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 Shamen Bu Ying Bai Su Deng Shi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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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三弘福寺沙門釋彥悰纂錄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 (上)
[0454c29] 議不拜者。明沙門不應拜俗也 聖上情敦 名教令拜君親。慮爽通途許開朝議。致有謇 諤之士人百獻籌。社稷之臣爭陳顯論焉。
勅
*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表
*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 一首
啟
*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賢論沙 門不應拜俗事啟一首
* 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不合拜俗 事啟一首
狀
* 通簡群官明沙門不合致拜狀一首 (并 啟)
議不拜
*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大夫 孔志約等議狀一首
[0455a15] 右驍衛 右監門 右奉宸 官府寺
[0455a16] 右四司請同司禮議狀
* 司元大常伯竇德玄少常伯張山壽等 議狀一首 司戎少常伯議軍鄭欽泰 員外郎秦懷恪等議狀一首
* 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 議狀一首
[0455a21] 司宗寺 右一司請同司刑 議狀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0455a24] 勅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凡 百之行收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絕常境。恭孝 之躅事叶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跪拜之
禮。因循自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 還遵舊貫。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 獎以名教被茲真俗。而瀨鄉之基克成。天構
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制之由。諒歸斯矣。今 欲令道士女官僧尼。於君皇后及皇太子其 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恒情。宜付有司詳議 奏聞。
[0455b05] 龍朔二年四月十五日光祿大夫右相太 子賓客上柱國高陽郡開國公臣許敬宗宣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一首
[0455b08] 僧威秀等言。伏奉 明詔。令僧拜跪君父。義 當依行理無抗 旨。但以儒釋明教。咸陳正 諫之文。列化恢張。俱進蒭蕘之道。僧等荷國
重恩。開以方外之禮。安居率土。得弘出俗之 心。所以自古帝王齊遵其度。敬其變俗之儀。 全其抗禮之迹。遂使經教斯廣代代漸多。宗
