁住 其光。以明王心。禁住其相。及以持誦。牛黃
塗灑。或以手按。或用蘇灑。或以散華。或散白 芥子。或但灑水。禁住其相。便即受用。亦果其 願。或若初夜。或即便禁住。但作念誦。至其本
時。方可受用。其中成就。准此應知。於其初 夜。下悉地成。於其中夜獲中成就。於明相 動時獲上成就。其中成就中夜成者。如法禁
已。縱至明曉。受用亦得。其下成就。准此應 知。各於本時。其助成者。若不受用。亦不為吉 其物縱成不即受用。又不禁住。至其平曉。亦
不受用。其物猶若萎華。亦如穢食。無所堪 用。以念誦故。啟請真言。入其物中。時既過 已。其驗亦失。又成就物。雖初相現。然不成
就。當時若禁其相。以後還作光顯等法。及諸 節日。供養灌頂。便作成就。經於三年。若不成 者。當知此物。不可得成。上成就法。限至三
年。若中成就。至第六月。若下成就。不限其 時。損成就法。亦復如是。
蘇悉地羯羅經被偷成就物却徵法品第三 十七
[0660c12] 我今當說被偷之物却徵之法。其物成已。或 作成就之時。其物被偷。偷物之時。或見其形。 或但失物。不見偷者。于時不擇日宿。亦不斷
食。發起瞋怒。現前速應。作此曼荼羅法。用燒 屍灰。三角而作。唯開西門。於外門前。置其 本尊。內院東角。置蘇悉地羯羅明王。右置金
剛忿怒。左置大怒。左置金剛拳。右置金剛 鉤。右置金剛計利吉羅。左置毘摩。右置熱 吒。左置賓蘗羅。右置阿設寧。左置商羯羅。
右置微若耶。右門置迦利。左門置難地目 佉。左置金剛軍。右置蘇摩呼。及置諸餘大 忿怒等。為成就故。次第安置。如法啟請。以赤
色華。及赤食等。次第供養。如前所說。阿毘遮 嚕迦法。於此應作。門外所置本尊。應以美妙 華等。如法供養。於其外院。置八方神。及置本
部諸餘使者等尊。亦須如是。供養於中央作 護摩法。其爐三角。一一如前。以收纖佉陀 羅。以己身血塗。而用護摩。或用苦練木。或
用燒屍殘柴。而用護摩。火著已後。以燒屍灰。 和己身血。而用護摩。及以毒藥。己身之血。芥 子油及赤芥子。四種相和。而用護摩。復取此
四種物。作偷物者形。而坐其上。以左手片 片割析。而作護摩。若有能伏瞋者及明法者。 應作此法。其偷物者。慞惶恐怖。齎持親付。行
者便應。施彼無畏。于時與彼作扇底迦法。若 不作者。彼便命終。或所將物。更復加添。密置 尊前。又成就物。盜將日久。若欲追取。即應作
此通三部。成辦諸事。曼荼羅。四方而作。中央 安置蘇悉地羯羅明王印。內院南面。置金剛 忿怒。大忿。忙莽雞。金剛鉤食。金剛拳。金剛
火。金剛母特伽羅。金剛怖畏。金剛商羯鎖。 計利吉羅。慧金剛無能勝及。置諸大忿怒。 及諸使者。諸大威德。真言主等。於其南西。
次第安置。內院北面。置能滿諸願。觀自在。馬 頭明王。多面多手。能現多形。耶輸末底。大吉 祥。落乞濕弭。濕吠多。半拏羅縛悉 [寧*頁] 跢羅。
戰捺囉。未羅。所有真言及明諸使者等。各各 次第。如法安置。內院東面。置金輪佛頂等。諸 餘佛頂。佛毫佛眼佛。鑠底佛牙。佛慈及無能
勝等。自餘明主。及能辦諸事真言等。諸餘 真言及諸使者。於其東面。各各次第。如法 安置。近門外者。亦復如前。依法安置。於其
外院。八方神。西門邊置梵天王。及與眷屬。 西門北邊。置摩醯首羅及妃。言那鉢底等。 諸眷屬俱。及七忙怛羅母。及八龍王。并諸
