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deng Sanmei Xing Fa 方等三昧行法
Scroll 1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方等三昧行法序宋沙門遵式述
[0943a06] 山門教卷自唐季多流外國。或尚存目錄。而 莫見其文。學者思之。渺隔滄海。方等三昧行 法者。皇宋咸平六祀。日本僧寂照等齎至。雖
東國重來。若西乾新譯。載披載沃。適奉醒醐。 竊念方等至尊。禁法嚴密。苟不克由聖範。事 出師心。豈唯招無益之訶。抑亦負餘殃之責。
南嶽師躬行七載。理洞其微。位淨六根。言符 先佛。大師咨詢有在。況發總持。垂此典謨。足 可繩準。今時或壇場延袤。形像巍峨。行法則
半任臆裁。律範則全由心匠。縱謂七眾階節。 寧逾上首之科。雖曰像多無妙。要符表法之 便。將恐未除故業。更貽新戚。染衣增垢。良用
悲夫。然此行法六篇。後二不載者。修行備百 錄止觀。受戒具出本經。存篇目者。令知法有 始終也。
方等三昧行法
隋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記
[0943a27] 方等祕法具六緣第一
[0943a28] 方等祕法識遮障第二
[0943a29] 方等祕法禁法第三
[0943b01] 方等祕法內律要訣第四
[0943b02] 方等祕法修行第五
[0943b03] 方等祕法受戒第六
第一具六緣者 (一法緣。二善知識。三前方便。四辦衣。五行法。六供養)
[0943b05] 一法緣者。依經有總有別。總法者。如第一卷 末。七眾通行。七日要心行法。誦三篇呪。經 云。爾時上首告恒伽言。若善男子善女人。願
欲聞者。汝當夢中住其人前。當現汝身。是人 若見汝身。當教行如是實法。若欲行時。七 日長齋。日三時洗浴。著淨潔衣。坐佛形像作
五色蓋。用月八日十五日。行此法時。若眾生 犯五逆罪。身有白癩。若不除差。無有是處。若 菩薩二十四戒。沙彌十戒。式叉摩那沙彌尼
戒。比丘比丘尼戒。如是諸戒。若犯一一諸戒。 當一心懺悔。若不還生。無有是處。除不至心。 是名總相法也。言別相法者。如第四卷初。七
眾行法階節各別。誦呪亦別。如經若有比丘。 毀四重禁。至心憶念此陀羅尼呪。請一比丘 為懺悔主。如經誦呪一千四百遍已。乃一懺
悔。經八十七日。懺悔已。是諸戒根。若不還 生。無有是處。若見比丘尼毀八重禁者。若欲 滅八重禁罪。請一比丘為懺悔主。修行九十
七日。誦呪四十九遍。乃一懺悔。隨師修行。是 諸惡業若不除滅。無有是處。若有菩薩受八 重禁然後毀德者。誦呪六百遍。乃一懺悔。當
懺悔時應請一比丘。在前立口自陳罪。經六 十七日。於其夢想如上所說。若下劣沙彌沙 彌尼。優婆塞優婆夷。亦請一比丘。誦呪四百
遍。乃一懺悔。如是次第四十七日已。如上 所說。夢中得見二事者。當知是沙彌沙彌尼。 優婆塞優婆夷。住清淨戒。是名別相行法。問
第一卷末。上首七日要心通於七眾。十惡五 逆並得消除。何故第四卷初。乃各別行法。日 有延促。誦呪亦別。答文殊大悲重請世尊。佛
去世後。若有比丘犯於四重。比丘尼犯八重 乃至菩薩戒。又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 犯重禁者。如是等罪當云何滅。佛言。因汝問
故我今當說。汝若不問我終不說。今既明懺 法各異。日數不同。故知上首七日要心。不可 令犯重過者。修行此實法也。何以故。現生
