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Dvādaśanikāyaśāstra 十二門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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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序疏[0171a05] 大業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疏一時講語。此序理深事博。言約義周。略曉六條方乃可讀。一須深見論意。二精通法華。三妙識般若。四善鑒老莊。五博尋儒典。六巧制文章。余昔已著三論文玄正言。序是人制不我釋之。但師每講常讀此序。而淺識之流意多紛謬故略陳綱要以賜門人也。序為六分。一標大宗。二釋題目。三敘造論意。四讚論功能。五讚論利益。六作者謙讓。
[0171a14] 實相之折中下第一標大宗。折中者折物令齊。謂之折中。書云。片言可以折玉斯論明生死涅槃萬化之法即是實相。故云實相之折中也。所以作此語者凡有二意。一者欲秤歎斯論。二者指斥餘人。餘人凡有四人。皆明實相並折而不中。一者世俗之道。皆是安家全國不淨之法。非實相之折中也。二者九十六術。欲明己道為真。並是虛妄非是實相。故折而不中。三者五百小乘論師。各執諸法相有決定相不信畢竟空法。亦是明實相而不折中。四者有所得大乘學人方廣之例。雖信畢竟空鈍根自害。如不善呪術不善捉毒蛇。為空見所害。亦是折而不中。故指斥餘人也。今秤歎龍樹此論明實相而是折中。故言實相之折中也。問云何為實相。答叡師後釋之凡有十不。謂不內。不外。不人。不法。非緣。非觀。不實不虛。非得。非失。故名實相。道場之要軌者。實相謂所觀之境。道場即能照之慧。非實相無以生實觀。非實觀無以照實相。雖境智宛然而實緣觀俱寂也。此之二句無理不該無言不攝。十二門與中論名部雖異。斥病顯道其義大同。實相即是中道也。道場謂正觀也。宣之於口謂之論也。又實相即實相波若。道場之照觀照般若。宣此二義謂文字般若也。又實相即境界佛性。道場謂觀智及菩提果性。在觀既明累無不寂。即果果性。說四為開非境非觀不智不斷即中道正性也。故坐道場見佛性方得成佛。宜作此釋之。問何故明道場復云要軌。答中論法品云。得實相有三種。謂三乘人。涅槃云。見中道者有其四品。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乃至上上智觀故得諸佛菩提。今欲簡彼二乘。二乘未窮實相之原。大士方盡其理。故偏言道場也。要軌者明實相之軌。凡有三論。一無畏之廣。二中論處中。三此論之略。在言雖略而為入道場之要故也。有諸大乘論言廣難尋。斯論辭略顯詣。故云要也。叡師復明悟實相故則凡得二益。一六道迴宗三乘改轍。謂累無不盡。次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謂德無不圓即其事也。又實相即如如異名。謂如如境。道場即如如智。斯二即是二法身。宣此二種名為應化。現金光明三身品。攝論實相即法身。道場之照謂內應身。說斯二義謂外應身化。又實相即本有涅槃。道場之照即始有之義。並是無名相中假強名相說。隨處立名。今示此論深博。故略敘眾義。又此論通釋大乘教。則無義不攝故脩含一切也。問序者依何文作此說。答後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即是實相。通達是義具六波羅蜜無所障礙。謂之道場。
[0171c06] 十二下第二釋題目三字即三也。十二是一方大數治病通經。枝謂支別即十二不同也。一科法也。更有餘義文疏已述。門者開通無滯之秤也。藉十二言教開實相之妙理。通行人之觀心也。餘義文疏既陳。論之者釋論也。窮其原者窮三乘之原也。原唯有一。昔權說有三。而封異者未尋其本故謂有三耳。若考而窮之唯一原也。故無量義云。從於一法生無量義。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不相名為實相。法華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涅槃云。是一味藥隨其流處有六種味乃至亦有三乘之味。皆是明一原也。盡其理者上令二乘徙轍。今令六道迴宗。此論既正釋一乘。令九道眾生同成佛也。問破三何故云窮原。洗六而云盡理。答原理名殊體一。從一原而有三流。三乘諸子未窮其源故謂三異。若從流以尋原則知原唯一。則便捨流以還原。六道既其失道。故是乖理之義。所以須明盡理也。又窮其原斥聖惑也。盡其理破凡迷。即令悟不凡不聖不生死不涅槃等也。又窮其原斥內迷也。盡其理破外執也。諸論義師未尋其本有五百部異。若窮原者知理唯一也。九十六術自謂得理。故異道紛然。若盡理者則眾異息矣。又窮其原破學大乘人成有所得執也。盡其理者斥學小乘之流也。以未盡理故有小耳。如其盡理理既無二。何有大小耶。然本對異流故言一耳。若捨異而存一乃至五百皆是未窮其原未盡其理。宜深照斯意方見作序人心。若一理之不盡者上二句標兩門。今雙釋也。以不盡理故有六道。惑趣之乖。惑者迷也趣者理也。謂迷一道故成六道。一原之不窮則眾途扶疎者。眾謂多也途即道。以不窮原故有三乘異道乃至五百部也。扶疎謂開廣增盛之義耳。殊致之迹者。殊者異也。致理也。迹謂足迹。即三乘足迹而不泯寂。何猶得成佛耶。問何故作此釋論字耶。答若直釋者應云交言曰論。然今叡師釋三字三意明之。若釋十二取其數之大意而釋。謂此十二無病不除無教不顯。無理不申無觀不發。故一方數圓。故云十二也。次釋門訓名依字釋之。今釋論取論意及論功能以釋論。非訓名而釋。何以知之。文云。論之者欲以窮其原盡其理。故知就意及功能釋也。
[0172a20] 殊致之不夷下第三敘造論大意也。又開三別。初辨造論緣由。二正明造論。三明造論利益。大士初建弘誓令九道眾生皆歸一極。今遂保著三乘封執六道。豈不憂哉。是以龍樹菩薩開出者之由路者。上是悲心今是悲事。又上是大悲內充。今方便外救。即吐言作論也。有二。前總唱十二。次正言造論。今即初也。出謂令六道出分段三乘離變易。同勉二種火宅所燒故云出也。出必有所因。故以十二門為出者之由路。假斯路而出也。作十二門以正之者。前總標由路今敘由路事。六道三乘並皆失道。是故秤邪。蕩彼邪迷故作十二以正之。三乘六道並是邪路。今十二門是正路也。問云何令六道迴宗。答有三畢竟空。如百論述之。一者六道本來寂滅。故畢竟無六。二者虛妄故無六謂六道。亦無六趣。如渴人見災內六處水流。實無六趣。三者諸佛菩薩隨六說六亦無六趣。如隨見水人說有六水。實無有六。以悟六本不生故六道迴宗也。三乘徙轍者。二乘折法未悟本空。大士雖知本空照猶未盡。今此論顯畢竟空諸佛行處。令三乘人究竟了達故。門門之中皆秤畢竟空。智度論云。畢竟空是諸佛所行故也問云何為開路塞路。答有二種塞。一六道舊迷。二學教封著。今除此兩梗敞十二之路。從一一路皆入實相也。正之以十二則有無兼暢事無不盡者。第二正明造論。凡有五轉十不。謂不內不外。不法不人。不緣不觀。不虛不真。不得不失。其言巧其義深。其文約其理富。無病不破無教不申。無理不通無緣不益矣。今初破內病。病乃萬端有無為本。又是障中道之根。又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以不達因緣有無二諦故。成性有無二病。二諦既無教不該。二諦之迷亦無迷不攝。又小乘多著有病。學大者多滯無病。又凡夫著有二乘滯空。又愛多者著有見多者著空。是以斯論破此二也。問但破有無亦申有無。答具二義。要先破有無方申有無。故下文云有二諦。即其事也。又云。但解釋空申第一義也。通達空則通大乘。具足六度謂世諦也。問云何為兼暢。答有三種義。一破有後破無故云兼。二申世諦復申第一義故云兼。三病無不破教無不申暢大士之懷。故云兼也。暢亦三。一有無病除為暢。二者二諦教通為暢。三暢佛菩薩心為暢也。事盡於有無則亡功於造化者。上破內迷今斥外執。斯論正破於內。故先斥內傍破於外。故後除外。造化者莊周云。魍魎因影。影由形。形因造化。造化不知所因。今寄斥震旦莊周以破天竺外道。良由此土無別外道。又一言之內彼此雙盡。故斥此呵彼也。問此論何處破造化耶。答作者門破自在天。即是其事。以自在天能造化萬化故名造化。問何故破自在即。答有無是內迷之本。造化為外執之根。故伐其本而柯條自壞也。問何故事盡有無則亡功造化。答破有無非但內病得除外造化亦壞。而秤亡功者惑者執自在天造化萬化故為大功。令破除之自在不能造化。故云亡也。理極於虛位明法無我。喪我於二際者。破人令得人無我。前除內外兩法今次破內外二人。即生人法二空。所以先破法後破人者論文爾也。故下文有為無為法空故。何況我耶。又前諸門多除法。至作者門方正破人。所以先法後人者。法本人末。法難人易。法內人外。外道計人內多執法。正破內傍破外故也。又若觀門次第則先明人空後辨法空。今就說門也。又小乘已知無人猶執有法故。不得迴小入大。今欲令迴小入大故。先破法後除人也。虛位者實相。真如法位異名也。今明。有為無為法畢竟空。明理極在於此空。故云理極虛位也。內道外道二我皆除故喪我於二際。又前破有為無為法既空。則有為我無為我亦空。故云喪我於二際。又即陰離陰皆是二際。又我與我所名為二際也。喪我在乎落筌者第三節。上雖內外兩除人法俱破。但是破立猶未破破。但是緣盡觀猶未觀盡緣。今欲破立兩冥緣觀俱寂。故有此一對。問叡師取何文作此意。答後三時門正明破破。爾前明除立。故序斯意也。落筌者落是除亡之異名。故亦云亡筌除筌等也。夫欲除所破之我。必須亡能破之筌。若能破不亡則所破不盡。故云喪我在乎落筌也。網魚物為筌。網㝹物為蹄。問何故以能破為筌。答論主所以作十二門能破之言教者。為欲破眾生我人等病耳。故以能破之教為筌也。如得魚不用筌。病破即除教也。筌亡存乎遺寄者。釋忘能破之所以也。能破之筌所以得除。要須遺其所寄。本寄能破之筌除所破之病。豈可存能寄耶。必須忘此能寄所破方淨耳。遺即忘之異名。此用莊周要其會歸遺其所寄之言也。筌我兼忘始可幾乎實矣者。破立並忘緣觀俱寂者。始可近諸法實相。可幾即近也。幾乎實矣則虛實兩冥者第四對。意上除能破所破之虛。今復泯非能破非所破之實也。得失無際者第五對。意惑者謂能破所破為虛緣觀俱寂為實。則二存為失兩忘為得。虛實之病除捨。得失之念尋生。故復泯之也。冥而無際者。上來敘龍樹五轉破病開道造論意。今第三明得益。得益有二。初明所離益。次明所得益。所離則累無不寂。所得則德無不圓。累無不寂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為無。即中道法身為益大矣。問叡師依何文作讚。答下云。又能除大苦與大利事。故名為大。即得離文。離益中有二離。得益中有兩得。二離者。一離六道二離三乘。一一中皆用玄儒兩書語以顯佛法義。造次即儒書語。兩玄謂老子語。忘造次於兩玄者論語云。造次弗如也。語默失度動止乖儀。故云造次。寄此明六道迴宗也。兩玄者即老子云。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借此語以目前五轉。始自內外兩除終竟得失無際謂重玄也。泯顛沛於一致三乘徙轍。謂聖人益也。一致者老子有得一之言。故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君王得一以治天下。又法華一道清淨也。顛沛者亦出論語。即儒書。猶是無三謂三。顛倒義耳。即是三乘徒轍。整歸駕第二得益。前離中皆借外書語。今得中並用內教事。初明大乘果益。乘是寶乘直至。道場者證也。五乘即至非是乘因至果。故云諸佛大人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後句辨大乘因益。下論云。文殊彌勒等大士所乘。謂因益文也。
