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 Lu Yi Xiang 經律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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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異相卷第四十一 (婆羅門部)梁沙門僧旻寶唱等集
* 檀膩 羈 身獲諸罪一
*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 母能論議二
* 鷄頭以身質錢欲飯佛僧 帝釋所助乃及於王三
* 老乞婆羅門誦佛 一偈兒子還相供養四
* 散若學射得妻 五
* 婆羅門以納施佛得聞記別六
* 婆羅 門以餅奉佛聞法得道七
* 拔抵婆羅門瞋 失弟子生惡龍中為佛所降八
* 婆羅門入 定三百餘年九
* 婆羅門兒婦信向見其後 報十
* 婆羅門從佛意解十一
* 婆羅門持 一齋不全生為樹神能出飲食施諸餓者十 二
* 婆羅門夫婦吞金錢為糧身壞人取為 福即得道迹十三
* 婆羅門生美女佛言不 好十四
* 大鬘與瓦師子為善知識共相勸 信十五
* 婆羅門婦事佛為婿所患投河 水竭婿方醒悟十六
檀膩 羈 身獲諸罪一
[0215a02] 舍衛國內。有婆羅門賓頭盧埵闍。其婦醜惡 兩眼洞青。七女無男。己貧女窮婦弊好罵。女 來求須瞋目涕泣。田有熟穀從他借牛。將往
踐之於澤亡失。時婆羅門坐自思惟。我種何 罪。婦女所切復失他牛。推覓形疲偶到林中。 值見如來。觀之生念。瞿曇沙門今最安樂。無
我諸惱。佛知其心。便語之曰。如汝所念。佛告 之曰。欲出家不。即白佛言。世尊。聽者甚適鄙 願佛曰。善來比丘。鬚髮自墮。身所著衣變
成袈裟。佛為說法。成阿羅漢。佛告阿難。過去 有國王。名阿波羅提目佉 (梁言端正) 。以道化物。時 有婆羅門。名檀膩 羈 。家裏空貧有少熟穀。借
牛踐治驅還其主。忘不囑付。牛主雖見謂用 未竟。復不收攝二家詳棄。牛主將檀膩 羈 詣 王決了。出值王家馬走。喚檀膩 羈 為我遮馬。
下手得石持用擲之。值脚即折。次行到水不 知渡處。值一木工。口銜斵斤褰衣垂越。時 檀膩 羈 問彼人曰。何處可渡。應聲答處。其口
已開斵斤墮水。債主所摧加復飢渴。從沽 酒家乞少白酒。上床飲之。不意被下有小兒 臥。押兒腹潰。往一牆邊。思惟懼罪。自擲跳
牆。下有織工。墮上即死。時織工兒復捉得 之。便與眾人共將詣王。公殺我父。時諸債主 將至王前。爾時牛主前白王言。此人從我借
牛。不還見付。失去不償。王問何緣。檀膩 羈 言。我實借牛用訖馳還。主亦見之。雖不口 付牛在其門。王語彼人。俱為不是。由檀膩 羈
口不付汝。當截其舌。由卿見牛不自收攝。當 挑汝眼。彼人白王。請棄此牛不樂剜眼截他 舌也。即聽和解。馬吏復言。彼之無道折我馬
脚。王便問言。此王家馬汝輒折脚。跪白王言。 債主將我從道而來。彼人喚我令遮王馬。下 手得石擲之。誤折馬脚。王言。由汝喚他當截
汝舌。由彼打馬當截其手。馬吏白王。乞各和 解。木工前云。檀膩 羈 失我斵斤。王語木工。 由喚汝故當截其舌。擔物之法禮當用手。由
卿口銜。當折兩齒。木工白王。寧棄斵斤莫 行此罰。時沽酒母復牽白王枉殺我兒。跪白 王言。我飢渴逼。乞少酒飲。不意被下有臥小