所犯業障尤重。若不加其功行。滅罪無由。是 以世尊哀愍。文殊致問。濁惡世時救於七眾 地獄衰惱。故立別相懺悔。
八十七日懺悔法者 (此法唯大比丘應行)
[0943c16] 呪曰。
[0943c17] 離婆離婆帝 仇呵仇呵帝 陀羅離帝 尼呵羅帝 毘摩離帝 莎訶 (懺四重禁誦。一千四百遍已 乃一懺悔)
九十七日懺悔法 (此唯大比丘尼應行懺八禁)
[0943c21] 呪曰。
[0943c22] 阿隷離婆其羅帝 羅帝婆摩羅帝 阿摩 羅帝 莎訶 (如上懺八重禁誦呪四十九遍乃一懺悔)
六十七日懺悔法 (此唯受菩薩戒者應修行之)
[0943c25] 呪曰。
[0943c26] 婆羅隷 仇那羅隷 其那羅隷 伽那隷 阿隸那隸 阿帝那帝 阿帝那隸 莎 訶 (懺八重禁誦呪六百遍。已乃一懺悔)
四十七日懺法 (此唯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行。式又經雖不說。義亦應行)
[0944a01] 呪曰。
[0944a02] 律伽羅帝 慕伽羅帝 阿帝摩羅帝 郁 伽羅帝 婆羅帝婆座羅蝎帝 座羅蝎帝 豆羅奢蝎帝 毘奢蝎帝 離婆蝎帝 婆 羅隷阿隷
其羅隷阿隷持羅隷阿隷提蘭 隷阿隷 毘羅阿隷莎訶 (如上懺犯重禁誦呪四百遍乃一懺悔)
[0944a07] 如上懺悔。並請一比丘解內外律儀者 (謂大小乘律。 及男女二部為懺悔。主也) 應自陳罪。向形像前令彼了聞。
所求境界如經文說。道場之法。衣服道具。護 淨洗浴。一依七日行法不求夢王相。不限人 數多少。入道場亦無定曰。力辦即作。若有行 者。自檢經文。此略不載
(如上所犯。各別行已。然始得行上首懺) 。
七日要心上首悔懺法 (亦名總相懺法)
[0944a14] 呪曰。
[0944a15] 南無啒啒 [口*姪] 寫 嚏 提易勤 那伽栘彌莎 訶 哆 [口*姪] 咃 蒱耆廩婆 欝婆多毘耶 蒱耆廩婆 劣破羅 阿
㝹 那多 [口*姪] 咃 復 得究追 蒱廩耆婆莎訶
[0944a19] 南無摩呵浮陀婢 南無摩呵離波浮陀呵 南無華聚陀羅尼 毘舍闍窒收 郁伽林 袒吒林 窮伽林 怛伽噤 阿隷 那隷 那羅隷莎訶
(此呪不得用治病患。及為所求)
[0944a23] 二者善知識緣。有其三種。一者外護善知識。 所謂能荷負眾事供給所須。將護行人加以 善事。猶如慈母養護嬰兒。勿令行人心有所
念。二者同行善知識。謂是舊行道人。同行 一道。互相勸發離彼我人。若見同行者有情 念過生。即應當起悲愍之心如法教導。如人
被火燒頭燒衣。救令速滅火。若未滅心不得 安。亦如自身為毒所害。更無餘念。但為利益 安樂行人。資長法身策勤修進。善和諍訟如
水乳合。如同一船得失共之。行者亦爾。勸發 未聞同得甘露。乘方便船至薩婆若海。三教 授善知識者。謂行道日久親行分明。勝人所
印。解內外律相。識遮障知通塞。奉請為道場 主。迎來送去日三時禮拜。百味飲食而供養 之。當於此人如醫王想。於自己身作癕瘡想。
當於此人作天人想。於自己身如三惡道想。 當於此人如橋梁想。於自己身如墮溺想。當 於此人如正路想。於自己身如迷路想。當於
此人生安樂國想。於自己身如牢獄人想。以 生重心故。令一切障道罪滅。若無如上之人。 但使戒根清淨。浮囊所護。雖不能言詞辯了 廣明法相。亦得為次善知識也。
[0944b16] 三 前方便緣者。七日行道。誦呪令利。至誠禮 懺。請十二夢王。求乞見其形相。若感一一相 者。方可得行如是懺法。經云。
[0944b19] 若有男女。於其夢中修通能飛。懸繒幡蓋從 此人後。如是見者。即名祖茶羅。