[0173b24] 恢恢焉下第四歎論功能。又二。初讚當時蒙利。次歎後代得益。亦初是盛行天竺。次辨化流震旦。即前後二時得益彼此兩處蒙利也。初又二。前歎論主智諦。次明群生得益。恢恢焉者借莊周解牛喻二智也。庖丁解牛不傷皮完。而全牛體解散牛體便空。故外篇云。庖丁十二年不見全牛。即牛體空也。龍樹方便波若不壞假名。明一切法即畢竟空也。如不傷皮割完也。二乘折法明空。即傷皮割完也。而言虛刃者即般若空慧觀一切法皆畢竟空也。又書中云。虛刃者刀遊牛空虛之間為虛刃。即實慧觀一切法空也。又虛動於刃似如割完傷皮。故名虛刃。無間謂虛無間之間也。恢恢者大也。故書云。天網恢恢疎而不漏。用此事者餘人見牛體實有。丁覩其空之義。其義甚大。故云恢恢也。問此歎何物耶。答牛喻世諦牛空為第一義。不傷牛而空。不壞假名而明實相。故具明二諦正明第一義。刃正喻般若實慧也。奏希聲於宇內者。借老子聽之不聞曰希聲也。即是二諦教也。言滿大千實無所說。豈可有心而聽可得聞乎。故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也。像法決疑經云。如來從初得道夜乃至涅槃不說一句。豈非二夜常言無一字之可說哉。前明第一義今歎世諦。前歎實慧今美方便。故具二智二諦四義。此非但歎龍樹智諦。通敘十方三世佛智諦如此也。天地上下為宇。往古來今稱宙。謂大教彌布十方耳。濟弱喪於玄津者第二得益。初得益次離益。莊周云。少失鄉土名弱喪。喪失也。弱少也。即六道與三乘皆是失中道本鄉之人也。別正取二乘為弱喪。即窮子是也。故云譬如童子幼稚無識捨父逃逝久住他國也。玄津即是斯論。入此論之津歸中道本鄉也。出有無於域外明離益也。前歸中道為得。今離有無為離。又前令三乘得益。今六道迴宗。亦前是外事。今是內事。玄儒等書無非有無。而言非有無者同盜牛之論也。老子云。域中有四大。謂天大.地大.道大.王大。今云域者是限域之域。謂有無為眾見之根障道之本。與道相隔。故云域也。
[0174a07] 遇哉下第二後代蒙利。亦是第五造論利益。就文又二。初敘遇法。次明蒙利。蒙利亦二。初明值教。次辨得益。值教亦四。一夷路坦。二幽關開。三震和鸞。四馳白牛。前外國既四歎。故此土亦復四也。叡師淨名經序云。自慧風東扇講肆流詠已來。格義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中百二論文未及此。又無通鑒誰與正之。前匠惙章遐慨思決言於彌勒者良在於此。前大宗明。四論未來玄義多謬。又於理猶疑。待見彌勒決耳。今論既來決疑正理。深為幸遇也。夷者平也。坦者坦蕩也。今開二乘等幽隱關故云幽關既開。真得震和鸞於北冥馳白牛以南逈。和鸞者即天子之大駕。五露中鸞露。有鸞鳥吐於和音。又云。鸞者鈴。即和鈴也。喻大乘也。莊周云。北冥有魚。今不用斯事耶。大品云。是般若從南方轉至北方。肇云。北天之運數其然也。即釋後代幸遇之所由也。和鸞借外事。白牛引法華內事。又大乘有二。一總敘乘體。即萬德是也。故以和鸞為喻。二別明乘宗。即平等大慧。故喻之白牛。又前是大乘後明一乘。又上車今牛。上外事今內事。悟大覺於夢境第二蒙利。蒙利為二。初明始益次明終利。二種生死長夜為夢。悟此夢非夢。即夢為覺也。即百化以安歸謂終益也。百化萬化猶萬物之異名耳。達此百化即是實相。而實相是安穩道。故得還源反本秤為安歸。又前明夢喻以明覺。今舉覺事以辨悟。文正爾也。夫如是者。上明得悟此敘無復餘疑。如大陽既出無復暗地。既覩斯論疑滯永除焉。復者出莊周發語之辭也。耀靈者日也。方正也。玄者黑也。陸者處也地也。未晞者出毛詩。東方未晞也。未晞即未明也。既覩此論於大乘無復暗惑矣。
[0174b11] 下作者自謙。可知也。如日正盛盲人謂之未明。斯論盛行愚人謂之未解。鄙則鄙惡。倍是倍戾。庶者望也。日用者書云。用日不知。今謂用日時日日有宜益。歲計謂一日二日乃至一歲二歲。計者是計歲耳。況才之美者。上是自謙今明推德。景者敬也。
十二門論序疏(畢)
十二門論疏卷上
沙門釋吉藏撰
觀因緣門第一
[0174b24] 有玄義已入大科。餘未盡者五意釋之。一釋 名門。二次第門。三根本門。四有無門。五同 異門。
[0174b27] 第一釋名門者論名有三。一者十二。二者門。 三者論。問何故不多不小但明十二。答意乃 無窮。略明五義。一者此之十二無理不通無
累不寂。隨病設藥。一方事圓。故但明十二。二 者雖復八萬法藏。略攝但有十二部經。今通 釋十二部經故論亦十二。問何以知然。答十
二部經但為顯於一理。此十二門亦但為通 理。以通理故則識一切教。是故當知釋十二 部經明於十二。三者眾生迴流生死有十二
因緣。此論亦觀十二因緣畢竟空寂。則十二 緣河傾佛性河滿。故但明十二。問何以知此 論明十二河傾佛性河滿。答涅槃經云。佛性
者名第一義空。此論觀察因緣明甚深空義。 故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若通達此義即通 達大乘。則良證也。問河有幾種。答略明其
二。一者十二緣河。二佛性河。生死深曠迴流 不息。悉能漂沒六道眾生。故名為河。佛性 亦爾。深而無底曠而無邊。五十二位大乘賢
聖皆在其中。故名為河。但二河傾滿凡有四 句。一者因緣河滿佛性河傾。二佛性河滿因 緣河傾。三二河俱傾。四兩河俱滿。妄想若
生正觀便滅。謂生死河滿佛性河傾。正觀若 生顛倒則滅。謂生死河傾佛性河滿。本對邪 心故稱正觀。邪想若息正亦不留。故二河俱
傾。為眾生故示現生死方便涅槃。故二河俱 滿。四句之中初對所破。餘為所申。四者十 二是一數之極。如淨名經天女答身子云。吾
止此室十有二年。求於女相竟不可得。龍樹 亦爾。就十二門求生死戲論本來皆空。故但 明十二。五者不應致問。若問是事則一切難
生。但應忘指取月。寧復求詮多小。
[0174c29] 次釋門然自有。經為論門論為經門。經為論 門者即是經資於論。由稟佛經發生二智。然 後造論故經為論門。論為經門者謂論申於
經。以稟教生迷邪言覆教。破除邪言佛教申 明。故論為經門。問一切諸論悉是經門以不。 答有所得大小諸論非但不能通經。翻為翳
障。故非經門。四依所作無所得論能通佛經。 乃名為門耳。問諸大乘論悉能通經。皆是經 門。何故此論偏受門名。答諸大乘論悉明中
道而中論受名。今亦然也。雖並通經而以能 通受稱。但門具二義。一者開通無滯。二者遮 閉眾非。故法華經云。唯有一門而復狹小。一
門序其開通狹小明乎遮閉。以九十六術不 能出苦。唯有一理可以超累。故云一門。又 乘無有五。故稱為一。虛通無礙所以稱門。在
家起愛外道著見所不能入故稱狹也。斷常 二見有所得菩薩。亦未得遊目之為小。又不 容人天機故狹。不受二乘機故小。又言語道
斷故名為狹。念想觀除稱之為小。橫絕百非 故名為狹。竪超四句目之為小。問今釋十二 云何乃引法華。答斯論正解大乘。法華唯明
一極。經論符會宜應引之。問為用理為門以 教為門。答具含二義。理為門者凡有三義。一 至理虛通當體稱門。二理能通生觀智。則境
為智門。三理能通教。則體為用門。教稱為 門亦具三義。一者無礙之教當體虛通。故名 為門。二教能通理教為理門。三因教發觀。則
境為智門。問悟理發觀云何從教生耶。答慧 有三種。聞慧則藉教而生。思修因理而發。是 故教理俱發觀。問十二稱門為是理門為是
教門。答有人言。用理為門。今謂不然。後文 云。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理無十二云何名 十二門。又既稱。從十二門入於空義。云何
從理更入理耶。又就能化之義從理出教。可 以理為教門。今正令所化悟入云何用理為 門。今所釋者。以教為門凡有二義。一者教有
十二名十二門。二者因教入理。故為理門。問 教具幾義能為理門。答略明三義。一者破除 迷倒。謂遮閉眾非。二能顯於正理。則開通無
滯。三發生觀解。此之三義由事言教。是故稱 門。問今言。觀因緣門因緣為是門為非門。因 緣若是門。觀有果無果等亦是門。若爾云何
破其有果無果。因緣若非門云何論云初是 因緣門。答此十二門可具四義。一者所破義。 如有果無果等。此是門之遮閉義。二者所申
義。謂假名因緣。三者通理義。謂因緣無自性 即是寂滅故。以空因緣為因緣空門。故論云。 十二入於空義。四者由此空因緣顯於因緣
空能通生二智。故因緣名門。問以空因緣為 因緣空門者。為空因緣生二智。為因緣空生 二智。答由空因緣生實慧方便。悟因緣空生
方便實慧。即是二諦發生二智。二智是三世 佛之父母。二諦為祖父母。是故此論明眾聖 之根本也。問前云十二種言教為門。今復言
因緣為門。為因緣與言教為異不異。答由言 教識因緣由因緣通實相。故離因緣無別教。 離教無別因緣。亦不得即因緣是教。亦非教
即是因緣。但得名因緣教教因緣耳。問今正 以何為門。答十二門論師但謂以教為門。今 檢論文具以因緣與教為門。但要由因緣教
方識教因緣然後悟入實相。是故二種合為 門。問此論辨門與淨名入不二法門有何異 耶。答理無二轍。但約教不同略有三異。一
者此論正以教為門。淨名以理為門。一道清 淨故稱不二。真極可軌所以云。法至妙虛通。 因之為門。問何以知淨名用理為門。答彼稱
入不二法門。蓋是悟入理。故目理為門。問既 以理為門何由悟理。答藉不二之教通不二 之理。故教為理門。問若爾具以理教為門。云
何但言以理為門。答義有傍正如前釋之。品 題入不二法門。非是入不二之教。正是入不 二之理。故理是正入。而非不由教復教為理
門。二者此論總以一極之教用教為理門。則 門無階級。彼淨名乃就淺深次第凡有三階。 一者諸大士等寄言明不二之理。未辨不二
之理無言。所謂淺也。二者文殊明不二之理 無言。而由言於無言以為次也。三者淨名鑒 不二無言。而能無言於不二以為極也。三者
經明因緣二即是不二。非破二明不二。論具 二種。一者破有所得因緣。二者申假名正因 緣義。故與經不同。所以然者。佛在世利根聞
因緣二。即悟二無二故不須破。末法鈍根學 正因緣成邪因緣。要須破邪因緣。方得申正 因緣故經論為異。問破邪因緣是門不。答由
破邪因緣得申正因緣。故破邪因緣是門家 之門也。次明觀義。所言觀者正觀也。是照 達之名。略有三義。一者檢有所得邪因緣不
可得。故名觀因緣。此是所破義也。二者照達 假名正因緣故名觀因緣。此明所申義。三者 觀因緣無自性即是實相故名觀。前二義即
是實慧方便。後一是方便實慧。故所觀即二 諦。能觀名二智。問此應是論因緣。云何名觀 因緣耶。答觀辨於心。論宣於口。故稱論為
觀。此是吐論主觀心以示於物名觀也。又論 主不欲直口言說諸法是空。若口說空者此 是口為說空行在有中今觀悟因緣空故言觀
因緣耳。又此是正觀審諦了達因緣畢竟空。 簡異邪見闡提撥於因果故言觀因緣也。
[0176a11] 第三釋論。通而言之。佛及弟子有所作述並 得稱經。亦俱名為論。故地持云。佛大小乘經 稱為內論。以有所言說皆是論辨法實故皆
名論也。又以盡言秤論。佛之所說窮法源底 名為真論。付法藏云。提婆菩薩造百偈故。百 論文皆稱經本。智度論云。迦旃延子造發智
經。外國稱修多羅。此間正翻為綖綖能持物 物則得成。以教詮理理方得顯。但綖語非便。 故用此間至聖所說經字擬之。而有。涌泉顯
示出生繩墨及以結鬘。此皆是經之義用非 正相翻。今欲示師資不同故師說名經資言 稱論。以師所說可則可常能顯至道故稱為
經。資之所作但論佛語更無異製。故稱為論。 問經論何異。答略明五種。一者佛多隨緣次 第。論多隨義詮緒。二佛經散說。論則集之。三
佛經廣明。論則略說。四佛經略說。論則廣 之。五佛經直說。聞便得解。論則前破邪迷後 申釋佛教。問云何名論。答直語秤說。交言曰
論。但論有二種。一者盡言二者不盡言。如小 乘論等。雖復破邪邪猶未窮。雖復顯正正猶 未極。言既有餘不能以盡言釋論。若隨分稱
盡者義亦可然。至如方等諸論無邪不窮無 正不顯。言既暢盡故以盡言釋論。又小乘之 論雖顯至理無言未知言則寂滅。故不得以
盡言釋論。大乘之論非但妙顯無言。而即言 寂滅。故是盡言為論。具此二種盡言故云盡 言釋論。
次第門第二
[0176b10] 問門有十二何故初辨因緣。答關中舊釋云。 因緣者蓋是萬動之統號造極之所由。所由 既彰則虛宗可階。統號既顯則起作易泯。是
以作者標為題首演而破之。演而破之非唯 斷常斯寂。亦乃教無不通。敢是希宗對教無 不兼通。通由此法所以為門。然此釋言巧意
深。難可加也。今更數義以顯成之。一者因 緣義總為佛法大宗。迷因緣一切皆迷。悟因 緣則無法不悟。是以因緣在十二之初。自後
諸門皆從因緣內而離出之。二者從因緣入 於實相。其言易顯。是故初明因緣。又因緣具 上四義。謂所破義。所申義。通理義。發觀義。
破因緣病則無病不破。是破義周。問云何無 病不破。答申因緣則破性義。復破因緣則破 假義。破性名破世諦病。破因緣名破假病。
一切病不出性假。故無病不破也。無教不申 者。佛法正是因緣故無教不申。通理發觀前 已明之。如有無等門無所申義。故不在論初
也。次觀有果無果門者。前品窮法於緣。緣無 生果之能。縱今緣能生果。為先有而生先無 而生。為亦有亦無而生。有不須生。無不可
生。半有同有。半無同無。以此三關求果無 生。因悟實相故以為門。觀緣門者初門窮檢 無生。次門縱求不得。惑者復謂。經辨四緣能
生萬物不應都空。是故以略廣二關求果無 從。故以為門。又初門總明因緣空。次門別檢 因不可得。次門別求緣義無蹤。觀相門者對
