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Shu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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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一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德王品之二
[0159b17] 起卷德王問。若犯重下第二明違因。於中為 三。謂問答領解。冶城為六問。開善為五問。只 是三意。初兩問四罪。次兩問一闡提。三一問
不定。初問四罪者。若有佛性不應墮地獄。如 其退落佛性不持。第二問。若有佛性。云何復 言無常樂我淨。若無四德豈有佛性。第三問。
闡提斷善應斷佛性。第四問。不斷佛性何名 闡提。第五問。四罪與闡提等不定還生善根。 涅槃不定還成凡夫。難文小廣。入涅槃已若
還出者。聖還成凡。若爾佛無四德。若不爾者 闡提亦無成佛之義。前難令涅槃無常。佛答 非無常。此中作不定難。一切不定則一切無
常。則涅槃亦是一切之限亦應無常。此難難 一切人悉令皆轉 (云云) 。佛答為兩。先歎問。次答 問。初歎問為四。一歎現德。二歎往因。三歎所
問超逾人天。四誡聽許說。如文。善男子一闡 提下。正答為三。一答第五不定問。第二答第 三斷善問。即兼答第一第二罪人問。第三重
答第五不定問。兼答第四問。初答第五中三。 先標。次答。三結。從如汝所言下。第二正答第 三有三番。一約內外。二約漏無漏。三約常無
常。佛性中道。非此二邊故不可斷。人天是善。 三塗是惡。凡法為外。聖法為內。世間是漏。出 世無漏。有為無常。無為是常。佛性悉非此之
兩邊。故不可斷。若是斷者下。兼答第一第二 罪人問。彼雖作罪終不斷性。明罪不定。以不 定故得三菩提。本取斷已名一闡提。性非已
得云何可斷。既非定有豈能遮墮。答第一問。 若非定有遣第二問。又斷已得方名闡提。今 性非已得亦遣第四問。犯四重下。第三重答
第五問為三。初汎明不定。二廣明不定。三結 不定。初文又四。一明惡人不定。二明諸法不 定。三明善人不定。四明如來不定。此即惡人
不定也。色與色相下第二明諸法不定。有法 譬初法如文。次譬中凡三譬三合如文。而言 亦有定相謂常樂我淨者。為其前難不定云
如來入已亦應出聖成凡即無常樂。今答不 爾。無定之中亦有定相。謂如來常樂我淨。故 言亦有定相。須陀洹下第三明善人不定。如
來今於下第四明如來不定。方便道中如來 不定。法身本地定不為凡是名為定。二端不 可得燒者。兩解。一云襯身譬本地。在外譬迹
應。此二不滅。二云襯身譬佛智觀機。在外譬 神通應物。物機無窮故神通不盡。是故不燒。 襯音者非應言親音。此衣在裏名為襯衣。善
男子當知如來下。第二廣明不定。舊解諸句。 作一存一亡。非鬼至亡法身。非非鬼至存應 身。今謂法應兩分還是定義豈是不定。興皇
云。非鬼法身不定。法身則亡非亡。非非鬼應 身不定。應身則存非存。存非存能鬼能非鬼。 亡非亡能非鬼能鬼。今謂皆未免定。何者鬼
定能非鬼。非鬼定能鬼。雖言不定亦名為定。 今明鬼即非鬼。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即鬼。 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非非鬼亦即鬼非鬼。
是一即三是三即一。無一無三一三不定。斯 則真不定義。餘句例然。今先唱章門。次解釋。 凡二十章門。但解十六不釋四門。於第九短
非短門中。云現三尺身者。河西云。其家無兒。 產一子長三尺而死。父母悲苦失性。佛現兒 像。父母見子還得本心。謂兒言。我言汝死汝
何處來。答言從死處來。因緣暫會。身屬眾緣。 四大假合。遍觀眾緣。何者是身種種說法。惑 心即斷。便現三尺佛身光明色相。長者得阿