[0944b21] 若有男女於其夢中若見形像舍利塔廟大眾 僧聚。如是見者。即是 筋 持羅。
[0944b23] 若有男女。於其夢中見國王大臣。著淨潔衣 單乘白馬。如是見者。即是茂持羅。
[0944b25] 若有男女。於其夢中若見乘象渡於大江。如 是見者。即是乾基羅。
[0944b27] 若有男女。於其夢中乘於骼駝上于高山。如 是見者。即是多林羅 (此上五相。是家人相) 。
[0944b29] 若有比丘。求於此法。於其夢中上於高座轉 于般若。如是見者。即是波林羅。
[0944c02] 若有比丘。於其夢中到一樹下。上於戒壇授 具足戒。如是見者。即是檀林羅。
[0944c04] 若有比丘。於其夢中坐佛形像。請召眾僧施 設供具。如是見者。即是禪多林羅。
[0944c06] 若有比丘。於其夢中見有一樹華果茂盛。於 其樹下入禪三昧。如是見者。即是窮伽林羅 (此上四相。即是出家比丘相) 。
[0944c09] 若有大王。於其夢中帶持刀劍遊行四方。見 如是者。即是迦林羅 (此是國王相) 。
[0944c11] 若有大臣。於其夢中見有諸人。持諸水瓶洗 浴其身。坌種種香著淨潔衣。見如是者。即是 窮伽林羅 (此是大臣相) 。
[0944c14] 若有夫人。於其夢中乘於白羊入於深水。於 其水中有諸毒蛇。見如是者。即是波林羅
(此一國王大臣夫人之相也。問曰。經中但言是夫人相。據何得知是王大臣夫人之相。答曰。上初五相。但言男
子女人。即攝一切俗人盡。然經中更別說。國王大臣之相。故知非前男子攝。今經既別言夫人。非前女人
所攝理是國王大臣夫人也。又夫既別舉妻。亦應爾也。又此祖茶羅等十二夢。即魔王發心。護助受持大方等 陀羅尼者。是大菩薩也) 。
[0944c20] 如是見者乃可為說七日行法。
[0944c21] 四辦衣緣者。出家在家皆須具備三種衣服。 悉須新淨。若無新者。浣故令淨。以香湯渡之。 亦得以布衣為上服。若三衣不具足者。應請
一知法比丘。作捨墮懺悔。如法受持三衣六 物。乃至突吉羅罪。皆須發露。則行成就。如上 三種淨衣。一最上淨者。擬入道場中著。一衣
次淨。擬從浴處趣道場時著。一衣擬常坐起 時著。問在家人三衣。為是俗衣。為是出家衣 耶。答經云。一是出家衣 (但單縫者為異) 此衣擬入道
場時著。作三世諸佛法式。雖著出家衣服。然 不應剃髮。亦須具楊枝澡豆水瓶食器坐具。 如比丘法。將至道場。餘二是俗衣。用同前法。
又須辦革屣兩量軟細者。又要須新作大小 兩廁。與舊令別。
[0945a07] 五行法緣者。月八日十五日可入道場。行人 極多數可至十人已還。不應過數。則違教法。 行者若多即須別作道場。應作圓壇。縱廣一
丈六尺。以香泥塗地。高座置上。請二十四像 并座。各高一尺。繒旛二十四口。古鏡一面以 鎮道場。作五色圓蓋懸於壇上。行人可作五
寸下脚床。面向佛坐。氈褥薦席皆須新淨。盡 世珍妙嚴飾道場。燒香散華如法供養。日日 掃灑。以種種香熏陸棧沈塗末海渚岸香。及
以香湯常置一盆。於其板上洗穢入淨。脫故 衣及革屣遠置於外。必以新淨之衣入於內 淨。無令淨觸混雜。
[0945a19] 六供養緣者。隨力所辦。種種飲食一切器物 皆以香湯淨之。若如山間不可得處故。須初 日一供養。後七日滿一供養。解道場日。請眾
僧不限多少。隨力堪能並無妨也。若能廣設 悲敬二田最為勝益。若有施主每日供養。故 須別設隨有充供。
第二識遮障有四調適 (一者洗浴調適。二者飲食調適。三者行道調適。四 者坐禪調適)
[0945a27] 一洗浴調適者。三時行法調。秋夏內既熱。於 洗浴非妨。春冬二時既寒。善須調適。若行人 身羸多以水澆腹。則發痢疾妨廢行道。若能