兒。王當見察。王告母人。汝舍沽酒眾客猥多。 何以臥兒置於坐處。二俱有過。汝兒已死。以 檀膩 羈 與汝作婿。令還有兒乃放使去。母人
叩頭曰。聽各和解。我不用夫。時織工兒復前。 此人狂暴躡殺我父。王問言曰。汝殺他父。檀 膩 羈 曰。眾逼責我。惶怖跳牆偶墮其上。實非
所樂。王語彼人。二俱不是。卿父已死。以檀膩 羈 與汝作父。其人白王。父今已死。我終不用 此婆羅門以為父也。聽各共和。王便聽之。時 檀膩 羈
身事都了故在王前。見二母人共諍 一兒。時王明黠以智權計。今唯一兒。二母爭 之。聽汝二人各挽一手。誰能得者。其非母
者於兒無慈盡力頓牽。所生母者於兒慈深。 不忍抴挽。王鑒真偽。詰出非者強摸他兒。 即向王首兒還其母。各爾放去。時檀膩 羈 便
白王言。我時於彼道邊。有一毒蛇請我白 王。不知何故從穴出時柔軟變易。還入穴 時妨礙苦痛。王答之言。從穴出時無有眾惱。
心情和柔身亦如之。在外鳥獸諸事觸嬈。瞋 恚隆盛身便麁大。卿可語之。持心不瞋則無 此患。
[0215c04] 次見女人。請我白王。我在夫家念父母舍。 在父母舍復念夫家。王言。卿可語之。由汝邪 心。於父母舍更畜傍婿。汝在夫家念彼傍
人。至彼小厭還念正婿。是以爾耳。持心捨邪 則無此患。次復樹上見有一雉。請我白王。 我在餘樹鳴聲不好。若在此樹鳴聲哀和。不
知其故。王告彼人。由彼樹下有大釜金。是以 於上鳴聲哀好。餘處無金。音聲不好。王告檀 膩 羈 。卿之多過吾已釋汝。窮困苦持樹下釜
金。我用與卿。奉受王教掘地取金。貿易所須 快樂無乏。時大王我身是。檀膩 羈 者。今婆羅 門賓頭盧埵闍是 (出賢愚經第十一卷) 。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母能論議二
[0215c17] 巴連弗國有婆羅門。名曰阿耆尼達多。通達 經論。納妻之後少時懷 妊 。懷 妊 大欲論 議。夫問相師。相師答曰。胎中之子善能論
議。日月既滿遂產一男。達諸經論。為婆羅 門師。兼授人醫術 (出雜阿含經第二十五卷) 。
鷄頭以身質錢欲飯佛僧帝釋所助乃及於王 三
[0215c24] 爾時羅閱城人民。隨其種族請佛及僧。時諸 婆羅門。四面雲集自作制限。各出一百錢 為佛及僧。爾時鷄頭婆羅門知義貧無錢財。
不能得物以供彼眾。眾人語言。汝無有錢。鷄 頭便還婦所語言。諸人驅我出眾。我無錢故。 時婦答曰。汝可入城賒貸一百錢。遍求不
得。還向婦說。婦復語言。至弗賒蜜多羅長者 舍。從其假貸。便往求告七日當償。若不還者 我身及婦當為奴婢。長者便貸金錢一百
枚得還語婦。婦報言曰。持詣眾中言。已得 錢聽我在次。眾語鷄頭言。已辦不須卿錢。鷄 頭便還。夫婦二人往詣世尊。共相問訊。時鷄
頭婦禮世尊足。具以白佛。佛告鷄頭言。汝便 請世尊及比丘僧。爾時鷄頭婦語夫言。君隨 佛教。爾時鷄頭即從坐起偏露右肩。叉手白
佛言。願世尊當受我請。及比丘僧。世尊默然。 釋提桓因語毘沙門天王曰。拘鞞羅汝佐此 婆羅門。辦第三食。答曰受教。時毘沙門天王
自隱其形。化作人身勅五百羅剎曰。汝速至 栴檀林中。取香薪來。當竹園中飯佛僧。化 作鐵厨。五百羅剎各負牛頭栴檀香薪至鐵
厨內。爾時鷄頭於鐵厨中以用熟食。遍十二 由延皆悉聞香。時釋提桓因語毘濕波伽摩 天子。汝可化作高廣講堂。使佛及僧得坐飯
食。對曰受教。譬如力人屈申臂頃。從三十三 天沒至竹園中。在鐵厨側化作講堂。以七寶 成。化作千二百五十座。文繡所成。手執香
鑪燒眾名香。令多羅樹七寶相成。微風吹動 鈴聲遠聞。爾時摩竭國頻毘娑羅王聞之。問 於群臣。群臣答言曰。是鷄頭婆羅門。於鐵厨
