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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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通品第二十八 (已下入第四十四經)
[0850a06] 初來意為答第二會中十通問故。以二品 明業用廣大。前定。此通。義次第故。亦由依 定發通。二釋名者。通即神通。謂妙用難測
曰神。自在無擁曰通。妙用無極寄十顯圓。 晉經本業俱稱十明者。委照無遺故。然通 與明經論皆異。故智度論第三云。直知過去
宿命之事為通。若知過去因緣行業為明 等。今以此經通即委照亦得稱明如文廣 說。故下經云。非諸菩薩通明境界。晉經意存
順義。今譯務不違文。三宗趣者。智用自在 為宗。為滿等覺無方攝化為趣。次正釋文。 長分為四。一舉數標告二。徵數列釋三。總
歎勝能四。結數辨果。今初。言十者。一他 心。二天眼。三知過去劫宿住。四盡未來際劫。 五無礙清淨天耳。六無體性無動作往一
切佛剎。七善分別一切言辭。八無數色身。九 一切法智。十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此十皆言 智通者。皆以大智為體性故。若隨相說。
前八量智。後二理智。據實唯一無礙大智。此 十亦是開彼六通。天眼天耳神足漏盡各分 二故。天眼約見現未分成二四。天耳約音
聲言辭。分出五七。亦是約聞聖教及諸類 言辭故。神足約業用及色身。分成六八。漏 盡約慧定分成九十。一三不分故六為十。
然小乘六通智用有分。三乘平遍亦非曲盡。 今一乘十通智用重重遍周法界。猶如帝網 念剎圓融故。尚越彼明況於通用。為顯 圓旨開成十通。第二何者下徵數列釋中。
先總徵。後佛子下別釋十通。即為十段。段各 有三。謂標.釋.結。今初標。云他心者。智以 他心。為所緣故。若直就所緣。應名心差
別通。若所若王種類多種皆能知故。並依主 受名。然智緣他心諸說不同。安慧論師云。 佛智緣他心緣得本質。餘皆變影。護法論
師則佛亦變影。若緣本質得心外法。壞唯 識故。但極似本質有異因人。依唯識宗護 法為正。以今經望前亦未失。以攝境從 心不壞境故。能所兩亡不礙存故。第一義
唯心非一非異。正緣他時即是自故。以即 佛心之眾生心非即眾生心之佛心為所 緣。以即眾生心之佛心非即佛心之眾生 心為能緣。如是鎔融故非一非異。若離佛
外別有眾生更須變影。却失真唯識義。二 知一下釋相中二。初知一剎。後如一下以 少類多。前中三。初總。次所謂下別。後如
是下結。別中有三十類心。闕第三無記。晉 經具有。於中前十約相總顯。後二十心約 人別顯。前中初二約性總該諸心。次二約
行兼濟獨善故。次二約報。天大人小故。上 四唯善。次二約向背。而順通三性善惟有 漏。背唯是善通漏無漏。約人辨中。初六約
乘。前三是果。後三是因。即前背生死心及 廣狹心。次八部約類。即前順生死及大小心。 地獄等約趣。亦順生死是不善心。餘並可
知。第二天眼。標云無礙者見自在故。清淨 者離障故。天眼即通。二見無量下釋中分 三。初總明多界相殊。其善惡趣等。後後展
開如問明品。次所謂下別明多類非一隨 一一類有前罪等。三如是種種下委照分明。 前但覩其現相。此則照其因緣。十明之目由
此而立。於中初能見分明。次隨所下所見委 悉。言隨所者所知非一故。後悉皆下結其 無謬。文並可知。第三宿住通。標中謝往之
事名宿住。在過去明了記憶為隨念。即宿 住之隨念。宿住隨念之通。二能知下釋相 中二。一知凡事。於中先總。所謂下別。二又
憶過去下知佛事。於中亦二。先約界顯多。 但知其果。後又憶念下約人顯多兼知其 因皆以菩薩得九世眼如見現在故。若 不爾者過去之法若不落謝不名過去。若
已落謝無法可知。若但曾經心中。有種影 現前故。說憶知者。是則但見自心不見彼 法。又曾不經事應不憶知。又但見現在非
是過去。何名宿住。餘文可知。第四知劫通。 亦從境受名。二知不可說下。釋相中二。先 知凡。後又知下知佛。前中亦二。先明所依
劫。但寄多界以顯多劫。非有際限名。及 後段。皆盡未來。此位所知同於佛故。後一 一下顯能依事。義如十地中辨。然大乘宗。
未來世法體用俱無。今云何知。依方便教 但見現在因種。知當果相。非見未來法 體。若一乘宗。於九世中。未來中現在體用
俱有。今稱實而知。然非現在之現在。故稱 未來。此有若是性有即同小乘。若是緣有緣 今未曾。云何言有。若今時看緣性俱無。以
是現在未來定非有故。若逐未來時看。以 是未來之現在故。還如今有。第五天耳通。 初標名。略無智通。若直云天耳。即當體受
