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 Hong Ming Ji 廣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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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弘明集卷第六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辯惑篇第二之二
列代王臣滯惑解上
[0123b07] 有唐太史傅奕者。本宗李老猜忌釋門。潛圖 芟剪用達其鄙。武德之始上書具述。既非經 國當時遂寢。奕不勝其憤。乃引古來王臣訕
謗佛法者二十五人。撰次品目名為高識傳。 一帙十卷。抄於市賣欲廣其塵。又加潤飾增 其罪狀。至於張魯據於漢中黃巾反於天下。
斯並李門勃逆。皆覆而不顯非。謂篤論之文 乎。若夫城高必頹木秀斯拔。惟我清峻。故 有異道嫉之。不足怪其鄙吝。未見廝徒。皂隷
有加惱辱。明非目翳何事屏除。故因其立言 仍隨開喻。此則古來行事釋判天分。未廣見 者謂為新致。聊陳舊解略顯由途。資此神開
可稱高識。又傅氏寡識才用寄人。集敘時事 廢興。太半坑殘焚蕩之事。可號非政所。須沙 汰括撿之條。斯寔王化之本。故僧條俗格。
代代滋彰。此乃禁非豈成除毀。傅氏通入廢 限。是謂披毛之夫終淪塗炭。可悲之甚矣。奕 學周子史意在誅除。搜揚列代論佛法者。莫
委存廢。通疏二十五人。大略有二。初則崇 敬佛法恐有婬穢。故須沙汰務得住持。二 則憎嫉昌顯危身挾怨。故須除蕩以暢胸襟。
初列住持王臣一十四人。傅奕高識傳。通列 為廢除者。今簡則是興隆之人。
* 宋世祖
* 唐高祖
* 王度
* 顏延之
* 蕭摹 之
* 周朗
* 虞愿
* 張普惠
* 李 [王*易]
* 衛元 嵩
* 顧歡
* 邢子才
* 高道讓
* 盧思道
[0123c04] 二列毀滅王臣一十一人。傅奕高識傳。列為 高識之人。今尋乃是廢滅者。
* 魏大武
* 周高祖
* 蔡謨
* 劉晝
* 陽衒之
* 荀濟
* 章仇子陀
* 劉惠琳
* 范縝
* 李緒
* 傅奕
* (減省除滅半之)
* 王文同
[0123c09] 初序沙汰僧眾者。夫以稊稂之穢青田。榮華 之弊白首者。良有以也。故六群之過興舍衛。 十濫之偽起毘離。大聖因立條章。無學由而
正犯。遂有七擯量其小失。四法拔其大 愆 。張 網目而示三千。顯律儀而陳八萬。故得正像 咸稱有道內外同號無塵。自法漸王門。金科
之刑無墜。僧羅海岳。藏疾之隙滋章。舉統 以法繩之。烹鮮之儀可覿。隨機以時勸勉。握 泥之喻自隣。人誰無過。垂珠之誡有津。醜迹
易欣。掩耳之夫難覩。所以宋唐兩帝王顏等 賢。鑒物性之昏明曉時緣之淳薄。縱釋門之 紛蕩。則淄澠一亂。彈僧徒之得失。則涇渭殊
流斥貪競之鄙夫。毀藏積之僧滓。存高尚之 道德。廷重惠以攝人。至如漢魏齊梁之為政 也。恢恢天網取漏吞舟。察察王政事兼苛濫。