中以牛頭栴檀為佛及僧熟食。有此之香。王 即至佛所。告群臣曰。古昔無此講堂。今誰所 作。臣白王曰。我等不知。世尊為王廣說如上。
王便墮淚不能自勝。念當眾生福少壽短。不 識此寶之名況當見耶。今蒙佛恩見此講堂。 未曾出現。世尊告曰。當來眾生不聞七寶。況
當目見。今蒙佛恩覩如是事。世尊為王說微 妙法。使心歡喜。王言。鷄頭婆羅門快得善利。 王曰。我欲還宮。佛曰。今正是時。佛告鷄頭
曰。汝可請王供一日食。答曰如是。即至王 所舉右手。白王曰。願天王。明日受請集此講 堂。時王默然。時毘沙門天王明日清旦沐浴。
鷄頭與妙衣裳。手執香鑪。向世尊所。頭面著 地便作是念。今正是時。飯食已辦。願垂臨赴。 佛僧圍繞往詣講堂。即就其座僧次第坐。時
王嚴駕群臣圍繞詣鷄頭所。甘饌飲食味各 百種。勸助鷄頭飯佛及比丘僧 (出羅閱城人民請佛經) 。
老乞婆羅門誦佛一偈兒子還相供養四
[0216b14] 爾時世尊入舍衛城。時有異婆羅門。年老根 熟。執杖持鉢家家乞食。世尊告曰。汝何以 爾。答言。瞿曇。我有財物悉已付子。為其取
妻然後捨是。持鉢乞食。佛復告曰。汝能於我 法受誦一偈。還為兒說。答佛能受。爾時世尊 即說偈言。
生子心歡喜 為子聚財物
復為娉娶妻 而自捨出家
邊鄙田宅兒 違負於其父
人形羅剎心 棄捨於尊老
老馬無復用 則奪其麫麥
子少而父老 家家行乞食
其杖為最勝 非子離恩愛
為我防惡牛 危險地得安
能却凶暴狗 扶我暗處行
避深坑空井 草木棘刺林
憑杖威力故 跱立不墮落
[0216c03] 時婆羅門從佛受偈。還家至門。先白大眾。聽 我所說。然後誦偈如上。其子愧怖。即抱其父 還將入家。摩身洗浴覆以衣被。立為家主。時
婆羅門作是念。我今得勝族姓是沙門恩。我 經所說。若為師者如師供養。我今持上妙衣。 至世尊所面前問訊白佛言。願受此衣。哀愍
我故。世尊即受。更說種種法。示教照喜 (出佛為老 婆羅門說偈經) 。
散若學射得妻五
[0216c12] 過去世時。有少婆羅門。名散若。往詣射師求 學射術。師曰可學。散若於七年中常學此業。 後問師曰。何時可罷。答曰。即索弓著箭。我暫
入村待還後放。師即入村。散若待師良久而 由不反。射前大樹箭經傷蛇。師還問曰。 汝未放箭耶。答曰已放。師曰。汝若不放。於閻
浮提為第一大師。既已放箭。若我死後次當 汝。時師即莊嚴其女。以五百竿箭并一馬車 與之。時散若受之。當度曠野。時有五百賊。於
曠野中食。散若遣婦從賊乞食。賊曰。觀其所 使非是常人。宜其與食。一賊曰。我曹猶活 而聽此人將婦乘車而去耶。散若射之。應一
箭而死。隨起隨射莫不皆殞。唯賊師在語於 婦言。汝脫衣置地。即脫衣。見復射之應箭 而死。五百賊者即五百比丘。散若舍利弗也 (出四分律三分第九卷) 。
婆羅門以納施佛得聞記六
[0216c29] 佛入舍衛城分衛。身衣有少穿壞。有一婆羅 門。見佛衣壞。即其家中得少白 [疊*毛] 。持用施佛。
唯願如來當持此納以用補衣。佛即受之。佛 與授記。便於當來世。兩阿僧祇百劫之中當 得作佛。歡喜而去。國中豪賢長者居士曰。云
何世尊小施大報。各為如來破損好 [疊*毛] 作種 種衣。過去有佛。名毘鉢尸。時王名曰槃頭。有 一大臣。請佛及僧三月供養。佛即許可。時槃
頭王白佛言。貪得佛僧三月供養。佛告槃頭。 吾先已受彼大臣請。王告臣曰。佛處我國。云 卿已請今可讓我。臣答王言。若使大王保我
身命。復保如來常住於此。國土常安隱者我 乃息意。王更曉曰。卿請一日我復一日。臣便 可之。各滿所願。王為如來辦具三衣。復為九