名。若取無礙清淨之天耳。即依有德業受 稱。二圓滿下釋相中三。初總顯德業自在。 二佛子下別示一方業用。三如東方下舉一 例餘。今初九句皆約用辨德。前之標名
即是總句。一圓滿者能互用故。二遍聞十 方及九世故。三一時領覽通其源故。四離 二障故。五明了所知故。六緣不能礙故。 七非如權小聞有分限。不盡重重故。八
已證得故。九於一切皆自在故。謂欲聞則 細遠無逃。欲不聞則近大不撓。故云自在。 第二別示一方業用中二。初舉多佛欲顯 聞廣。二是諸佛下顯聞憶持。於中二。先
聞持教法。隨釋可知。後又於下顯持圓滿。 即能持之相。於中二。先舉所持。上文通顯 佛所說法。今辨所說差別。後於彼下辨能持
相。兼明轉化。餘文可知。第六無體性智通。 初標名中有十四名。初一總通。即無體性。 餘皆別。別中一無功作用。二同理平等。三
能普遍。四量難知。五非謂依體起用。六但 隨念即形。七現有作用。八不動本處。九作 必究竟。十用無間歇亦不斷佛種。十一他
不能壞。十二能生善根。十三隨何所詣。 於十三中。初二五八是無體性義。餘即神 通義。此二無礙故受斯名。二此菩薩下釋相
中三。一明廣大。謂聞多剎佛名。即見身在 彼多剎故。二彼諸世界下。明無量不起等 義。謂又於彼佛重聞佛名。便往敬事受道
無著故。三如是經下明不斷義。謂於多時 體用無礙故。第七善分別言音通中。初標 名。從所了得名。即依主立稱。若從所發
得名。即通持業。二知不可說下釋相中二。 先知言詞有標列及結。後此菩薩下明發 言詞。謂隨樂差別而發言故。有法喻合。 文並可知。第八色身莊嚴智通。依所現得
名。即有財立稱。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三。初 知無色以色即空故。二菩薩如是下明能 現色。以空即色故。三佛子下雙明無色現 色。所為不礙悲故。今初由了法界無定實
色。舉體即空非斷空故。空中無色不礙色 故。存亡隱顯皆自在故。方能隨樂現種種 色故。先明之。於中六句。初一總知色性 離相。亦無有法而為空故。餘五別明離
何等相。一離差別相麁妙長短等。同一無生 體故。二種種異相虛故。三無量多相離故。 又無大小絕分量故。四但妄分別求叵得
故。色空二見皆請取故。即與不即斯見絕 故。上通形顯。五離顯相依形有故。二能現 色中。初結前標。後以即空之色為妙色
故。又空色不二成上真空。不二而二現斯妙 色。色空融即為真法界。緣起無盡即一現 多。後所謂下別顯不同有一百三種。或從
色相立名。或就德用受稱。可以意求。然 然皆是稱法界之色。不同變礙。但隨所顯 以立色名。三雙明所為中。初結前後今 所化下顯其所為。有十句並可知。第九一
切法智通。初標名。從所知真俗等法受稱。 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二。初明知法。即內證 事理。後此菩薩下明演法。即外益眾生。亦
是前明即事常理。後明即理恒事。用寂寂 用無障礙故。今初。又二。初約離言顯實。 二無我下約二空顯實。今初之三句。一向
顯實。一名無得物之功故。二緣成無性故。 三體絕去來故。下有三句相對顯實。然此 三對釋有三義。一唯約顯實則相待而空
故。異相互無故云不異。遮異言不異。亦無 不異可得云非不異。二約雙顯體則不異 相非不異。三約雙遮相即性故非異。性即
相故。非不異。又相非相故不異。性非性故 非不異。故離二邊不住中道。下二對例 知。二約二空顯中。亦初三對一向顯實。 無比者無有我所與我為比對故。餘二可
知。無實下亦通三釋。準前知之。且約顯 實以釋。一虛實皆緣顯故。二法性不並真 故一相。一亦不為一故無相。有無皆法待對
故。無法與非法但假施設。並就實而求。 能治所治無不雙寂。餘皆倣此。第二演法 外益中三。一牒前成智。為起用所依故。 二不捨下正明演法。三雖知實相下寂用無
礙。於中三。初寂不礙用。次雖有言說下 用不礙寂。後於不二下寂用無二。第十滅 定智通中三。初標名。云一切法滅盡者。 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斯即理滅不同
餘宗滅定。但明事滅。唯滅六七心心所法。 不滅第八等。但事滅故。不能即定而用。 證理滅故。定散無礙。由即事而理故不礙
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是以文云。雖念念 入而不廢菩薩道等。亦非心定而身起用。 亦不獨明定散雙絕。但是事理無礙故。上七
