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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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六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444c10] 夫宗鏡本懷。但論其道。設備陳文義。為廣。被 群機。同此指南。終無別旨。竊不可依文失其 宗趣。若悟其道。則可以承紹。可以傳衣。如有
人問南泉和尚云。黃梅門下有五百人。為甚 麼。盧行者獨得衣鉢。師云。只為四百九十九 人。皆解佛法。只有盧行者一人。不解佛法。只 會其道。所以得衣鉢。
[0444c16] 問。只如道如何會。
[0444c17] 答。如本師云。如來道場所得法者。是法非法。 亦非非法。我於此法。智不能行。目不能見。無 有行處。慧所不通。明不能了。問無有答。又古
人云。此事似空不空。似有不有。隱隱常見。只 是求其處所不可得。是以若定空則歸斷見。 若實有則落常情。若有處所則成其境。故知
此事非心所測。非智所知。如香嚴和尚頌云。 擬議前後。安置中邊。不得一法。沒溺深泉。都 不如是。我我現前。十方學者。如何參禪。若道
如是。豈可會耶。所以古人云。直須妙會始得。 斯乃不會之會。妙契其中矣。故先聖悟道頌 云。有無去來心永息。內外中間都總無。欲見
如來真佛處。但看石羊生得駒。如此妙達之 後。道尚不存。豈可更論知解。會不會之妄想 乎。如古德偈云。勸君學道莫貪求。萬事無心
道合頭。無心始體無心道。體得無心道也休。 先洞山和尚偈云。者箇猶不是。況復張三李。 真空與非空。將來不相似。了了如目前。不容
毫髮擬。只如云者箇。猶不是。豈況諸餘狂機 謬解。所以經云。心不繫道。亦不結業。道尚不 繫。降茲可知。入宗鏡中。自然冥合。
[0445a08] 問。覺體 不遷。假名有異。凡聖既等。眾生何不覺知。若 言不迷。教中云何說有迷悟。
[0445a10] 答。只為因本 覺真心。而起不覺。因不覺。故成始覺。如因地 而倒。因方故迷。又因地而起。因方故悟。則覺
時雖悟。悟處常空。不覺似迷。迷時本寂。是以 迷悟一際。情想自分。為有虛妄之心。還施虛 妄之藥。經云。佛言。我說三乘十二分教。如。
空拳誑小兒。是事不知。號曰無明。祖師偈云。 如來一切法。除我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須 一切法。故知己眼若開。真明自發。所治之迷
悟見病既亡。能治之權實法藥自廢。夫悟此 法者。非假他智與異術也。或直見者。如開藏 取寶。剖蚌得珠。光發襟懷。影含法界。如經頌
云。如人獲寶藏。永離貧窮苦。菩薩得佛法。離 垢心清淨。或不悟者。自生障礙。故通心論云。 真常不易封生滅者。自移。至理圓通。執方規
而致隔。此悉迷自性。但逐依通。應須己眼圓 明。不隨他轉。如融大師頌云。瞎狗吠茅叢。 盲人唱賊虎。循聲故致迷。良由目無覩。若得
心開照理之時。諸見皆絕。不見佛法是。不見 世法非。以自性中。言思道斷故。如云無所是 是菩提。不應安佛菩提於有所是邊。如今但
不用安置。體自虛玄。如瑠璃寶器。隨所在處 不失其性。若識得此事。亦復如是。任是一切 凡聖勝劣之色。影現其中。其性不動。不知此
事之人。即隨前色變。分別好醜。而生忻慼。所 以祖師云。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起信論 云。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
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有 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 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言覺義者。謂心
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 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 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
以待始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 別覺起。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 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
心原故。非究竟覺。乃至為有妄想心故。能知 名義。為說真覺。若無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 相可說。疏釋云。若隨染隨流成於不覺。則攝
世間法。若不變之本覺。及返流之始覺。則攝 出世間法。鈔解云。於本始二覺中論攝法者。 若本覺所攝。即是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
義。真實識知義等。若始覺所攝。即是三明八 解脫。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 等。然此據實即同。義言且異。故疏云。於生滅
門中。隨流不覺。返流始覺。於義用。則攝法不 同。若真如門中。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謂以 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淨即非淨。即染
即淨。深為一味。故不殊也。如論云。一切諸法 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
真如。是知隨覺不覺之緣。似生染淨。緣生無 性。染淨俱虛。又云。離言說相。豈可以言談。離 心緣相。豈可以心度。實謂心言路絕。唯證相