將慎調適得所。則無患難不妨行道。若上廁 別著不淨衣。宜以灰汁香湯熟洗三洗。浴時 以手薄拭令淨。其浴室極須如法。若有力能
辦者。當造四間好舍。悉令相連。間間密隔其 內差互。皆安小門悉令相通。莊嚴一間以為 道場。其次一間香泥塗地以為淨室。擬安上
淨衣服。及供養灰火。其次一間亦以香泥塗 治。擬安香湯火爐。一間作浴室及安次衣。行 者若欲入道場時。先於浴室淨澡浴。以淨板
承足。赤體入次淨室。入已却閉門。當以香湯 灑身已。香烟熏身之足。然後入上淨室。入 已還却閉門。當著衣服入於道場。若欲出道
場時。先入淨室脫去衣服。赤身入於浴室。著 次淨衣然後而出。每常如此。若行者要須行 道。急時力未能辦如上室者。當近道場之側
作一室。與道場相通。若猶不辦者。當以淨席 淨縵幕等權時遮障作室。亦得通道場。結淨 皆以香泥塗治。如道場無別。擬安上淨衣及
以次淨衣。此二衣雖同一室。然須別處莫令 相觸。又浴室中安新淨鞋履一緉。澡浴已香 湯灌之。并須以楊枝淨口。著淨鞋履。赤身入
次淨室。乃至上淨如上所說。雖不及前法護 淨亦得行道。若不如是護淨則不如法。徒行 無益。乃更招罪。是故行者努力護之。日三時 浴者不可闕也。
[0945b26] 二飲食調適者。行者以食為命。憑之進道。若 過飽則身急。百脈不通。好多沈睡。若過饑則 心懸不能觀行。身弱不能行道。若能調適饑
飽得所。則身能行道。經云。有命有食。有身有 道。依色報命而得法身慧命。若不宜身食不 得食之。若強食則發宿病。若識其性。即知此
性熱此性冷。此能發病則不可食。此能資補 應可食之。若調適得所。七日行法得成。若先 來腹內病患。護行法故。忍食白飲白餅即差。
勝餘治也。是故行者應善知節度。勿令因食 為患閡也。
[0945c08] 三行道調適者。行道必藉脚以進步。善須將 護也。可作氈鞋蒲革。務令寬大細軟。勿使研 脚生瘡。行若過急脚即楚痛。行若過緩法復
不成。若先太急後則致患。故須初行道時三 日徐行。漸調適已疾行非妨。若是寒時行疾 風扇下分冷。則腹內脹滿發痢。即宜加坐令
下分暖。治之即差。行者當須善識對治。為之 利益。若對治睡眠可加行。行若散動可加坐 為對治也。
[0945c17] 四坐禪調適者。加趺正坐。以左脚置右脚上。 以左手置右手上。牽衣近身對臍。開口三吐 胸中穢氣。開口吐熱氣。閉口內冷氣。然後閉
口齒才相拄。閉眼才斷外光。然後平面而住 以要言之。令身不寬不急。若寬則頭低垂。若 急則胸背煩痛。故不寬不急是身調相。當調
息令不澁不滑。若出入有聲及不細即是滑 相。若結滯不通則是澁相。若隨息連綿微微 然遍諸毛孔出入。則資補四大易得禪定。取
要言之。可自耳聽不聞聲者。是息調相。當調 心令不浮不沈。若覺觀攀緣則是浮相。若無 所記錄即是沈相。浮則可以止攝歸心性。知
性不動。沈則可以觀察起。令念慮明白。雖無 能觀所觀。而法性平等非垢非淨。即是實性。 然此實性。不為二十五有生死所垢。亦不為
萬行所淨。是則垢淨雙泯。無垢無淨猶如虛 空。名為畢竟清淨。亦名心性真如心性法界。 諸佛之本源。一切眾生之實際。正觀了達無 間現前。是名思惟諸佛一實。
第三禁法者 (一者七日要心及誦呪。二者請師受戒及發露。三者見善惡業相。及法王子。不 得向他人說也)
[0946a09] 一者七日要心及誦呪遍奉請三尊在。道場 內。則有七日要期。無作戒法生起。更不得餘 事。中途有廢一。則違前要心。作禁法不成。則
令善心有間不得相續。二則行法不成。於後 若更行道。還有障閡事起。行者必當慎之。行 道法者有其三種。謂上中下。良為行人強羸