地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能念念入亦念 念起。及淨名云。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皆斯 義也。事理非一故。一切法滅盡之神通非異
故。滅盡即神通。通二釋也。二於念念下釋 相中二。先明即定體用自在。後此菩薩住三 昧時下。明入定時分自在。前中亦二。先標
入定。二亦不退。下明不礙用。於中初二句 總。未作不退。現作不捨。正簡事滅以顯真 滅。餘句別明。文顯可知。第二明入定時分
自在中三。初長短隨心。二菩薩入此下威儀 不忒。三雖於有無下不礙起用。定散雙 行。於中先法後喻。光影普現寂然無心。隨
器虧盈體無來去。三是為下結名。大文第 三佛子菩薩下。總歎勝能中二。一形劣顯 勝。劣不測故。二唯除下以勝顯勝。謂佛等
方測故。大文第四佛子是為下結數辨果。文 顯可知。
十忍品第二十九
[0852a26] 初來意者。為答普光十頂問故。義如前釋。 前二已明通定用廣。今此辨其智慧深奧故 次來也。二釋名者。忍謂忍解印可。即智照觀
達。寄圓顯十。三宗趣者。智行深奧為宗。為 得佛果無礙無盡為趣。然此忍行約位即 等覺後心。為斷微細無明。若約圓融實通
五位。寄終極說。體即是智。不同餘宗忍因 智果。雖是一智隨義別說。二三四五等諸 教不同。今此圓教故說十忍。四正釋文。文
有長行偈頌。前中四。一舉數歎勝。二列名 顯要。三依名廣釋。四總結其名。今初先舉 數。後若得下歎勝。到無礙地。即自分因圓。
佛法無礙即勝進果滿。第二何者為十下列 名顯要中。初徵數。次列名。後顯要。名中 前三約法。後七就喻。三中初一約教。謂忍
於教聲從境為名。音聲之忍。次一約行。順 諸法故順即是忍。三無生忍者。若約忍無 生理即無生之忍。若約無生之智及煩惱不
生。則無生即忍。通二釋也。又此三忍。若通 相說。前二皆是無生忍之加行。順向無生。後 一方契。若約當位三忍條然。以不應此位
方有順無生忍故。順但順理。不是順忍。若 爾何異無生。順忍通順事理故。不同無生。 經云。法有亦順知等。又依五忍位當寂滅。
今約三忍明義故當無生。如地持說。後七 約喻中並是依主。謂如幻之忍等故。光統云。 約四喻音聲。電化喻順忍。空喻無生。電即
今之影喻。又云幻者。起無起相。焰者境無 境相。夢者知無知相。響者聞無聞相。電者 住無住相。今既云影。應云現無現相。化者
有無有相。空者為無為相。此則能喻局於 一相所喻義通多法。在文雖無於理無失。 又古德云。觀識如幻想如焰。受如夢聲如 響。行如電色如化。總觀一切蘊界處等。
畢竟空故。如虛空也。此釋順後會偈文。故 今影喻亦喻於行。若依攝論。第五八喻皆 喻依他起性。然並為遣疑。所疑不同故。所
喻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他起相。但是妄分別 有。非真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義何有 所行境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作所緣。六
處豈有實耶。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 轉。故說如焰。飄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 三疑云。若無實何有愛非愛受用。故說如
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愛等受用。覺時亦 爾。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說如 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
有善惡業果。故說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 非實。六疑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 故說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
菩薩亦爾。然彼論無空喻。而影喻是鏡像。 更有映質光影喻。喻種種識無實。又有水 月喻。喻定地境界無實。今經以義類同故。
合在影中。至文當知。遠公見其無空便以 空喻喻無為法。非不有理而違下經。經云 眾生及諸法皆如空故。若爾云何釋空喻 耶。謂彼疑情雖遣。猶謂諸法有不實相。故