萬比丘各作七條衣。時大臣以衣食施佛及 僧。則我身是 (出賢愚經第十三卷) 。
婆羅門以餅奉佛聞法得道七
[0217a17] 有婆羅門。問婦言。家中有 䴵 具。不欲隨伴 供養瞿曇沙門。婦言有。即作持往。遇國王 大臣剎利婆羅門十八大聚落主在座。婆羅
門不敢前。念言。佛是一切智者應知我心。佛 遙喚來問。器中何等。答曰是餅。佛言。可行與 眾僧。答少不能遍。佛言。但與人行。一番猶故
不減。乃至三遍尚不損耗。佛知其心。隨從說 法得須陀洹道 (出僧祇律第二十九卷又出第六卷) 。
拔抵婆羅門瞋失弟子生惡龍中為佛所降 八
[0217a27] 昔有龍王。名曰拔抵。志性暴虐。數為風雨霹 靂雹殺人民。鳥獸蠕動死無央數。有尊羅漢 萬人共議。若殺一人墮地獄一劫罪猶不畢。
今者此龍殘害眾生。前後不呰。轉恐難度。 幸當共往諫止之耳。時佛知之。讚言善哉。時 諸羅漢萬人俱行。龍放風雨雷電霹靂。萬人
驚怖頓伏來還。是時佛在耆闍崛山。與萬菩 薩萬羅漢俱到龍所。龍便瞋恚。暴風疾雨雷 雹霹靂。其放一雹令壁。方四十丈。若至地
者入地四尺。欲以害佛及菩薩僧。時諸羅漢 見龍災變。各懷恐怖前依近佛。龍自見雹石 化為華蓋。復自念言。我當以身堅自盤結令
四十丈。欲以撲佛及眾僧上。即時自撲無所 能中。舉頭開目諦視見佛。疑是尊妙無上神 人。於是小龍而皆自撲無所動搖。龍王是時
即便命盡上生為天。諸餘小龍亦皆併命得 作天子。皆悉來下住於佛邊。佛告阿難。汝知 是天所從生不。對曰不及。佛言。屬者諸龍興
惡意者。自撲在地發一善心知佛為尊。命盡 為天此者是也。天聞佛言。及諸天子皆發無 上平等度意。佛言。昔龍王拔抵與釋迦文佛
共為婆羅門。拔抵弟子。時有萬人。捨其師事 釋迦文。拔抵懷恚為龍。佛德既成多度一切。 弟子萬人皆得羅漢。龍懷毒惡故欲為害。萬
人四道雖備。猶受其辱。若為菩薩龍不敢也 (出舊雜譬喻經下卷) 。
婆羅門入定三百餘年九
[0217b25] 昔有婆羅門。不樂世務。潛隱山間一心思道。 即入禪定三百餘年。塵土沒身草木生其體 上。山下有諸畜養妻子婆羅門數百家。大小
相共採薪上樹。折取枯枝樹根。連婆羅門額 樹既動搖。覺婆羅門禪從地中出。見採薪者 問之。汝是何人。答曰。是婆羅門。餘人是誰。
答曰。是妻子。婆羅門笑曰。我入禪三百餘歲。 尚未敢稱婆羅門。汝等何忍自稱婆羅門乎 (出十卷譬喻經第五卷) 。
婆羅門兒婦信向見其後報十
[0217c06] 昔者舍衛城東。有一婆羅門大富。其子娶妻。 得事佛家女。奉五戒持六齋。常好布施沙門 道士。勸夫修施。夫即開解。白其父母。父母大
恚。謂破吾門戶。婦持錢絹與夫。夫持與守 閤婢。婢持與守門奴。奴持往佛寺中。布施 沙門燒香燃燈。夫婦共誓言。假令布施無福
自己。又假令有福者。當使天下人皆共見之。 時國俗三月三日。舉國人民皆至水上作樂 歌戲。時東南角有一天人。騎一白馬乘空而
過。眾人仰問是何神靈。答曰。問後來者。須臾 復有七寶殿舍。有玉女獨坐其上。四大天神 接殿飛行。眾人又問。君何功德。玉女亦云。
問後來者。俄而後有四柱寶殿。有一天人有 一玉女共坐其中。前後左右四部妓樂。十二 天神共接其殿。眾人又問。有何功德。亦答。問
後來者。須臾復有二薜荔鬼。身長三丈。黑瘦 醜陋飢渴苦痛。身中燋然。各捉大棒更相撾 打。眾人又問。答曰。諸君聞舍衛城東大富婆
羅門不。騎白馬者是守門奴。小殿玉女者是 守閤婢。大殿二人是我兒我兒婦。二鬼是婆 羅門夫婦。前世愚癡不信正法。今當厄禍可 復奈何
(出十卷譬喻經第一卷) 。