眷屬。阿修羅等。與諸眷屬。歸依佛者。大威 德神。於其外院各如法次第安置。至誠啟 請。次第供養。於外西面。置護摩爐。以蠟作
其盜物者形。置箕中。依阿毘遮嚧迦法。啟 請祭祀。供養護摩。次以刀割其形。而作護摩。 或依本部所說。阿毘遮嚕迦法。依彼而作。或
本尊自盜。及不與成。亦如是作。從黑月五 日至十四日來。中間作法。說為勝吉。其形復 以杖鞭。及以火然。種種猛法打棓。以末但那
剌。依金剛橛法。用刺身分血。黑芥子油。和 鹽。遍塗其身。隨意苦楚。而置害之。復以蓋 屍之衣。而覆其形。以赤線纏獻赤色華。持誦
自服努目視之。於真言中。置訶責句。每日 打之。若將物來。即當休止。中夜應作是猛利 法。用俱微那羅來。塗黑芥油。而作護摩。
又以毒藥。及己身血。芥子油鹽。及黑芥子。總 與相和。稱盜物者。而作護摩。經八百遍。或 但用己身血。和鹽。而和護摩。如是苦持。若
不還物。即應更作至死猛法。於阿毘遮嚕迦 法中所說殺法。遍作其法。於真言置其殺 句。若將物來。即止其法。從乞歡喜。彼若已用
其物。將餘物替。亦止其事。或已用其物。復無 物替。但來悔謝。亦止其事。施彼歡喜。彼或損 失。及分與他。隨殘所有。持來還者。亦止其
事。施彼歡喜。應當以金剛微那羅真言。而 作護摩。或用大怒。或用不淨忿怒。而作護摩。 或於當部所說。却追失物真言。而作護摩。然 此三種真言。通三部真言。
[0661b27] 唵阿 [起-巳+乞] (奇乙反) 那曳 [盍*欠] 寫 縛 [可*欠] 曩野莎縛訶 訶
[0661b28] 火天已持圓食一明一燒滿三圓食供 養。
[0661c01] 火天又護摩真言曰。
[0661c02] 唵阿 [起-巳+乞] 那曳 [盍*欠] 寫 合寫縛 [可*欠] 曩野 [指-匕+(口/└)] 比
[指-匕+(口/└)] 比儞跛野 莎縛訶
[0661c04] 又持蘇一明一燒亦滿三遍供養火天。
[0661c05] 金剛部瞋怒金剛真言。
[0661c06] 唵 枳里 枳里 跋日囉 矩嚕馱吽泮
[0661c07] 以此真言一明一燒火食作法成就護摩法 真言曰。
[0661c09] 那謨剌怛 娜怛羅耶野 那莫室戰拏跋日 囉 播拏曳 摩訶藥叉拪那播嚲曳 唵 [可*欠] 囉 [可*欠] 囉 跋日羅摩詫 跋日囉
度曩度曩 跋日囉 馱 [可*欠] 馱 [可*欠] 跋日囉 播者播者 跋日囉 那囉娜囉 跋日囉 娜囉耶娜囉耶 跋日囉 弭那囉耶弭那 囉耶
跋日囉瞋娜瞋那 跋日囉 頻娜頻那 跋日 囉 虎吽泮
[0661c16] 誦此真言。作護摩法。速得成就。若得其物。或 得替物。即護其物。兼及護身。當於節日。次第 而作。光顯等法。其中成就物。下成就物。皆以
一分奉施世尊。一分奉施阿闍梨處。一分奉 施先成就者。一分奉施同伴等人。一分自取。 分作兩分。一分自用。一分奉施比丘比丘尼。
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諸有末物法皆如是。 先以閼伽。奉獻尊等。後取本分。其先成就者 分。以閼伽供養。倍其價直。自取受用。其價直
者。供養是也。其阿闍梨。若不在時。其分還酬 直。而自受用。其價直者。心生慚愧。即是價 直。出曼荼羅外。奉先成就者時應。作是言。