應耳。且夫凡言說者。從覺觀生。是共相和合 而起。分別者。因意識生。是計度比量而起。以 要言之。皆因不覺。教觀隨生。若無不覺之心。
一切諸法。悉無自相可說。除方便門而為開 示。究竟指歸無言之道。故論云。若離不覺之 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覺對不覺說。共相
而轉。若無不覺。覺無自相。如獨掌不鳴。思之 可見。乃至染淨諸法。悉亦如是。皆相待有。畢 無自體可說。如離長何有短。離高何有低。若 入宗鏡中。自然絕待。
[0445c15] 又鈔中問。生滅真如。各 攝諸法。未審攝義。為異為同。
[0445c16] 答曰。異也。何 者。生滅門中。名為該攝。真如門中。名為融攝。 該攝故。染淨俱有。融攝故。染淨俱亡。俱亡故。
一味不分。俱有故。歷然差別。摩訶衍論云。此 二覺有二門。一者略說本覺安立門。二者略 說始覺安立門。本覺門中。則有二門。一者清
淨本覺門。二者染淨本覺門。始覺門中。又有 二門。一者清淨始覺門。二者染淨始覺門。云 何名為清淨本覺。本有法身。從無始來。具足
圓滿過恒沙德。常明淨故。云何名染淨本覺。 自性清淨心。受無明熏。流轉生死無斷絕故。 云何名為清淨始覺。無漏性智。出離一切無
量無明。不受一切無明熏故。云何名為染淨 始覺。般若受無明熏。不能離故。如是諸覺。皆 智眷屬。當證何理以為體分。謂性真如。及虛
空理。如是二理。各有二種。云何名為二種真 如。一者清淨真如。二者染淨真如。虛空之理。 亦復如是。云何名為清淨真如。二種淨覺所
證真如。離熏習故。云何名為染淨真如。二染 淨覺所證真如。不離熏故。虛空之理。亦復如 是。以何義故強名本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
頌曰。本覺各有十。體雖同字事。各各差別故。 謂根明等義。論曰。本覺各有十。云何為十本。 一者根字事本。本有法身。能善住持一切功
德。譬如樹根。能善住持一切枝葉。及華果等。 不壞不失故。二者本字事本。本有法身。從無 始來。自然性有。不從始起故。三者遠字事本。
本有法身。其有德時。重重久遠無分界故。四 者自字事本。本有法身。我自成我。非他成我 故。五者體字事本。本有法身。為諸枝德作依
止故。六者性字事本。本有法身。不轉之義常 建立故。七者住字事本。本有法身。住於無住 無去來故。八者常字事本。本有法身。決定實
際無流轉故。九者堅字事本。本有法身。遠離 風相。堅固不動若金剛故。十者總字事本。本 有法身。廣大圓滿無所不遍。為通體故。是名
為十。云何十覺。一者鏡字事覺。薩般若慧。清 淨明白無塵累故。二者開字事覺。薩般若慧。 通達現了無障礙故。三者一字事覺。薩般若
慧。獨尊獨一無比量故。四者離字事覺。薩般 若慧。自性解脫。出離一切種種縛故。五者滿 字事覺。薩般若慧。自具足無量種種功德。無
所少故。六者照字事覺。薩般若慧。放大光明。 遍照一切無量境故。七者察字事覺。薩般若 慧。常恒分明無迷亂故。八者顯字事覺。薩般
若慧。清淨體中。淨品眷屬悉現前故。九者知 字事覺。薩般若慧。於一切法無不窮故。十者 覺字事覺。薩般若慧。所有功德。唯有覺照。無
一一法而非覺故。是名為十。如是十種本覺 字義。唯依一種本性法身。隨義釋異。據其自 體。無別而已。此中所說。二本覺中。當何本覺。
謂清淨本覺。非染淨本覺。染淨本覺字義差 別。其相云何。頌曰。染淨本覺中。或各有十 義。前說十事中。各有離性故。論曰。此本覺中。
或各有十。所以者何。前十義中。各有不守自 性義故。字事配屬。依向應知。如是二覺。同耶 異耶。非同同故。非異異故。以此義故。或同或
異。或非是同。或非是異。是故皆是皆非而已。 以何義故。強名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 曰。從無始已來。無有惑亂時。今日始初覺。故
名為始覺。論曰。從無始來。始覺般若。無惑亂 時。而無惑時。今日始初覺。故名始覺。如是始 覺前惑後覺。則非始覺。而無惑時。理常現。今
常初。故為始覺。如是始覺。二始覺中當何始 覺耶。謂清淨覺。非染淨覺。染淨始覺字事差 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始覺智。不守自性
故。而能受染熏。故名染淨覺。雖無惑時而不 守自性故。能受染熏。隨緣流轉。以此義故。是 故名為染淨始覺。以何義故強名真如。字事
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性真如理體。平等平等 一。無有多相故。故名為真如。論曰。性真如理。 平等平等。雖同一相。亦無一相。亦無多相。無
一相故。遠離同緣。無多相故。遠離異緣。以此 義故。名為真如。如是真如。二種淨智親所內 證。復次真如各有十義。一者根字事真。乃至
第十總字事真。如是十真十種本義。相應俱 有。不相捨離。是故同名表示而已。云何十如。 一者鏡字事如。乃至第十覺字事如。如是十
覺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故。是故同名表示 而已。所以者何。十種真理本有法身。有德方 便。十真如理薩般若慧。有覺方便。以此義故。
更重言詞。作如是示。此中所說。二真如中。當 何真如。謂清淨真如。非染淨真如。染淨真如 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真如理。不守
自性故。而能受染熏。名染淨真如。論曰。清淨 真如。從無始來。平等平等。自性清淨。不生不 滅。亦無去來。亦無住所。而真如理性。不守自
性故。隨緣動轉。是故名為染淨真如。如是真 如。二染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 如是等義。觀前所說。比類應知。以何義故強
名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虛空有十義。其 體雖同。義事各各差別故。謂無礙等事。論曰。 性虛空理。有十種義。一者無障礙義。諸色法
中無障礙故。二者周遍義。無所不至故。三者 平等義。無揀擇故。四者廣大義。無分際故。五 者無相義。絕色相故。六者清淨義。無塵累故。
七者不動義。無成壞故。八者有空義。滅有量 故。九者空空義。離空著故。十者無得義。不能 執故。是名為十。如是十事。義用差別。若據其