教之徒雖聞。總別求果無蹤。復謂萬像各有 相貌。是故今云。有為無為並皆無相。故以 為門。觀有相無相門者。前門明無通相。此門
辨無別相。故以為門。觀一異門者重開一異 撿通別二相無蹤。故以為門。有無門者重就 有無求通相無蹤。故以為門。觀性門者萬法
有二。一相二性。上求相無蹤。今檢性不得。 故以為門。觀因果門者。自上八門破因不能 生果。今此一門明無因不能生。故以為門。觀
作者門者。自上來九門檢無所作之法。今此 一章求人無蹤。故以為門。觀三時門者自上 已來求人法無蹤。但破前因後果及因果一
時未說前果後因。今明三時都無。故以為門。 觀生門者論首以來撿異法之生。今此一門 撿即法有生。異之與即生義無蹤。為令菩薩
得無生忍。是故最後辨觀生門。此略示一途 生起次第。至後當委述之。門雖十二不出三 空。初有三門。求有法不得。名為空門。次有
六門。求相無蹤。謂無相門。後有三門。求起 作無蹤。即無作門。有人疑。不應用二空釋論。 蓋是順人背論有此疑心。若諦尋文旨顯在
論文。論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此空是實相 之異名。般若之別稱。又智度論云。涅槃城 有三門。謂空無相無作。故遊三門入於涅槃。
此論從十二門以入於空。空即涅槃。中論云。 諸法實相名為涅槃。又般若云。諸法甚深者 謂空無相無顛。今欲明甚深義故辨三門。問
三空淺深不。答具二義。一無淺深。求一切有 不得名為空門。撿萬化相貌無蹤名為無相 門。求一切起作不得名無作門。是以十二門
一一皆云。一切法空。二約緣淺深。求有不得 名為空門。或者乃不執有遂取空相。次求空 相無蹤。名無相門。空門除有無相破無。此二
泯竟猶有作意則觀猶未泯。故次泯於觀。則 外內並 [穴/俱] 。緣觀俱寂。義乃圓備。
根本門第三
[0177a15] 問萬行為因乘。眾德為果乘。此論但明空義。 云何釋大乘耶。答此論明於乘本。乘本若成 乘義則立。言乘本者所謂諸法實相。契斯實
相則發生般若。由般若故導成萬行。皆無所 得能動能出。故名為乘。又今明實相則具萬 德。對虛妄故名之為實。用之為身目為法身。
諸佛以此為性稱為佛性。遠離二邊名為中 道。照無不淨目為般若。累無不寂稱為涅槃。 故但明實相即萬義皆圓。問云何悟此實相。
答以十二種門通於實相。令諸眾生從一一 門得悟實相。又乘有三種。一乘因。二乘緣。 三乘果。乘因者所謂實相。乘緣者即是萬行。
乘果者謂如來法身。問何故但明此三。答由 實相故萬行成。萬行成故果德立。要須辨三。 問何處有此三文。答攝大乘論明。乘有三。一
者性乘謂真如。二隨乘即萬行。三得乘謂佛 果。此三猶一體。但約時故分三。即是三種佛 性義。性乘謂自性住佛性。隨乘謂引出佛性。
修於萬行引出因中佛性。三果乘則果德佛 性。此三佛性釋涅槃經甚精。是故涅槃經。或 時明佛性是果。或時明是因。或明佛性是空。
此論正釋於空。則是釋根本佛性。故涅槃 云。佛性者名為一乘。今既釋一乘即釋佛性。 問三論但明空義。正可釋於大品。云何解佛
性一乘。答三論通申大小二教。則大乘之義 悉在其中。豈不明一乘佛性。問何處有明一 乘佛性文耶。答中論四諦品云。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非鈍根所及。是故不欲說。此即 法華之文。法華還序初成道時華嚴之事。明 知華嚴法華顯在中論之內。又偈云。雖復懃
精進修行菩提道。若先非佛性終不得成佛。 長行釋云。如鐵無金性。雖復鍛鍊終不得成 金。即佛性文也。觀如來品明法身絕四句超
百非。與涅槃經金剛身品更無有異。即法身 文也。
有無門第四
[0177b22] 龍樹自有三論。初造無畏論。十萬偈。次從無 畏論撰其要義。五百偈。名為中論。十二門有 二釋。一云同中論。從無畏出。二云就中論內
擇其精玄為十二門。所以有此三部者。一者 示說法有其三門。一廣說。二略說。三不廣不 略處中說。二者眾生根性有上中下。是故說
法有廣略中。三者廣略從情豐約異。悟不必 廣配上根略據下品。問何以知此三部有前 後耶。答龍樹傳及付法藏經並云。無畏十萬
偈中論十二出在其中。十二既指如中論說。 則知在中論後也。問此二十六偈與中論云 何同異。答初門二偈。前偈中論所說。似因
緣品釋八不第二偈。次偈引七十論偈。第二 門一偈。同中論別破四緣初偈。第三門三偈。 初是結破四緣偈。次是立四緣偈。後舉非緣
決破四緣偈。第四門十一偈。初偈中論所無。 餘十偈全同三相品。第五門一偈。同六種品 第三一偈。第六門一偈。第七門一偈。中論
無。意同三相品聚散門破。第八門一偈。同中 論行品第二偈。第九門一偈。中論無。意同釋 八不初偈。第十門二偈。初同破苦品初偈。次
偈同因緣品釋八不第二偈。第十一門一偈。 中論無。採中論因果品十家中破三家意作 之。第十二門一偈。同中論三相品三時門破。
今總以三類明之。一者全用中論。二者引七 十論。三二論所無。或同無畏論。
同異門第五
[0177c20] 此論與中論同顯正道。俱息戲論至理不殊。 就其文義略明十異。一者名有理教之異。二 宗有二諦境智不同。三中論 [雨/隻]
申大小。十二 但顯大乘。此三玄義內以具論之。四申破有 傍正異。中論正破傍申。此論正申傍破。所以 然者。中論初牒八不。即云略說八事總破一
切法。故知以破為正。此論命初云略解摩訶 衍義。不稱為破故以申義為正。五辭有愛見 之異。愛見者此是綱柔之名。比論觀行因
循。文旨宛約名為愛論。中論多杭拆內外。彈 謝大小稱為見論。故名愛見論異。六品有觀 破異。中論多題破名。十二但稱為觀。關中亦
云。中論祛內以流滯十二門觀之精詣。所以 有觀破不同者。一同上愛見。二者中論正破 傍申。此論正申傍破。故有觀破不同也。七偈
有合離異。中論合是因緣一品。此論離為三 門。八文有廣略異。九出有前後異。此二如 前釋之。十有長行無長行異。
[0178a09] 問云何正申傍破正破傍申。答不言此論正 意申而傍破。亦不言中論正意破而傍申。但 此論申於佛教邪執自破。中論若破邪執而 佛教自申耳。
[0178a13] 問此論長行誰之所作。答中論長行青目所 作。百論長行天親所製。有人言。十二門論偈 是龍樹所造。長行還是青目所注。而偈又有
青目所引如初門。七十論偈第三門二偈。作 者門一偈令四偈。是後人所引。又釋。偈及長 行皆龍樹自作。略引三證。一者中論五百偈
其文既廣。故有後人所注。百論亦然。此論 止有二十六偈不成卷軸。又似中論。宜自釋 之。二者青目注中論云。龍樹菩薩為是等故
造此中論。而十二云。我愍此等欲令開悟。又 云。是故我今解釋空。既稱為我。則知是龍樹 自言。百論則修妬路別之。故知則子本為異。
而此論不爾。故知是龍樹自作。三者龍樹作 論示有多體。作中論既純是偈。作十二門長 行間之。今明。此事難知。若必有明證云。長 行是後人所作者不敢違之。
[0178a29] 此論文裁一卷義有三章。初總序造論意。次 別明十二門以為論體。三總結論之旨歸。就 初有五。一標略解大乘。二明造論利益。三釋
得造論意。四正明造論解於大乘。五結所釋 旨歸。初有五句。一標說曰。二明當說。三辨 略解。四辨能解。五序所解。說曰者發論不同。
中論初標八不序其所論。百論首敬三寶欲 明請護。此論直標說曰。蓋是製作不同。適時 而用。又標說曰者交言曰論直語名說。今簡
異。文言故言說曰。所以直說者龍樹出世。其 猶如佛。示無人敢問。故自標說曰。又示所解 大乘甚深無人能問。故自標說曰。又示要略
簡除外問故標說曰。今當者第二句明許說 也。說之在後。今略標許義。故稱今當。略者 第三明其略義。一對無畏之廣故以斯論為
略。二對中論之廣故以今文為略。又無畏之 廣正觀處中。今是略說。又於大乘有二分。一 者有分。二者空分。今略釋空不釋於有。故
名為略。又示大乘甚深作者謙讓。故稱為略。 如金剛藏說十地義十地甚深。今但略說。又 欲示廣雖八萬。所詮者一道今但論道。故稱
為略。又示略能攝廣顯廣略無二。故稱為略。 又示像末鈍根不堪多聞。是故略說。如智度 論云。崑勒三百二十萬言。後世人意淺力小
壽命短促。諸得道人略撰為三十二萬言。解 者第四次明解也。智度論釋無作品。明十門 說般若。謂解釋開示分別法句淺易等。龍樹
具用十門以釋大乘。今略標一解。所言解者。 破一切迷申釋佛教。故稱為解。摩訶衍者第 五標所解。標所解者一簡異小乘論。如成實
云。我欲正論三藏中實義。此但釋小乘。今簡 異之故標大乘也。二簡通申大小乘論。今論 獨申大乘。故偏標之也。問中論何故不標解
大乘。答八不即是大乘。故不須標大。又中 論正申於大傍申於小。此論但申大乘不兼 申小。故獨標大也。又中論初明能所義。此論
初明所能義。能所者八不是所申。故名能所 義。今明所能者略解之言此是能申之論。摩 訶衍謂所申之經。又中論初標八不。是經資
於論。今前明略解。謂論申於經也。又一切論 有四。一者前深後淺。即中論。初明大乘為 深。後辨小教為淺。此明十方三世諸佛出世
意有傍正。正為大乘故興。傍為小緣故出。中 論申此意也。二者前淺後深。即百論。前明捨 罪後明捨福。前明生空後明法空。此示三世
佛出世令物修行。自淺至深百論申此意也。 三者始終俱深。即十二門。此示三世佛為諸 菩薩顯說甚深之法。十二門申此意也。四初
後俱淺。如小乘之論也。又釋大乘者三世佛 出世意。本為一大事因緣事不獲已。故說小。 說小終為明大。今欲申三世佛本意故偏釋
大。又大是真實小是方便。大是根本小是枝 末。得本實即得未權。故偏釋大。問下第二明 略解利益。前之五句皆是總標。此下四章稱
為別釋。今前明略解之利。所以前明略解之 利者。示菩薩造論以濟物為懷故也。又造論 多端。或為顯他之短明己之長。或招引名利
徒眾勢力。或自畏忘漏。是故造論。今悉不同 之。但為益物故明於利。又智度論云。菩薩得 無生忍後更無餘事。唯成就眾生淨佛國土。
龍樹詫迹海宮逮無生忍。唯欲弘道利人故 前明於利。又大品云。菩薩為於大事故起。 大事者所謂救度一切眾生。今龍樹是行般
若人。亦為成大事。是故今明利益。又前明 略解大乘。謂上弘大道。今辨下利眾生。菩 薩運懷唯此二事。又華嚴云。金剛但從金性
出不從餘寶生。菩提心唯從大悲生不從餘 善生。故菩薩以大悲為本。是故造論但為益 物。就文為二。前問次答。此亦得是問。亦得
是難。所言問者。如來說經已有大益。解釋大 乘有何利耶。所言難者。佛三達照鑒五眼洞 明。所應利者皆已利竟。餘未利者已作。得利
因緣今解大乘復有何利。又佛說經為有利 耶為無利耶。若說經有利何用論耶。若說經 無利何用經耶。答中有二。一明所申之經。二
辨造論利益。所以前明所申之經者。一欲歎 所申之經甚深。即顯能申之論第一。令物於 論起信故前序佛經。二前明佛經者敘眾生
所迷也。以佛經甚深利根能解。末世鈍根不 能了悟。故前序所迷後序能迷。三欲引經為 例。如來說經既有大利。我今造論寧無益耶。
若答上難者。佛為益利根人。是故說經。我 為益鈍根人。是故造論。佛為與佛結緣之人。 所以說經。我為與我結緣之人。是故造論。事
同阿難化於須跋。亦如羅云度城東老人。就 序佛說經為二。一明教二辨緣。緣是教緣。教 是緣教。故教稱於緣緣稱於教。教稱於緣應
病授藥。緣稱於教如法服行。故感應相應即 便悟道。初又三。初牒摩訶衍。二明能說之 人。三辨所說之教。十方三世佛者明能說之
人也。所以標多佛者恐一方化偏非盡理之 說故標多佛也。又簡三藏教主但有三世佛 說無十方佛說故標多佛也。又諸佛出世或
說小乘或說大乘。畢竟而言無不說大。故標 多佛也。如法華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也。又簡論雖略即是遍申十方三世諸佛教
盡故標多佛也。又顯迷教即是遍迷十方三 世諸佛大教故標多佛也。甚深法藏者明所 說之法也。橫絕百非竪超四句。故稱為深。深
中之深。故言甚也。又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名 為甚深。又九道眾生不能測知。唯佛與佛乃 能究盡。故名甚深。然於佛本甞有深。但約
眾生不知故言深耳。為三乘六道模軌。故稱 為法。累無不寂德無不圓。故稱為藏。為大 功德利根者說第二明教所被緣。久習五度
名大功德。早修般若是故利根。又習前三度 名大功德。修於後三稱為利根。前明所說法 大。今明所為人大。又初能說人大。甚深法
藏所說法大。今明受法人大。故云大功德利 根也。
[0179b23] 末世眾生下第二明造論利益。又有三別。初 明下利眾生。次明上弘大道。第三總結有斯 二益。是故造論。就初又二。第一明眾生稟