那含。非漏非無漏是第十六章而最在後釋。 何故爾。佛欲廣釋此章。故留在後。又私謂諸 門之中。若漏無漏凡夫聞之多易解故。又二。
初明非有漏。其文極廣。後明非無漏其文甚 少。廣略相望亦應可見。初非有漏文為二。先 明三漏。後明七漏。問何不取三界煩惱為三
漏。而取色無色為有漏。通取無明為無明漏。 答佛說無定。或轉三漏以為四流。然作三漏 者欲重故獨為。一色無色小輕故合為一。無
明是根本通共為一。但數家稱為漏落生死。 論家稱為漏失道理。今經意者只是煩惱則 名為漏。復次一切凡夫下。第二明七漏。一見。
二思惟。三根四惡。五親近。六受。七念。前兩 是漏體。後五是漏緣。見是利使。思是鈍使。根 是內五根。惡是外惡法。近是惡人。受是受取
色欲等法。念是晝夜念念不斷。今文無思漏。 又惡漏作離漏名。能離是道。所離是惡。初解 見漏中應具十使。但舉疑見者。欲明貪瞋癡
慢四使通於見思五見及疑。但在見諦思惟 門中。則為慢攝。文又二。先廣明疑心。後別明 見使。疑乃非見。但疑見相關故言疑見。生六
種心者具列諸見。莊嚴云。只是五見開邊為 斷常故言六。開善云。決定有我。決定無我。未 是六數。但總唱決定。從我見我一下即是六數。
一我見我。二我見無我。三無我見我。四我作。 五我受。六我知。所言六者。一於假我計有真 我。故言我見我。二於假我上計無此我。故言
我見無我。三於陰身上計有真我。故言無我 見我。我作下三種。即十六知見中三。河西以 決定有無為二。我見我者。本計有我。入定之
時見妙光明。猶如日月。即以所見證定有我。 故言我見我。我見無我者。計現有我過未無 我。即斷見外道。無我見我。謂諸有情悉無有
我。離五陰外別見有我。如麻麥等。我作我受 者。謂始終常有。即是常見。謂我能作因。我能 受果。及以能知。從凡夫不能善攝下。三釋根
漏又三。一明凡夫因根起漏。二明菩薩不爾。 三結如來無漏。凡夫如文。菩薩下二明雖復 因根不起諸漏。行苦者二解。一云。即三苦中
之行苦。此若最通二云。行是無常苦但是報。 不得為一。言二十五里者譬二十五有。鉢譬 色心。油譬於戒。不棄一滴譬不犯一戒。王譬
佛。臣譬行人。拔刀在後譬於無常。如來拔出 下。第三結如來無漏也。復有離漏下。第四釋 惡漏。當體名惡。從治道名離。又二。先明能離
之道。後明所離之惡。初又二。先明菩薩修行。 後引昔證今。初文有五種法師。而言一經於 耳七劫不墮者。前名字功德品云。若聞常住
二字生生不墮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 說行者即生生不墮。若不能深思惟行者只 得少益。八魔者。舊云。無常等四各有其因。是
為八魔。又一解。煩惱等四及無常等四為八。 善男子我念過去下。第二引昔證今。於中有 偈。舊解。上半明果下半辨因。證涅槃是果。至
心聽是因。果中有得離二事。證涅槃是得。永 斷是離。因亦有二。至心是修行。無量樂是得 果。言得樂果者。非常樂果。乃是行因得因中
之樂果。有人評之。比太近局全無所以。若只 有此事何能賣身。復云何聞此而得成佛。觀 師云。偈意無量不可得盡。所該甚廣義味無
竭。且出十義。一三寶。二四諦。三三德。四四 德。五生不生等四句。六本有今無偈。七雪山 偈。八四悉檀意。九中論偈。十四種佛性。所言
偈含三寶者。只如來證涅槃。此一句。即是佛 法三寶。能證之人是如來。即是佛寶。所證之 法是涅槃。即名法寶。永斷一句只是助語。若
能至心即是僧寶。能至心聽即是秉行之眾。 豈非僧寶。但此一句亦得兩望。至心亦得是 法寶。至期何處即是聽法。今且屬僧。得無量
樂亦是助句。明三寶者只是兩句。且置兩句。 言四諦者。不取諦義但取行證。證此法者佛 證涅槃。即是證滅。何故知爾。涅槃翻滅豈非
滅諦。永斷於生死。即是除集集是煩惱及以 結業。今生死亦是煩惱及以結業。若能至心 聽。即是道諦。由至心聽故即證道。常得無量
樂即是苦諦。何以故。苦果既遣便獲樂報。三 三德者。即是摩醯首羅三目。亦是伊字三點。 如來證涅槃。即法身德。永斷於生死。即解脫