婆羅門從佛意解十一
[0217c29] 佛遊婆羅門城。諸婆羅門王。知如來神德能 感動群心。一食其化誰受我語。因共立制。 若與佛食聽佛語者罰金錢五百。時佛入城
乞食。人皆閉門空鉢而出。有一使人。以破瓦 器盛臭 潘 淀出門棄之。見佛空鉢信心清淨。 欲興供養無由如願。云今此弊食須者可取。
佛知其意即受其施而說。女人施食十五劫。 天上人間受福快樂不墮惡道。後得男身出 家學道成辟支佛。邊有一婆羅門。以偈說佛
為食妄語。如此臭食果報乃重。佛即出舌覆 面上至髮際。語婆羅門。汝見經書頗有此舌 而作妄語者不。婆羅門言。如此舌者必不妄
言。未解小施而獲大報耳。佛曰。汝曾見尼拘 陀樹蔭覆賈客五百乘車猶不盡不。答曰見。 又問。此樹種子大小。答曰。如芥子三分之一。
又問。誰當信此。答曰。眼所現見。又問。我亦 如是。此老女人得大果報。如來福田良美所 致。時婆羅門心開意解五體投地向佛悔過。
佛為說法得初道果。即發大聲告眾人曰。甘 露門開如何不出。諸婆羅門乞輸金錢。迎佛 供養。婆羅門王亦共臣民歸命佛法。城中男 女皆得淨信
(出普曜經第五卷) 。
婆羅門持一齋不全生為樹神能出飲食施諸 餓者十二
[0218a24] 昔有長者名須達。請佛及僧廣設大會。道逢 一人奉酪一瓶。見一婆羅門請令提歸。既到 見佛及僧歡喜便住。聽經持齋至暮乃還。其
家婦甚怪之。亦不食至暮踧迫令食。不終齋 法後命盡。其神乃在欝多羅國作大澤樹神。 時有五百學士。欲至三祠神池澡浴望仙。資
糧乏盡又無水漿。遂已困乏。遙望彼樹想為 泉水。皆到樹下了無水泉。將成大困。便共舉 聲求哀樹神救我等命。樹神即現半身。舉右
手指頭。自然出百味之食。手奉蜜漿種種 具足。皆得盈飽。時五百人自共議曰。我等 欲至神池澡浴望仙。此之巍巍仙道豈能勝
乎。復問樹神。作何功德聖德如此。樹神答言。 吾昔見佛在舍衛精舍。持八關齋。為婦所敗 不終齋法。神應生天。時五百人即共奉持齋 法戒。後得須陀洹道
(出諸經中要事) 。
婆羅門夫婦吞金錢為糧身壞人取為福即得 道迹十三
[0218b13] 昔有婆羅門。夫婦二人無有兒子。財富無數。 臨壽終時自相謂言。各當吞錢以為資糧。其 國俗法。死者不埋但著樹下。各吞五十金錢
死。身爛錢出。國中有一賢者行見之。愍然流 淚傷其慳貪。取為設福。請佛及僧盡心供辦。 擎飯佛前稱名呪願。時慳人夫婦。受餓鬼苦
即生天上。為設福廣請四輩。時生天者即得 天眼知為作福。從天來下化作年少佐助檀 越。佛言。此厨間年少是真檀越。至便說法即
得道迹。賢者亦得道迹。眾會歡喜皆得生天 (出宿願果報經) 。
婆羅門生美女佛言不好十四
[0218b25] 佛在世時有一婆羅門。生兩女皆端正。乃故 懸金。九十日內募索有能訶女醜者。便當與 金。竟無應募者。將至佛所。佛便訶言。此女皆
醜無有一好。阿難白佛言。此女好而佛言 惡。有何不好。佛言。人眼不視色是為好。眼耳 鼻口亦爾。身不著細滑是為好。身手不盜他
財是為好手。不犯此事是乃為好。眼視色耳 聽音鼻嗅香。身喜細滑。手喜盜他財。如此者 皆非好也 (出雜譬喻經) 。
大鬘與瓦師子為善知識共相勸信十五
[0218c06] 往昔多狩邑。有婆羅門。為王太史。國中第 一。有一子。頭上有自然大鬘。因以為名。姿首 端正有三十相。有一瓦師子。名難提婆羅。與
大鬘少小親交心相敬念。瓦師子精進勇猛 慈仁孝從。其父母俱盲供養無乏。雖為瓦師 手不掘地。唯取破牆崩岸及以鼠壤和用為
器。若有買者。以穀麥麻豆置地取器。初不爭 價。亦復不取金銀財帛。唯取穀米供養而 已。迦葉如來所住精舍。去多狩邑不遠。與