教起迷。第二明論主破迷作論。前有四句。末 世者起迷時也。佛法滅分三時。一正法五百 年。二像法一千年。三末法一萬年。今言末世
者非是第三時也。但正法為本故以像法為 末。末是微末之義。像是似末故是一義。若分 像末亦得分三。眾生者第二明迷教之人。薄
福鈍根第三明迷教所由。以不久修福慧故 名薄福鈍根。又修有所得福慧亦是薄福鈍 根。雖尋經文不能通了第四正明起迷。有四
種眾生並皆失道。一在家起愛任運而失。二 出家外道名自樹失。三小乘人失不知說小 為通於大。而執小拒大。四大乘人失學無所
得大成有所得大。但就大乘中又有二失。一 棄本尋末。二求本多謬也。又佛法有二。一 小二大。此二種各有二種。一但二不但。所言
但不但者凡有二種。一緣但不但。二教但不 但。緣但不但者。佛教是因緣不但義。而稟 佛因緣不但教故成有所得但也。二教但不
但者。佛赴但不但緣說但不但二教也。問但 不但出何文。答智度論云。二乘空名但空菩 薩空名不但空。問大乘但不但云何。答大品
云。為新學人說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不如 化。此則但生滅是化。故名但也。末世不識 緣教但不但。故云雖尋經文不能通了也。我
愍此等下第二作論申經。天魔為愛火所燒。 外道諸見所害。執小拒大謗法毀人造無間 業。偏執大乘斷空撥無罪福。亦現在斷善
後入無間。菩薩可哀愍也。欲令開悟者為此 鈍根人就大乘中略解十二事開悟。然眾生 同菩薩不須造論。若眾生實異菩薩亦不須
造論。正言同菩薩於緣成異。故造論也。大 品云。眾生際即是實際。菩薩不建立眾生於 實際。以眾生不異實際。實際於眾生成眾生
際。故菩薩建立眾生於實際。然眾生際既非 際。寧復有實際。故知未曾虛實也。又欲光 闡如來無上大法下。第二明上弘大道。眾生
迷教邪義覆於正經。今欲上報佛恩略明大 意。今文約而易顯。久傳於遐代。故摩耶經 云。龍樹菩薩燃正法炬滅邪見幢。什法師云。
龍樹菩薩令如來大法三啟閻浮。龍樹傳云。 智慧日已頹。斯人令再耀。世昏寢已久。斯人 悟令覺。並是下愍上弘之意也。
[0180a10] 是故略解摩訶衍義第三結造論意。問曰下 第三釋成上略義。前問次答。問意云。摩訶衍 文字章句尚不可數。況欲一一解釋其義。此
乃翻成為廣。何名略耶。智度論云。摩訶波若 即十萬偈。三百二十萬言。與四阿含等。其 餘雲經大雲經諸經無量。如大海中寶。又云。
諸天龍阿修羅問經千萬億偈。又于填國龍 樹傳云。華嚴大本有一四天下微塵品三千 大千世界微塵偈。一部經文字尚不可數。況
都集諸大乘經總名摩訶衍。云何可知。文 尚不可知。況復欲釋其義。又此言亦得遮於 造論。摩訶衍經文理已圓。何須更釋。如其更
釋則佛經文理未圓。又眾生尋讀佛語尚不 能遍。更復解釋何由可用。必欲令物學論則 隱廢佛經。尋末棄本理所不應。諸意具如中
論已說。答曰下明我亦不一一隨佛語而廣 解。但就佛語中釋其精玄略解十二事耳。又 佛經無量意在明道。我今但略釋道則眾教
自通。又眾生迷雖萬端以障道為本。今但破 道迷則眾迷自破。又答上問者。正為佛經無 量難可尋究我今略釋令取悟為易。又諸佛
有廣略說法。我今依略而說。又諸佛攝廣為 略。我今釋略則便通廣。
[0180b04] 問曰下第四釋成所解。即是解前標章中摩 訶衍義。又是解大乘之意也。前問次答。問意 云。已知略解之意。今既欲解釋。云何名摩訶
衍耶。此總問大乘名義。答曰下為二。一者 正答。二者總結。正答為二。一者略以六義釋 大。二指經廣說。六義即為六答。今第一待二
乘之小故名為大。然諸佛所行之道實非大 小。但對二乘小。是故名大。問大乘之大與 涅槃大此有何異。答一往無異。問若爾涅槃
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今云何因小乘名 大乘耶。答諸論師多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 槃。是絕待大。今文是對小乘明大乘。是相待
大。今謂不爾。二文俱絕待大。亦俱是相待 大。俱是絕待大者涅槃云。不因者此明非是 體不自大待他方大。乃言。體自是大不因待
他方名為大。今大乘亦爾。故俱是絕待也。俱 相待者。今待於小乘名之為大。此非是體不 自大待他名大。乃辨諸佛所行之道不可說
其大小。但對二乘小強稱為大。問若爾涅槃 體自是大則非是絕待。今對小之大翻是絕 耶。答涅槃體是自大未絕大小之名。翻是相
待大。今若云非大非小則大小雙絕。不知何 以目之對於小乘強稱為大。此方是絕大也。 問非大非小可是絕待。既猶稱對小名大。云
何是絕。答亦如所問。據其非大非小言窮慮 絕。此是絕待。今非大非小猶稱為大。此猶是 待。問若爾一切大名皆是相待。云何舊云有
二種大一相待大二絕待大耶。答舊語有義。 若一往直言對小名大。此是相待。若非大非 小大小雙絕。不知何以美之。強稱云大此名
絕待。蓋是對前相待故云絕待。若望一切名 言未絕悉是待也。問若涅槃體是自大非絕 待大者。此言應非究竟。答如前問也。低羅波
夷實不食油強名食油。涅槃亦爾無名相強 名相說。故一切名言皆是相待。若言究慮 絕方是究竟。諸佛最大下第二義。從所至處
受名。所至之處為大能至之乘亦名為大。諸 佛大人下第三從能乘人受名。有人言乘體 是因。從果受名故稱為大。今明。蓋是以義判
文生此謬耳。前句是因乘。從果受名。今是 果乘。當體為目。如法華云。佛自住大乘。如 涅槃云。乘涅槃船。皆是果地之乘也。而文意
所以名大者。果法從人受名。於九道中最大。 大人所乘法故名大。又能滅除下第四就 用明大。乘有二用。一者所除用。謂滅二生死
苦及五住因。二能與用。謂涅槃因及大涅槃 示果。故名為大。又觀世音下第五從因中 之人立名。故名為大。然乘是諸佛至道未曾
因果。亦非人法。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 滅。為眾生故強稱。人法及與因果故。因人 所乘故名為因。果人所乘則名為果。在法名
法在人名人。故智度論云。若如法觀。佛般 若及涅槃是三即一相。其實無有異。故知人 法更無二也。此中舉四菩薩者。前二他方後
二此土。則總攝一切。又以此乘下第六就功 用立名。明般若正觀能究源盡理照無不周 故。稱盡法邊底。般若一度既爾。一一諸度皆
盡理究源。故名大也。既得六義釋大。即六義 釋妙。初對二乘之麁名妙。次能至妙處名妙。 三妙人所乘名妙。四妙用名妙。五因中妙人
所乘名妙。六能窮盡諸法平等大慧。故名為 妙。釋法華有五種妙。亦得是五種大。一小前 大。謂初成正覺菩提樹下。未趣鹿薗說小故
名小前大。二小中大。從趣鹿薗說小乘。此中 即明佛乘謂小中大。三小後大。從說三藏竟 次說大乘道。是小後大。四攝小大。從說法華
會小歸大。五無小大。即淨土中但有大名無 有小稱。如香積佛土云。我土無二乘名。但有 大菩薩眾也。此五大但約時約處明之。大判
佛經一途而說也。妙亦有此五。復有絕待妙 絕待大。如上釋。是為六也。如般若中下第 二指經廣說。上略明六義。餘未盡者如經說
之。又論主上雖自釋。恐物疑之今引經為證。 問一切諸經皆釋大乘。何故偏引般若。答趣 引其一。又龍樹云。雲經大雲經十種大經。此
摩訶衍於中最大。是故偏引。又般若正明實 相。此論亦明實相義。既相應是故偏引。問 龍樹釋摩訶衍有多.勝.大。何故偏釋大耶。
答略舉其一。餘二可知。又舉一即攝餘二。故 但釋於大。問一乘大乘此有何異。答具有一 異。言其一者大體無二。故稱為一。一乘包含
故名為大。故法華云。為諸聲聞說大乘經名 妙法蓮華。故知法華名為大乘。言其異者大 乘之名通於今昔。三乘教中亦有大乘。一乘
教中亦有大乘。但三乘教中猶未明。唯有此 大無有於小。是故大乘未得稱一。問三乘中 大復為得稱一義以不。答亦有斯義。如云一
乘二乘三乘。以佛乘為一乘緣覺為二乘聲 聞為三乘。作此論之亦得稱一。具出法華。問 地持論中七義釋大。與今何異。答彼論就無
階級中辨於階級。竪論大義。言七種者。一謂 方等經菩薩藏。此是教大。所以前明教大者 要根本由教然後方得發心修行。二發心大。
謂發大道心。三解行大。至道種性解行純熟 名解行大。四淨心大。初地菩薩得無生忍其 心清淨名淨心大。五眾具大。謂大福大智通
為佛道資糧名為眾具大。六時大。謂三大僧 祇劫修行。七果大。謂大菩提果。此七義中 第七義而上諸佛大人所乘義同。餘之五義
與前五義大略相似。而初義與引般若經略 同。以是因緣故名為大第二總結。
[0181b18]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下。第五結所解旨歸。前 雖唱解摩訶衍義。然摩訶衍有無量義。未知 正釋何義。是故今出所解旨歸。故有此一章
來也。就文為四。一標空體。二明空用。三結 解釋。四明解釋之方。所言大分者有人言。如 大品大數五千分或增或減。故名大數。此非
釋也。有人言。大乘中般若空為一分。復以中 道空理為一分。以此二分合名大乘。今二分 之中以般若空為深義。故云大分深義所謂
空也所以作此釋者。此是成實人義。謂般若 空為乘智。空理是乘境非乘智。故作此釋耳。 論直言大分深義所謂空也不以空主於慧。
故亦不同之。今所釋者。上以六義釋大乘。然 此論但解於大不釋於小。今就大乘中更復 簡之。所言大者即上摩訶衍也。所言分者大
乘具含萬德。而用正觀為乘主。正觀由實相 而生。則實相為本。正觀及萬行為末。末即 是有。本即是空。故大乘具含空有。今但釋空
之一分故名大分。問約二諦是何諦耶。答二 諦者大乘具含真俗。故為二分。今明空即是 第一義也。深義者前雖釋一分。或可為末世
鈍根釋淺近之分。是故次明深義於深義中 有無量門。未知釋何深義。是故次云所謂空 也。智度論釋深奧品云。深奧者空是其義。
無生滅是其義。問是何等空耶。答一解云。是 空三昧空。得此空觀故令諸法空。又解云。是 外所緣法空。故名空三昧。前解是智空。後
釋是境空。論主皆破之。離是二邊說於中道。 謂諸法因緣生無有一定法故為空。何以故。 因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即畢竟空。畢竟
空從本以來空。非佛作亦非餘人作。諸佛為 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是空相是一切法實 體。故名為深。詳論此意非境非智不觀不緣
不因不果。百是不能是。百非不能非。非但是 是不能是。非是亦不是。非但非非不能非。是 非亦不能非。總而言之。橫絕萬法竪超四句。
故名甚深也。問即得以空為第一義。第一義 是甚深者有是世諦。世諦應是淺耶。答義正 爾也。故中論四諦品云。世諦者一切諸法本
性空。而世間謂有。於世人是實。故名諦。則 知以凡夫所見有是淺聖人所知空為深也。 問自佛法西域而度誰前得此意耶。答叡師
淨名序云。格義迂而背本。六家偏而不即。安 和上鑿荒途以開轍。標玄旨於性空。又云。以 爐冶之功驗之。唯性空之宗最得其實。其後
影。肇。融。叡。皆遊其門。故肇公涅槃論云。聖 人無數宋外無心於內。彼已寂滅。浩然大均 乃曰涅槃。涅槃若此圖度絕失。以圖度不
至名之為空。影公中論序云。內外並 [穴/俱] 緣 觀俱寂。豈容名數於其間哉。問何故云非名 數耶。答二諦是數。真俗境智等為名。今以不
可說二不二故云非數。絕真俗等一切名故 云非名。叡師此論序云。虛實兩 [穴/俱] 得失無際。 四師語異意猶一也。問此空既非因果境智。
亦得有多名耶。答智度論云。是空有種種名。 謂無相無作寂滅離相法性涅槃等。故法華 云。皆是一相一味。所謂離相解脫相究竟涅
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法華名此空為一 乘涅槃。無量義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其一 法謂無相也。如是無相不相無相。不相無相
名為實相。即以空為無量義處三昧。涅槃經 以空釋成聖人義。以何義故名為聖人。常觀 諸法性空寂故。問此空若非因果境智。何得
智度論云實相生般若。即實相為境般若為 智。般若是果實相是因。答此是非因非果強 說因果。非境非智強稱境智。故下論云。緣是
一邊觀是一邊因是一邊乃至中是一邊偏是 一邊。離是一邊名為中道。即其證也。若通 達是義者。上釋空體今第二辨空用。若能解
悟此空則生般若。般若生則導萬行運出生 死。故云通達大乘六度皆備。此不二二分境 智為二。故說實相為所通達。般若為能通達。
然實未曾能所亦非境智。問通達大乘與具 足六度何異。答大乘據果六度為因。以通達 於空因果皆備。又故叡師序云。整歸駕於道