德。至心聽。即般若德。更須一一釋之。四依品 中明三德者。一法身。二解脫。三般若。四相品 中不爾。一者涅槃。二者解脫。三者般若。即取
涅槃代法身。今此中既云涅槃者豈非法身。 永斷生死是解脫者。有生死即有累不脫。今 既斷除。即是無累寧非解脫。至心聽即是般
若者。由聽法故能生智慧。智慧既生寧非般 若。不至心者容可不生。今既至心聽即能生 智。復得法樂自娛。非復世間之樂。言四德者。
即常樂我淨。如來證涅槃即常德。問為將如 來為常。涅槃為常。今明人法皆常。故前文云。 以法常故。人亦是常。永斷即淨德。生死是可
惡不淨充盈。既除不淨便得淨法。豈非淨德。 至心聽即我德。由我能聽。無我誰聽。常得無 量樂自是樂德。亦云復是重明常德。生不生
等四句者。前已委悉解竟。今不復釋 (云云) 應本 有今無偈者。如來證涅槃。即本無今有。未證 涅槃。即是本無。今既證竟。即是今有。永斷生
死。即是本有今無。如來未斷生死之時。由有 煩惱。即本有義。既證法身無復煩惱。豈非今 無。下之兩句不可分張。只此三世是無有是
處。故直合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何者是三 世法耶。只證此法涅槃常果。即是三世無有 是處。雪山偈者。文小交加須善分別。上半不
應此中文義。但取下半。而復不全應。今四句 但應今兩句。生滅滅已。即是永斷於生死。寂 滅為樂。即是常得無量樂。此兩偈相望互有
所無。此偈望彼。即無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彼 偈望此。即無如來證涅槃。若能至心聽。亦應 四悉。如來證涅槃。即第一義。有時說涅槃為
第一義。永斷於生死即對治。論中云。以三觀 治三漏。今正斷生死豈非對治。若能至心聽。 即是世界。世界之中。或言有我或言無我。皆
當至心領受此我無我。常得無量樂即各各 為人。論中云。一法分為兩種說之。為計我者 即說無我。計無我者即說有我。著苦說樂執
樂說苦。今此為除計無常苦者故。明常樂等 法。中論偈者。因緣所生法。即如來證涅槃。涅 槃只是因緣之法。若非因緣即成性義。我說
即是空是永斷生死。既斷生死故得是空。亦 名為假名者。即是至心聽。若有假我方能聽 受。亦是中道義。即是常得無量樂。中道即是
非有非無。亦是非常非無常。結之為常。無苦 無樂結為大樂。今此常樂。即是中道之常樂 也。四種佛性者。除正因性。但取果果因因四
緣佛性。如來證涅槃即是果果性。故下文云。 果果者。謂大涅槃。永斷生死即因因性。下文 云。因因者。十二因緣所生之法。亦斷十二因
緣煩惱盡者生觀智解。豈非因因。至心聽者。 即了因性。三十七品六度四等。並是了因。常 得無量樂是菩提果。以常樂故豈非果性。觀
師云。聊爾思惟即便得此十科大義。是故當 知。其理無量非可述盡。前梵行中言痛。此中 云不痛。舊解云。只是淺深 (云云) 。次明所離之惡。
謂惡象惡馬諸惡獸等能害人者。能生惡念 動身口惡。惡城惡舍無情之物。何能為惡。如 在邊城持弓執箭警柝遏道。豈不生人殺害
心耶。惡舍亦爾。此是惡緣。惡知識者。甘談詐 媚巧言令色。牽人作惡是故須離。次釋第五 親近漏如文。復次一切凡夫下。第六釋受漏。
文云。覺覺即受也。聖行品云。受為覺相。因三 受後起三煩惱。故名受漏。其中復釋沙門等 名。皆有多義不可定執。此中六難與上純陀
有異。上以檀為難。哀歎品以羅漢果為難。此 中以怖心為難。何故三處辨難。而五同一異。 純陀品對俗故云最後檀難。哀歎對道故羅
漢難。此中通對著有凡夫故怖心難。
德王品之三
[0161c23] 起卷釋第七念漏。又二。先明漏相。次明菩薩 無漏。能斷念漏。行心邪念為漏。理應具三受 中生念漏。今偏據苦中生念漏起貪瞋等過。
菩薩下。第二明菩薩無漏又三。法譬結。初少 許法說。正明菩薩思惟能斷念漏。凡夫愚人 不能思惟令其漏滅。從譬如有王下。第二譬
說。為二。先譬次合。初譬者。說之不同。或七八 九。望下合文應是八譬。一四蛇。二五旃陀羅。 三詐親。四聚落。五六賊。六大河。七草筏。八
