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dharmasmṛtyupasthānasūtra (Sutra of the Right Mindfulness of Dharma) 正法念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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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處經卷第五十五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觀天品之三十四 (夜摩天之二十)
[0322a14]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第二十二,應勤修 習,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二者, 善友堅固。友堅固王,善思惟作,久時為王,遠
離諸過,他不能壞。如樹多根,長而深入,堅牢 善住,不可傾轉,風不能壞。如彼牢樹風不能 壞,王亦如是,知友堅固好心善意,一切人愛, 所共敬重。
[0322a20] 「『世間法中,堅固不壞功德善友有 十三種功德具足。何等十三?一者善知,王若 有惡,能令清淨。二者堪能,最難作者,能為王
作。三者有智,若彼善友復有善友,則令為 友。四者心盡,所有財物善友皆知。五者盡 意,知於善友有利益事,勤心作之。六者心
舒,忽爾相見,不撿威儀。七者究竟,若得衰 惱乃至失命,則不捨離。八者稱意,隨心所 須,如心為作。九者不匿,隨家所有,一切不
隱,隨其所須,索者不悋。十者共心,若見善 友多有具足,則生歡喜。第十一者,若得苦 惱,則共同苦,設使大瞋,心亦不變;隨有何
食,一切同食,同共遊戲。第十二者,於所有 物,不劣根求;若自有物,不苦求與。第十三 者,若知家中消息好惡乃至諍鬪,如是等事,
一切盡說,不忌不難;自家中事乃至諍鬪,亦 皆盡說。如是十三功德善友如是功德具足 善友,則是世間。
[0322b08] 「『如是世間功德具足十三善 友,王成就一,則有大力,況復有多,是故智 王應當勤攝如是善友。王若勤攝如是善友,
一切所作可愛之事皆悉成就。又因善友,復 能成就出世間道。略而言之,有十功德具足 善友。何等為十?一者能遮非法之行;二者能
教修行布施;三者能教受戒持戒;四者示智, 能教修智;五者好心,遮近惡友;六者正信,示 業果報;七者若見迷惡道時,教住善道;八者
若見毀犯戒時,能為除滅;九者教令供養父 母;十者恒常數數教誡。如是十種出世善友, 一切惡道皆能擁護,猶如父母。堅固善友,常
於善友。若善友朋,不生慢心。如是善友,非現 在世,是未來世,是故王者應堅善友。王若如 是善友堅固,則修善業功德因緣,於現在世
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 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 摩王。以堅善友善業因故。
[0322b26]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三,應勤捨離, 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三者,所 謂不近無益之友。言無益者,所謂一切誑惑
之人。不近一切博戲之人、導惡行人。若惡思 惟,思惟已作,近如是人,大不饒益,所失甚 大。失中大者,所謂誑惑。誑惑有二:一者私
密;二者公彰。彼公彰者,謂博戲等種種誑惑。 彼私密者,詐設形服,猶如惡人,不識別者心 謂之好。如是等人,外道所攝,并實外道,外道
棘刺,誑惑自親,亦誑他人,不畏後世,現善形 相,實是大賊。如是等人尚不應見,不應共 語,何況親近以為知識?善人應捨。彼尚不能
利益自身,況能利他?王者應當捨如是等不 善知識無益之友,不近一切誑惑之人,不近 一切博戲之人。如是等人不與相識,正念所
作,正思惟作。王若親近善知識行、善知識熏, 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 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
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不親近無 益之友善業因故。
[0322c17]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四,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四者,所謂 瞋喜所不能動。若剎利王能持瞋喜,彼王國
土牢固不壞,一切國人皆悉務樂,不生厭 惡,無能破壞、無能得便。王若不瞋,思惟而 作,非不思惟、非無因緣退人職位,非無因
緣進其官爵與財利等。以不瞋故,密語不彰。 非無因緣而舉下他;於歡喜處,心不高舉;如 是王者,身有實意,不作諸惡,不攝惡人,平等