所以大弘佛法通濟於五乘。該洽明時陶漸 於清濁。使濁者知歸令自新於大造。清者容 養悟適化之多方。其猶大赦天下。逋逃因之
改容。忘瑕納眾。群小以之遷善。堯舜豈非聖 主而化不及丹朱。漢祖焉樂亂階而亮貫高 之逆。孔門季路雖僻而預升堂。釋種達多乃
邪而參清眾。是知權道抑揚神機利用。或收 或縱。事出乘時。後序除廢三寶意者。夫以保 形存命有生之所貴。重財愛食鄙俗之共珍。
故位稱大寶。無以摧於死王。力拔青山。莫 有亡於老病。斯佛教也。故四山常逼王位非 常。三相恒遷生涯有數。斯實錄也。俗有讖記
之傳。不知由何而得。或云口授。或述符圖。虛 然顯密布露士俗。竊以五運更襲帝者一人自。 餘凡叟誰之顧錄。周祖已前有忌黑者。云有
黑人次膺天位。故齊宣惶怖欲誅稠禪師。稠 以情問。云有黑人當臨天位。稠曰。斯浪言也。 黑無過漆。漆可作耶。齊宣妄解手殺第七弟
渙。故可笑也。周太祖初承俗讖。我名黑泰可 以當之。既入關中改為黑皂。朝章野服咸悉 同之。令僧衣黃以從讖緯。武帝雄略初不齒 之。張賓定 覇
。元嵩賦詩。重道疑佛將行廢立。 有實禪師者。釋門之望帝亦欽重。私問後運 是誰應得。實曰。非僧所知。帝曰。如讖所傳云
黑者應得。僧多衣黑。竊有所疑。實曰。僧但一 身誰所扶翼。決非僧也。帝曰。僧非得者。黑者 是誰。實曰。至尊大人保信浪語。外相若聞豈
言至聖。黑者大有老烏亦黑。大豆亦黑。如是 非一。可亦得耶。帝聞有姓。烏姓竇者。假過誅 之元其情本。疑意在釋。遂即蕩除。魏太武本
是戎鄉。素無文墨。八歲登位。一信崔浩。故兩 帝厚身信讒信讖。陵殘佛化自取殃及。旋踵 更興。興由時來。不在人力。故經傳云。佛化惟
遠終於六萬歲時住持。小聖功在九億無學。 不可削也。蔡謨已下上事諸賢。並挾私忿於 僧有隙。發憤忘身。何況佛法。極筆而書罪狀。
深文而掛刑網。禿賊以驚視聽。妖胡而動王 臣且律令條章。未若凝脂之密。滔滔天網自 有陷目之夫。言賊斯即盜科。述妖乃當死例。
書表盛云妖賊。未識妖賊是誰。可謂匿名之 書。足投諸火。如須勘檢虛迹自形。前後上事 雖有十賢。荀濟一夫差有才用。自餘連寫未足
人聞。傅奕後來謂自脫頴。言無典據才氣虛 劣。瓦礫云寶。賢愚所輕。然素本無道門起 家。貧賤投僧乞貸。不遂所懷。蓄憤致嫌固其
本志。武德之始西來入京。投道士王巋。巋 道左之望。都邑所知。見其飢寒延居私宅。 巋通人也。待以上賓。三數日間。遂通其婦入
堂宴語。曾不避人。巋有兄子為僧。寺近巋宅。 因往見之。奕大瞋怒。僧便告巋。巋初不信曰。 傅奕貧士。我將接在宅。豈為不軌耶。僧曰。叔
若有疑。可一往視。相將至宅。果如所言。巋掩 氣而旋。巋有女婿為果毅。常以為言。奕既竊 妻而傅妖不可算矣。如唐吏部唐臨冥報所
傳。神為泥人。固其宜哉。如別所顯。
[0124b21] 隋大業八年。天子在遼。有王文同者。郊東王 堡人也。夙與僧爭水磑之利。勅令巡問軍實。 乃矯詔集僧。三木加身考令云反。并令引邑
議同謀遂誅剪僧徒於河間郡。殺道俗近一 千人。傳符達於蒲州。酷聲遍於天下。時竇慶 為河東太守。以狀奏聞。帝大怒。於河間戮之。
未及加刑。百姓臠之生噉。乃及於土地。以此 反例下述。反僧亦相符。此然初因僧起謗毀 佛法。咸因宿忿。不思累劫之溺。而欲一時