到岸。束八為三。初六譬道緣。次一譬修道。後 一譬得果。初言王者三解。一云。佛說眾生身 中四大。二云。無明能構眾生四大之身。三云。
此經詮眾生四大。各相違害譬之如蛇。篋譬 一身。養食譬摩洗。準法者。依所作惡品有輕 重。戮之都市者。斷善根絕慧命。其事顯然故
云都市。切令者。敦惡莫作誡善奉行。逃走者。 若得真解彰顯而去。今初伏惑故言逃走。次 王時復遣下。五旃陀羅用譬五陰。刀譬無常
苦。迴顧者。欣涅槃為逃走。厭生死為迴顧。三 是時五人下詐親譬。藏刀者。以虛妄我覆於 無我。妄樂覆苦。密遣一人一人譬愛。五陰行
心。有此貪愛能惑眾生。故言詐親。四其人不 信下聚落譬。譬於五根。五根即是識所棲。託 如人居聚落。 缸 器者。舊云。是重口罌譬五根
重。沓字書為洪音。既不見人即人空。求物不 得即法空。坐地者安心空境。五聞空中聲下 六賊譬。譬於六塵能劫善財。空聲譬於聞佛
教中說有六塵。夜來者。無明闇心蔽此六塵。 六路值一河下。譬遇惑流。但諸眾生恒在煩 惱。那忽云值。然都未修道則不知惑過。今始
研心知其為閡。故名為值。斷常衝擊譬之漂 急。乏戒定慧故無船筏。七即取種種下。筏譬 修道。運手動足譬道用。筏不可依。慮善微弱
不能勝濟。身倚者。心依此善截流而去。草木 譬眾善法。兩手譬權實二智。兩足譬戒定二 善。八即達彼岸下。譬得涅槃果。在此在流多
有所畏。既度到果必無所怖。次合八譬。初合 四蛇。即是四大。大有內外。內身四大正合四 蛇。四大共造眼根合見毒。共造身根合觸毒。
共造鼻根合氣毒。共造舌根合齧毒。次合五 旃陀如文。三合詐親。親只是愛。愛能諛讇誘 害眾生。但前三心不能生愛。唯行心中能生
親愛。然此五陰盡能為惡。但起愛取要在行 心。故云一怨。文云。怨詐親者有始有終。愛心 不爾。無始無終。復有二義。一者如十二緣。猶
如車輪。無有始終。愛心亦爾。無有始終。然十 二緣。復有始終。即無明為始。老死為終。言無 始終義者。求愛來處永不可得。即無始義。去
處無從復是無終。次合第四空聚落者。即內 六入。外世間聚人所住處。無人故空。六根即 是我之棲託。求不可得故空。如人望舍。謂內
有人比至進覓都不見有。菩薩亦爾。觀於六 根皆空無我。但此六入即為六根。并外六塵 內外十二。六根亦名六情。亦云六識。根以能
生為義。情從生識得名。然六根無情。識即有 情。從能受名故云六情。識取和會。根塵和會 故能生識。次合第五六賊。即是六塵。賊從外
來劫人資財。六塵之賊劫人善法。但此六塵 生三種法四事能生細煩惱者名為四微。所 生者麁故名四大。言四事者。色香味觸。四
大各四。亦不具四。五事生者名為五欲。言五 事者。足一聲塵。六事生者即名六塵。塵是滓 累之名。次合第六一河。河是煩惱。但此關二
河六河。不暇併述。有生死河涅槃河善法河 佛性河 (云云) 。但此經中三河不同。師子中明生 死河。迦葉中明涅槃河。此中明煩惱河。既至
河上取草為筏下。合第七譬戒定智慧以為 三品。到於彼岸下。合第八到彼岸。譬常樂涅 槃。云何如來非無漏下。第二釋非無漏。半句
文云。如來常行有漏者。數人云。有漏無漏逐 境為判。若緣漏境名為有漏。緣無漏境即名 無漏。此中明如來有漏。似數人解。何故爾。文
云。如來常行有漏。有漏即是二十五有。故知 是從二十五有境為名。論人從心何時逐境。 我體清淨無煩惱時。雖緣漏境心不成漏。此
之兩解為鬪爭本。此中具明如來非有漏非 無漏。非有漏者。乃明如來無復諸漏。非無漏 者。明佛猶有漏。此漏無漏。欲明佛是非有漏
非無漏漏無漏雙非。何曾云是有漏無漏。善 男子以是因緣下。第三結不定。爾時德王下。 第三領解 (云云) 。如佛上說下。第二德王更請答
上果問者。前問既遠故重牒之。就上第二雙 問因緣中。先雙答因果。次別答因果。別答中 如來既廣答因竟。今德王更騰果問。文為二。
先騰果問。爾時佛讚下。第二如來答。又二。 一歎問。二正答。初但歎問。即有二意。一歎其 有憶持不忘。既經長時。猶憶前問。能請佛答
故。是得念總持之力。二者此涅槃中多有所 含。汝今併欲而總持之。是故復云得念總持。 如世人言下。第二正答又二。一者舉大小相