云如空畢竟無物。餘義廣如攝論及別章 說。金剛般若九喻亦皆喻有為。若大品智 論十喻。通喻一切。楞伽亦通。今經長行多 同前通。而偈所喻亦有局者。顯義無方
故。已釋列名。此十種下顯要。要故同說。 大文第三佛子云何下。依名廣釋即為十 段。前七皆三。謂徵起釋義結名。初忍釋中十
一句。初一總舉所聞。謂三無性等法。餘顯 能聞入法。謂聞無相不驚。以解遍計無 所有故。聞無生不怖。以解依他必無生 故。聞無性不畏。以解真如無性性故。又
釋。於真空法聞時不驚越。思時不續怖。修 時不定畏。又聞有無所有不驚。聞空無所 有不怖。聞斯二無所有故不畏。並如諸
般若論說。深信者聞慧之始。悟解者聞慧之 終。初信久解故。愛樂者思慧之初。愛法 樂觀故。趣向為終久思向修故。專心憶念
者。修慧之初。起加行故。修習為終。正明造 修至定根本故。安住者。依定發慧。證理相 應故。具如瑜伽菩薩地中。第二順忍釋中。
有四重止觀。一創修止觀。謂止思一境。觀 觀事理。二漸次止觀。謂止安事境順其理 故。名平等無違。觀達事理名隨順了知。
偈云。法有亦順知。法無亦順知故。三純熟止 觀。謂止惑不生名令心清淨。觀徹前境為 正住修習。四契合止觀。寂冥理境名為趣
入。智顯於心故云成就。上四皆止觀俱行。 如是方為真實順忍。第三無生忍釋中有 二。先總明。後何以下徵釋。今初。若具皆應
徵無盡等。此二為總故略標之。釋中具有 皆此別義。後徵釋中。徵意有二。一云何以 得知無生滅耶。二云既稱無生法忍。何以
復言不見法滅。釋中釋初徵意云。真法本 自不生。從緣之法無性故不生。以無生故。 何有於滅。此則以緣集釋無生。以無生
釋無滅。此中略無緣集。偈文具有。云何無 生釋無滅耶。此有二意。一云若先是生。 後必可滅。本既不生今則無滅。二云既即緣
無性稱曰不生。則不待滅竟方無故。次云 無滅。此二為總。餘可倣之。釋第二徵意 云。夫無生忍非獨無生。必諸法都寂。今從
初義立無生稱故。無滅等成無生義。若從 別義亦可得稱無滅忍等。是以信力入印 度經。明此忍能淨初歡喜地云。一謂得無 生忍亦令他住。又云。無生忍者。謂證寂滅
故。二得無滅忍亦令他住。又云。無滅忍者 證無生故。斯文可據。又此諸句各有二義。 一以前前釋後後。以後後成前前。前前有
故後後有。前前無故後後無。二者諸句一一 皆在無生句中。正無生時諸義頓足。以是即 事之理非斷滅故。即理之智無能所故。然
文旨包含略為三釋。一唯約理。二具理智。 三唯約智。今初。云何前前有故則後後有。 謂生法既滅滅則終盡。盡則是垢染法。染
則前後別異。別則方處不同。有處則能所 非寂。不寂則有所欲。有欲則有營作。作則 有所願求。願則心住願事。住則有去有來。
今由前前無故後後斯寂。故以後後顯成 無生。此順長行。二雙約理智者。初二是總 含於理智。次四顯理無生。後六顯智無生。 故偈云其心無染著等。理智契合名無生
忍。三唯約智者。由了從緣無生。則智無有 起。故名無生。無生之忍湛然不遷。故云 無滅。無滅故用無斷盡。次垢念皆離常無
差異。傍無方所照而常寂。遇境無染雖為 而無作。雖悲而無願。處世而無住。等法界 而無去來。皆以前釋後。以後成前。言亡
慮絕寂照湛然。名無生忍。若唯約知無生 理名無生忍。未足深玄。第四如幻忍釋中。 先略後廣。略中二。先了幻緣相。後此菩薩
下成就忍行。今初有三。初指法同喻。次從 因緣起者。彰幻所由。由緣生不實故。後 於一法下顯其幻相。初一切法即是所喻。
所喻通局。已見上文此意明通。通為無為。 故大品云。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言 如夢如幻。涅槃雖真從緣顯故。遣著心故。
廣中合云了世如幻。則似有為。然有法世 亦通無為。此為有為所隱覆故。所以名 世。故後云菩提涅槃亦皆不見者了平等 故。就法喻中各開五法。如結一巾幻作
一馬。一有所依之巾。二幻師術法。三所現幻 馬。四馬生即是馬死。五愚小謂有。初巾喻 法性。二術喻能起因緣。謂業惑等。三喻依
他起法。即眾生等。四喻依他無性。即是圓成 故。廣說皆云非也。五喻取為人法。今菩薩 反此。故云解了。今經云從因緣起。能起即
第二。所起即第三。以第二為因令悟第三。 成第四。遣第五病歸第一理。然緣亦從緣 故緣果俱幻。中論云。譬如幻化人復作幻化
人。即斯意也。然上五義各具有無。一巾性有 相無。為馬所隱故。二術用有體無。以依巾 無體故。三馬相有實無。以實無而現故。四
生即是無死即是有。以無礙故。五情有理 無但妄見故。又五中各有四句。準思可知。 然皆具德不同。四謗若以諸門交絡成多
四句。亦可思準。後顯幻相略為二解。一約 相類。謂解一無實則知一切皆然。並從緣 故。故云一中解多等。二約圓融復有三義。