匠攸遠時時間發。自漢及隋行人重阻。靈岫 之風猶欝。仙苑之化尚疎。未若 皇運肇興 隄封海外。五竺與五嶽同鎮。神州將大夏齊
文。皇華之命載隆。輶軒之塗接軫。莫不欽斯 聖迹興樹遺蹤。固得梵侶來儀相從不絕。今 若返拜 君父乖異群經。便發驚俗之譽。或
陳輕毀之望。昔晉成幼沖庾氷矯詔。桓楚飾 詐王謐抗言。及宋武晚年將隆虐政。制僧拜 主尋還停息。良由事非經國之典。理越天常
之儀。雖曰流言終纏顯議。況乃夏勃勅拜。納 上天之怒。魏燾行誅。肆下癘之責。斯途久列 備舉見聞。僧等奉佩慞惶投庇失厝。恐絲綸
一發萬國通行。必使環海望風。方弘失禮之 譽。悠哉後代。或接効尤之傳。伏惟 陛下。中 興三寶慈攝四生。親承付囑之旨。用勵學徒
之寄。僧等內遵正教。固絕跪拜之容。外奉 明詔。令從儒禮之敬。俯仰惟咎慚懼實深。 如不陳請。有乖臣子之喻。或掩佛化。便陷
惘君之罪。謹列眾經不拜俗文輕用上簡。伏 願 天慈賜垂照覽。則朝議斯穆。終遵途於 晉臣。委略常談。畢歸度於齊后。塵黷 威嚴 惟深戰戢。謹言
龍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
[0455c08] 時京邑僧等二百餘人。往蓬萊宮申表。上請 左右相云 勅令詳議拜不未定可待後集。 僧等乃退。於是大集西明相與謀議。共陳啟
狀聞諸僚寀云。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論沙門不 應拜俗啟一首
[0455c14] 僧道宣等啟。自金河徙轍玉關揚化。歷經英 聖載隆良輔。莫不拜首請道歸向知津。故得 列剎相望仁祠棊布。天人仰福田之路。幽明
懷正道之儀。清信之士林蒸。高尚之賓雲結。 是使教分三法。垂萬載之羽儀。位開四部。布 五乘之清範。頃以法海宏曠類聚難分。過犯 滋彰冒塵 御覽。下非常之
詔。令拜君親。 垂惻隱之懷。顯疎朝議。僧等荷斯明命。感悼 涕零。良由行缺光時。遂令上霑憂被。且自 法教東漸亟涉窊隆。三被屏除五遭拜伏。俱
非休明之代。並是暴虐之君。故使布令非經 國之謨。乖常致良史之誚。事理難返還襲舊 津。伏惟 大王。統維京甸攝御機衡。道俗
來蘇繁務攸靜。今法門擁閉聲教莫傳。據此 靜障拔難之秋。拯溺扶危之日。僧等叫閽難 及徒鶴。望於九重天陛罕登。終栖遑於百
慮。所以千冒陳欵披露。冀得俯被鴻私載垂 提洽。是則遵崇付囑。清風被於九垓。正像更 興。景福光於四海。不任窮塞之甚。具以啟聞。 塵擾之深惟知慚惕。謹啟
四月二十五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 不合拜俗啟一首 (夫人帝后之母也。敬崇正化大建福門。造像書經。架築相續入出 宮禁。榮問草知僧等詣門致書云爾)
[0456a08] 僧道宣等啟。自三寶東漸六百餘年。四俗立 歸戒之因。五眾開福田之務。百王承至道之 化萬載扇惟聖之風。故得環海知歸生靈迴
向。然以慧日既隱千載有餘。正行難登嚴科 易犯。遂有稊稗涉青田之穢。少壯懷白首之 徵。備列前經聞于視聽。且聖人在隱凡僧程
器。後代住持非斯誰顯。故金石泥素。表真像 之容。法衣剔髮。擬全僧之相。衣而信毀報果 兩分。背此繕修俱非正道。又僧之真偽生熟
難知。行德淺深愚智齊惑。故經陳通供。如海 之無窮。律制別科。若涯之有際。宗途既列名 教是依。設出俗之威議。登趣真之圓德。固使
天龍致敬幽顯歸心。弘護在懷流功不絕。比 以時經濁染人涉凋訛。竊服飾詐之徒。叨倖 憑虛之侶。行無動於塵俗。道有翳於憲章 上聞 御覽。布 君親之拜。乃迴
天睠。垂 朝議之 勅。僧等內省慚懼如灼如焚。相顧 失守莫知投厝。仰惟佛教通囑四部幽明敢 懷竊議 夫人當斯遺寄。況復體茲正善崇 建為心。垂範
宮闈成明道俗。今三寶淪溺 成濟在緣。輒用諮陳希垂救濟。如蒙拯拔依 舊住持。則付囑是歸弘護斯在。輕以聞簡追 深悚息。謹啟 四月二十七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序佛教隆替事簡諸宰輔等 狀一首