大比丘有二萬人。皆是羅漢。護喜語大鬘曰。 共見迦葉如來。大鬘答曰。用見此道人。為直 是髠頭人耳。有何道哉。佛道難得。如是至
三。護喜復語大鬘。共至水上澡浴乎。大鬘答 曰可爾。便共詣水澡浴。護喜舉右手遙指示 曰。迦葉精舍去是不遠。可共暫見。大鬘答曰。
用見此為。護喜便捉大鬘衣牽。大鬘脫衣捨 走。護喜便捉頭牽曰。為一過共見佛去來。國 俗諱捉人頭法皆斬刑。大鬘代其驚怖心念
曰。瓦師子分死捉我頭耶。護喜曰。我死。死 終不相置。要當使卿見佛。大鬘心念。必當有 好事耳。乃使此人分死相捉。大鬘曰。放我頭
我隨子去。便還結頭著衣。相隨詣迦葉佛。護 喜白佛言。此大鬘者是我少小親友。然其不 識信三尊。願世尊開化。大鬘童子覩佛相好。
心念曰。書記所載相好盡有。唯無二事。時迦 葉如來。便出廣長舌以覆面上。及肉髻并 覆兩耳七過。舐頭縮舌入口。光色出照大千
世界。蔽日月明乃至阿迦膩吒天。光還繞身 七匝從頂上入。以神足力現陰馬藏。令大鬘 獨見。餘人不覩。大鬘童子具足見佛三十二
相。踊躍歡喜不能自勝。迦葉如來。為大鬘童 子說菩薩斷功德。何等為斷菩薩功德。法身 不可行而行。口不可言而言。意不可念而念。
是為菩薩三惡行。於是大鬘前禮佛足言。我 今懺悔願佛許受。從今已往不復敢犯。如此 至三。迦葉如來默然受之。大鬘童子護喜童
子。俱禮佛足辭退而還。大鬘曰。卿為失利不 為得利。我不喜見卿面。不喜聞卿名。護喜答 曰。何以故爾。大鬘曰。卿早從佛聞深法。何
能在家。護喜答曰。我父母年老又復俱盲。供 養二親何由出家。若我出家父母便終。以是 故不得出家耳。大鬘語護喜曰。我從迦葉佛
聞菩薩行三惡緣對。不復樂在家。我欲從此 還至佛所求為比丘。護喜報曰。善哉大鬘。得 思惟力耶。便可時還。所以然者佛世難值。大
鬘童子即抱護喜。便繞三匝叉手謝曰。我設 有身口意過於卿者。願見原恕。若卿指授正 真大道。於是大鬘說頌讚曰。
仁為我善友 法友無所貪
導我以正道 是友佛所譽
[0219a28] 說是偈已。繞護喜三匝還詣精舍。而白佛言。 寧可入道受具戒不。即度大鬘受具足戒。佛 語舍利弗。時大鬘童子則我身是。大鬘父者
今父王真淨是。護喜者頻勸我出家。則是作 道善知識也。我前向護喜惡語道。迦葉佛禿 頭沙門有何道。故六年受日食一麻一米 大豆小豆如是 (出興起行經下卷)
。
婆羅門婦事佛為婿所患投河水竭婿方醒 悟十六
[0219b08] 昔有婆羅門。奉事外道。其婦事佛。語其婿言。 聽我與佛作婢。懸幡蓋燒香然燈。婿不聽 之。便作一幡懸於屋內。晨夕向禮。婿殺牛
羊呼師解事。師到其門語言。卿舍有佛幡蓋。 我不敢進。即入問婦。推覓得幡。婿瞋打婦。婦 即投河。心至感神河水為竭。自然有七寶華
蓋其上。婿見斯瑞知佛可尊。即捨外道奉事 大法 (出譬喻經) 。
經律異相卷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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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3 冊 No. 2121 經律異相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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