體。無別而已。此虛空理。二種淨智親所內證。 相應俱有。不相捨離。二虛空中當何虛空。謂 清淨虛空。非染淨虛空。染淨虛空字事差別。
其相云何。頌曰。清淨虛空理。不守自性故。而 能受熏習。名染淨虛空。論曰。清淨虛空。具足 十德。亦無染相。亦無淨相。而虛空性不守自
性故。能受染淨熏。隨緣流轉。是故名為染淨 虛空。又起信論疏云。本覺者。以對始故。說之 為本。言離念者。離於妄念。顯無不覺也。等虛
空等者。非唯無不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 義等故也。虛空有二義。以況於本覺。一周遍 義。謂橫遍三際。竪通凡聖。故云無所不遍也。
二無差別義。謂在纏出障。性恒無二。故法界 一相也。欲明覺義出纏相顯。故云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既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此
法身。說名本覺。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 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 皆此義也。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一
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覺。 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論中直云覺耶。進 退責也。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答初意
也。以始即同本。以至心原時。始覺即同本覺。 無二相故。是故論中但云其覺。答後意也。良 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待此始覺。方名本
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覺說也。然此始覺。是本 覺所成。還契心原。融同一體。方名始覺。故云 以始覺即同本也。
[0447a25] 問。若始覺異本。即不成始 也。若始同本。即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 名本。
[0447a27] 答。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不覺。 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原時。染緣既盡。始 本不殊。平等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
之名。在生滅門中。非真如門也。第二始覺者。 牒名。依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 即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
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同本 覺。故云依本覺。是以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 有始覺也。論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
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 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即無不覺。無不覺 故。即無本覺。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
是故佛果圓融。蕭然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 有三身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耳。 又今約真如。則是本覺。無明則是不覺。真如
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無明亦二。一無體即 空。二有用成事。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各 有二義。一違自順他。二違他順自。無明中。初
違自順他。有二。一能返對詮示性功德。二能 知名義而成淨用。違他順自亦二。一覆真理。 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有二。一翻對妄
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違自順他亦 二。一隱自真體。二顯現妄法。由無明中返對 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
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內 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中覆真 義。真如中隱體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
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妄義。得有枝末不覺。 覺與不覺。若鎔融總攝。唯在生滅一門也。真 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門約性德說。大智慧