不等行有遲速。上品行者二十一周。中品行 者十六周。下品行者十二周。一周有一百二 十匝。誦呪一百二十遍為一周。取角為誌。若
始此角還終此角。行道及誦呪。齊始齊終。不 得賸一步少一字。不得欠一步賸一字。常須 行與呪俱以為數定。若唯數行道法亦不成。
若唯數呪為遍。法亦不成。壞於禁法。若同行 道人俱行俱誦。是則齊好。其中若遲駛不等 禁法不成。若人人捉珠。各自數遍復不齊好。
可預調習令熟遲駛齊等。從容共行一百二 十遍。不高不下不緩不急。誦呪令自耳聽分 明不得錯謬。但令用心為正。則作法成就。必
不得生雜念間斷。遲亦無妨。但取二十一周 為上 (次十六。下十二) 。
[0946a29] 二奉請懺悔主受戒發露者。請一比丘解內 外律者。為懺悔主。若受戒時師將至。大眾 於佛像前。為受二十四重戒。行者起殷重心。
如渴思飲。如饑遇食。如死得脫。若生此心。必 能發方等淨戒。無作戒法任運增長。自要其 心七日行法。受此戒時隨心遠志。乃至菩提
受持此戒。皆須發究竟不退轉心。若欲行此 法者。須識真偽可同行。不必是道伴。應當三 呼共行此法。發大精進。勇猛不怯。能建大志。
有大忍力。乃可共行。從今發心至妙菩提。修 學此法。如不能發弘誓心。但為隨時小善。終 不能以此實法相應。若於道場三尊前。不得
委臥勒拄著地。不得語言調戲及睡。並作法 不成。唯除道場主說法誠勸也。發露者可人 各就師盡所憶者。急皆發露可條疏。依此判
相。知罪滅盡不盡。故經云。懺悔有二種。一者 真實懺悔。所謂發露向人。二者虛妄懺悔。謂 不發露覆藏眾罪。罪轉益深禁法不成。如欲
染衣不却垢膩。雖加水色外增其垢。如欲治 癕不令決破。終身抱疾如人掘樹。更以糞壞 壅根。終年茂盛。如是懺悔罪終不滅。
[0946b21] 三者見善惡業相。及十法王子等。不得向人 說。唯得向師一人說決疑。行者過去今生。雖 造種種眾行。不出總別二業。一總相業現。二
別相業現。總相業者。不出善惡兩業。若從 來不行道。覺觀覆蔽心目。善惡業皆不現。經 云。一切眾生如大富盲人。雖有種種法寶而
不得見。行者不可以過去習因難知。若行道 功成。行者罪垢除滅。心路清淨善惡皆現。喻 如水鏡澄明眾像皆現。若善惡業現者。不出
四恩。所謂過去今生。經負貸師僧父母國王。 信施財物相現。或五逆相現。所謂殺父母。殺 和尚阿闍梨。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轉法輪
僧。現身白癩。若能至心懺悔業轉病除相現。 或可侵犯三寶及經知事。互用三寶物相現。 或可作三寶田不還稅直。或用三寶淨人及
牛車力。或偷盜三寶園果等。如是等相現時。 師自當別不可文載。問曰。用三寶物。花聚所 不攝。云何現耶。答曰。經雖不說。因行道心淨
故現。行人若見相知負三寶物。可迴心向三 寶。懺悔求乞倍償。若許多少相不復現者。即 知罪滅。若雖少猶相現者。將知行者過去今
生負貸三寶過多不可備償。故救疾經云。佛 物出手十倍。法物七倍。僧物五倍。若年淹積 不可憶知。行者今生復無依報。廣更求乞則
妨行道。復惱檀越。行人爾時須知。轉心從 今生盡菩提際。當乞三寶申寬。誓當不負願 勿障道。乃至成就法身。一時報償也。復次若
能為三寶種得一千株果樹。滅一切罪。若直 為三寶種此心則狹。後人取食即得大罪。若 種時普願。一切眾生食者皆發菩提心。後人
食者大得功德。復次若能教化。得一千人發 菩提心。一切罪皆悉消滅。若不得化一百 邪見人。亦得罪滅。若不得但教化。得一一闡
提。發菩提心一切罪消滅二善相現者。善有 二種。一者散善。二者定善。若散善者。多是行 人過去今生習報兩業。若行人於行道及坐