重意。彼王如是世間法中瞋喜不動,而得 安隱。云何復於出世間道瞋喜不動,而得安 隱?王若不瞋,則為能持生死一垢;王若不喜,
能持力垢;彼王如是能持力垢、持生死垢。若 人能持如是二垢,彼人則能持癡力垢。王若 如是能持三垢,智忍堅意,有決定意,功德因
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 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 世界中為夜摩王。瞋喜不動善業因故。
[0323a06]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五,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五者,所謂 不著飲食二法,不多貪著。何以故?貪多飲
食,於王則妨,常念飲食在腹內故。彼諸國 人左右軍眾,心生厭賤,有如是念:「彼王心 意同如畜生,唯除飲食,更無餘心、無餘業
心。」恒常如是貪樂飲食,心常愛樂飲食味故, 則不思惟法與非法,於國土事不能籌量思 惟計校,不思惟人,不能調伏一切左右內外
軍眾,於大臣等一切國人不能次第如彼相 應與其官爵,於所作事不知輕重。彼王財物, 唯有損減。財物減故,則少財物。財物少故,
飲食則盡。無飲食故,一切輕毀。以貪飲食,故 致貧窮。貪多飲食,不自節王,如是妨礙世 間饒益。云何復為出世間妨?謂心貪著,樂多
飲食,常愛諸味,不正思惟,不能念身、不能念 受、不能念心、不能念法,不能思念苦集滅 道,自餘一切皆不思念。如是貪著飲食境界,
同如畜生,無有差別。是故應當依順道理,相 應飲食,如相應行,相應語說,清淨諸根,如應 轉動,思惟正道——身受心法、苦集滅道。如是法
中心善調伏,能思能念。心正念故,根轉清 淨,相應飲食,身則調停;身調停故,心亦調 順;心調順故,能念善法。是故不應愛著諸
味。若以飲食內於身中,調適相應則為安隱, 恒常依法而修習之。如是彼王能調伏心,心 則正念,心正念故,能作善業。王若如是不貪
飲食,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 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 終,所修善業唯如香氣,生於善道,天世界
中為夜摩王。以不貪著飲食二味善業因 故。
[0323b09]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六,應勤修習, 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六者,謂 善思惟。善思惟王,則於世間及出世間安隱
之事一切皆得。何以故?心功德故。善思惟者, 於現在世、若未來世常得勝樂,隨何等事, 善思惟作,則無諸過。意如是念:「貪欲等垢,常
行惡道,應令盡滅。以不淨法除貪欲垢,以慈 悲法除瞋恚垢,以觀智法除愚癡垢。」如是 皆以心善思惟故能除滅,非不善意而能除
也。若惡思惟,不能成就世間之法;要善思惟, 則能成就。是故當知一切諸法,善思惟作則 得成就。王若如是心善思惟,功德因緣,於現
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 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 中為夜摩王。以善思惟善業因故。
[0323b24]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七,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七者,謂不 待時安詳而作。若作世間、作出世間利益之
法,久時乃作則不可作。既不可作而作之者, 則不成就。譬如有病,不時速治,久乃治者,則 不可治;不可治故,則能殺人。如是復有無量
作法不時速作,久乃作者,難作、叵作、不可得 作,如是能障出世間道。微少煩惱亦如彼病, 不速治故,煩惱不斷;以不斷故,則入惡道。是
久乃作之大過患,如是障礙出世間道。微少 煩惱不時斷故,漸次增長,猶如毒芽,久則 增長,燒一切身,能令眾生若墮地獄、餓鬼、畜
生,是故不應安詳待後久時乃作。如是王者、 若諸餘人、若諸比丘、若諸俗人、若大富人、若 貧窮人,一切不應安詳待後久時乃作。若人
待後久時乃作,彼人生過,速得衰惱,乃經久 時不能除滅、不能破壞、不能斷絕;以不斷 故,自得衰惱。若人不觀久時乃作,則速失壞,
并根普拔。如是之人無彼過故,畢竟得樂,住 世間道、出世間道。如是之人若過始生,即能 除滅,如毒芽生,見即除者。彼毒芽者,喻如
煩惱,久則增長,過生則多。是故若有斷始生 過,則為真知,而得安隱,彼人常樂。王若如是 不待後時安詳而作,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
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 所讚,彼人常樂,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 中為夜摩王。以不待時安詳而作善業因故。