光明義等名覺。本者。性義。覺者。是智慧心。鈔 釋云。真中不變。妄中體空。成真如門。真中隨 緣。妄中成事。成生滅門。乃至一切淨緣分劑
法相。屬於二覺。一切染緣分劑法相。屬二不 覺。又於中淨法之體。屬於本覺。淨法之用。屬 於始覺。又染法之體。屬根本不覺。染法之相。
屬枝末不覺。又始覺是末。不離本覺之本。論 云。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乃至平等同一覺故。枝末不覺。不離根本
不覺。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 染法。皆是不覺相故。然斯二覺。但是體用之 異。本末二不覺。但是麁細之異。豈可離體有
用。離細有麁者哉。又眾生根本迷有二。一迷 法。謂無明住地。迷覆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 心。名為蔽意。故此無明迷真之初。妄惑之本。
二迷義。通四住惑。由前癡故。迷覆因緣無我 之義。妄立諸法。所迷諸法。有內有外。謂憍慢 邪見。此依迷內。妄立我法。自高陵物。愛念邪
見。此依迷外。妄謂我所及外境界。而生貪愛。 如渴鹿馳焰癡猿捉月。無而橫計。枉入苦輪。 總自迷心。更非他咎。杜正倫云。心是如來之
言。高推聖地。身即菩提之說。自隔凡倫。不悟 夫功德無量。唯在方寸之中。相好宛然。不出 陰界之外。又碑詞云。法性平等。實慧虛通。我
同於異。人異於同。不壞於有。無取於空。道非 心外。佛即心中。
[0447c24] 問。不覺妄心。元無自體。今已 覺悟。妄心起時。無有初相。則全成真覺。此真 覺相。為復隨妄俱遣。為當始終建立。
[0447c26] 答。因 妄說真。真無自相。從真起妄。妄體本虛。妄既 歸空。真亦不立。起信論云。不覺義者。謂從無
始來。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 妄念。自無實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 迷。迷無自相。不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
而有不覺。妄念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 離本覺。復待不覺以說真覺。不覺既無。真覺 亦遣。此則明真覺之名。待於妄想。若離不覺。
即無真覺自相可說。是明所說真覺。必待不 覺。若不相待。即無自他。待他而有。亦無自相。 自相既無。何有他相。是顯諸法無所得義。論
云。當知一切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 可說。大智度論云。若世諦如毫氂許有實 者。第一義諦亦應有實。此之謂也。又偈云。佛
坐道場時。不得一法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 一切。又凡立真妄。皆是隨他意。語化門中收。 若頓見性人。誰論斯事。如今不直悟一心者。
皆為邪曲。設外求佛果者。皆不為正。如寒山 子詩云。男兒大丈夫。作事莫莾鹵。徑挺鐵石 心。直取菩提路。邪道不用行。行之轉辛苦。不
用求佛果。識取心王主。是知若見有法可求 有道可行。皆失心王自宗之義。若直入宗鏡。 萬事休息。凡聖情盡。安樂妙常。離此起心。皆
成疲苦。所以傅大士頌云。東山水上浮。西山 行不住。北斗下閻浮。是真解脫處。行路易。路 易人不識。半夜日頭明。不悟真疲極。又洞山
和尚悟道偈云。向前物物上求通。只為從前 不識宗。如今見了渾無事。方知萬法本來空。
[0448a26] 問。真諦不謬。本覺非虛。云何同妄。一時俱 遣。
[0448a27] 答。因迷立覺。說妄標真。皆徇機宜。各無 自體。約世俗有。依實諦無。但除相待之名。非 滅一靈之性。性唯絕待。事有對治。遣蕩為破
執情。建立為除斷見。苦行伏諸外道。神通化 彼愚癡。三昧降眾天魔。空觀 祛 其相縛。見苦 斷集。為對增上慢人。證滅修真。皆成戲論之
者。盡是權智。引入斯宗。則無一法可興。無一 法可遣。四魔不能減。大覺不能增。旋心而義 理全消。會旨而名言自絕。
[0448b06] 問。既云真心絕 迹。理出有無。云何教中。廣說無生無相之旨。
[0448b08] 答。一心之門。微妙難究。功德周備。理事圓 通。知解罕窮。分別不及。目為無相。實無有法 可稱無相之名。詺作無生。亦無有法以顯無
生之理。發菩提心論云。菩薩觀一切善不善。 我無我。實不實。空不空。世諦真諦。正定邪 定。有為無為。有漏無漏。黑法白法。生死涅
槃。如法界性。一相無相。此中無法可名無相。 亦無有法以為無相。是則名為一切法印。不 可壞印。於是印中。亦無印相。是名真實智慧。
釋曰。一切法印者。以此心印。印一切法。楷定 真實。不可壞印者。一切有無內外等法。不能 破壞故。於此印中。亦無印相者。萬法皆空。亦
無所印。所印之法既無。能印之智非有。如是 通達。名為真實智慧。古德云。顧此法。眾生之 本原。諸佛之所證。超一切理。離一切相。不可
以言語智識。有無隱顯。推求而得。但心心相 印。印印相契。使自證知。光明受用而已。
[0448b24] 問。 立心為宗。以何為趣。
[0448b25] 答。以信行得果為趣。 是以先立大宗。後為歸趣。故云語之所尚曰 宗。宗之所歸曰趣。遂得斷深疑。起圓信。生正
解。成真修。圓滿菩提。究竟常果。又唯識性。具 攝教理行果四法。心能詮者。教也。心所詮者。 理也。心能成者。行也。心所成者。果也。法藏法
師依華嚴經。立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宗 趣。釋云。法界因果。雙融俱離。性相渾然。無礙 自在。有十義門。一由離相故。因果不異法界。
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為宗。離相為趣。或 離相為宗。亡因果為趣。下九准思。二由離性 故。法界不異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離
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時。法界宛然。則以 非法界為法界也。四由離相不壞相故。因果 即法界時。因果歷然。則以非因果為因果也。