之快。泄在帝臣非關上事。非位不謀。已如 前咎。徒為舉斧終陷磨胸。故集者隨傳敘之。 庶後葉之龜鏡也。
* 後魏世祖
* 周高祖
* 宋世祖
* 唐高祖
* 趙 王度
* 晉蔡謨
* 宋顏延之
* 宋蕭摹之
* 宋 周朗
* 宋虞愿
* 魏張普濟
* 魏李 [王*易]
* 齊劉 晝
* 魏楊衒之
後魏世祖太武皇帝
[0124c08] 初立道學。置道壇廢佛 宗。
[0124c10] 帝姓託跋氏。諱伏釐。後名燾。鮮卑胡人之別 種也。西晉之亂有託跋盧。據有朔方。晉就封 為代王。盧孫捨翼鞬或云珪。部落逾盛。眾
十萬。北連雲中西據陰山。雲中南去漢塞四 千里。以東晉孝武太元初。南至朔東三百里。 平城為都二十餘歲。依華造殿宗事佛道。登
位三十四年。至晉帝隆安中。第三主託跋燾 立。時年八歲。尚在幼冲。信任司徒崔浩。浩尤 不信佛。情重李老仙術。以道德經授帝令諷
味。因便重之。登位二年召天下方士。有道士 寇謙之者。道門之魁傑也。自云於嵩高值天 尊飛下。召謙賜以天師之號。令奉太平真君
置靜輪天宮。可獲仙道。列辟聞之若遺。而浩 深信之。帝由於平城郊置道場。方二百步。重 層崇峻并備厚禮。具如釋老志所述。後改號
太平真君。以遂寇謙之道命也。因蓋吳作亂。 關中有沙門。畜弓矢。浩便進說與吳通謀。遂 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四方亦然。惟留臺
下。至真君七年。遂一切蕩除。坑僧破像自以 為得志也。為讒所黷幽殺大子。惡疾殃身方 族崔浩何嗟及矣。不久為閹人宗慶。所殺便
崩。其孫嗣立。即開佛法天下大明。
[0125a03] 第六帝孝文是稱文祖。改姓為元。改代為魏。 去胡服定官名。衣冠華夏移都河洛。佛法大 興。然世祖勇於武略怯於文雄。輕於自審
重於信偽。而奕敘為命世之明后。寔誣也 哉。尋奕搜檢列代上事言及釋門者。大略五 焉。前已顯之。今重昌辯。一以業運冥昧報
果交加。二以教指俗偽終歸空滅。三以寺宇 崇麗顧陵嫉之。四以僧有雜行抄掠財色。五 以僧本緣俗位隆抗禮。五相雖惑多。以雜行
者為言焉。斯不達之曲士也。夫出家者。取其 發足超方形心異俗。執持聖種震懾魔王。天 帝尚來下拜。龍神無不奉者。非無五三雜行
犯法負心。婆娑於色味。貪餮於名利。斯等行 乖佛化正法稊稂。涅槃謂為禿人。梵網呼為 大賊。戒海如屍不納僧條。財法絕之斯禁顯
然。妄咎於佛深不可也。至如俗士純臣有國 常。有行貞潔者重之。為貪競者罪之。不可 以見一士乖僻合國並誅。一官濁濫舉朝同
剪。斯不可也。事見後魏書及十六國春秋。世 祖見一寺過起。通國斬僧。無問少長一時殘 戮。可謂虜官長也。判事雷同奕引以為明略。
明者逃矣。又以見僧受供厚禮頻繁。自不能 拔姤而增狀。僧為福田。奉之自獲其報。官 是攝政。祿之以盛其功。今王賜臣下。讓祿者
是誰。俗施僧財。不受者常有。無祿之官不聞 於國。受俸之士充牣九州。豈以一士受賕朝 廷為之廢務。一僧濫施釋門由此致嫌。又不
可也。是知清濁異途道俗通有。憲臺繩糺於 失法。詳刑科處於重輕。斯俗政也。戒律以檢 於七非。擯罰以正於三格。僧制以遮其外犯。