先成者受取本分。手執閼伽。第二第三。應 如是唱。若無取者。即當持與。同伴之人。勿懷 疑慮。彼等以虔誠心故。以供養故。堅持戒故。
侍行人故。即是先成之人。是故其分。彼等應 受。三唱之。彼同伴者。應如是報。我等即是 先成就者。行人自分其物。與同伴等。其物
若少。不可分者。即安膳那。及牛黃等。不可分 也。應當以心。作其分量。而自受用。有如是 物。唯一人用。不可分者。輪刀等是。隨其本
法。所說成就。應如是作。其 幀 像等。亦不可 分。於本法成就之物。其量縱少。任意加本 量。而作成就。與同伴等。成依先成依之人
物量。而作成就。縱減其半。亦得成就。或於本 法。所說分量。皆須依行。行人分物。與同伴 時。應處分言。汝等隨我。種種驅使。彼然諾
已。後當與之。或若一身。成就利益餘人。依 此藏教。或餘法中。若皆通許。分與同伴等 時。隨其功勞。節限分物。不應偏黨物成就已。
先應供養本尊。深生慚愧。慇勤再請。然後可 分。一切諸部。法皆如是。中下成就。准此應 知。深生慚愧。恭敬供養。及施財物。所得進
止。依其處分。以如是事。酬還物價。物成就 已。先獻閼伽。如法分與。誦本真言。及作手 印。以心觀念本尊。及誦明王明妃真言。及
至觀念。然後受用。其物隨意。昇空至眾仙所。 彼無能壞。及以輕蔑。縱有怨敵。亦無能損。彼 成就者。常念本尊。不應廢忘。其成就物。常須
心念。或以眼視。為持明王真言法故。諸仙恭 敬。持明王妃故。無諸怖畏。作三摩耶印。及 作部印。及明視物。皆不應廢。與仙相見。應
先起敬。而問訊言。善來安樂。復後何至。有 所慰問。善言而答。遊行空時。不應於神廟上 過。及獨一樹。并四衢道。諸仙居處。及以城郭
祭祀之壇。婆羅門集會處。邪法仙眾所居之 處。亦不應過。增上慢故。經彼等過。必當墮落。 為放逸故。而墮落者。應持誦明王真言。及
以思惟。若已墮落。及欲墮時。便得本位。虛空 雖易形色。天眼見道。譬如聖者。起心即至。 如亦在定。不動即至。是故遊彼。先成就路。以
福力故。自然衣服。隨意宮殿。用華林園。觀種 種諸鳥。天女遊戲。歌舞伎樂。種種欲樂。熾然 光明。猶如劫初。如意寶樹。能滿諸願。為居止
故。寶石為座。下流渠水。軟草布地。種種瓔 珞。發身娛樂具。諸吉祥樹。有甘露果。乃至 隨意樂憶念之處。皆現其前。縱如此已。常
須護身。不應廢忘。應住清淨園林。及諸山頂。 并海洲島。江河潬渚。以遊戲故。應住其處。於 彼便有。如前勝境。或與光成仙眾共住。
蘇悉地羯羅經成就具支法品第三十八
[0662b19] 我今復說具足作悉地法。其物不成者。如法 禁住。護持藏棄。如前更作。先念誦法。乃至還 作。成就之法。如是作已。若不成者。重加精
進。又更念誦。作成就法。如是經滿七遍。猶不 成者。當作此法。決定成就。所謂乞食精勤念 誦。發大恭敬。巡八聖跡。禮拜行道。或復轉讀
大般若經七遍。或持勝物。奉施僧伽。或於 入海河邊。或於海島。應作一窣堵波。數滿 一百。於一一窣堵波。前如法念誦。滿一千遍。
最後第一百塔。若放光者。當知作法。決定成 就。復作一千窣堵波。於一一前。念誦一千 遍。假使造無間罪。其數滿已。不須作法。自然
成就。又一切真言念誦一俱胝。決定成就。若 作時念誦者。經十二年。縱有重罪。亦皆成 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就。又念誦遍數。及