中。見解釋戒律篇聚輕重。即是過去習報業 現。若定中念念欲清淨。護持禁戒思惟罪過。 怖畏心生自識輕重。改往修來發露懺悔。即
是習業現。或見今生行檀事報業現。欲心中 念念欲行檀行布施。此是習業現。或見供養 三寶父母師僧。營齋設會造塔造寺。並是習
業相現。或見講說大小二乘聽學讀誦。此是 習業現。或意欲聽習大小二乘。思義難問答 無窮盡。此是過去今生聽學聞思修慧業現
也。若定善相現者。或是行者過去今造坐禪 懺悔。或修阿那般那。欲界散心得發欲界未 到地。根本初禪定。善業相現。或根本淨禪特
勝通明。過去定習定善業相現。或意欲修阿 那般那。自然息道調適。身心輕微調和柔軟。 此是今生習定善業相現。或見死屍狼藉。或
見骨人自身及外人。皆悉是骨人。節節相拄。 唯見不淨蟲膿。無有我人厭惡世間。此是過 去習定善業相現。或心中念念欲繫心修九
相八背捨等觀。能破貪欲念念相續。厭惡世 間一切皆捨。安心修道更無餘念此是今生 習定善業相現。此二甘露門。能破下地眾生
利使。覺觀心。病鈍使貪欲心病既除。三昧 現前慧解開發。此是三藏中世間出世間定 善。習報兩業相現。若行者過去今生曾學菩
薩藏。今因懺悔故。世間出世間。定慧善業皆 現。或對治覺觀故。隨止分攝歸。或意念念自 欲止心一緣。因此過去今生習定。功德善業
開發相現。或對治沈惛故。隨觀分察起闇心。 或意念念自欲隨觀。觀心明白。過去今生習 慧功德善業現。或現在對治愛見兩惑。止觀
俱隨。或意念念自欲修止觀。故名俱分。問曰。 何故前止無觀次觀無止。俱分故止觀變明。 答曰。為治見愛偏病。今為治見愛兩病故雙
明。二分同類者。止觀調適互為方便。或如欲 修觀。先以止為方便。息外麁心方便修觀。是 則止為觀方便。如欲修止先以觀破惛闇心。
了達心性明白。方便安心心性。是則觀為止 方便。故名二分同類。此是菩薩藏世間定善。 習報兩業相現。若行者因此調心。定力既強
煩惱輕薄。能發一切禪一切禪有三種。一者 現法樂住禪。二者出生三昧禪。三者利益眾 生禪。此三種攝一切菩薩藏究竟無餘。何以
故。如現法樂住禪。即攝中道第一義諦三昧。 如利益眾生禪。即攝□諦三昧。出生三昧禪。 即攝真諦三昧。得此三諦三昧。名三昧王。一
切三昧悉入其中。具二十五三昧。亦名首楞 嚴三昧。具足百八三昧。能見佛性住大涅槃。 此是菩薩出世間定善業開發也。三者若於
七日道場內。若見七日道場主。及見十法王 子。隨見一王子等。並不得向他人說。即得障 道罪青盲愚癡等病。從是上來法相並不得
說。壞於禁法。唯除師一人決疑。問曰。何故有 相可識。有不可識耶。答曰。相有二種。一者標 相。二者現相。若是過去隔生忘却。多是標相
現。才令覺知則不可識。若是現在相。多是現 相則事近。行人亦見即識。如若不識師為判 之。若著者懺悔即謝也。
第四內律要決二意 (一明五篇戒滅不滅相。二明十惡十善業滅不滅相)
[0947b28] 第二別明善惡業現者。行人繫心思惟諸佛 實法。至心精勤加其功德。有種種善惡業現。
[0947c01] 一明犯五篇戒滅不滅相者。若業相現者。行 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無頭無手無脚。 或見無衣深坑。及餘破器。當知是犯初篇戒
相。行者若於夢中及坐中。若見人無耳鼻。身 體缺破諸根不具。及諸穢器。或見多欲男女。 生染污心共相抱持。當知是犯第二篇戒相
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形容憔悴 著垢膩衣。及乘破車畏身墮落。見已憂愁。或 見身體無衣纜縷破壞。當知是犯第三篇戒