[0456b04] 列子云。周穆王時。西極有化人。來反山川移 城邑。千變萬化不可窮極。穆王敬之若神。重 之若聖。此則佛化之初及也。
[0456b07] 朱士行釋道安經錄云。秦始皇時。西域沙門 十八人。來化始皇。始皇弗從禁之。夜有金剛 丈六人。破獄出之。始皇稽首謝焉。
[0456b10] 漢書云。武帝元狩中。關西域獲金人。率長丈 餘。列之甘泉宮。帝以為大神燒香禮拜。後 遣張騫往大夏尋之云有身毒國。即天竺
也。彼謂浮圖。即佛陀也。此初知佛名相 也。
[0456b15] 成帝都水使者劉向云。向檢藏書。往往見有 佛經。此則周秦已行。始皇焚之不盡也。哀帝 元壽中。使景憲往大月氏國。因誦浮圖經還。
于時漢境稍行齋戒。據此曾聞佛法。中途 潛隱重此中興也。
[0456b20] 後漢明帝水平中。上夢金人飛行殿前。乃使 秦景等往西域尋佛法。遂獲三寶東傳。洛陽 畫釋迦立像。是佛寶也。翻四十二章經。是法
寶也。迦竺來儀。是僧寶也。立寺於洛城西 門度人開化。自近之遠展轉住持。終於漢祚。 魏氏一代五主四十五年。隆敬漸深不聞拜
毀。吳氏江表四主五十九年。孫權創開佛法 感瑞立寺。名為建初。其後孫皓虐政將事除 屏。諸臣諫之乃止。召僧而受五戒。
[0456b29] 蜀中二主四十三年。于時軍國謀猷佛教。無 聞信毀。
[0456c02] 晉司馬氏東西立政。一十二主一百五十六 年。中朝四帝崇信之極。不聞異議。唯東晉成 帝。咸康六年。丞相王導太尉庾亮薨。後庾氷
輔政帝在幼沖。為帝出詔。令僧致拜。時尚書 令何充尚書謝廣等建議不合拜。往返三議。 當時遂寢。爾後六十二年。安帝元初中。太
尉桓玄以震主之威。下書令拜尚書令桓謙 中書王謐等抗諫曰。今沙門雖意深於敬。不 以形屈為禮。迹充率土而趣超方內。是以外 國之君莫不降禮
(如育王等禮比丘事) 良以道在則貴。不 以人為輕重 (如魏文之軾干木漢光之遇子陵等) 尋大法東流。為 日諒久。雖風移政易。而弘之不異。豈不以獨
絕之化。有日用於陶漸。清約之風。無害於隆 平者乎。玄又致書盧山遠法師。序老子均王 侯於三大。遠答以方外之儀。不隷諸華之禮。
乃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其事由息。及安 帝返政還崇信奉。終於恭帝。
[0456c19] 有宋劉氏八君五紀雖孝武太明六年暫制拜 君尋依先政。
[0456c21] 齊梁陳氏三代。一百一十餘年。隆敬盡一信 重逾深。
[0456c23] 中原魏氏十有餘君。一百五十五年。佛法大 行備見魏牧良史。唯大武真君七年聽讒 滅法。經於五載感癘而崩。還興佛法。終於靜
帝。自晉失御中原江表稱帝國分十六 (謂五涼四燕三秦二 趙夏蜀是也) 斯諸偽政信法不虧。唯赫連弗弗據 有夏州兇暴無厭以殺為樂。佩像背上令僧
體之。後為震死。尋為北代所吞。妻子形刻 具如蕭子顯齊書。
[0457a02] 高齊在鄴。六帝二十八年。信重逾前國無兩 事。宇文周氏五帝二十五年。初武帝信重佛 法。後納張賓之議。便受道法將除佛教。有安
法師。著二教論以抗之。論云。九流之教。教止 其身。名為外教。三乘之教。教靜心惑。名為 內教。老非教主易謙所攝。帝聞之。存廢理乖
遂雙除屏。不盈五載身歿政移。
[0457a09] 隋氏承運。二帝三十七年。文帝崇信載興佛 法。海內置塔百有餘州。皆發休瑞具如圖傳。 煬帝嗣錄改革前朝。雖令致敬僧竟不屈。自
大化東漸六百餘年。三被誅除五令致拜。既 乖經國之典。又非休明之政。刳斮之虐被於 亂朝。抑挫之儀揚於絕代。故使事理乖常尋
依舊轍。良以三寶為歸戒之宗。五眾居福田 之位。雖信毀交質殃咎推移。斯自人有窊 隆。據道曾無興廢。所以十餘大聖。出賢劫
之大期。壽六萬年。住釋門之正法。況乃十六 尊者作化於三洲。九億應供護持於四部。據 斯以述曆數未終焉得情斷。同符儒典。且易