場必畢趣心於佛地。正用今文意也。又通 達大乘為總具足六度為別。是故我今但解 釋空第三結解釋。有此利益須但釋之。解釋
空者。下第四明解釋之方。此十二言教有四 種功用。一能顯理以理為門。二能發觀與觀 為門。三遮塞非道。如涅槃云。斷塞諸道。謂
四句百非。四障閉邪觀。謂凡夫二乘有所得 生心動念皆不得入也。
[0182b14] 問云何言十二門入空耶。答明我今以十二 事顯明於空令物悟入。初是因緣門論有三 分。初分竟前。今是第二正明十二門入於空
義。以為論體。問中百二論並皆開之。此十二 門為開不開。答一師相承多不開之。凡有二 義。一者此十二門因備婉轉始終相成故不
須開。二者一一門皆無法不窮無言不盡。故 諸門後皆云。有為空故無為亦空。有為無為 尚空。何況我耶。此即門門皆說諸法空故故
不須開。今亦得云開者凡有二義。一者此論 既秤但解釋空。宜就三空分之。初三門明於 空門。次四門明於無相門。後五門明無作門。
論文實有此意。二者此論既明諸法實相。為 令眾生悟無生忍。宜就無生分之。可為六雙。 初十一門破異法生不得。最後一門求即法
生無從。即法異法生不可得。則一切無生令 眾生悟無生忍。此一雙也。就異法中又二。初 十門明前因後果及因果一時生義無從。第
十一門明前果後因亦不可得三時無生則生 義盡矣。此第二雙也。初又二。九門明法無 生。第十門明人無生。人法無生謂第三雙也。
初又二。初八門求一切法相不可得。次一門 撿諸法性義無從。即內性外相一切空為第 四雙也。初又二。前三門求所相法無從。次
四門撿能相不可得。則能相所相俱空第五 雙也。前又二。初門總求因緣生不可得。次兩 門別求因緣生。不可得謂總別一雙。此皆一
途大格其不盡者至門門初當委述之。一一 門為三。初長行發起。二偈本正明門體。三 總結。此三即是標釋結也。長行發起如前釋 之。
[0182c16] 眾緣所生法第二正明門體。就文為二。初偈 次長行。此偈文約義包非是一意能盡。今略 述之。一者就破病為解釋。上半破外道義。外
道執諸法有自性。如僧佉。五塵和合別有瓶 體性。無塵為一。世師別有瓶法。與塵為異。 勒娑婆別有瓶法。與塵亦一亦異。若提子別
即瓶法。與塵非一非異。外瓶既爾內總身亦 然。今明瓶為眾緣所成。即無自性。若有自 性不假眾緣。故上半破一切外道。令一切外
道藉因緣知外瓶內身悉皆是空故。從因緣 門以入空下半破內道義。內學之人乃不言 眾緣和合別有實瓶。而有無性假瓶。是故今
明若無有自性云何有是法。故亦無假瓶。令 內學人從因緣門悟假瓶空。二者上半破薩 婆多義。薩婆多云。未來有自性法假緣即生。
如木有火性。假緣成於事火。是故破云。名 有自性即不假緣。今既假緣即無自性。令薩 婆多從因緣門悟法性空。下半破成實。成實
師云。雖無自性之法而世諦有於三假。是故 今明若無自性則無有法。令悟此三假即是 四絕。三上半破犢子部義。犢子部云。四大
和合有眼法。五陰和合有人法。今明眼從大 生則無自性。人由陰有義亦同之。為令犢子 從因緣門悟無人法。下半破譬喻佛陀。既無
自性則無有法。不應別計有於假人。四者上 半破假有體義。明由於微陰眾緣故有人柱。 則人柱無有自性。自性即是自體。既無自性
即無自體。下半破假無自體義。仍無體故 雖無自體而有假用。今明既無自性即無有 人。令誰用耶。五者什師未至長安有三種義。
一者心無義。二即色義。三本無義。心無者。 明心體是無而不無萬法。肇公評之云。此得 在於神靜。而而失在於物虛。今此一偈破心
無義。明心及萬法皆眾緣生則無自性。若無 自性則心境俱空。云何心空境不空耶。次即 色義云。明色無自性故言色空。而因緣假色
此即不空。肇師評云。此乃悟色不自色。未領 色之非色。今偈破云。因緣生色即無自性。若 無自性即是無色。云何言有無性色不可空
耶。本本無義者。未有諸法先有於空。空為 其本有為其末。此偈破云。因緣生法性本自 空。非是先空後方是有。故此一偈定佛法得
失。故作十二以正之。六者此偈俱破內外空 有二見。因緣所生法此破內外無見。外云。無 黑白業無黑白報。故無能生所生。今明黑白
果報從黑白業眾緣所生。云何言無耶。方廣 云。有分無故諸分亦無。如柱無故微無人無 故陰無。今明微陰因緣成於人柱。何得無耶。
故上句破於無見。下三句破於有見。著有見 者有見者決定謂有人法。是故今明眾緣所 生無有自性。若無自性而畢竟空。云何諸法 決定有耶。
[0183b10] 自上已來雖有六條略就破十家義以釋此 文。今次為不學問人但過去久習善根直令 端坐觀察內外即悟入空以釋之。眾緣者四
支百體語其因也。所生法者七尺之身言其 果也。是即無自性者。以果從緣緣會而成。成 由會者豈有體耶。若無有自性云何有是法
者。法即是果法也。既無自性既無身果。故 藉頭足因緣即悟此身空。故云觀身實相。觀 佛亦然。內身既爾外舍亦然。次直就理教釋
者。今以空因緣是門為能通。以因緣空為理 是所通。此即從因緣所悟入不所。故前序云。 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然能既不有所亦不
無。如是五句皆不可得。此即從因緣所悟入 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心行斷言語滅亦名波 若。故云般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想觀已
除言語法亦滅。亦名佛性中道。故涅槃云。見 緣起為見法。見法即見中道。見中道即見佛 亦見佛性。即其事也。然只因緣所畢竟無蹤
迹處所。勿令失因緣所。雖畢竟無而蹤跡因 緣所宛然。故肇公云。欲言其有有非真性。欲 言其無事緣既形。如此了悟即發生二慧。因
緣所宛然。而畢竟空即方便實慧。雖畢竟空 而因緣所宛然。即實慧方便即發生二慧。即 是境智義。取因緣所能通義故名為門。取其
能生義目之為境。既發生二慧則具足六度 萬行。便名大乘。故大品云。見燃燈佛得無生 則萬行具足。既得無生二慧。故出斷常生滅。
名出三界得薩般若。故前云。通達是義則通 達大乘無障礙。
[0183c10] 又就二空釋此偈。因緣所生法是則無自性。 辨性空門破於性病。若無有自性云何有是 法。明因緣空破於假病。一切諸病唯有性假。
故今備破之。次一師約四重二諦釋之。初重 因緣所生法為俗諦。是師即無自性為真諦。 此以因緣空有為世諦。因緣有空為真諦。亦
是空因緣為世諦。因緣空為真諦。今從空因 緣入因緣空。因世諦悟第一義。他因緣空異 空因緣。今只空因緣是因緣空。勿起二見也。
次重因緣所生法此明若空若有皆是因緣。 如因空故有因有故空。空由有成有由空成。 故此空有並名世諦也。是即無自性明。由空
故有。有無自性。是即非有。由有故空。空無 自性。是則非空。非空非有名為真諦。令從空 有二悟入非空有不二。即以二為不二門。第
三重二不二皆是因緣。由不二故二。由二故 不二。故二不二並是因緣名為世諦。是則無 自性者明。由不二有二。二無自性。是即非
二。由二有不二。無二無自性。故非不二非二 不二名為真諦。故從二不二門入非二不二 理。第四重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並是因緣悉
名世諦。因緣無自性則無二不二亦無非二 不二。言斷慮窮乃名真諦。諸意中以後門為 究竟。可適時而用之。
[0184a05] 問云何適時而用。答師作此意為對二病。一 對成實師有是世諦空是真諦。故明空有皆 是世諦非有非空方是第一義。汝之真俗皆
是乘之俗耳。既不得真亦不成俗。今乃具 足。為對十地及攝論師有法界體用以中道 為體。空有為用。空有為二諦。非空有為非安
立諦故。今明此皆是我之第三重世諦耳。既 未得真。何由有俗。又初重二諦為凡夫。次重 為二乘。後二為菩薩。又為漸捨破眾生病故
作此四重。又為釋諸方等至種種異說。或云 空為真有為俗。或云空有皆是世諦。非空有 第一義。之第二重意。又云不著不二法。以無
一二故。即第三重文。又云諦可分別諸法時 無有自性。假名說悉欲分別世諦義。菩薩因 此初發心。一切諸法言語斷。無有自性如虛
空。悉欲分別真諦義。菩薩因此初發心。第 四重文。今欲遍釋諸方等經異文故作此四 重二諦。即四重文理也。
[0184a23] 問何故前就破義釋後就二諦釋耶。答要前 須破諸病。然後始得申明二諦。以有所得障 佛二諦故也。
[0184a26] 問偈下句明云何有是法無何等法耶。答觀 偈文正是明無果法。所以明無果法者。以一 切有為皆是果故。果法既空則有為皆空。又
緣皆無性由緣故果。果無自性。由果故緣。緣 無自性。皆無自性俱無果因。
[0184b02] 眾緣生有二種下第二長行解釋又開五別。 一總列內外緣果。二略破內外二法。三廣破 外法無生。四廣破內法無生。五總結。初又二。
一總列內外緣果。二別釋內外緣果。初又二。 前列內外二果。內謂眾生數外謂非眾生數。 欲明內外俱空故雙列二種也。眾緣亦有二
種下第二列內外二緣。偈文前列眾緣後列 所生。此是因果次第。今前果後因者。一就文 逐近釋。以接果釋果。二果顯因昧故前果後
因。三偈正明果空。欲顯此意故前果後因。外 因緣者下第二別釋內外緣果即成二別。釋 外緣果為二。初總標。如泥下次別釋。此下凡
列五事。前三據緣成。後二約因生。此皆大判 為言耳。然泥生瓶亦是因生義者一考而言 之。前一後二。是因生次兩是緣成。但瓶中不
舉泥。故但是緣成耳。所以歷舉五事者。一為 根性不同受悟非一。如金師浣衣之子。又泥 洹法寶入有多門。又欲歷法觀行故舉此五
條。此一一中皆前明能生之緣後辨所生之 果。即是釋偈眾緣所生法。當知外緣等法下 第三例餘外法。內因緣者第二釋內緣果亦
三。初總標。謂諸無明下第二別釋內因果義。 各各前因而後果第三總結因果。十二相望 皆前因後果。三世論之二因五果三因二果。
二分論之七支為前分因果五支後分因果。 如是內外下第二略破內外二果。自上已來 總釋偈第一句。
[0184b29] 今總釋偈第二句二諦分之。自上已來釋於 世諦。今釋第一義諦。論主更不別破。直明若 有自性不應假緣。既假緣生則知無性。又論
主直列外人因緣即是破其自性。此是借眾 緣以破性也。又此論正申傍破。直申佛假名 因緣而有。所謂性義自壞。如外人若執性義 則佛因緣義自壞。
[0184c07] 若法自性無下第三廣破外緣生法。就文又 三。一標三無二釋三無三例諸法。初標三無 者。一自性無二他性無三共性無。所以標三
無者。一欲明無自即無他共。自於自是自於 他是他。自他合論則名為共。當知一自含於 三種。以自無故三種即無。二相待可解。三類
例無。汝計自既無。他共亦爾。問何故明此三 無。答舉自無釋偈第二句。他共兩無釋於下 半云何有是法。以外人雖聞無自。猶謂自他
共有則非是無法。是故今明求自他無從即 無有法。何以故下第二釋三種無。文但解二。 以共無別體故不釋之。初釋自無。借他破自。
以因他故所以無自。若謂下第二次釋他無。 就破他中又開二別。一者破果二者破因。初 中又二。前就疎他門破。次就親他門破。疎他
門破非所因之他。親他門破所因之他。非所 因他他而不生。所因之他生而非他。破疎他 中有四。一取外意二正破。三廣類餘法。四
總結非。今是初。文而祥。若謂者前借他破 自。外便謂乃無自性因他而有。今取此意故 云若謂。則牛以馬性有下第二正破。舉牛馬 破內法他。據梨 㮈
破外法他。一一中皆具四 難。一者牛望牛為牛。他望馬亦他。既俱是 他。應當俱生。二俱應不生。三馬不生牛牛生 牛者。亦應馬生於牛。牛不生牛。四者馬不生
牛牛生牛者。馬是牛。他牛非牛他。餘皆應 爾。第二廣類萬寶而實不爾。第四總結非。 若謂下第二次破親他。就文有三。一取外意
二總非三釋非。外云不以他性故有者明他 有二種。一相因他二不相因他。梨 㮈 不相因 他蒲席相因他。不相因他即不相生相因之
他。是故相生以通論主上四難也。是亦不然。 第二總非。以後決前亦有四難。汝親疎俱他 則俱生。二俱並不生。三親生疎不生亦應疎
生親不生也。四者有生則有他非他。何以故 下第三釋非。凡有二難。初明因蒲有席。即是 相因不名為他。前得他失因。今得因失他。而
言蒲席一體者。外謂蒲外別有自性之席而 異於蒲。即是假別有體家及犢子衛世三家 之義。故今破云。汝未有蒲時即無席。因有蒲
是故有席。席攬蒲成蒲席一體。何名他耶。此 是借一破異。非論主用總別一體因果一體 以破外也。又蒲有即席有蒲無則席無。豈不
一耶。若汝不一應蒲有席無席有而蒲無。又 如中論。若法所因出是法不異因。又汝既言 用蒲作席。豈不一耶。若不一則不作。若一則