[0323c22]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八,應勤修行, 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八者,所 謂以法利益國土,非是非法。彼多法王能自
利益,能利益他。自利益者,若王持戒,能護國 土,非不持戒,是自利益。利益他者,謂見有 人不隨法行,令住法中。王者如是正護國土,
護國土故,法、財、名三皆和合得。既能如是令 他依法,何況自身不隨法行?如是王者,則得 財物。云何得物?所謂決定於國土中一切財
物,六分取一。是以國土則為大富,以正護 故。若國大富,王有急事,一切人民以愛王 故,知王有急須用財物,皆悉多與。此是王
者第二功德具足成就。如是王者正護國土, 左右軍眾敬愛於王,一切方處稱王善名。王 若如是,法、財、名等和合具足,於現在世常
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 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 王。以自他利善業因故。
[0324a11]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二十九,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二十九者,謂常 修行十善業道。彼十善道第一樂報,以要言
之,則有三種,謂身、口、意。身則有三:殺、盜、邪 行。口則有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地有三: 貪、瞋、邪見。如是十種不善業道,顛倒則名十
善業道,名為慧道、名為正道。不善業道則無 有慧,善道有慧,故名慧道,攝人天生,次第乃 至到於涅槃。彼王如是自身能住,復令他人
軍眾等住,如是王者於諸眾生猶如父母,能 到涅槃。隨自所願,何道皆得。彼王如是一切 所念皆悉成就,常為天護,無有刀劍、怨敵等
畏,一切國土常不壞亂,一切五穀隨時善 熟。如天時節,日月調和普照一切,國土所 用一切具足,多饒人眾。彼王如是正護國
土,後時無常,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 中。
[0324a27] 「『受何業報?受何等樂?略而言之,夜摩天 中,不殺業故天命則長,有下中上如是天 命。於六欲天,不偷盜故,天中大富,七寶具
足,園林山峯種種可愛,在如是處遊戲受 樂。不邪婬故,諸天女眾於餘天子悉皆不 往,乃至未退有命以來,不往不近。彼諸天
女一切端正、一切好色,光明勝妙,眼見心 樂。若人邪行,彼生天中,所有天女共餘天 行。如是異異業報成就,此如是等身善業行,
善護不犯,樂修多作,生於天中受天樂報。
[0324b07] 「『次 復第二,口四善業樂修多作,生於天中。口何 者業,生於天處?受何樂報?謂修四種口正行
戒。不妄語故,滿語美語,種種實語,常一切 時第一妙語,隨口所說,彼語則樂,隨語皆 得,不妄語故。不兩舌故,所有軍眾常不破
壞,於一切時隨順供養。不惡口故,常聞美 妙歌舞、遊戲喜笑等聲,第一悅耳美妙之聲。 不綺語故,常出義語,一切諸天愛樂其語,皆
信其語,彼於天中如是成就口業果報。
[0324b16] 「『何者 意業,如是天處受何樂果?以不貪故,一切 憶念、一切所須,隨念皆得,得已不失,自餘
諸天不能侵奪,唯自受用。此果報者,不貪業 故。以不瞋故,一切天愛,第一端正,可憙妙 色。不邪見故,所求皆得,如所求得,不變不
異。如所念得,未曾不得,常具足得。如是略 說十善業道所得果報。
[0324b23] 「『若布施者,則得勝報。 以布施故,富樂轉勝。以智勝故,勝一切天。一 切樂受,願是根本——若癡樂者則非是樂——心自
在故、福田力故、時自在故、物自在故、信解力 故。以自在故,有一善業亦生天中,乃有眾 生入於涅槃,何況生天。如是業報,第一微
細,何人不知,則迷業報,迷業報故入於地 獄。此如所說十善業道,若王修行,或國土人、 或王軍眾,以王因緣皆行十善。王若如是修
十善業,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 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 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行十善 善業因故。
[0324c07]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第三十,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第三十者,謂信
因緣。信因緣王、若大臣等,不迷業報,意常正 念,於境界中不放逸行。彼因名為果種子 因,緣於時處具足和合。彼名信因。若信因
者,亦信於果,彼以如是諦見因果,不作惡業。 猶如種子與芽為因,如是諦見、信因緣故, 不迷業報。彼如是業,有善不善,生死相續不