法令以勗其內心。此佛教也。是則道俗律令。 具足光明。昭彰於四俗。顯昌於五眾。有何不 盡。須爾上言。所以。
[0125b07] 上帝高居於九重殷鑒四海。列辟靡監於王 事職司其憂。爾非其司妄行干政。徒為濫職 何用當官。故後之上事。希有從之者。故經說
四依擬分偽濫。人識難辯法智易明。何得見 一僧行過。上累佛宗。見一戒或虧便輕正法。 止可以道廢人。以人不弘道也。不可以人廢
道。以道高出天人。抑又詳之。今以五常檢人。 何人能具。五孝檢士。何士備之。讀易而忽陰 陽。講禮而存倨傲。闇君賊臣代代常有。尸祿
亂政時時更繁。孔門三千。顏生獨為德行。君 人二十九代。唐堯常據。言初略述。統詳則 釋門藻鏡者殷矣。
二周祖武皇帝
[0125b19] 志存道學。躬受符錄猜忌 佛門。
[0125b21] 帝姓宇文氏。諱邕。太祖魏丞相黑泰之第三 子也。族本鮮卑。元魏之末太祖挾魏。平陽王 西頓關中。經魏四帝二十三年薨。世子洛陽
公。受魏禪稱周。當年被廢。立弟寧都公。為帝 四年崩。 諡 明帝。兒小立弟魯國公為帝。即高 祖也。改號保定元年。深謀獨斷猜忌為心。晦
迹親疎以蒙智術。保定六年改元天和。前後 經于一紀。大冡宰晉國公宇文護太祖之猶 子也。躬受遺詔輔翼帝圖。雄略控御光時佐
國。恐有廢立。便引入內殺之。并子十人。族大 臣六家。改元建德。誅除雄武摧剪扜城。慮遠 權衡英威自若。而能克己勵精。露懷臣下。
布袍菲食勞謙自持。躬履行陣步涉山谷。 故得士卒之心死而不厭。時有讖記忌於黑 衣。謂沙門中次當襲運。故帝初大信佛。以事
逼身遂行廢蕩。以建德三年。納道士張賓佞 辯。便滅二教。更立通道觀用暢本懷。至建德 五年。平齊既訖。自以為。滅法之福祐也。改元
宣政。至五月因癘而崩於雲陽。子贇嗣位。殺 齊王父子十人。正月一日改元大成。禪位其 子衍。改元大象。自號天元皇帝。便開佛法。然
則禍深福淺過奄其功。明年五月崩。 諡 曰文 宣。後年正月改元大定。二月內禪位有隋。故 奕述云。觀武帝為政。果決能斷。此其志也。既
除妖邪之教。惟務強兵。五年之間大勳斯集 盛矣。其有成功也。集者曰。弈云。無佛則國安 祚遠。如何周祖誅除纔了凶崩忽臨。則奕為
狂矣。然則武帝惟武曾不遲疑。隨心快意便 行誅戮。害叔毀佛欺惘已深。祚促曆移固其 宜矣。況復癘及其身呼嗟何及。殃鍾禍集又
可悲涼。乃以正佛為妖邪。指偽道為師奉。 闇君荒主豈待夏殷固 諡 法之司。魏周滅法 之主俱為武者。不亦宜乎。餘有除毀相狀感 於苦報。如別具述。
三宋世祖孝武皇帝
[0125c26] 沙汰僧徒并致敬事。
[0125c27] 帝姓劉氏。諱駿。文帝之第三子也。為父討逆。 斬兄邵於南郊。并子三十一人。自立改元孝 建。二年誅叔義宣。大明二年誅王僧達父子。
有羌人高闍反。事及沙門曇標。下詔曰。佛法 訛替沙門混雜。未足扶濟鴻教而專成逋藪。 加以姦心頻發凶狀屢聞。敗道亂俗人神交
忿。可付所在精加沙汰。後有違犯嚴其誅坐 遂設諸條禁。自非戒行精苦。並使還俗。詔雖 嚴重竟不施行。先是晉成帝時。庾氷專政。