作。若謂蒲於席為他者第二重取外意破之。 汝必言蒲於席為他不受蒲席一體者。若爾 蒲於席既是他。則不應言因蒲有席。前句得
因非他。今得他非因。就親他中有此進退二 破。又蒲亦無自性下自上已來破果。今第二 次破因。亦是舉因以破於果。蒲從緣生則無
自性。無自性則無蒲。以何為席。毘曇明蒲 微所成無別有蒲。不著此破。但有八微。今 明八微猶如蒲也。故雜心云。乃至一極微塵 亦從二因生。當知即是無無性
(二因者所作因共有因) 無 故空。成實明別有假蒲體用者正為今文所 破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者。上破假別有體。 今破假無分別體也。如人以五陰為體。柱以
四微為體。故今明五蘊四微尚無自體。云何 假為體耶。餘瓶蘇下第三類破餘法。
[0185b10] 內因緣生法下第四次別破內法。就文為三。 初舉內類外。二引論偈破。三長行解釋。一欲 以內例外。既三門求外無從。內亦如是。二明
無外可待。是故無內。三以內類外。外既妄 計。內亦如是。四外大死身為內。內大散壞為 外。外內不二。外無則內無也。所以就內外作
觀者。無始不值諸佛菩薩。於內外起愛見。故 迴流生死。今龍樹還就內外令悟入道門。以 論主得無生之悟。還如行而說令末世眾生
如說而行。以見實相反生正觀煩惱便息。肇 公云。道遠乎哉。體悟內外則是正道。故知未 值善師以道為非道。今值正論悟非道為道。
經云。菩薩未得菩提。菩提為生死。得菩提生 死為菩提也。七十論者今所未詳。偈則為三。 初標。緣法實無生第二取外意。第三開二關
破之。今是初。然十二因緣本自無生。故涅 槃 云。十二因緣不生不滅乃至不因不果。金光 明云。無明體性本自不有。無所有故假名無
明。問若十二因緣實無生者。下文不應破於 無生云。生法不成故無生法不成。答今言實 無生者。實無外人所見生。此是言其無生者
明其無有生。非謂有無生。若有無生如下所 破。又菩薩所行未曾生無生。深奧品云。佛問 善吉。菩薩何處行。答云。菩薩無所行處。故
知不行生無生。但對破凡夫二乘生滅故云 無生耳。生既去無生亦盡。如雹摧草草死則 雹消。若謂為有生者第二取外人意。凡夫外
道二乘不信十二因緣本自無生。故五百部 聞畢竟空如刀傷心。故牒外義也。下半第三 開二關嘖之。又初句是奪破。今縱關以二門
嘖之。又初句以大乘無生破凡夫二乘有生。 是對緣假破。今以二門嘖之。是就緣假破。顯 在長行。長行釋三門。即三釋。二門如文。釋
第三門又三。一牒偈本即是定關。二解釋謂 作難。三總結。初如文。若一心中有者第二作 難。然成實明十二因緣必前後相生。毘曇具
有二種。自有一剎那有十二。自有十二時具 於十二。今此中總破二義。今前明。若一心中 有是一剎那中有義。毘曇不以為過。如四相
一時並起心數一時共生。今明凡有三義。若 一時俱有。唯是能生無有所生。如其俱無唯 是所生無有能生。若一有一無則能所不並。
云何得一時共生。又因果一時有者第二重 破。既名因果相生。必前因後果。云何一時。 若一時如牛二角。非因果義。若眾心中有者
破第二義。前分是無明也。前無明分共心滅 已則斷滅。後行分與心俱。則無因。無因即不 得生。故言後分誰為因。問云何名共心滅耶。
答正是攝論明。煩惱業種子依阿梨耶識。阿 梨耶識即是心也。前煩惱與種子共梨耶滅。 後五果誰為因耶。若望成實開善義。煩惱與
業附行陰成就來現在。雖來現在復有實法 滅義。則行陰心滅。誰為五果作因耶。滅法無 所有何得為因者。此兼取意破也。恐外人
云。前分礙後故不得生。要須前分滅無後方 得生。故次第緣名為與處義即其事也。故今 破云。滅法無所有。無所有則無有因。云何為 因。十二因緣下第三總結。
[0186a10] 是故眾緣皆空下第五總結齊法。就文別明 三空。即為三別。一明有空。二辨人空。三明 無為空。問何故但明此三空。答此三空攝一
切有為無為空。即是法空。次是人空。故生法 二空攝一切空也。問何故前辨法空。後明人 空耶。答法為人本。故前明本空後辨末空。又
此論多破內學。內學多計於法小計於人。是 故前明法空。又法空難得人空易得。今欲舉 難況易。又觀行次第前人空後法空。今是說
門。據深為言。故前明法空後辨人空。法空 中三句。一明緣空。二則果空。是故下總結。
[0186a21] 緣果皆空。有為法尚空下第二次明我空。問 有為無為此並是法空。我是生空。何故不以 法空為一類而前說法空。次明我空後方明
無為空耶。答此論破小乘內學。內學人多計。 人是有為。是故破有為法即便破我。二者欲 明一切諸我並因五陰有為故。破於有為即
便破我。文有三句。一舉法況我。二明本空故 末空。三引經。今是初也。舉法況我者舉本況 末以難況易。又以有況無。然法是有求尚無
蹤。橫計之我云何有耶。因五陰下第二釋。上 舉法況我前明相因而有。次辨二種俱無。相 因有中前法次譬。若陰入界空下第二明二
種俱無。前明法說無。次明譬說無。又法空 故。我空者此明有為之我。有為既空故我亦 空。若無為之我本因有為。有為既空。我無所
因。故我亦空。大品佛母品云。神常無常等 十四句皆因五陰。涅槃云。是諸外道雖復說 我。終不離於陰界入也。問犢子計。我非為無
為。應不被破。答此文正破犢子。俱舍論破我 品明犢子義。云犢子別有我體。故不即陰。而 因於陰故不離陰。如別有火體故不即薪。而
因於薪故不離薪。是故今破云。汝本因陰。是 故有我。在陰既無。何所因耶。又我不可說。若 因於說說無故不可說即無。若不因說何由
有此不可說耶。又依中論涅槃品。若涅槃是 有為即是有為。我若是有亦是有為。今亦 爾。我若是有亦是有為。如經說下第三引
經。前雖破我而犢子不信。故引經證之問此 引經與前何異。答前明我所空故我空。今引 經以我空故我所空。互借破也。非如成實論
以實過假以空過實也。今明。我之與法皆出 妄情。但借妄止妄。故人法互釋彈。前借法妄 破人妄。今借妄人止妄法。又若不破法則我
心不淨。如灰炭猶在樹想還生。是故破法為 成淨我。破我亦為成破法。是故今文互借破 之。
[0186b28] 如是有為法空故下第三次破無為法空。無 為有三種。今但破涅槃者。若依毘曇義涅槃 是善。餘二無記。不足破之。依成實義三無為
一體。既破涅槃餘二即破。又大小乘人保著 涅槃為最究竟。餘法不爾。故偏破之。此中 破二種涅槃。一者破滅五陰名涅槃。二破無
生名涅槃。初中又二。前就法破涅槃。次就人 破涅槃。初中又二。第一總破。第二釋。破初 句如文。何以故下第二釋破。此通大小乘義。
小乘人滅分段五陰名小涅槃。大乘人滅二 生死果五住惑因名大涅槃。今明。五陰本空。 何所滅故名小涅槃。二死五住亦本非有。何
所滅故名大涅槃。又我亦復空下第二舉我 破涅槃。既無能得之人。何有所得之法。又上 破無所得法。今破無能得人。復次下第二破
無生涅槃。有此文來凡有二義。一者上破滅 五陰名涅槃多是小乘。大乘人明五陰本來 無生名為涅槃故。今破大乘義也。二者大小
乘人聞論主上云五陰本來自空。便謂本來 無生即是涅槃。是故今次須破無生。就文為 二。初牒如文。若生法成者第二正破。文顯易
知。是故有為無為下。門中第三總結三空釋 涅槃義。問若如此文大小涅槃皆破。即無涅 槃。云何經云說二涅槃三涅槃四涅槃耶。答
依論主云。此中破始得明涅槃耳。如此中明 生死涅槃畢竟空。顯道未曾生死亦非涅槃。 不知何以字之強為立名名為涅槃。故涅槃
經云。涅槃無名。強為立名名為涅槃。如不食 油強名食油。問云何言無名耶。答無名者不 可名涅槃不涅槃。強為作名名為涅槃。諸大
乘皆爾。故華嚴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 生死非雜亂。涅槃非寂靜也。問何故強為立 名名涅槃耶。答為對眾生生死故立涅槃名。
問對何等生死立涅槃名。答對有五住惑業 生滅此生名有餘滅。對有二生死果生滅此 二死生名無餘滅。故立二也。金光明三身品
立三涅槃。明法身究竟是無餘。對餘二身非 究竟是有餘。法身不住生死滅生死之著。應 化身不住涅槃滅涅槃之著。滅此二著名無
住處涅槃。言四涅槃者三如上。第四本來清 淨即是佛性本有名為涅槃。四出攝論。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本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末
觀有果無果門第二
[0187a18] 若於因緣得悟者則因緣是門。若不悟者因 緣於其人即非門。智度論釋三三昧門義正 爾。如治病差者□是藥不差者於其非其藥。
又於悟因緣因緣是門。不悟即非門。當知此 因緣未曾門非門。如涅槃迦葉作定相難。四 無量應一二三不應有四。佛就無定相答。乃
至或說道為非道。非道為道。今亦爾。或說 門為非門。非門為門。不如他定有二諦理有 教通之決定。是門迷者自非門耳。今次因緣
明有果無果門者。上門有四。一無病不破。二 無教不申。三無理不顯。四無利不獲。謂六道 迴宗三乘徙轍。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
地。故不須餘門。則一一門皆具四義。但眾生 惑病不同根性各異。自有從因緣門入。自有 從有果無果門入。故有此門來也。二者就義
次第。因緣門總就因緣求果不得。以悟入無 生。故名為門。今二品別就因緣求果無生。以 之為門。自總至別是觀門次第。三者前就因
緣求果不可得。今此門更開三關以縱破之。 若必言因緣能生果者不出此三。此三既無。 則畢竟無生。有縱奪不同故有此門來也。四
者上直申假名正因緣生即是無生故以之為 門。今破惑者執因緣中決定有果無果生不 可得故以之為門。故前門是申正因緣而邪
義自壞。今正破邪迷而因緣自申。二門相對 申破傍正不同故相次也。
[0187b15] 問有無與因緣例不。答有例不例。言其例者 病因緣假因緣病有無假有無此義例也。言 不例者破病因緣申假因緣。破病有無不申
假有無。所以然者。因緣因果未曾有無。而惑 者計因緣中決定有無。此則但破不收。故因 緣望有無有於二句。因緣亦破亦收。有無但
破不收。故涅槃經云。若言因中定有果無果 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名謗佛法僧。又執有無 四句為愛人。繫屬於魔。故知決定有無但破
不收。今言觀有無門者。觀有無亦有亦無此 三病畢竟不可得悟入實相。故名為門。若見 有無亦有亦無即是三見。便塞實相故非門 也。
[0187b28] 問若爾破此三病以何為門。答藉此破之言 教能通實相。故名為門。
[0187c01] 問因緣亦以教為門。今亦以教為門有何異 耶。答因緣門有二義。一者藉因緣之教悟入 實相。二者藉教識因緣。因緣能通實相。故
因緣是門。今但取破有無之教。則用破為教 門。不用有無為門也。
[0187c06] 問云何以破為門。答立義者直明能生果不 言緣中有果無果。論主開張此三窮於能生 果故以破之言教名為門。然因果宛然而畢
竟淨。無縱跡處所眾生如此了悟不須論主 破之。良由眾生不能如斯了悟。遂見有見無 見亦有亦無。今就實相如此有無畢竟無縱。
故名為破。何時有此有無等諸見可破耶。又 今破有見無見亦有亦無諸見既息。故愛見 息。愛見息故恩息。因息故生死果息。生死
果息故涅槃亦息。竟無所息故生死去涅槃 去。此去無所去豁然了悟。是故此破名之為 門。計因果有無有內道外道不同。然道不曾
內外隨人行道自成。內耳外道計有無有其 四句。僧佉因中有。世師因中無。勒沙婆亦有 亦無。若提子非有非無。薩衛二世有。僧祇
二世無。天親俱舍論雙異二家。亦有亦無。現 在作因則未來有果。現在不作因即未來無 果。成實師立中道義。明有果理故非無無果 事故非有。今具破此內外四句。
[0187c25] 問中百二論亦破有無。與今何異。答百論兩 品正破二外道有無。中論品品破內道有無。 若望此門彼二論並是略破。今有三十餘門
破於有無。故名廣破。又彼二論散破有無。今 束破之。又彼二論寄餘法破有無。如五陰三 相等中亦破有無。今此門但就因果破。於有
無門又為三。一長行發起。二偈本破。三長行 釋。
[0188a04] 就偈為二。三句總非。第四句呵嘖。又第四 句亦名攝法。以三句求生無蹤。離此三外誰 有生耶。又龍樹明照無生。敢九十六術言有
生耶。五百論師言有生耶。
[0188a08] 問此偈與前品兩偈何異。答前品初偈總明 內外無生。次偈別明內法無生。但前偈直明 果從緣生故無自性無自性故是即無果。今
偈重就因緣中嘖果。故云因緣中若前有果。 若前無果亦有亦有亦無並不生果。是即兩 門始終並是破果。但上門舉緣破果。今迴嘖
果所以為果。所以兩門並破果者。至第三門 方乃破緣故也。又二門並破果。果通有為。有 為既無無為亦無。故有為無為一切空。又二