一以理從事故說相。即如馬頭之巾不異 足巾。說頭即足故。一即多等。無行經云。 貪欲即是道者。貪欲性故。諸法即貪欲者。
即貪實故。二以理融事一多相即。如馬頭 無別有。即以巾為頭。以巾體圓融故。令 頭即足。故云一中解多等。三約緣起相由
力。則法界同一幻網。令一多相即。如幻師 術力令多即一等。賢首品云。或現須臾作 百年等。以幻法虛無障礙故。相即既爾。相
入亦然。入則一中有多等。異體既爾。同體亦 然。一門既爾。餘門思準。二成忍行中。由知 法幻成二種行。一忍智現前云了平等。二
幻用無礙云成通化。云何平等。一理事平等。 如巾馬無二故。色即空等。二理理平等。如 頭足俱巾。巾無別故。如賢聖同如。三事事
平等。如前一多中說。第二譬如下廣中三。一 喻。二合。三成忍行。初中二。先明性無。即體 空義故。結云非是一切種種之物。所非之
事。亦可次第對前情非情境。二種種非幻下 明其相有。即相差別義。故云然由幻故示現 別事。於中初二句。結前生後。種種非幻者象
等非術故。下句反此。法合可知。然由下正 顯相有。雖互相非。然由因起果。虛而假現。 又喻智了平等而起化用。第二菩薩下法
合。文有總別。皆言世間者有二義。一可破 壞故即喻有為。二隱覆名世。亦通無為則 法通五類。趣謂五趣。成壞約器一期說故。
運動通情非情。念念移故。造作唯情現營為 故。第三菩薩至觀一切下成忍行中二。先 成真智行。由了體空故。故結云不出平等
性。又前法中明即寂之照。云了平等。此明 即智之止。故云不見。是知無幻之幻方是幻 法。絕見之見方為見幻。二是菩薩下明動
寂無二。亦權實不二故。經云。智不得有無 而興大悲。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別 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相對應成四句。 謂此二無二故非異。無不二故非一。非一
即非異故非非一。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亦 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若以巾上二義對 象上二義。辨非一異略有十句。一以巾上
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合為一際名不異。 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流 轉五道名為眾生。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
若生若滅等。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 體空義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末歸本 就本明不異。經云。一切眾生即如。不復更 滅等。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
末。此二雙融無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為 不異。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四以所攝歸 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相奪故名
不異。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以真妄平等異 不可得故。次下四門明非一。謂五以巾住 自位義。與象上相差別義。此二本末相違。
相背故名非一。楞伽經云。如來藏不在阿 賴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滅。如來藏者不生滅。 此之謂也。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勝鬘經云。七 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唯如來藏 受苦樂等。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義
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 一。以前經文不相雜故。八以極相害俱泯