欲令沙門致敬王者。何充王謐等駁議不同。 及桓玄篡位。復述前議俱不果行。備如別述。 世祖以大明六年。使有司奏議令僧致敬。既
行刳斮之虐。鞭顏竣面而斬之。人不勝其酷 也。且僧拜非經國之典。亦不行之。大明八年 崩。子業立。尋為明帝所奪。而傅奕敘為高識
之帝。濫刑何識之可高耶。倏忽絕嗣身名俱 滅。可為殷鑒矣。案蕭子顯述曰。宋氏自稱水 德。承運曲干。正位八君卜年五紀。四經絕
嫡三號中興。關間禍難相陵骨肉。何可言 哉。
四大唐高祖太武皇帝
[0126a18] 沙汰釋李二宗詔。帝 以武德末年僧徒多僻。下詔澄簡肅清遺法。 非謂除滅。尤為失旨。故詔云。朕膺期馭宇。興
隆教法深思利益。情在護持。使玉石區分薰 蕕有辯。長存妙道永固福田。正本澄源宜從 沙汰。斯正詔也。而奕敘為滅法則誣君罪
惘。值容養寬政網漏吞舟。故存其首領耳。 餘如後述。
[0126a26] 奕又引元魏尚書令任城王澄奏議不許邑里 更造伽藍妨人居住。又引尚書令高肇奏僧 祇戶粟散給。貧人閱其表奏無除。毀狀但在
匡政理教除其僻險。斯之詳糺弘護之規諫 乎。
後趙中書太原王度
[0126b01] 奏議序。石虎下書 問曰。佛號世尊國家所奉。閭里小人無爵袟。 者為應得事佛不。又沙門皆應高潔貞正。行
能精潔然後可為道士。今沙門甚眾。或有姦 宄。避役多非其人可料簡。詳議度奏。以王者 郊祀天地祭奉百神。故禮有恒饗。佛生西域。
非中華所奉。漢氏初得其道。惟聽西域胡 人立寺都邑。魏承漢制。趙由舊章請趙人不 聽詣寺。已為沙門者遣還初服。朝士多同此
議。虎下詔曰。度議佛是外神非諸華所奉。朕 出邊戎。宜從本俗。夫制由上行永世作則。苟 允事無虧。何拘前代。其夷趙為道士。樂事佛
者悉聽餘有。奕為潤飾多陳妖詐。道家之書 偽妄自昔。黃書合氣士女淫行。赤章厭禱幽 明亂起。是知妄作者凶。亂俗者殺。罪有餘
矣。何者。奕云。佛圖澄令弟子遊說郡國。支遁 之徒為其股肱。翻三玄妙旨文飾邪教。斯言 訾謗天地不容何者。佛圖澄者得聖之人也。
乳孔流光。不假燈炬之照。瞻鈴映掌。坐觀 成敗之儀。兩主奉之若神。百辟敬之如佛。預 啟東儲之貳。前表石葱之禍。及難生妖現。諫
虎以刑濫法深享壽不遙。斯言甚切。而奕乃 云。令虎殺姪取其帝位。何斯言之過歟。又云。 支遁之徒為其羽翼。晉氏南度止一道林雖是
同時。江山胡越。安得散身奔北股肱趙朝。又 云。翻三玄妙旨文飾邪教。此亦虛言何得妄 指。且道之述作止在五千。自餘千卷都是虛
詐。備詳魏日姜斌事乎。然則自忖者審。謂僧 亦然。且佛之教義綸綜有歸。前後文理無相 乖競。尋繹道經濫竊何甚。不能自立一義。
並傍佛宗。或四果十地連寫內經。或地獄天 堂全書佛旨。斯並業行之升沈。報因之盛則 也。問以位行階級。則事逾河漢。如何敘集
圖傳迷俗亂真。無纖毫以助化。有山嶽之負 犯。抂沒卒歲。又可悲夫。
六蔡謨
[0126c07] 字道明。陳留人。晉太常彭城王紘 表。以肅祖好佛道。手畫形像於樂賢堂。經歷 寇難而堂猶存。宜勅著作。咸使作頌。顯宗出
紘表博議。謨曰。佛者夷人。惟聞變夷從夏。 不聞變夏從夷。先帝天縱多才。聊畫此像。未 是大晉盛德之形容。今欲發王命勅史官上