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破鉢空 器黑色衣裳。或見酒漿非時食噉。更相排盪。 當知是犯第三篇中九十事戒相現。行者若
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所有境界暯暯不能 明淨。心不悅樂身體沈重於所行行不得滋 味。當知是犯第四篇提舍尼戒。及前後方便。
六聚及七聚破戒相現。善相現者。若見惡相 已至心懺悔。破戒罪滅已善相即現。夫欲修 道受法。先須淨戒。戒若清淨法得增長。隨輕
重之相悉現在前。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 若見頭戴寶冠。身被瓔珞。身相微妙。當知即 是行者懺悔初篇戒淨相現。行者若於夢中
及行坐中。若見寶鬘在行人頂上。或見端正 之人諸根具足。當知懺悔第二篇淨戒相現 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細滑薄衣。或
見嚴整行人。執持衣鉢威儀清淨。當知行者 懺悔第三篇戒淨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 坐中。若見完器鮮白。色衣僧事和合。或見
清淨飯佛及僧。當知行者懺第三篇九十事 戒淨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自覺 身柔軟舉動輕利。於所學法心生歡悅。當知
行者懺第四篇戒淨相現。及前後方便。第六 第七戒淨相現。略示出五篇一翻善惡相。其 間子細自非行證口決豈可文載。
[0948a05] 二明十惡十善業滅不滅者。行者業相雖復 眾多。不出十善十惡。行者藉懺悔力故。皆現 在前。十惡業者。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
見境界麁惡。眾人執持刀杖更相殘害。或見 人畜來索命。或見斷道嗔罵。或見多病人壽 命短促。當知是殺生業相現。行者於夢中。若
見滓粕垢穢衣裳服飾。或見雜衣寶物來在 脚下。或見倉庫破壞。或見自身荒怖處黑山 巖穴。或見貧窮人來。或負他債。當知即是偷
盜業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大 山巖青色崩頹墮落。斷遏道路。或見大水浩 漫。或見染境掫臆。遮斷不得通。或見對境
即起染心。或見眷屬非法。當知是淫欲相現。 行者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麁惡之事。更相 誹謗。或被他誑惑迷失正路。雖自有理枉抑
不申。當知是妄語業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 行坐中。若見兩山障閡音信不通。或見親友 離隔眷屬不和。當知是兩舌相現。行者若於
夢中及行坐中。若聞惡聲振吼。心懷驚怖無 處自容。或見有人罵言。汝欺我我今報汝。或 見有人更相鬪諍。當知是惡罵相現。行者若
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吐氣出口下如糟粕。 或見自口發言吃澁不出。設有音辭不自明 了。以告前人人不信受。當知綺語業相現。行