對。是就相待義答。二者就絕待義答其大涅 槃問。初明相待即有十對。絕待義者。如下文 中。譬如虛空。不因小空名為大空。涅槃亦爾。
不因小相名為大相。就相待中先舉十對。以 為十譬。次合合中為兩。先總合。次別舉譬帖 合。總合又兩。先列大小兩章門。次云何涅槃
下釋兩章先釋小。次釋大。初釋小又二。先舉 五事。少分有滅苦之義。名為涅槃。非大涅槃。 若凡夫人下。第二舉斷伏之滅。名為涅槃。先
出凡聖兩章門。次釋中二。先釋次釋成。初從 或因世俗下釋上凡夫。或因聖道下釋上聲 聞。世俗即是外道。得禪伏惑之人。聖道即是
小乘。斷惑之人。何以故下。二釋成上兩。還生 煩惱即釋凡夫。有習氣者即釋小乘。次文中 具出習氣之義。通論十使皆有習氣。如舍利 難陀畢陵伽等 (云云)
。今偏就我見明習。無我無 樂唯有常淨。無我樂者。此是與其常淨。奪則 皆無常樂我淨。常樂我淨下。此三句合十二 字。釋上大涅槃章門。善男子譬如下。第二舉
譬帖合。上有十譬。今但別合七。餘三則兼合。 王城地三事共一合。此三事相兼。王即有城。 城即有地。義勢相隨。人天又共合。於別合中。
先合海。次合河。三合山。摩訶那伽鉢建提者。 大論云。大龍大象天中力士。梁武翻為極牡。 隨小王下。第四併合三譬。大王大城等也。四
種兵下。第五合前第七眾生大眾生譬。若有 人能下。六併合前人大人天大天兩譬。普示 眾生一實下。七合前有道大道。大名不可思
議下。第二釋大涅槃。即絕待釋又二。先總次 別。初總釋又二。初明不可說次可說。次別釋 中但約三德不言常者二義。一云。前開宗廣
明常竟。故略不言。二云。名字品云。所言大者 名之為常。此更明大不復言常。就三德中亦 各有二。初大我中二者。先不可思議釋大。次
多因緣釋大。即可說不可說也。今文中云。有 大我故名大涅槃。又云。涅槃無我。舊有二 解。一云。無我者絕名冥真故。涅槃無我。俗諦
寄名故。涅槃有我。二云。無我者涅槃中無我 者無生死妄我。有我者有常樂之我。觀師難 此二解。若絕名冥真名無我者。亦應絕名冥
真名為無常。彼解云。不得無常涅槃是常故。 以冥真四絕名為無我。更並冥真四絕故無 常 (云云) 。難次家云。既言無生死中我。亦應無
生死中常。彼即反難。生死中何處有常。即應 反問。生死中何得有知。彼若解云。生死無真 我。而有假我者。又並無凝然常有相續常。若
爾非但無生死之我。亦無生死之常。並之無 窮。八自在者。一一多。二小大。三輕重。四色 心。五根。六得。七說。八見。如文。復次譬如寶
藏下。第二釋多因緣故名大我。次大樂又二。 一明不可說大樂。次世間下。明多因緣大樂。 初文釋四樂於中。初樂之中有三。復次明無
苦無樂之樂。二大寂靜下。即是明無喧無靜。 名大寂靜名之為樂。三一切下。釋非知非無知。 乃名大知名之為樂。四釋身不壞者。即是非
生死非涅槃之身。是故不壞名為大樂。次世 間名字下。第二釋有因緣。還對無緣以之為 釋。故分有因無因二文釋之。先明有因緣。次
辨無因緣。涅槃即同無有因緣。還是前絕待 之意。初有因緣中。云迦迦者烏聲。究究者雞 聲。怛怛者雉聲。次無因緣中。云曼陀等者。河
西云。曼陀婆者。梵本一音二物。一者高座敞 堂。二者藥湯。而出經者言殿堂飲漿。薩婆車 多云。似馬芹一音二名。坻羅婆夷是燕雀亦
一音二名。次有法不可稱量下。第三就不可 量釋淨。初釋中文多因緣。但是文略。次以純 淨故名為大。後釋淨義。凡舉四淨義如文。善
男子是名下。大章第三總結也。
德王品之四上
[0163c08] 起卷明第二功德。他釋十德各各論體。謂初 功德以五事為體。此功德以五通為體。今云 不爾。此文云。以得大涅槃威神力故。當知十
功德皆以涅槃為其體。隨事分別種種不同 體應根本。義從枝末而言十德。五通者。皆約 無分別中而論分別。若十若五。舊云。初功德
深第二功德淺。此不應爾。上以四句開拓人 謂為深。此中直說人謂為淺。若欲開此為四 句者。不得得。得不得。不得不得。得得。餘章 亦爾。何淺之有 (云云)
。舊云。大乘異小。唯佛乃 具漏盡。菩薩乃是因人。故但五通不說漏盡。 此乃一往以因讓果。若具足論唯佛世尊有 真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國。他心宿命究竟