斷不絕,種種苦樂,能令眾生處處受生,有中 流轉。如是有中相續輪轉,在於地獄、餓鬼、畜 生、天、人之中。有三種行:一、福業行;二、罪業行;
三、不動行,謂四禪行。彼福業行是天人因;彼 罪業行,地獄等因;彼不動行,是色界因。彼三 種界,王若於中唯諦知因,彼王不迷生死
曠野。如是一切,此有為中,所謂因果。王信因 果,過不能壞,以能畏過,故不造作不善之業, 常作善業。王若如是信於因緣功德力故,於
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 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 中為夜摩王。以信因緣善業因故。一切眾生
第一勝法,謂信因緣。是故王者應當精勤修 習此法、受持此法,謂信因緣。
[0324c29]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一,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一者,謂供 養天。以何因緣供養彼天?善業行故,得生天
中,有大神通,若我造作不善業道,能遮止 我。若夜若晝恒常供養,一切所作皆能調 伏,能於夢中示善不善。一切國土不饒益時,
能為作護,令入善法。彼天如是能遮不善,若 夜若晝常能擁護,猶如父母無量方便種種 擁護。應供養天,彼能作善。是故王者供養彼
天,以愛法故,離於惡業,不為侵他,非邪見故。 無如是意:「離天無業,此天造作。」一切世間無 如是心:「一切苦樂皆天所作。」無如是心:「供養
於天,如是供養,為利益我不失饒益。」非謗 因果,非邪見心,彼王如是供養天故,得他供 養。王若如是常供養天,功德因緣,於現在世
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 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 摩王。以供養天善業因故。
[0325a18]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二。王者應作,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二者,謂一 切時正護國土。正護國王,隨順法行,猶如父
母,一切畏處,施與無畏。施無畏故,晝夜常恒 善法增長,一切軍眾皆悉敬愛,心不捨離。國 內人民,或獻財物或復讚歎,稱王善名。或時
晝夜心常思惟,欲令其人得安隱樂。彼王如 是利益一切諸眾生故,是以令王自在增長。 多自在故,五穀成熟,國土增長,一切軍眾皆
悉增長。國內耆宿,願王熾盛。彼如是王,正護 國土,法、財、名三,日日增長,和合相應。王若 如是正護國土,於一切時利益國土,離瞋、
離貪,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 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 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護國土 善業因故。
[0325b05]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三,王者應作, 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三者,謂 一切時正護妻子。護妻子故,妻子得樂,王、若
大臣無量福德,多種福德和集增長。若有財 物,有何者物,何處何時有物,不惜給與妻子。 若與財物、若與飲食、若與床敷、若與衣服,若
或抱持,愛語信任,令心歡喜,施與無畏。如力 分與,施與妻子。舍內得福,作無量種舍內福 德,此護妻子有大福德。若復有人無憐愍
心,或為貪覆,不憐妻子。彼人之心甚於惡 獸殺生食肉,食屎獸等。若人不能出家住法, 彼人應當如力如分正護妻子,令得安樂。若
自有力,無憐愍心,不護妻子,如是之人不名 在家,不名出家。是故應以資生布施及餘物 施,若教持戒。王、若大臣能令妻子受戒持
戒,教令布施,教令習智,更餘次第正護其 樂,次第如力。王、若大臣如是作者,久時受 樂,久時壽命。王若如是正護妻子,功德因
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 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 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護妻子善業因 故。
[0325b27]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四應勤修習,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四者,謂常 習智。習智者名一切苦滅,出離一切生死之
因。若能決定習智者,好。彼智者名:於入大闇、 墮在闇中得無量種衰惱之者,照明如燈;生 死曠野嶮道資糧;盲者眼目;無力者力;無