稱先帝好佛之志下為夷狄作一像之頌。於 義有疑焉。康帝即位拜司徒。永和四年五月 詔書下。固執不就。上疏乞骸骨。及孝宗臨軒。 徵謨不至。
(自且至中。皇) 太后詔罷朝。公卿奏送謨 廷尉以正刑書。謨率子弟素服詣廷尉待罪。 詔免為庶人。便杜門不出。斯並剛愎之鄙
夫。井坎之固量也。而奕敘為純臣。未為篤 論。何者謨之諷議。局據神州一域。以此為中 國也。佛則通據閻浮一洲。以此為邊地也。即
目而敘。斯國東據海岸。三方則無。無則不 可謂無邊可見也。此洲而談四周環海。天竺 地之中心夏至北行。方中無影則天地之正
國也。故佛生焉。況復隄封所及。三千日月萬 億天地之中央也。惟佛所統非謨能曉。且庸 度生常保局氷。執自以古同。謂家自為我
土樂。人自以為我民良。不足怪也。中原嵩洛 土圭。測景以為中也。乃是神州之別中耳。至 時餘分不能定之。江表島夷地卑氣厲情志
飛揚。故曰揚州。晉氏奔之更稱文國。變夷從 夏斯言有由。則孔子居九夷非陋也。且有德 則君人。無道則勃亂。故夏禹生於西羌。文王
長於東夷。元魏託跋宗族北狄。並君臨瀆嶽。 嚮明南面。豈以生不在諸華。而逆其風化 也。至如由余西戎孤臣。秦穆因而霸立。日
磾玁狁微類。漢武納而位存。故知道在則尊。 未拘於夷夏也。蔡謨鏗固自守。未曰通人。 拒詔違命負罪殿廢。正刑可矣。抑又詳之。盈
尺徑寸之珠壁本惟絕域。窮神達理之叡聖 不限方維。故崆峒非九州之限。崑崙乃五竺 之地。而黃帝軒轅并西奔而趣之。李老尹喜
又接武而登之。斯何故耶。知可歸矣。且見機 而作。無俟准的。至如夏桀之為政也。焚黃圖 誅龍逢。秦正之酷暴也。燒經籍坑儒士。時
俗傳之。無道之君也。然埏埴塼瓦非曰桀功。 起予皇帝未尊呂德。然累葉盛行義須褒貶。 古人有言。堯舜未必全聖。桀紂何能極愚。然
而並歸咎於夏殷。尊嚴於唐虞者。偏黨不倫 之詭經也。蔡氏遍隘何足可稱。
[0127a22] 唐特進鄭公魏徵策有百條。其一條曰。問經 佛興行早晚得失。
[0127a24] 答珠星夜隕。佛生於周辰。白馬朝來。法興 於漢世。故唐堯虞舜靡得詳焉。孔子周公 安能述也。然則法王自在變化無窮。納須
彌於芥子之中。覆日月於蓮華之下。法雲 惠雨明珠寶船。出諸子於火宅。濟群生於 苦海。砮得砥則截骨而斷筋。車得膏則馬 利而輪疾。誠須精心迴向潔志歸依。宜信
傅毅之言。無從蔡謨之儀。斯國之重臣也。 可謂高識有歸。故太宗敬而制碑。手書其石。 祔葬于昭陵。為萬代之摸楷也。蔡謨年事俱
盡功用罕施。自揣無能固辭於公政可也。而 敘華夷事隔。未曰通人。又不足可稱焉。
七顏延之
[0127b07] 瑯瑘人。有文章。好飲酒。放逸 不護細行。宋元嘉中遷太常。沙門慧琳以才 學逈拔。為太祖所賞。每升獨榻之禮。延之嫉
焉曰。此三台之座。豈可使刑餘居之。帝變色。 奕敘之為名士。斯可知也。以琳得寵於文帝。 延之非莅政之能官。嫉而譏之。既不預朝
廷。退居里閈。子峻為楊州刺史。乘軒還宅。 延之負杖避而譏之。不營產業。布衣蔬食獨 遊野外。時彥以其不參朝賢。亦顯論所不
及。豈不以無預獨榻之榮嫉琳而謂刑餘也。 餘如達性論所評議也。然顏公著論。褒贊極 多。至如通佛影迹通佛頂齒爪通佛衣鉢杖 通佛二 [疊*毛]