五離相不異離性故。因果法界。雙泯俱融逈 超言慮。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因果法界俱 存。現前煥然可見。七由五六存泯復不異故。
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之深 義。未甞礙於言念。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 即法界之因果。各同時全攝法界。無不皆盡。
九因果各全攝法界時因果隨法界各互於因 果中現。是故佛中有菩薩。普賢中有佛也。十 因果二位。各隨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故
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皆各總攝無 盡無盡。帝網重重諸法門海。是謂華嚴無盡 宗趣。以華嚴之實教。總攝群經。標無盡之圓
宗。能該萬法。可謂周遍無礙。自在融通。方顯 我心。能成宗鏡。
[0448c24] 問。以心為宗。禪門正脈。且 心是名。以何為體。
[0448c25] 答。近代已來。今時學者。 多執文背旨。昧體認名。認名忘體之人。豈窮 實地。徇文迷旨之者。何契道原。則心是名。以
知為體。此是靈知。性自神解。不同妄識。仗緣 託境。作意而知。又不同太虛空廓。斷滅無知。 故。肇論云。般若無知者。無有取相之知也。常
人皆謂般若是智。智則有知也。若有知。則有 取著。若有取著。則不契無生。今明般若真智。 無相無緣。雖鑒真諦。而不取相。故云無知也。
故經云。聖心無知。無所不知矣。又經云。真般 若者。清淨如虛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 知自無知矣。豈待返照。然後無知者哉。只此
知性。自無知矣。不待忘也。以此真知。不落有 無之境。是以諸佛有祕密。祕密之教。祖師有 默傳。密付之宗。唯親省而相應。非言詮之表
示。若明宗之者。了然不昧。寂爾常知。昭昭而 溢目騰輝。何假神通之顯現。晃晃而無塵不 透。豈勞妙辯之敷揚。為不達者。垂方便門。 令依此知。無幽不盡。
[0449a14] 問。諸法所生唯心所 現者。為復從心而變。為復即心自性。
[0449a15] 答。是 心本性。非但心變。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法華經偈云。三千
世界中。一切諸群萌。天人阿脩羅。地獄鬼畜 生。如是諸色像。皆於身中現。即知心性遍一 切處。所以四生九類。皆於自性身中現。以自
真心。為一切萬有之性故。隨為色空。周遍法 界。循業發現。果報不同。處異生。則業海浮沈 生死相續。在諸聖。則法身圓滿。妙用無窮。隱 顯雖殊。一性不動。
[0449a24] 問。若一切法。即心自性。 云何又說性亦非性。
[0449a25] 答。即心自性。此是表 詮。由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性亦非 性者。此是遮詮。若能超遮表之文詮。泯即離
之情執。方為見性己眼圓明。如今若要頓悟 自心。開佛知見。但了自性遍一切處。凡有見 聞。皆從心現。心外無有一毫氂法而有體性。
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何者。以是一法故。 無法可相知相到。若有二法。即相往來。以知 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此
無性之旨。是得道之宗。作平等之端由。為說 空之所以。了便成佛。不落功夫。如華嚴經 頌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若不直下信此。起念馳求。如癡 人避空。似失頭狂走。融大師云。分別凡聖。煩 惱轉盛。計校乖常求真背正。寶藏論云。察察
精勤。徒興夢慮。惶惶外覓。轉失玄路。是以十 方諸佛。正念於此。入實性原。故能開平等大 慧之門。作眾生不請之友。所以問明品云。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問覺首菩薩言。佛子。心性 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所謂往善趣惡趣。 諸根滿缺。受生同異。端正醜陋。苦樂不同。業
不知心。心不知業。受不知報。報不知受。心不 知受。受不知心。因不知緣。緣不知因。智不知 境。境不知智。時覺首菩薩以偈答曰。仁今問
是義。為曉悟群蒙。我如其性。答。唯仁應諦 聽。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 各不相知。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
相知。諸法亦如是。亦如大火聚。猛焰同時發。 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長風起。遇物 咸鼓扇。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眾地
界。展轉因依住。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眼 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 轉者。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
亦無所現物。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一切 空無性。妄心分別有。如理而觀察。一切皆無 性。法眼不思議。此見非顛倒。若實若不實。若
妄若非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說。疏釋云。 問。意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類種種。若 性隨事異。則失真諦。若事隨性一則壞俗諦。