伴者伴;無救者救;病者良藥;迷者導師;生 死曠野嶮道、遠行飢渴乏者之清冷水、之飲食 也;繫縛生死牢獄之者出要之因;無親友者
則能與作利益親友;與無目者作光明眼。能 於死時,而作強伴。閻摩羅人來近至時,於死 滅時,作大力伴。一切惡處能為閉塞。於欲墮
墜大嶮堓者,如手接取。若作同侶,得一切 樂。於裸露者,是好衣服,無能劫奪。若有怖 畏破戒罪、火熱惱逼者,能作無量多枝葉
花、清冷蔭影具足之樹。一切眾生眼所矚 者,皆生愛樂。是故,智勝。於無始來流轉世界 諸眾生等,能與現在、未來世樂,更無餘法能
作樂因,如一智也。常應識知種種修習,心行 正道,心善思惟,心中安住。共餘法動,無量種 意,初中不善,智則能除,能示實道。此則安
隱,一切饒益皆能成就,示涅槃城,常應修 習。以修習故、善識知故,生人天中,為王、為 勝。智火能燒一切煩惱,乃至後時得寂滅樂,
更無異法能令出離一切生死如此智者。是 故希望一切地者,應當思惟修習此智,為他 人說。王若如是常修習智,為他而說,樂修多
作,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 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後正流轉,身 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能
修習多智因故,終得涅槃。
[0325c29]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五,應勤捨離,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五者,所謂 不樂一切境界。若剎利王樂於境界,如是王
者,不得安隱。若王樂聲觸味香色一切方便, 不得安隱,亦復不能正護國土,亦復不能正 護自身。常樂境界,常著心故,失法、物、名,三皆
退壞。樂境界王,餘王能破;他破壞故,自軍眾 等皆生厭惡,不復愛樂;以厭離故,則失王 位,而得衰惱;得衰惱故,或失壽命。是故王
者不用縱心樂著境界。若不縱心大樂境界, 彼王則能正護自法,或時心淨,正攝色聲香 味觸等,不能動心。久時為王,王領國土一切
軍眾不厭不捨,是故他王不能破壞,命住 久時,不得熱惱,久時受樂。今既受樂,後生樂 處。王若如是不樂境界,功德因緣,於現在世
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 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 摩王。不樂境界善業因故。
[0326a18]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六,王不應作,成 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三十六者,所謂 不令惡人住國。不調伏者,不令住國。若諸惡
人惡業破戒,令住國者,彼王則不久時為王, 則於彼人必得殃禍。彼大過故,國人破壞,自 在劣減,五穀不登,人不作業,王則不能正護
國土,一切國人於王不樂。住國土天,不生憐 愍,以其國內惡人住故,以其國有不調人故。 彼調伏人亦不調伏,第一修業福德之人近
惡人故,彼則有失。是故王者,不調伏人不令 住國。若王不令不調伏人住其國者,惡法行 人則不住國。以不住國,則無上過,又復常
能正護國土。一切國人皆悉知王不令惡人 住在國內,則不作惡,一切國人皆修行法,不 作非法。彼能如是隨法行王,一切意念皆悉
成就,一切國人皆知法律,依法律行;餘不 饒益,不生不起。彼王如是以法為救、以法為 伴。王若如是以法為本,不令惡人住其國內,
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 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 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離惡人善業因 故。
[0326b11] 「『又,剎利王復有一法是三十七,王應勤修,多 獲福德,一切國人皆不厭惡,成就相應,現在、 未來二世利益。三十七者,所謂依前過去舊
法,不斷先得,依法而與。使人、軍眾、一切人民 先來得者,不斷不奪,若地、若物,依本常與。若 有何人種姓次第先來得者,隨相應與。一切
人民則於其王不生厭惡,左右軍眾一切不 能迭相妨礙。王不憂悔、不生熱惱,王位不 動,國土不亂,恒常正住,一切職人不偏斷
事,強不陵弱,不違法律,一切國人如自業 作,心生歡喜。天心喜故,以時降雨,寒暑隨 時,常豐不儉,無刀兵劫,龍心不瞋。一切善
天,不捨其國,行於餘國。彼王國土以行法故, 餘天不壞。以人因緣,是故有天;以人力故,天 則有力。彼王既知如是過已,依先舊與,不斷
不奪。若王善行第一法行,於國內人,依次第 來隨相應與,依祖父來隨所應與。若王國 土令法久住,依法正護,如彼次第依分而與,
如是次第依法王者,一切天眾不求其便,護 其國土,彼王大富,國土具足。以大富故,布 施作福,持戒修智。王若如是依隨法行,功德