。不然。皆置言。高拔群英之所模楷 者。刑餘之言。一時之貶琳耳。其四論並見宋 陸澄續法論。
八蕭摹之
[0127b22] 蘭陵人。宋元嘉十二年為丹陽 尹。奏稱佛化被於中國已歷四代。塔寺形像 所在千計。進可以繫心。退足以招勸。自頃
已來。敬情浮末不以精誠為至。更以奢競為 重。違中越制。宜加檢裁。不為之防流遁未已。 請今後鑄銅像造塔寺。先詣所在陳事列言。
待報聽造。觀斯奏狀仰止奔競。非曰除滅。 斯寔住持之相。居然昌顯矣。
九周朗
[0127b30] 汝南人。宋世祖時仕廬陵內史。上 書曰。自釋氏流教。其來有源。舒引容潤既亦 廣矣。而假糅醫術託以卜數。外刑不容。內
教不悔。而橫天地之間。莫之糺察。今宜申嚴 佛律裨重國令。其疵惡顯著者。悉宜罷遣。餘 則隨其藝行。各為之條例。使禪義經誦人能
其一。食不過蔬衣不出布。若更度者。則令先 習義行本。其神心必能草腐人天竦精。以往 者雖侯王家子。亦不宜拘。意同前矣。
第十虞愿
[0127c09] 會稽人。仕宋明帝為中書。善 容止直忤言。帝好奕頗廢政事。愿曰。堯以此 教丹朱。非人主所好。帝怒令曳下殿。初無
懼色。二三日復召來明帝以所居故第起湘 宮寺。製置宏壯。愿曰。此寺穿掘傷螻蟻。塼 瓦焚虫豸。勞役之苦百姓筋力。販妻貨子呼
嗟滿路。佛若有知。念其有罪。佛若無知。作之 何益。忤旨出守晉安。此寔大慈之本懷。得佛 之遺寄。而奕謂為除彈匪其意乎。
十一張普濟
[0127c18] 常山人。善百家之說。太和中 遷諫議大夫。至孝明立不親視朝。過崇佛法。 郊廟之事多委有司。營造寺像略無休息。乃
上諫略云。伏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 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則一人有慶兆民賴 之。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道由化深。故諸
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書奏不報。濟 諫如此。而奕弄筆妄加。荒穢之婬僧遊於宮 內。恣行非法。凡是妃主莫不通婬。百姓苦之
而上不覺。斯言姦蕩。何得妄施。宮禁有限。防 禦有則。擅言婬僻縱筆妄陳據太史之任。 總清慎之機。專搆私憤顯行輕毀。梟能食母。
君子恥聞。亭曰柏人。漢后夜遁。非狂非醉。斯 言難玷。但奕自行婬穢。其黨例有妻孥。故 李耳李思王之編戶。張衡張魯天師子孫。宗
胤顯然無宜不有。不知今日道士何為。効僧 遠財絕色。清高獨往不拘俗累。甚可怪也。故 奕重其財色毀僧同之。如老子化胡經云。既
化胡王令尹喜為佛。性強梁者毀形絕好。斷 其妻娶不令紹嗣。故名沙門。自餘軟善任從 其本。則妻子不絕也。約斯論事。觀中道士。衣
冠容制不異俗流。妻子承嗣。義依道法。不可 怪也。是以仙童玉女侍老君之側。黃庭朱戶 述命門之事。深欲擬僧斯蹤難泯。遂行流謗。 固其然哉。
十二李瑒
[0128a14] 趙人。魏延昌末為高陽王友。于 時人多絕戶為沙門。瑒上言曰。禮以教世法 導將來。迹用既殊區流亦別。故三千之罪。