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熏識變現。不 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為遮此救。故重難云業 不知心等。謂心業互依。各無自性。自性尚無。
何能相知而生諸法。既離真性。各無自立。明 此皆依心性而起。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 既多。性應非一。此是本末相違難。准此問意。
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能生 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文殊欲顯實教之 理。故以心性而為難本。欲令覺首。以法性示
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心性是一者。謂心之 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清淨 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也。真
心之性。實性之性故。不空如來藏也。皆平等 無二。故云一也。又妄心之性。成心之性。妄心 是相。以性相不同故。真心之性。真心即性故。
又云。前二心之性。別明二藏。前之二性。皆具 二藏。但為妄覆。名如來藏。直語藏體。即自性 心。故此自性清淨真心。不與妄合。為名空
藏。具恒沙德名不空藏。前明即離。此明空有。 故重出也。言皆平等無二者。上二即離不同。 由心之性。故不即。由心即性。故不離。不即不
離。為心之性。後二即空之實。為不空。即實之 空。為空藏。空有不二為心之性。然空有無二 之性。即是不即不離之性。故但云一也。又非
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相知。既有種 種。何緣不相知。既不相知。誰教種種。一一觀 察。未知種種之所由也。既不相知。為是一性。
為是種種。又難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 依。心是所依。離所無能。故業不知心。離能無 所。故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各
不相知。誰生種種。二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 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 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生成種種耶。又約境
智相對相見虛無難。謂境是心變。境不知心。 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無境外心。能取心外 境。是故心境虛妄。不相知也。業不知心。心不
知業者。有二。一約本識者。業是心所。故依於 心。心是第八為根本依。即離所無能。何者。 無所依心王。無能依業。今依心有業。業從緣
生。故無自性。不能知心。若離能無所者。離能 依業。則心非所依。今由業成所。所依無性。故 不能知業。謂各從緣成。性空無體。相依無力。
故云無用。所以經云。無體用故。故不相知。二 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者。即以第六 識名心。從於積集通相說故。謂第六識人執
無明。迷真實義異熟理故。以善不善相應。思 造罪等。以罪福不動等三行。熏阿賴耶識。能 感五趣愛非愛等。種種報相。互不相知義。通
相而言。皆約無體用故。別相而言。用門不同。 此用略有二門。一無常門。經云。並皆速滅。淨 名弟子品云。一切法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
乃至一念。不住。諸法皆妄見故。則心業皆空。 華嚴經頌云。眾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 常滅壞。如前後亦爾。故由無常。不能相知。二
無我門。即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約 法無我。明不相知。受不知報。報不知受者。受 是能受之因。報是所受之報。即名言種。如唯
識論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 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 習氣。名言習氣者。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
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 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 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釋曰。言各別親種
者。三性種異故。能詮義聲者。簡無詮聲。彼非 名故。名是聲上屈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 心等種。然因名起種。立名言種。顯境名言。即
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相分心者。不能顯 境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說名。顯所詮 義。此心心所。能顯所了境。如似彼名。能詮義
故。隨二名言。皆熏成種。論云。三有支習氣。謂 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能 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能招非愛果業。隨