門求果無蹤。則知無緣。故借緣有破果有。 借果無破緣有。
[0188a19] 問何故破亦有亦無不破非有非無。答第四 猶是第三。故不破第四。
[0188a21] 問若爾第三猶是前二。亦應不破第三。答既 顯第三猶是前二。即顯第四猶是第三。故須 破第三也。
[0188a24] 就長行為二。第一前釋偈三句。第二次釋第 四句。以齊萬法。就釋三句又二。初總唱三句 不生。第二別釋三句不生。初如文。所以三
句並不生者。若令三種生成即無第一義諦。 若無第一義諦亦無世諦。何以故下第二別 釋三句不生。即為三別。就釋因中前有果不
生。就破救論之問答凡有八番。第一牒有。第 二破有。第三救。第四重破。第五重救。第六 重破。第七重救。第八重破。即成四立四破。
故有八番。若就能破門論之凡有五門。初章 就生不生門 (有七破) 第二據變不變門 (有四破) 第三就 果麁細門 (有四破) 第四就嘖果不成門
(有五破) 第五嘖 異果門 (有四破) 都有二十四門若因中先有果生 者第一立也。是即無窮第二破也。
[0188b09] 就生不生門凡有七破。一俱生破。二俱不生 破。三以同嘖異破。四將異並同破。五無異 破。六無用破。七嘖用破。今略釋之。然後附
文可見。俱生破者未生是有。既其得生生已 亦有。亦應更生。令已未俱生名俱生破。俱 不生破者若已生是有。既其不生未生是有
亦應不生。名俱不生破。以同徵異破者既同 是有。云何有。一生一不生異故名以同徵異 破。將異並同破者未生既有。生已應無。將已
未之異並有同義名將異並同破。無異破者 有義既同。則已未既無異。無用破者縱果已 有何用更生。嘖用破者異既已有。應有可見
之用。此七門因循次第而來。就俱生破又四。 一標無窮。二顯無窮。三釋無窮。四結無窮。是 即無窮第一標無窮也。如果前未生下第二
顯無窮。無窮有五種。如中論所說。今正就已 生物明更生故名無窮。故名顯無窮也。問為 此是一物無窮生為生無窮物。答是一物無
窮生也。何以故下第三釋無窮。言因中常有 故者已生之果不異彼未生。故是因中之常 有也。從是有邊復應更生者有人言。有無二
邊。汝今著有故言從是有邊。今謂不爾。已 生之果謂之有邊。將欲作難。先牒外人有義 邊也。問此就何義難也。答此就未生微其
已生。未生亦有生已亦有。未生是有既其得 生。生已亦有亦應得生。故言從是有邊復應 更生。又未生是有。既在因內已生是有。亦在
因內。所以作此難者恐外人云果在因中。是 故得生。果在因外不復更生。是故今明。因外 之有不異因內之有。故是因中常有。內有既
生。則外有亦生。又只因內之有生言。此則是 生已更生。汝因內已是有竟復不應生。遂言 生者當知即是生已更生。若因內之有生已
更生。則因外之有亦生已更生。如是一物無 窮過生。是則無窮。下第四總結。
[0188c15] 若謂下第二俱不生破。前是縱生門。令未生 已生一切皆生。又生已更生有無窮生。今是 奪生破。則未生已生一切不生。就文為三。一
取外意。二正破。三牒宗呵嘖。取外意者救無 窮之過也。外云。因中果名未生。因外果名已 生。未生可得有生。已生云何更生。故無無窮
過也。是中無有生理第二正破。此將生已徵 之未生。未生是有。生已亦有。生已是有既其 不生。未生是有亦應不生。已未二門畢竟無
生。故云無有生理。是故前有下第三牒而呵 之。
[0188c26] 復次下第三以同嘖異破。又開二別。初牒外 義。先第一將未徵已。未生是有既其得生。生 已亦有亦應得生。則二俱應生。第二將已徵
未。生已是有未生亦有。生已是有既其不生。 未生是有亦應不生。故此二門理應俱生。俱 應不生。今外人云。雖俱是有而未生者生生
已不生。不應作俱生俱不生難也。是二俱有 下第二破也。外人義自相違。以有是同而生 未生異故。論主投其有同以徵。不應生不生
異。所以然者。汝有義既同。則應同生。不爾 同應不生。若有是同而一生一不生無有是 處。
[0189a09] 復次下第四捉異並同破。提外人生未生異 以徵果體不應始終有同。汝已未相違。亦應 有無相違。未生既有。生已則無也。又汝反
世情言未生是有者。亦反世情已生便應是 無。又此亦得是並。若必言生未生異亦應有 無異也。已未相違故。是二作相亦亦應相違
者。正作有無相違難也。二所作果體之相亦 應相違。則未生之果既其是有。已生之果即 應是無。問何故名作相。答果是起作相。故 名作相。
[0189a19] 復次下第五無異破。前正難次釋難。正難中 前牒。世間未生是無生已是有。故言有與無 相違。無與有相違也。若生已亦有下正難外
也。汝若避前第四生已無難便當果體始終 都有。是故今明。若生未生二俱有生者。生已 未生有何異耶。又此亦得並。若生未生同是
有者。亦應生未生同皆是已也。生未生俱已。 若以未生為未生已為已。亦應已生為未未 生為已。又若有未有已則有有有無。具四
難也。釋難亦中二。初何以故正釋之。次傳破 其無異。
[0189b01] 復次下第六無用破。自上已來難並縱橫。今 並停之直逈嘖其有義。汝既已有何用更生。 直作斯嘖辭理則窮無言可對。又夫論義之
方有難有並有嘖。上已明並難。今次嘖也。此 嘖僧佉及二世有義。若言有果理者亦作斯 嘖。既已有理。理已出空已入有竟。何須更
出空更入有耶。若更出空入有即墮更生。如 是無窮。還墮前五破。故此一破與前進退相 成也。
[0189b10] 復次下第七嘖用破。更復縱之。若不改有宗 必言有者。汝因中有瓶。則具色香味觸。若爾 則應可見。若不可見則應非有。又泥中有瓶
則應為六根作境能發六識用。亦應云若爾 可聞等也。又若不能作境而言有者。石女兒 等亦不能作境亦應有也。又不作境者而有。 亦應作境者不有。
[0189b17] 問曰下第三外人救義。上破僧佉及二世有 部并有果理家義。今眾家共興此一救也。此 一問據別而言正通第七嘖用破。因中雖有
果以未變故不可見。不應聞有便謂可見。亦 不應言不可見。故謂不有。未變者但有果性 及理力等。未有事果相貌名為未變。亦得備
通七難。第一俱生難云。未生是有生已亦有。 未生既生。生已亦生。是則無窮者此事不然。 我因中乃前有果而未變故。須變而生。已生
之果已變故不須更生。何得言未生既生生 已亦生耶。通第二俱不生難者。前難云。已生 是有既其不生。未生是有亦應不生者此事
不然。我已生之有此是已變故不須更生。未 生之果此即未變。是故得生。不應作俱不生 難也。通第三以同嘖異難者。上難云。未生
是有。已生亦有。既同是有。而有一生一未生 無有是處者不然。我未生未變故須變而生。 已生已變故不須更生。雖同是有而得一生
一不生也。通第四將異並同難者。上難云。既 有生未生異則有無亦異。未生既是有。已生 則應無者不然。我未生是未變之有。生已是
已變之有。云何作一有一無難耶。通第五無 異難者。上難云。生已亦有未生亦有。既同是 有。生未生便應無異者不然。我未生是未變
之有。已生是已變之有。既有變未變異。則生 未生亦異。何得言無異。通第六無用難者。上 難云。因中既已有竟。何用更生者不然。未
生未變。是故須變此即有用。云何作無用難 耶。通第七如前。答曰下第四破救。有此一 救。內頻興四破。一徵相破。二嘖變在因中
破。亦云。安變在因中破。三窮變在因外破。 亦云抽變因破。四不定破。初難有三。第一牒。 第二從以何相下正嘖相。此嘖其未變之前
相貌也。言埿中瓶果既未變故自體不可見 者。必應假相知有。夫相有二。一者自相二者 他相。自相是非眾生相。他相是眾生相。埿中
俱無此二相。何以知有瓶耶。又俱無。二相 俱則不可用二相證瓶。又俱無。二相俱應生 二相。又埿出牛馬不應生瓶。若有生不生則
有有有無。亦四難也。是故汝說下第三牒呵。 復次下第二捉變在因內破。上嘖相今嘖體。 亦三。一破二釋三結嘖。若變法即是果者
牒外義也。問外前云。因中有果而未變。則變 與果異。今云何言變法即是果耶。答論主欲 開二關引敵定變同果。知其懸言即也。所以
然者。論主知其必不受變即是果。便墮無果 之難。故今且云。即是也又欲遍破一切故 具開二關應定云。汝變為是果為非果。若是
果者因中有果。即應有變。若有變即可見。 若變非果則因中無變。則應無果。今且開一 關故偏云即也。何以故下第二釋破。釋破有
二。初明既前有果即是前有變。二明既前有 變則應可見。上何得言未變故不可見。略據 可見耳。還復宗具七難。因中之果可見。已生
之果亦可見。俱可見則俱生。是即無窮。成第 二難已生可見應既不生未生可見亦不生。 成第三難同可見。一生一不生無有是處。成
第四難者。未生既可見生已應不可見。成第 五難者同是可見。生與未生有何異。成第六 難未生已可見。何用更生。是故下第三結呵。
若謂未變下第三捉變在因外破。亦三謂難 釋結。難中二。初取外意。明本立因中有果而 未變則變與果異。云何作即難耶。是故云未
變不名為果也。言不名為果者。若此變非是 果。則果畢竟不可得者第二破也。因內無變 後時又無。即畢竟無果。乃免可見之嘖覆墮
無果之過也。何以故下第二釋破。汝明因中 無果則果不生。今因中先無變云何生變。故 瓶等果下第三結破也。若謂變已是果者第
四不定破。所以有此一破來者。重破其因外 之果即是變。因內果未變。此義是眾家統本 宗故重破之。破亦三。前取外意。次作因中
無果難。三結成不定難。今是初縱彼變在因 外。又縱變法是果。具二縱也。則因中前無下 第二破也。汝既言變是果而在因外。則知因
內無變果。故云因中前無。是即不定下第三 結成不定過。問云何不定。答若言因中有果 性是因有果。因內無變為無果。此之不定不
名為過。以數論及外道立義正爾。今就文明 者汝本宗立因中有果。今復謂。變已是果。則 知未變時因中無果。二言相違故言不定。
[0190b11] 問曰下第五重救。立因中前有變以通上四 難。問外先云。因中果未變。今云何迴宗立有 變耶。答不違宗也。前云未變者但有果性未
變成事。故不可見。今言。有變者已有變性。 若無變性則墮無果。故不相違。問何以知立 變性耶。答外云有變。但八因緣不可知。故
知有性耳。今先作外人二義。一立宗二防難。 立宗者因中有變即是因中有果。若因中無 變便墮因中無果過也。次防難者引八緣也。
難云。因中既有變應當可見。若不可見則不 應有。外通云。有二種不可知。一有不可知。 二無不可知。有不可知如八緣。無不可知如 㝹
角。汝不可聞有便謂可知。不可聞不可知 便謂無也。次別通四難者。第一嘖相難云。若 因中有果應有相。若無相便非有。答云。因中
雖有以同八緣不可知。不應嘖求相也。第二 難云。因中既有變應可見。若不可見便應非 有。答云。雖有但同八緣故不可見也。答第三
難者。我變在因內。云何乃作變在因外難耶。 通第四難者。因中先已有變。此即定有。豈墮 第四不定難耶。就文有三。一總標二義。二
別釋二義。第三結成二義。以非論主。初文 二義者。一明先有變以立義宗。二明不可得 以防論主可見之嘖。合此二言通前四難。如
向釋。凡物下第二文也。如是諸法下第三文 也。
[0190c08] 答曰下第六重破。就文為二。第一奪破。明因 內變果不同八緣。則著上未變之前可見之 過。第二縱同第八。則始終常細。則墮生後不
可得之失。初又二。前總明不同八緣。以不 同八緣故還滯前四難。正墮可見之失也。次 何以故下第二別釋不同八緣。文相可知。若
瓶細故不可得者。第二縱同第八。則始終常 細。亦二。初正難。次何以故下釋難。釋難云。 未生常細不可見者生已亦細亦不可見也。
生已未生俱定有者。此舉有定釋成細定。汝 有義既定不可改有令無。細義亦定。不可轉 細令麁。不可見義亦定。不應可見。
[0190c20] 問曰下第七此重救。救上二難。未生時細。則 同於八緣無不同之過。初細後轉成麁故由 細成麁。豈可令始終常細。故免第二失。先細
後麁數論等同有此義。問此立未生時細。與 上第一救未變故不可見。有何異耶。答前明 未變都未有瓶之相貌。今言。細者已有相貌。 但相貌微細故與上不同。
[0190c27] 答曰下第八破。此一答中有十一難。一關正 破麁細。初有二難。總破因中有果。初二難者 第一作因中無果難。第二相違難。今是初。上
明始細終亦細。今嘖本無麁果末亦應無。末 遂生麁即是本無今有。豈非因中無果耶。故 進退成破。又反並。若無麁遂生麁者有細應
不生細。又因中前無麁下第二作相違難。此 中前雙牒有無。因中前無麁者牒其無麁。顯 墮因中無果過也。又欲發成有麁之難也。若
因中前有麁第二縱牒因中有麁。則免因中 無果之過。不應言細故不可得者乃免無果 之失。復墮遺言之過。今果是麁者此復作 非果難之果是麁。汝言細故不可得是麁即
非果也。今果畢竟不應可得者。因內無麁因 外之麁復非是果。竟何處有果耶。是故不以 細故不可得者。牒外義總結呵之。