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然則 絕祀之罪。大莫甚焉。安得輕縱背禮之情而 肆其向法之意也。寧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
教乎。靈太后責以鬼教謗毀佛法。瑒曰。竊欲 清明佛法使道俗兼通。非敢排棄真學妄為 訾毀。且鬼神之名皆是通靈達稱。三皇五帝
皆號為鬼。易曰。知鬼神之情狀。周公自美。亦 云。能事鬼神。禮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 神。佛非天非地。本出於人。應世導俗。其道幽
隱。名之為鬼。愚謂非謗。靈太后不罪。後遇害 於河陰。詳瑒上言欲沙汰僻左。非為疵謗矣。
十三劉晝
[0128a28] 渤海人。才術不能自給。齊不仕 之。著高才不遇傳。以自況也。上書言。佛法 詭誑。避役者以為林藪。又詆訶淫蕩。有尼
有優婆夷。實是僧之妻妾。損胎殺子其狀難 言。今僧尼二百許萬。并俗女向有四百餘萬。 六月一損胎。如是則年族二百萬戶矣。驗此
佛是疫胎之鬼也。全非聖人。亦言道士。非 老莊之本。籍佛邪說為其配坐而已。詳晝此 言。殊塵聽視。專言墮胎殺子。豈是正士言哉。
孔子見人一善而忘其百非。鮑生見人一惡 而終身不忘。弘隘之迹斷可知矣。狂哲之心 相去遠矣。然則天下高尚沙門有逾百萬。財
色不顧名位莫緣。斯德隱之妄張婬殺。一年 誅二子。沙門且然。一歲有二男。編戶誰是。吐 言孟浪未足廣之。而奕重為正諫。及後上事
還陳此略。考校則劉晝之門人矣。
十四陽衒之
[0128b15] 北平人。元魏末為祕書監。見 寺宇壯麗損費金碧。王公相競侵漁百姓。乃 撰洛陽伽藍記言。不恤眾庶也。後上書述。釋
教虛誕有為徒費。無執戈以衛國有飢寒於 色養。逃役之流僕隸之類。避苦就樂非修道 者。又佛言。有為虛妄皆是妄想。道人深知佛
理。故違虛其罪。故又廣引財事乞貸貪積 無厭。又云。讀佛經者尊同帝王。寫佛畫師全 無恭敬。請沙門等同孔老拜俗。班之國史。行
多浮險者乞立嚴勅知其真偽。然後佛法可 遵師徒無濫。則逃兵之徒還歸本役。國富兵 多天下幸甚。衒之此奏。大同劉晝之詞。言多
庸猥不經周孔。故雖上事終委而不施行。而 奕美之徹於府俞。致使淨遊浪宕之語。備寫 不遺。斯仍曲士之沈欝。非通人之留意也。
廣弘明集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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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2 冊 No. 2103 廣弘明集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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