之蠱爻不事王侯。禮之儒行不臣天子。在俗 四位。尚有不屈之人。況棄俗從道。而更責 同臣妾之禮。又昊天上帝嶽瀆靈祇。君人之
主莫不祭饗而下拜。今僧受佛戒形具佛儀。 天龍八部奉其道而伏其容。莫不拜伏於僧 者也。故得冥祜顯徵祥瑞雜沓。聞之前傳。
豈復同符老氏均王侯於三大者哉。故沙門 之宅生也。財色弗顧榮祿弗縻。觀時俗若浮 雲。達形命如陽焰。是故號為出家人也。故出
家不存家人之禮。出俗無霑處俗之儀。其道 顯然。百代不易之令典者也。其流極廣。故略 述之。
[0457b04] 今列佛經論。明沙門不敬俗者 梵網經下 卷云。出家法不禮拜國王父母六親。亦不敬 事鬼神。
[0457b07] 涅槃經第六卷云。出家人不禮敬在家人。四 分律云。佛令諸比丘長幼相次禮拜。不應禮 拜一切白衣。
[0457b10] 佛本行經第五十三卷云。輸頭檀王與諸眷 屬百官次第禮佛已。佛言。王今可禮優波離 等諸比丘。王聞佛教即從座起。頂禮五百比
丘新出家者。次第而禮 薩遮尼乾經云。若 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者。犯 根本罪
(今僧依大小乘經不拜君親。是奉佛教。今乃全違佛教拜跪俗人即不信佛語犯根本罪也) 又謗無善惡業報不畏後代。自作教人堅住
不捨。是名根本重罪。大王若犯此罪不自悔 者。燒滅善根受無間苦。以王行此不善重業。 故焚行羅漢諸仙聖人。出國而去。諸天悲泣
諸善鬼神不護其國。大臣輔相諍競相害四 方賊起。天王不下龍王隱伏。水旱不調死亡 無數。時人不知是過而怨諸天。訴諸鬼神。是
故行法行王。為救此苦不行此過。廣如經說。 更有諸論文。多不載。
[0457b25] 僧道宣等白朝宰群公。伏見 詔書。令僧致 敬君父。事理深遠。非淺情能測。夫以出家之 迹列聖齊規。真俗之科百王同軌。干木在魏
高抗而謁文侯。子陵居漢長揖而尋光武。彼 稱小道尚懷高蹈之門。豈此沙門不乘閑放 之美。但以三寶嚮位。用敷歸敬之儀。五眾陳
誠。載啟福田之道。今削同儒禮。則佛非出俗 之人。下拜 君父。則僧非可敬之色。是則三 寶通廢。歸戒絕於人倫。儒道是師。孔經尊於
釋典。在昔晉宋備有前規。八座詳議足為龜 鏡。僧等荷國重寄開放出家。奉法行道仰承 聖則。忽令致拜有累深經。俯仰栖遑罔知投
庇。謹列內經及以故事。具舉如前。用簡朝 議。請垂詳採。敬白。
[0457c10] 至五月十五日。大集文武官寮九品以上。并 州縣官等千有餘人。總坐中臺都堂將議其 事。時京邑西明寺沙門道宣。大莊嚴寺沙門
威秀。大慈恩寺沙門靈會。弘福寺沙門會隱 等三百餘人。并將經文及以前狀。陳其故事 以申厥理。時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 謂諸沙門曰
勅令俗官詳議。師等可退。時 群議紛紜不能畫一。隴西王曰。佛法傳通帝 代既遠。下 勅令拜 君親。又許朝議。今眾 人立理未可通遵。司禮既曰。職司可先建議。
同者署名不同則止。時司禮大夫孔志約。執 筆述狀如後令。主事大讀訖。遂依位署人將 大半。左肅機崔餘慶曰 勅令司別立議。未
可輒承司禮請散。可各隨別狀送臺。時所送 議文抑揚駁雜。今謹依所司上下區以別之。 先列不拜之文。次陳兼拜之狀。後述致拜之 議。善惡咸錄。件之如左焉。
[0457c27] 議沙門不應拜俗狀合三十二首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王博叉大夫孔志約等 議狀一首
[0458a01] 竊以凡百在位。雖存敬上之道。當其為師。尚 有不臣之義。況佛之垂法事超俗表。剔髮同 於毀傷。擁錫異乎簪紱。出家非色養之境。離
塵豈榮名之地。功深濟度道極崇高。何必 破彼玄門牽斯儒轍。披釋服而為孔拜。處俗 塗而當法禮。存其教而毀其道。求其福而屈
其身。再三研覈謂乖通理。又道之為教。雖 全髮膚出家超俗其歸一揆。加以遠標天構 大啟皇基。義籍尊嚴式符高尚。並仍舊貫無