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 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 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不違法善業因 故。
[0326c07] 「『若王成就此如是等三十七法,攝取彼法、安 住彼法,一切功德皆悉具足。彼從樂處,復得 樂處。』
[0326c09] 「爾時,彼名善時鵝王,為說過去尸棄如 來所說偈言:
「『若王軍眾淨, 法行制諸根,
彼則有法慧, 生天世界中。
若王時賦稅, 依法而受取,
彼則捨離貪, 為夜摩天王。
若王忍愛語, 瞋喜不能動,
彼護國土故, 生天中最勝。
若王不朋諍, 不看友非友,
彼則心平等, 得天眾中勝。
若王勤敬宿, 供養諸尊長,
彼意堅不貪, 得為天中王。
若王依先世, 隨祖父法與,
彼不奪眾生, 得為天中王。
若王修施戒, 說法制諸根,
彼護國土人, 天世界中貴。
若王捨非法, 攝取行法者,
彼正法持戒, 生天中最勝。
若王離婦女, 唯親近善人,
彼則無垢意, 生天中為王。
若王不普信, 唯攝取善人,
彼命終真見, 夜摩天中勝。
若王愛善名, 不貪著財物,
彼離貪垢故, 為夜摩天王。
若王不邪見, 心愛樂正見,
彼淨見不動, 為夜摩天王。
若王勤施戒, 亦常修行智,
彼得諸國土, 後生為天王。
若王常愛語, 生他人最樂,
彼得土清涼, 生天中最勝。
若王實語說, 不動如須彌,
彼登實階梯, 天眾中如幢。
若王無因緣, 不舉下軍眾,
彼王民不厭, 命終為天王。
若王知好惡, 亦知有力無,
彼王有慧力, 生夜摩為王。
三界第一勝, 所謂名三寶,
王若能供養, 彼王則生天。
若王時見人, 能利益國土,
彼離慢心儉, 生天中最勝。
若王離睡垢, 則離於癡過,
彼智境相應, 決定為天王。
若王離懈怠, 常堅固精進,
彼能竭過海, 來世為天王。
若王友堅固, 常隨法行者,
彼善友圍遶, 生天為天王。
若王離惡友, 常捨離不近,
彼則離諂毒, 生天為天王。
若王持瞋害, 不樂作惡業,
彼離惡垢故, 常為天中王。
若王不貪味, 唯愛樂善法,
彼能示善道, 黠慧生勝處。
若王善思惟, 隨順善法行,
彼如法見道, 到夜摩天處。
若王時速作, 依如是法行,
彼速離諸苦, 為夜摩天王。
若王法利國, 或以王法護,
彼為人所讚, 生天天亦讚。
若王行十善, 是如來所說,
彼是修行法, 生天為天王。
若王信因緣, 如是道非道,
彼則離見垢, 黠慧生天勝。
若王供養天, 如所應而作,
彼得天供養, 生天中最勝。
若王護妻子, 心意不濁亂,
彼自妻知足, 生天中最勝。
若王遠境界, 愚癡所愛者,
彼則是持戒, 當生天為王。
若王捨惡人, 近依法行者,
彼是善法王, 應為夜摩王。
若王依法行, 是護國土主,
應一切地主, 亦堪夜摩王。』
[0327b23] 「如是彼名善時鵝王,以願力故,生彼天中而 作鵝王,既見天主牟修樓陀,念本生時從尸 棄佛所聞經法,為令天主牟修樓陀心歡喜
故,如是說已,語天王言:『天王當知!業如是 故,得此天處,以大法勝,故得此處。若得此 處不放逸行,於後退時,心不生悔。命盡死時,
醜面可畏地獄之使,不來現前。汝夜摩王慎 勿放逸,勿放逸行。汝於彼處聞我音聲,故來 至此。汝既捨離一切境界,為聽法故而來至
此。若苦惱者,隨順法行,則非奇特;若受天 樂,不放逸行,此則為難。汝夜摩主牟修樓 陀若不著欲,則為大樂。若更餘天,近汝、愛
汝,隨汝而行。為軍眾者,善得生處,以得近 汝善知識故,恒常得樂。近惡知識,樂不可得。 汝夜摩主牟修樓陀於此天眾多作利益,此
諸天眾以近汝故,得二種樂,謂今世樂、後 涅槃樂。汝等諸天一切軍眾,各各還向自地 處去。我今復欲更向其餘放逸天處,為除放 逸。』
[0327c13] 「善時鵝王如是說已,彼諸天眾於山頂上飛 昇虛空。牟修樓陀夜摩天王聞說法已,隨喜 讚歎上天宮殿,天眾圍遶上昇虛空,共諸天
眾、諸天女眾之所圍遶。復有餘天住山鬘山 千峯之中,遊戲受樂,如是放逸,放逸而行。境 界所迷,愛樂境界,為愛所壞,於園林中蓮花
水池、意念樹林,如是如是,迭共同伴遊戲受 樂。五樂音聲、天樂之音,不可譬喻,在飲食河 遊戲受樂。一切時華、一切時果、眾鳥音聲,皆
悉具足,饒蓮華池具足之處,自業化果,受 第一樂。如是乃至愛善業盡、作集業盡、善 業盡故,如自業行,或墮地獄、或墮餓鬼、或
墮畜生。若以餘業得生人中同業之處,第一 富樂,或近海畔或在其餘饒流水處,作大富 人,廣多商賈;或作國王,常在海畔,船舶具
足,多有財物,多有人眾,一切人愛。
正法念處經卷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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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17 冊 No. 0721 正法念處經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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