而不泯。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不存不泯 義為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 是有故。真如即隱而是顯故。九上四非一 與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十然亦
不異以理遍通故。法無二故。若以不異門 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門極 相違害。極違而極順者是無障礙法也。巾象
相對既爾。術等相對交絡諸句準之。上下 諸文非一異義。皆準此釋。餘文可知。第 五如焰忍釋中有三。一指法同喻。所喻如
前。二譬如下別顯喻相。三總以法合。二中 若別開義門亦具五義。一空地。二陽氣。三 氣。與空地合而有焰。四焰似水即無水。五
令渴鹿謂有。初喻如來藏。二喻無明習氣。 三喻習氣熏動心海起於緣生似法。四喻 依他無生。五喻凡小執實。若十喻論法喻各
有多義。如彼廣說。其有無等義如幻應知。 經文有二。初喻體空。後但隨下喻其相有 三。菩薩下法合中。初明了法。後現證下明
成忍行。第六如夢忍釋中亦三。一標法 同喻。二譬如下正舉喻相。然開此夢義亦 有五法。一所依。謂悟心以喻本識。二所因。
謂睡蓋以喻無明習氣。三所現。謂夢相差別。 以喻緣所起法。四此夢事非有而有。但心變 故。非見前法。五令夢者取以為實。文中初
明俱非喻法非有。後云而示現有。喻法而 有。雙辨為俱句。互奪為雙非。然此四句 皆由以是夢故。謂一以是夢故。有夢事 現。於夢者為有。二既言是夢其性必虛。
於無實處而見實故。然語有則全攝無而 為有。言無則全攝有而為無。以非二相 故。非但相有性無而已思之。三以是夢故 必具二義。全有之無與全無之有。二門峙立
不相是故。非是半有半無。四既言是夢必 是雙非形奪俱融二相盡故。然此俱非不違 雙是。以若不奪無令盡。無以為無。若不 奪有令盡無以為有。是故存亡不礙俱泯
自在。方為如夢自在法門。是故經云。世間 恒如夢。智不得有無。此之謂也。第三菩薩 下。合喻中十句。初句為總。次無有下別。
別中初句近上總句。略無如夢二字。於九 句中前八辨夢。後一明覺。就前八中攝為 四對。初二明常無常門。體虛無變即是常義。
自性無恒是無常義。次二辨真妄門。妄由 著生真由性離。次二性相門。性本一如相 現多種。後二明一異門。但是一心一而無
別。隨相分別。異異不同。又唯是一夢相現 多種。上之四門各雙存互奪。以為四句思 之可見。後一句明覺。即止觀門。謂要在覺
時方知是夢。正夢之時不知是夢。純昏心 故。設知是夢亦未覺故。覺時了夢知實無 夢。然由夢方有覺故辨夢覺時。若離於夢
夢覺斯絕。觀了上之多門。止不取於夢妄。 如此方為了夢法門。第七如響忍釋中分 三。一忍行所因。二知一切下成忍之相。三此
菩薩下忍成之益。今初。由聞起觀。能成忍 故。二中先法。後喻。法中有二。一指法同喻 略顯其相。通知一切音聲如響。無去無來
明其體空。如是示現彰其相有。二佛子下 了知佛聲如響。非獨但喻世間聲故於中 先明即有之無。離機無聲故非內。離佛無 聲故非外。二法相依故非內外。若言內外
和合有者。便有二聲。內外相依即顯無性。 後雖了此聲下。明即無之有故。牒非三而 能巧現。第二譬如下喻顯。於中四。一喻。二
合。三轉喻。四重合。今初。直舉從緣所起。明 響無性。無性之相已見法中。然有五法。一 空谷二有聲。此二是緣。三聲擊空谷便有
響應。此明所起。四有而非真。此彰無性。五 愚小謂有。亦有有無等義。如上準之。然此 一喻通喻三法。一喻上一切聲則谷喻喉 [壺*桑]
。聲喻風氣。二喻上如來聲。則谷喻如來。 聲喻緣感。三喻一切法。今經略無。晉本具 有。大品十喻亦響喻一切。則谷喻如來藏。
聲喻無明習氣。二而與下合。但合佛聲以 從近故。然初至令諸眾生隨類各解。言含 法喻。謂約法則如來之聲。不違法性而能 隨類。合上能巧示現。約喻則不違本聲事
法之性。隨其呼人類別各解。三如帝釋下轉 以喻顯。此有二意。一則喻上佛聲一音隨 類。二則喻下菩薩無心普演。四菩薩下重合。
第三此菩薩下忍成之益。於中二。一隨機 遍說。二雖知聲下明權實雙行。以同於響 性相無礙故。是則由聞如響之教。了如響 之聲。發如響之音演如響之法也。第八如
影忍文分四別。一標。二釋。三結。四果。釋中 有三。謂法。喻。合。今初。法中有十一對分 三。初七對雙遮顯性。以成止行。如影無實