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故論 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滅。 更生餘異熟。此能引業。即諸業習氣。此名言
種。即二取習氣。言為業所引者。即彼俱義。親 辦果體。即由名言。若無業種。不招苦樂。如種 無田。終不生芽。故此名言由業引起。方受當
來異熟之果。苦樂之報。故華嚴經云。業為田。 識為種也。已上種種問難。不相知義竟。今答 以緣起相由門。釋者。初句因緣相假。互皆無
力。次句果法含虛。故無體性。是以虛妄緣起。 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知。 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緣起。三由此妄法。
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真理。恒常顯現。又果從 因生。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 性。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
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為自。故無體也。是 故體用俱無。所以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也。今 初以四大為喻。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焰起
滅。三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 一依真妄相續。二依真妄起滅。三妄用依真 起。四妄為真所持。然此法喻。一一各有三義。
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喻中。 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相知 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故流。則
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排前流。而 不到於前流。亦不相知。三後流不自流。由前 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
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不相知。五能排與 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能引與所排無二故 不相知。七能排與所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
能引與所引亦無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 引不得俱。故不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 俱。故不相知。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各無自性。
只由如此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 也。肇公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二依 所依者。謂前流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
能相知。然不壞流相。故說水流。三唯所依者。 流既總無。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 可相知。是則本無有流。而說流也。二法中三
義者。一流喻能依妄法。二妄依真立。三妄盡 唯真。初中妄緣起法。似互相籍。各不能相 到。悉無自性。故無性無知。是則有而非有也。
二依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虛。含真方立。 何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 真故有。是則非有而為有也。三唯所依者。謂
能依妄法逈無體用。唯有真心。挺然顯現。既 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即非有 為有。復說真性隱。以非隱為隱。又前後有二。
一生滅前後。二此彼前後。生滅前後者。謂前 滅後生。互相引排。此即竪說。如壯與老。謂此 流水。剎那生滅。前剎那滅。後剎那生。此彼前
後者。此即橫說。猶如二人。同行狹徑。後人排 前。前人引後。分分之水。皆有前後。乃至毫滴。 有前毫滴。後毫滴。故聚多成流。注。則無性矣。
小乘亦說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 不知無性緣起之義耳。
宗鏡錄卷第六
[0451a19]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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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8 冊 No. 2016 宗鏡錄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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