[0191a14] 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若就麁細門分之。 上來四難就麁細門破竟。今第四嘖因果不 成。若就破救十一難論之。今是第三明因用
廢。問何故作此二義目之。答上來並是問答 接次。今此一章直就因中有果別生諸破。不 同上來三章。是故具作二義目之。初難有二。
前牒外義。是即因因相壞者第二破也。初正 破。次釋破。初正破云。若立因中有果者則因 果俱壞。而重稱因因者蓋是發語之辭。又一
因是外人所立之因。今牒彼立因故言因也。 次汝所立因此因不成。故復言因也。果亦爾。 問此破與上來破何異耶。答上但明因中不
得有果未明因果俱壞。故與上異也。何以故 下第二釋。偏釋因相壞。縷器非疊果因故者。 此之二事正舉譬破之。若因壞果亦壞者。此
乘無因之勢以明無果。何以故下傳釋因無 故果亦無。
[0191b02] 復次下第四明果相壞。又開三別。一正難。二 釋難。三總結。言若不作不名果者。因中前 有果則果非因所作。因不能作果故云不作
不名果。何以故下第二釋難。明疊寄縷中住 疊非縷果縷非疊因。若以奇住便是果者。果 寄器住應是器果。此即一切皆果。不爾一切
非果。若言疊是縷果果非器果者。亦應果是 器果而疊非縷果也。如是即無因無果下第 三總結。問此中但應嘖有云何亦嘖無耶。答
上來破有略折稍欲入無。故逆呵元也。
[0191b12] 復次下第五嘖標相。與前第四破中嘖相異 者。前嘖體相今嘖標相。是故異也。今云因中 有果而不可得者。序論主上來覓果體及果
體相不可得也。應有相現者正嘖果標相也。 如聞香知有華者列此五物皆有標相也。如 是因中若先有果應有相現者正嘖果標相。
令同上五物也。今果體亦不可得者序上來 破體也。相亦不可得者序今求相不可得也。 如是當知下總結因中無果也。問聞聲見鳥。
聲是鳥標相。今見輪繩即知有瓶。輪繩是瓶 標相。何言瓶無標相。答二義不可。一者繩 輪猶是瓶因。上已就因內求果無蹤。今不應
更舉。二者聲為鳥相。尋聲見鳥。繩為瓶相 尋繩不見瓶相。非例也。
[0191b26] 復次下第六遍檢果。遍檢果者就若自若他 若因若果一切處求果無蹤名遍檢果。凡有 五句。初是因中無果。若因不作下明他因無
果。若縷不作下明無因不得有果。若果無因 亦無者乘無果勢破因也。是故下結非因中 有果。
[0191c03] 復次下第七有常過。從上遍檢果生。上明因 不作非因不作復不得自然而作。而言有此 果。是故此果名之為常。文亦五句。初明果
常。若果是常下第二句明一切皆常。若一切 皆常下第三句明常無常俱無。是故常無常 下第四呵嘖其俱無。是故不得言因中前有 果下第五結非本宗。
[0191c10] 復次下若就五種破門自上已來四門已竟。 今是第五嘖異果。所以別開此門者。以上來 皆是義勢相接。今更別開章破之。所以復是
一門破也。此門亦有四破。一重過。二作為 果。三正二因。四二作壞。合前七為十一也。 今是初。若因中先有果生牒外義也。所以牒
者凡有二義。一者義勢不接前。更別開破 門故重牒也。二重牒因中前有果為顯成有 重果過。良由因中前有故成重果。所以重牒。
即果更與果異果作因者。正作重果破也。明 縷中已有疊。疊是既縷家果。既已有疊即應 可著。著復是疊家之果故是重果。而言異果
者著果異疊果。故名異果。而言果更與異果 作因者。此縷既有於疊。即為疊作因。此縷中 之疊則堪著之。是故此疊復與著作因。故云
果更與異果作因。問此與初章無窮過有何 異耶。答上明已生果之更復應生。此是前後 無窮。今就一時中而頓嘖之。今縷中有疊
疊則堪著。疊復為著作因。如母腸中有子此 復應有子。如是七世皆在母腸中一時頓有。 故與上為異。破本有佛性義。汝言眾生中本
有佛性。為異眾生為不異。若不異猶是眾生。 眾生既無常佛性亦爾。佛性既常眾生亦爾。 若眾生無常佛性常。亦應佛性無常眾生常。
若有常無常則不應一也。若眾生與佛性異 則已有佛。此佛已應放光動地。已應化眾生。 所化眾生復本有佛性。亦應放光動地。如是
無窮。若謂如地前有香者第二作為果。作為 果者若縷中之疊未堪著。縷緣合始堪著者。 此疊非縷中先有。緣合始有。為緣所作非是
本有。違本宗義。故名作為果。又進退皆屈。若 本有即為異果作因。若未有待緣作方有即 墮因中本無果。
[0192a14] 就文為三。一取外意。二正破。三結。非前有取 意中前譬後法。所以取意者上以重果過外。 外不受此難。明縷中雖有疊疊未堪著。故不
得與著作因。如地雖前有香不以水灑此香 未有發鼻識之用。縷中雖有疊緣若未會不 能與著為因。故無重果之過。是事不然下第
二論主破。前總非。次何以故下釋非也。今 云不然者不然其法。非是不然其譬。所以不 然其法者。若假緣合方有則果成始有。非因
中本有。故云不然也。何以故下第二釋不然 也。前正釋次傳釋。正釋云。如汝所說可了時 名果此是緣合時始名果也。瓶等物非果者
明若緣合時始名果則瓶等本有應非果也。 此是本始相對緣合方始名果。瓶本有應非 果也。何以故下第二傳釋。可了是作瓶等前
有非作者。可了是緣合始有。為緣所作。瓶等 本有非緣所作。是即以作為果者。依汝義緣 合始有為緣所作。此即果也。則應云瓶等本
有非緣所作應非是果。此即乖汝本有之宗 故。次結云因中有果是事不然。問何故作可 了之言耶。答可了者猶是可生。但為外人言
地中有香因水故發則生因墮於了因。故作 可了之言。又欲發下正二因破故作可了之 言也。
[0192b09] 復次了因下第三正二因。所以有此破來者。 重為釋成上香譬故來也。恐外人云如香本 有果亦本有。非始造作方有。是故今明。若爾
水是香之了因。非是生因。埿應瓶了因非是 生因。此文與上進退成難。上得生因則失本 有。今得本有則失生因。故有此文來也。言
正二因者為外人周正生了二因。則彼義自 壞。了因二義。一但能顯物不能生物。二能兼 了餘物。生因異此二義。一能生物。二但能
生瓶。是故不同。何得言果本有耶。果若本有 則生因成於了因。了因既有多用。生因亦作 多用也。
[0192b21] 復次若因中先有果下第四明二作壞。因中 既其有果。則皆成已作。無復二作。若謂因中 先無果下第二次破因中無果。所以破無者。
前破執有家今破執無家。如僧佉衛世及二 世有無。又猶是一人改於有宗而執無義。又 論主上借無破有。謂論主破有用無。是故執
無。又破無為成。破有以無見不息有執還生。 是故破無令有心都淨。
[0192b29] 文為三別。一破二救三破救。今是初。應有第 二頭生者四大中無一頭亦無二頭。既生一 頭亦應生二也。又無二不生二。無一亦應不
生一。又無二而不生二。無一而生一者。亦應 生二而不生一。又有生不生則有有不有。
[0192c05] 問曰下第二救。救意云。四大是一頭因緣。故 能生一頭。四大非二頭因緣。故不生二頭。以 因緣不因緣故有生無生。無四難也。
[0192c08] 答曰下第三破救凡有七破。一多因過。二多 果咎。三俱無嘖。四生相壞。五同疑因。六三 作癈。七懸搆嘖。今第一多因過也。問此破與
第一何異。答上捉一因以對二果。今捉一果 以對二因。所以異也。如石中無瓶埿中亦 無瓶。既從埿亦應從石。埿是瓶因石亦是因。
故名多因。然猶得重破上義。埿中無瓶是瓶 緣者。亦無二頭應是二頭緣。無二頭非二頭 緣者。無瓶亦非瓶緣。此則俱緣俱非緣俱生
不生。又顛倒過。埿是瓶緣非二頭緣者亦應 是二頭緣非是瓶緣。又若有緣非緣則有有 不有。
[0192c20] 復次下第二多果過。埿中無一果而生一果。 無一切果應生一切果。故名多果過也。
[0192c22] 若因中先無果下。第三俱無嘖。沙之與麻二 俱無油。則俱不生。俱無則俱生。不爾沙生 麻不生。顛倒過也。若麻生沙不生。則麻有而
沙無也。
[0192c26] 若謂曾見下。第四生相壞。先取外意。外人云。 我曾見人取麻不取沙。是故麻生油沙不生。 是故取麻不取沙。以曾見之言答四難。以上
破不可用言通故。但取眼曾見救。是事不然 下總非。何以故下釋非。問此與前第三俱無 破何異。答上句以沙無類麻無。今縱有而生
相不成。是故異也。生相不成如初門。油不自 不他不共也。又汝引曾見救。我亦引曾破。汝 生相不可得。又汝引曾見救。何不引曾聞救
耶。汝已曾聞。初門求生相不成。今何故救 耶。是故下結呵外人。
[0193a08] 復次下第五同疑因。同疑因者因名生疑之 所以。若了一事則萬途可明。何故近捨於今 麻遠引曾見。今義既惑。曾見亦謬。俱惑所以
名同疑因。又我今非但破其現麻。一切三世 所有麻悉皆破之。縱汝遠引曾見不出所破。 汝已於此現麻生疑。雖引曾見亦懷疑耳。今
麻昔麻同不能生。於同生疑。故名同疑。此即 指三世麻為因。同疑此因名同疑因。又依文 釋者。因中有果無果亦有亦無。此之三種名
之為因。汝今不解因中無果。與上不解因中 有果及半有半無無異。同不了此三種。故名 同疑因。文具有此三種意。問云何得破曾見
耶。答外人舌不能通故引曾見為證。但曾見 之義符內外大小人情。此事難破故以三門 嘖之者。但嘖其見麻生油故也。則汝為曾見
麻中有油。為見其無。為見半有半無生油耶。 以此三門嘖眼見即眼見便壞。所以然者無 有人眼見。麻內有油故生。乳內有酪。童兒已
有兒。食已有糞也。故知麻中無油眼無所見。 半有同有。半無同無。故以三門嘖之。
[0193a28] 復次下第六三作廢。就文為四。一牒外義。諸 因相不成下第二標因不成。何以故下釋因 不成。所以因不成者夫物得生事在於因。因
若前無即造功無用。故云無作無成。作據其 始成約其終。既無成作之功。則無因也。如是 作者不得有所作下。第四結無三作。作者名
人。使作者名他人。作是現前作是果。因中若 無果既無此三事。
[0193b07] 若謂因中前有果下第七懸搆嘖。所以名懸 搆嘖者。論主懸搆取外人意以難於內與外 同過。故名懸搆嘖。就文為二。一者假作外難
內。二明內通外難。外難內中凡有二難。一 者難論主因中有果。二者難內同無三作。若 謂因中先有果者。此第一反質。論主執有果
也。所以謂內執有果者。以見內借有破無故 謂內破無執有。是故云。若謂因中先有果。上 破有中亦應有此難。但以後例前。舉一可知。
又二世有無及僧佉衛世計因果不出有無。 若破有必立無。若破無必立有。前見論主破 有謂論主執無。今見論主破無必應立有。是
故作此難。又一切破有二門。一內破外。二外 破外。上來明內破外意今明外破外。所以內 外並破外者。欲明因中有果畢竟不可得。畢
竟是障道及壞因果義故也。破因中有果既 有內外二破。破因中無果亦有二破也。即不 應有作作者作法別異第二齊過難。我執因
中無果既無有三作。汝執因中有果亦無三 作也。
[0193b27] 是故汝說下第二論主通其二難。就文為二。 一總非。二別答。總非中有三。初句牒外無 三作難也。因中無果下第二敘外難意。汝作
此二難以難於我欲成汝因中無果者。故是 牒外意也。
[0193c03] 是亦不然下。第三論主非其破有立無也。
[0193c04] 何以故下第二別答二難。前遂近答第二齊 難。論主明。若我執有難無可受汝難。我不執 有難無。云何受汝難耶。又我有無俱破。汝今
破我有者乃助我破。非破我也。又有無並出 汝謂情。今還難汝有汝自通之。非開我也。又 汝不立有我亦不立有。汝今破有。此是虛
說。竟不開二家。是故因中無果者呵外人立 無也。所以呵立無者。外前質有為欲成無在 難既非。則無義便壞。故呵無也。復次下答其
初難。意同前難。但前據無三作。今明因中非 前有果。亦不受因中先無果者。外見論主破 有便謂執無故。復明不受於無也。
[0193c16] 若謂因中先有果下。第三段次破亦有亦無。 凡有二難。一相違破。二指前破。相違破者就 因中一果體不得亦是有亦是無。以有無相
害故不言因中有性。為有無事為無。此不名 通。只問其性之有無為相違耳。復次下第二 縱是亦有亦無。同上二門所破。是故下前明
因中有果無果等三句竟。此下第二釋偈第 四句誰當有生者。并齊萬法即為二別。初結 果空。有為空故下第二結歸三空也。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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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2 冊 No. 1825 十二門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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