時滿已。即當應作。增益護摩。或復作成辦 諸事曼荼羅。於中而四種護摩。或於山頂。 或於牛群。先所住處。或恒河渚。平治其地。作
曼荼羅量百八肘。置一百瓶。於其四門。立 柱為門。各於門前。建立寶臺。種種莊嚴。以作 名華。枝條作鬘。繫其門柱。及角幢上。遍圍其
處。以蘇然燈。滿百八盞。布曼荼羅。及一百 八香爐。燒諸名香。亦置其處。內院一面。其量 七肘。外院一面。三肘餘。是中央。所有啟請。
及供養等。皆悉如前。准護摩法。次當別說。 於中以本真言。置羯羅舍金瓶。其瓶四面。 作護摩法。於其內院。東面遍置佛部諸尊。其
北面遍。置蓮華部中諸尊。於其南面。遍置金 剛部中諸尊。於西面置嚕達囉神。及多聞天 王。并眷屬。如前所說使者等尊。內院若不
客受。當置外院。其護方神。與諸眷屬。各置本 方位。其三部主。及嚕達羅。多聞天王。先置本 處。次復各置明王明妃辦事真言等。并諸使
者。次第安置。於外門前。置軍荼利尊。及置 無能勝尊。如是依法。作曼荼羅。或已用本 部心。而作啟請。次第供養。即於四方。而作念
誦。然後其瓶四面所置之爐。各依彼部中。作 護摩法。是名增益諸尊護摩。其供養食。用那 羅獻。作法已。一切諸尊。便成增益。如是念
誦護摩已。更以部母真言。而護摩蘇。次佛 本尊真言。乳糜和蘇。而作護摩。更以部母 真言。胡麻和三甜。而作護摩。又以部母真言。
用蘇護摩。作此法已。得一切尊。即便充足。及 成就增益。圓滿具足。悉皆歡喜。速與成就。 若作此曼荼羅。乃至七度。決定成就。如前
念誦。及巡八塔。乃至七遍。作此曼荼羅。若不 成者。即以阿毘遮嚕迦法。苦治本尊。以蠟作 其形像。取其真言。而念誦之。先誦部母。及明
王真言。中間置本尊真言。阿毘遮嚕迦法護 摩。用芥子油。塗其形像。便著忙熱。若伏他 著。遍身皆痛。以瞋鞭打。及以華打。用前二真
言。以其瞋心。而作供養。譬如治罰鬼魅。治罰 本尊法亦如是。如斯之法。依教而作。不得自 專。若尊來見。與其成就。滿本願已。則止前
事。作扇底迦法。或以毒藥。自己身血。胡麻油 鹽。赤芥子總相和。竟。中夜護摩。本尊于時 慞惶。唱言止止莫為。即與成就。如是作法。經
三日已。亦復不來。與成就者。又加勇猛。以無 畏心。便割己肉。護摩三遍。本尊即來。乞彼歡 喜。心所求願。即與成就。若有闕過。一一而
說。假使犯五無間。經於九夜。割肉護摩。決定 而來。與其成就。此是與真言。鬪諍之法。以無 畏心。如法護身。方可而作。必不空過。得成就
已。即應速作扇底迦法。若說愆過。即須補 闕。於諸成就事中。此曼荼羅為最。於中作三 種事。得三種果。於中應作一切諸事。及以護
摩。治罰本尊。如治鬼魅。每時供養皆。用新 物。護摩之物。亦復如是。此法不應放逸。澡浴 清淨。如法護身。不應輕慢。明解藏教。方以此
法。治罰本尊。若違此者。即便自損。
蘇悉地羯羅經卷下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18 冊 No. 0893b 蘇悉地羯羅經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CBETA 自行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