故。二非修下二對雙照性相以成觀行。如 影雖虛而現故。性則非修。相乃不捨。真即 俗故非實。俗即真故非不實。三雖常下二
對。遮照無礙成雙運自在行。初對雙照真 俗。即權實雙行。後對雙遮真俗即權實雙 寂。遮照一時為雙運。互奪無礙為自在。 以此結上二段。同斯無礙為忍相之深玄。
二譬如下喻中文具五法。一日等為所依本 質。二於油下明能現之處。上二是緣。三而現 其影下明緣之所起。四影與油下明有之非
有。五然諸下愚小謂有。今初。若約影喻別 喻菩薩現身。則日等喻悲智願等。若約影 喻通喻一切法。則日等喻因。其河泉二種。
雖通能現且為所現。長河飛泉入鏡中故。 二能現中亦有通別。別喻機感及應現處。 通喻於緣。謂無明等。然此文具攝論三喻。
一以油水對上日月。為水月喻。喻於定地 所引境界。以水有潤滑澄清性故。鏡等影 像闕此潤等。喻非定地。二以於身。對上 日月為光影喻。身映日等而有影故。弄影
多端故喻於諸識。三以寶鏡等對上男子 等。為影像喻。喻非定地果報。以鏡中影像 離於本質別現鏡等之中故。喻於果與因 處別。前映質之影。雖因日等影乃隨身。
不於日內而現故。喻諸識雖託境生異。 自在我非在於境。三明所起中。亦有通別 二果可知。四明有非有中攝多義門。於中 一異合離通顯影義。各有四句。如幻喻辨。
然一異約此影彼影。合離約影對水等。次 於川流下。別顯影義不通二影。如月映淮 流。流水不將月去。光臨潭上萬仞不見光 沈。喻菩薩同世遷流不漂生死。證真寂
滅不沈涅槃。後雖現下雙結有無。喻性相 交徹兼於鏡像。五取為有中。由以有無 為有無不知即影了不可取。故成執著。 於中先取有無為著。後遠物下舉影正義。
顯上為執不知此影無遠近故。第三菩薩 下合中二。先正合前文。於中初舉智境合 前本質。次而於下合前油等。後各各下合前
現影。二如種子下。轉以喻合非有之有。於 中先喻。後合。有無無礙名為方便等。第三 結名可知。第四果中三。初得稱性之身。如
影不往而至不分而遍故。次然此下結成 無礙。以無差是差之無差故。雖不往而遍 令物見殊。差是無差之差故。雖遍而不在 彼此。後此菩薩下顯此身因。其無邊身近局
果中。亦通前法。第九如化忍文分四別。一 標。二釋。三結。四果。標云化者無而忽有故。 釋中有三。謂法喻合。法中二。先總標。標法
同喻。具能所知。既知一切世間。不局所化 情類。略標世間應具出世。後所謂下別顯。 先顯所知。後顯能知。前中十句。前五染化。
後五淨化。今初。不出惑業苦三。前四是苦。 即五蘊相。一識由想起。二行因識生。分別 是識故。三受因想起。想取愛憎相故。四色
亦行生無記報。色如沫不實。名言熏習即是 行故。五即是惑。惑由想行。念即行故。業通 二處。初句意業此句分別。皆是業故。此中
意等。從緣無性如化不實。本無今有。如化 相現故。仁王經云。法本自無因緣生諸。淨 化二義倣此可悉。後復有下明後五淨中。
一方便調生。依真智故。二湛然真智。由理 成故。故上文云智入三世了法平等。三願 由行滿。四慈悲。復依方便立故。五具無畏
辯。能轉法故。二菩薩如是下。別顯能知。於 中初二句結前生後。世間結前染。出世結 前淨。亦結餘所不盡。謂乃至一法過於涅
槃。亦如化故。或說涅槃不如化者。大品 云。為新發意菩薩恐其驚怖。分別生滅。方 如化故。餘如幻說了知之言即是生後。次
現證下。正顯能知。上言了知。知有六義。一 若事若理非比度故。二傍無遺故。三契中 道故。四稱俗境故。五真俗無礙故。六歸一
實諦故。後非虛妄下結上六知處真道而 不傾。行非道而不壞。第二譬如下喻。中應 開四義。一能化者以喻因緣。二化現事喻
所起果。三現用而無實。四愚小謂真故。十喻 傳云。猶如化事雖空無實。能令眾生憂苦 瞋恚喜樂癡惑。諸法亦爾。云何無實。如
彼化人無生老死。苦樂異餘人故。文中有 四十句。初句標。次三十七句。一向雙非。以 顯無實。後非有非無有義通二種。一亦是雙
非。謂無有亦無故。二雙融性相。化不實故非 有。現化事故非無有。對成四句。及一異 等。準前思之。第三菩薩如是下合。中二。先
化行。後佛子下化益。前中四。一起化用。以 同化相有故。然但云菩薩如是者。以上諸 非一一通法故。指上如是為善巧方便。二
不著下明化智。以了化不實故。三以本願 下雙非顯中。四了法下結示化旨。化益及 結文。顯可知。第四果中先得利他業用之 果。後佛子下得依自利立勝名果。第十如
空忍中亦四。謂標。釋。結。果。標云如空。如空 所喻通一切法。佛地喻清淨法界。以離 差別相故。及中邊等論喻圓成實。但是
此中一義。然其喻相小異諸喻。諸喻開義 多分有三。雖正取所成幻等以喻於法。 而亦取緣等以顯無性。此中喻相不開別 法。直指於空。具含多義。以喻於法。又此諸