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雲起猶如黑風。 或見多欲之者貪著果報。或見五塵境界紛 亂在前。或見自身陷沒不能自出。當知是貪
欲相現。行者若於夢中及行坐中。若見七寶 山雲霧覆蔽。變成土石。心生怖畏。或見有 人揮手打捶忿恨恚怒。或見人來為作惱亂。
或見有人來牽衣將去。悔謝不解。或見毒蛇 遍地吐毒向人。當知即是嗔恚相現。行者若 於夢中若行坐中。若見雜砂礫石坌污行人。
若見前境覆如斷雲來闇。行人令心路冥塞 不知趣向。或見黑象交橫。或見邊地之人不 信三寶。心懷諂曲猶豫。或見退戒還俗。當知
即是邪見相現。此略出十種麁事。十惡業相 現。行者若見如是惡已。若能至心懺悔。十惡 業滅。爾時善相自現。行者若見黑色變為白
黃色。眾生相視其心悅樂敬愛無厭。當知是 懺殺生業滅相現。若見寶樹華果具足。或見 諸財物。眾人互相賞遺。當知是懺盜業滅相
現。若見蓮華滿閻浮提。或見眾人皆從華化 生。或見前人為說清白之法。當知懺淫業滅 相現。若見有人示七寶城。城內人民示其精
妙堂舍。其心歡喜轉面餘方亦見。當知是懺 妄語業滅相現。行者若見眾集聚說和合法。 聚會歡娛慶樂。當知是懺兩舌罪業滅相現。
若見大路淨潔。遠行人歸慈心慰問。如父如 母。或聞稱讚三寶音聲。當知是惡罵業滅相 現。行者若見善知識誡勸精進。說真法要心
生信樂。如說修行。當知是綺語業滅相現。行 者若見身受大苦惱。忽自警悟。皆是計有身 心。為眾苦之本。骨節虛假種種諸蟲。自見己
身。如大地獄一切火然。焚燒淨盡。當知是 貪欲業滅相現。行者若見一切憔悴眾生。變 成端正和顏相向。天開日現一切光明。或見
枯木茂盛。當知是瞋恚業滅相現。行者若見 如意寶珠雨一切寶。眾生採用無盡或見比 丘執持應器愛樂心生。或見比丘為說勝法。
呼之共入三昧。當知是邪見業滅相現。良由 行人懺悔功成十善標相現已無量。何況其 中現相百千萬品不可具述。問曰。相貌無量。
行者修行各別。得法亦異。何一類耶。答曰。 初云略示。行者令知行道有此境界。直明五 篇中一戒七支犯相。或緣貪起。或緣瞋起。或
緣癡起。三七二十一犯相。有二十一持相。亦 二十一初受戒時。始從阿鼻獄上至佛身。遍 三千大千世界有情無情。皆發無作戒。約一
戒明持犯眾多。乃至大小乘不可說不可計 微塵無邊故。持犯相亦無邊。或標相。或現相。 不可文載。行者若自久行。或教人行。如上方
法一一成就。自他既明。與經中皆合。佛不 虛說。唯除不至心及緣不具。非可如何。若此 救急之法。定能滅罪增壽長福。若無如是知
識。及新學三昧心強行者。此則如經中明得 遮道法。如不善呪捉於毒蛇。十惡十善及障 道法。亦不可計。行者爾時自以智力斟酌。或
他為決疑。莫見一相應生邪見。何以故。相 相不同隱顯輕重有異心。若明了如鏡淨好 醜自現。問曰。諸法實相無有善惡之相。云何
行諸佛實法而有相現。答曰。諸法實相無相。 能示世間之相。行者行道不念相不念無相。 但觀心實性。心淨則一切法淨。心盡則一切
法盡。但心心增上功成相現。喻如水盆處之 密室。雖無心分別而眾相自現。問曰。相現之 時真偽難知。云何可得別識而取捨耶。答曰。
真偽實自難識。若好知識自為決定。雖然行 者四儀一切相不得取。不得捨。若念想觀除 能見般若。若取如人取虛空。若捨如人捨虛
空。平等法界亦復如是。修行分中廣明條教。 此不可載矣。
方等三昧行法 (終)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6 冊 No. 1940 方等三昧行法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