點彝章。如必改作恐非稽古。雖君親崇敬用 軫宸衷。道法難虧還留 睿想既奉詢蒭之 詔 敢罄塵嶽之誠。懼不愜允追深戰惕。謹 議。
司元太常伯竇德玄少常伯張仙壽等議狀一 首
[0458a16] 肖形二氣。嚴父稱莫大之尊。資用五材。元 后標則天之貴。至於擎跪曲拳之禮。陶化之 侶同遵。服勤就養之方。懷生之倫共紀。凡
在君父理絕名言。而老釋二門出塵遺俗。虛 無一旨離有會空。瑞見毘耶。闡慈悲之偈。氣 浮函谷。開道德之篇。處木雁之間。養生在慮。
罷色聲之相。寂滅為心。執禮蹈儀者。靡窮其 要妙。懷忠履孝者。未酌其波瀾。理存太極之 先。事出生靈之表。故尊其道則異其服。重其
教則變其禮。爰自近古迄乎末葉。雖沿革暫 乖。而斯道無墜。洎哀纏雙樹慟結三號。防後 進之虧風。約儒宗以控法。故當輔成舊教。豈
應裁制新儀。誠宜屈宸扆之嚴。申方外之旨。 委尊親之重。縱環中之遊。愚管斟量尊故 為允。謹議。
司戎少常伯護軍鄭欽泰員外郎秦懷恪等 議狀一首
[0458b04] 臣聞。三災變火六度逾凝。二字為經百代攸 緬。是以白毫著相。闡一乘於萬劫。紫氣浮影。 混萬殊於一致。爰有儒津復軔殊軫。秀天地
陰陽之稟。禮君臣父子之穆。故知循名責實 矩跡端形。則教先於闕里。齋心力行修來悔 往。則化漸於連河。釋為內防。雅有制於魏闕。
儒為外檢。不能括其靈臺。別有玄宗素範振 蕩風物。翾鵬逸鷃促椿遼菌。無為無事何得 何失。然則道佛二教俱為三寶。佛以佛法僧
為旨。道以道經師為義。豈直攝生有託陶性 通資。信亦為政是基裨聲濃化。而比丘未喻 先生多僻。恃出俗而浮逸。以矜傲為誇誕。處
匹夫之賤。直形骸於萬乘。忘子育之恩。不降 屈於三大。固君父所宜革。乃臣子所知。非遂 降綸璽是改其弊。雖履孝居忠昌言改轍。而
稽古愛道參酌群情。懷響者谷不銷聲。撫塵 者山無隔細。必備輿人之頌。以貢蒭蕘之說。 何則柱史西浮千有餘祀。法流東漸六百許
年。雖歷變市朝而事無損益。唯庾氷責沙門 之拜。桓玄議比丘之禮。幸有何充進奏慧遠 陳書。事竟不行道終不墜。是以大易經綸三
聖。蠱象不事王侯。大禮充仞兩儀。儒行不 臣天子。亦有嚴陵踞謁光武。亞夫長揖漢文。 介冑豈曰觸鱗。故人不為嬰網。惟舊詎先師
道。法侶何後戒照。上則九天真皇十地菩薩。 下則南山四皓淮南八公。或順風而禮謁。或 御氣而遊處。一以貫之。靡得而屈。十室忠信
亦豈無其人哉。五刑之設關。三木者不拜。豈 五德之具居三服者拜之。罪之不責恭肅德 之。誠足容養。然則含識之類懷生之流。莫不
致身以輸忠。彼則不臣王者。莫不竭力而遵 孝。彼則不敬其親。雖約弛三章律輕三尺。有 一於此三千其大。而不被以嚴誅寘於巨責
者。豈不以道釋與堯孔殊制。傷毀與禮教正 乖。蓮華非結綬之色。貝葉異削珪之旨。人 以束帶為彝章。道則冠而不帶。人以束髮為
華飾。釋則落而不容。去國不為不忠。出家 不為不孝。出塵滓割愛於君親。奪嗜欲棄情 於妻子。理乃區分於物類。不可涯檢於常塗。
生莫重於父母。子則不謝。施莫厚於天地。物 則不答。君親之恩事絕名象。豈稽首拜首可 酬萬分之一者歟。出家之於君父。豈曰全無
輸報。一念必以人王為願首。四諦則於父母 為弘益。方 祛 塵劫永離死生。豈與夫屈膝為 盡忠。色養為純孝而已矣。必包之俗境處之
儒肆。屈其容降其禮。則不孝莫過於絕嗣。何 不制以婚姻。不忠莫大於不臣。何不令稱臣 妾。以袈裟為朝服稱貧道而趨拜。儀範兩失
名稱兼舛。深恐一跪之益。不加萬乘之尊。一 拜之勞。式彰三服之墜。則所不可而豈然乎。 王者無父事三老。無兄事五經。君人之尊亦
有所敬。法服之敬不敬其人。若屈其數則卑 其道。數而可卑道則云缺矣。豈若存敬於己 存道於物。敬存則己適。道在則物尊。尊道所
以敬於物。敬於物所以尊於己也。況復形猶 身也。道若影焉。身既如聲。道亦如響。形動則 影隨。聲揚則響應。道崇則身寵。身替則道息。
豈可使居身之道屈於道外之身。豈可使方 外之人存於身中之敬。又彼守一居道不 雜塵俗。若可拜之是謂俗道而可俗。俗又 參道則一當有二。而道不專行矣。安可以區