喻。若約能喻前五多取似有以破實有。化 喻以不有之有破於似有。此喻以性相俱 絕破於一切。又前六遣有會空多。依空立 有少。此一遣有入空少。依空立有多。又上
所喻則通一切。此中能喻則具多義。所喻各 隨別義。喻一類法。然龍樹十喻。以四復次 釋如空義。一近無遠有。謂如虛空非可見
法。以遠視故。眼光迴轉則見縹色。一切諸 法亦復如是。空無所有。以凡夫人遠無漏 慧棄捨實相。則見彼我男女等物。而實此
物竟無所有。二約性淨不染。三約無初中 後。四約體實無物。及佛地論有十復次。上 八地中空有十義。皆是略明。然別義有此不
同。若約同義諸喻無別故。叡公云。十喻以 喻空。空必待此喻。借言以會意。意盡無會 處。若得出長羅住此無所住。若能映斯照
萬象無來去。餘無礙義如前後說。第二釋中 二。先忍解之相。後忍行成益。今初。先別明。 以空九義喻九種法。隨義雖別。然其總意。
亦以緣成無性故空。然九句各初標法同 喻後出所以。一標事法界。如空下出所以 者以無相故。謂從緣無性其相自虛。即事 是理法界故。此句為總。二世界共業所起
故。三軌儀教法一味法界所流故。及餘六句 並準初句。後菩薩如是下總結。第二佛子下 忍行成益中三。初總明得如空三業業具。
二譬如下別顯德齊虛空。於中初二句。一 向喻實。無依為依已下皆顯性相無礙。從 緣有故。無性空故。又此二相即故便成四句。
一緣生故空。緣生故有。二無性故空。無性故 有。三緣生故有。無性故空。四即反此。餘一 異等。並例此知。無法出空故皆現其前。空
不可見故不現法前。餘並文顯。三何以下 徵釋得益之由。所以得者。釋意云。空觀成 故。於中二。先智證齊空故。一體者真如平
等故。一味者解脫不殊故。一種分量者。 大小皆稱性故。後嚴淨下。德用滿空故結名 可知。果中得二十種身。前十與十行及離
世間。大分相似。然通相多從德用立名。可 以意得。大文第四佛子至是名下。總結十 忍。第二祇夜一百七頌。大分為二。百偈
頌前。七偈結歎。前中但頌廣釋。即為十段。 段各十偈。初有十頌。頌音聲忍。於中先二 偈頌所聞佛說。餘頌能聞入法。於中一偈
頌不驚怖畏。一偈深信。一偈悟解。二偈愛 樂。一偈修習安住。後二偈頌趣向專心憶念。 二有十偈頌順忍。於中初一偈三句頌思
惟。次二偈一句。頌隨順了知令心清淨。次 一却頌觀察平等無違。餘頌正住修習。三 有十偈頌無生忍。初三頌標。以前三忍皆
是法說故。偈初各加其喻。次四頌釋。後三 結歎。第四頌如幻忍。初六頌略說。於中前 四頌指法同喻。及顯緣相。後二頌成就忍
行。後四頌廣。於中初二頌喻。次一頌合。後 一頌忍行成。第五如是下頌如焰忍。初一 攝前生後以明觀意。次三頌指法同喻。
次一頌喻。後三頌合。第六菩薩了下頌如 夢忍中。正頌前合兼頌標喻。十頌頌前九 句。一頌無變異。二一頌頌自性。上二兼頌
標法。三頌執著翻則解脫。兼頌前喻。四頌 性離。五超頌所現。六却頌本性。七八二頌 頌無差別。九頌想分別。十頌覺時思之可
了。第七修行下頌如響忍。初一偈頌忍行 所因。文云。修行如是行。似結前喻。既言 知諸法性。義同忍行。次二偈頌聞一切聲
如響。次二頌知如來聲如響。餘頌忍成之 益。其喻遍諸偈中。第八為欲下頌如影忍。 頌法說十對。喻合含在其中。初二偈頌非
世生沒。謂了寂故不生。饒益故不沒。次偈頌 非在內外。不住故不內。不離故不外。次偈 頌非行不行。了無染故非行。化世故非
不行。次偈頌非同非異。知自性故非同。 了無二故非異。次偈頌非往不往。第二句 不往。餘三句非不往。次六句頌非住非不 住。於中初二句兼別頌喻。故云非內外。
次亦不在內外二句。頌非是世間非出世 間。次入此一偈。頌非修菩薩行非捨於大 願。次一偈頌雖常行一切佛法。而能辦一 切世間事。其實不實及不住世流法流。義通
結上。故略不頌。第九觀察下頌如化忍。初 三偈頌總知一切世間如化。次一頌染法 化。次二頌淨法化。言度脫亦如化者為釋 疑故。謂觀察眾生如化。何用化之。故此
答云。化若有實可招來難。度既如化化之 何妨。餘頌法合。第十頌如空忍。初一偈頌 忍解之相。餘頌忍行成益。於中初五偈頌
別。顯德齊虛空。次三偈頌徵釋得忍之由。 後一偈。却頌上總明得如空三業。末後七 偈結歎中二。前三二利行圓。言超過一切正
顯十頂之義。後四顯深難測上智所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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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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