在佛。菩薩既其分得五通。何以不云分得無 漏。今此文中雖列五章六通意足。舊用不得 而得是總標五通。今云不爾。不得得者得大
涅槃。大涅槃者中道佛性非漏非無漏之無 漏。故文中非外道即非漏。非二乘即非無漏。 而言得大涅槃。即非漏非無漏之無漏釋云。
所謂神通者。不如小乘十八變化之神通。神 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即是中道。無二 邊漏名大涅槃。指此而為無漏通也。私謂驗
此十德皆證。初文既有知於略藏。豈有不能 分證六通。故知德文皆悉互通為辨。不別而 別故十相不同。別而不別同一涅槃。是故對
地亦應無失。況復十地義通圓別。別而不別 圓義也。不別而別別義也。若依此意。以此十 德中之法門。一一皆挾十地。帶圓法門作通
別釋。彌益其美。此則與經部會。與五時會。與 諸教會。與逗機會。就文為四。初標。次列章門。 三解釋。四結。二列六。名既異小乘。當知六通
不與彼共。文中解釋一一簡出。列名雖異今 指此文亦名六通。不得而得即漏盡通。不聞 而聞即天耳通。不見而見即天眼通。不至而
至即如意通。不知而知即他心宿命二通。三 解釋文即為五。然列章與解釋小不次第。緣 宜不同是故耳。就初不得得章為三。一標。二
簡顯。三結。標者即標神通。神是大涅槃天然 之理。此理融通自在無閡。故稱神通。其名雖 同其理永別。故簡除凡小。顯出中道。圓具自
在。故知漏盡方名神通。從通有二種去是簡 顯。即為二。標釋。釋中二。一簡非。二顯是。初 簡非中。即簡出外道二乘如文。顯是為兩。一
明一心中神通圓滿具足如文。二顯身心自 在具足。就其體圓自在明其用妙。就自在天 又二。先簡出不自在。次明自在。第三結文可
解。復次所現身相下。二釋不至至章門。即是 身通文為三。一明遠到。二簡異二乘。三明自 在如文。復次善男子下。三釋不聞而聞。即是
天耳通文為二。初釋次論義。釋文為四。一修。 二得。三簡。四無著。前二如文。第三文中。云 復轉修習得異耳根者。明其修得皆異小外。
轉修即是大涅槃心。無閡自在之修。又雖聞 音聲無音聲想。是名轉修。得異耳根者不與 小共。第四無著中。云主相依相者。不同外道
陀驃求那。不作果相等者。不以禪定為因神 通為果。簡異於小。餘文可見。爾時光明下。第 二論義。有二番問答。初問為兩。一領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兩難。一難善聲。二難惡聲。皆作 定難。佛答為二。初歎問。次正答。答又二。初 總答。次別答。就初總復二。初皆不定。次復明
定。還是不定中之定。初有二重。皆先法。次舉 譬後結。次如汝言下。別答為兩。初答善聲。次 答惡聲。欲明原由惡心不關惡聲。世尊聲若
無定下。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如文。善男子 下。四釋不見而見。是天眼通文為六。一修。二 得。三簡。四不著。五明異知。六結。此有數番。
明知非是後知乃借知明見。後結文乃借天 眼文助結以不共故。善男子云何下。五釋不 知而知。即是他心宿命兩通。 文為四。一知他
心。二知宿命。三重明他心。四以是義故下結。 初他心又二。先知他心。次知佛性 (云云) 。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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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67 大般涅槃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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