道俗之常域。保專一之至誠哉。據僧祇律。 敬袈裟如敬佛塔。謂袈裟為福田衣。衣名銷 瘦。取能銷瘦煩惱。鎧名忍辱。取能降伏魔軍。
亦喻蓮花不染泥滓。亦為諸佛之所幢相。則 袈裟之為義其至矣。
[0459a12] 夫若損茲佛塔壞彼幢相。將輕忍辱更貶福 田。甚用危疑終迷去取。解服而拜。則越俗非 章甫之儀。整服而趨。則緇衣異朝宗之典。
故禪幽舍衛之境。步屏高門之地。理絕朝請。 事乖榮謁。豈不謂我崇其道。所以彼請其來。 請而卑之復何為者。廬山為道德所居。不在
搜簡之例。甘棠為聽訟所息。式致勿翦之恩。 山與樹之無心。且以德而存物。法與道之有 裕。豈崇道而遺人。語曰。人能弘道。則道亦須
人而行也。王人雖微。位在諸侯之上。行道之 輩。焉復可卑其禮。若謂兩為欺詭。則可一 而寢之。寢之之道。則芟薙之之謂。是則所奪
者多。何止降屈而已。若謂兩為濃助則宜崇 之。崇之之道。則尊貴之之謂。豈可尊貴其道 而使其恭敬哉。假以金翠為真儀。不以金翠
而增肅。假以芻狗而尊像。不以芻狗而加輕。 肅敬終寄於道。輕重不係於物。物之不能遷 道。亦猶道之恒隨於物矣。沙門橫服於已資
法服而為貴。莫不敬其法服。而豈係於人乎。 不拜之典義高經律。法付國王事資持護法。 為常也。常行不易一隅可革千門。或爽通有
護法之資。塞有墜法之慮。與其墜之。曷若護 之。何必屈折於僧容。盤辟於法服。使萬國歸 依者。居蔕芬於其間哉。語曰。因人所利而
利之。則利之之術。亦可因其精詣而為利矣。 洎乎日光上照皇運攸宗。海接天潢枝連寶 構。籍無上之道。闡無疆之業。別氏他族敬猶
崇往。神基靈派道豈撝今。此為甚不可一 也。月氏東國寶祚斯俟。定水玄波法雲彩潤。 高解脫之慶。演常住之福。王前帝昔尚或攸
遵。主聖臣忠胡寧此變。臣愚千慮萬不一 得。儻緣斯創造無益將來。於恒河沙劫。有毫 釐之累。雖率土碎首群生粉骨。何以塞有隱
之責。蠲不忠之罪。此為甚不可二也。臣所以 汲汲其事區區其誠。搔首捫心隳肝瀝膽。伏 願 聖朝重興至教恒春。奈苑永轉法輪心歡
鈒其人百祚遠光於帝萬。則雖死猶生朝 夕可矣。竊惟 詔旨微婉義難適莫。天情晝 一則可使由之 叡想傍求則誰不竭慮。臣
以庸昧何足寓言。以兩教為無。則崇於聖運 聖而崇之則非無矣。以兩教為有。則筆削 明時。時而削之恐非有矣。斯所以岐路徘
徊兩端交戰。道宜存跡理未厭心。管豈窺天 蛙焉測海。理絕庶幾之外。事超智識之表。 自懷鉛閣筆扣寂銷聲。而欲鳥處程言竿中
竊吹。將聾聽而齊俗。與瞽視而均叟。雖有罄 於心靈。終不詣於聞見也。直以八風逈扇。萬 籟咸貢其音。兩曜昇暉。千形不匿其影。茲焉
企景是庶轉規。就日心葵輸涓驛露。而靦顏 漿夏履薄氷春。兢惕已甚 赧 畏交集。謹議。
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議狀一 首
[0459c06] 竊以。朝庭之敘肅敬為先。生育之恩色養為 重。釋老二教今悉反之。抗禮於帝王。受敬於 父母。而優容自昔迄乎今代。源其深致蓋有
以然。諒由剔髮有異於冠冕。袈裟無取於章 服。出家之人敬法捨俗。豈拘朝庭之禮。至 於玄教清虛道風遐曠。高尚其事不屈王侯。
帝王有所不臣。蓋此之謂。國家既存其道。 所以不屈其身。望准前章無違舊貫。謹議。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三 (議不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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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2 冊 No. 2108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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