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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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806b10] 第二一心所攝門中。然此一門乃含多意。且 分二別。一推末歸本門。二如來於此下。本 末依持門。今初依論三觀。初約相諦。即當
第二第一義諦觀。論生起云。云何第一義差 別如是證第一義則得解脫彼觀故。此明 修觀所以。以第一義是緣生之性。若見緣 性則脫緣縛。故修彼觀。而論經雖云皆一
心作意。取能作一心故云第一義觀。論云。 但是一心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此言則總 轉者。起作義。亦轉變義。然此一文諸教同引
證成唯心。云何一心而作三界。略有三義。 一二乘之人。謂有前境不了唯心。縱聞 一心但謂真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非皆 是心。二異熟賴耶名為一心。揀無外境故
說一心。三如來藏性清淨一心理無二體。故 說一心。此初一心菩薩不為此觀。後二一 心經意正明通於三觀。約清淨一心為第 一觀。通此二心為後二觀。後二一心略如
問明。廣開有十。初之一門假說一心。謂實 有外法但由心變動故。下之九門實唯一 心。二相見俱存故說一心。此通八識及諸
心所。并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習 力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如攝大乘及唯 識等諸論廣說。三攝相歸見故說一心。亦
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生 帶彼影起。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緣 緣論。具說斯義。四攝數歸王故說一心。唯
通八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如 莊嚴論說。五以末歸本故說一心。謂七轉 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楞伽云。藏 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
轉生。又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 心如是異亦不可得。既云離水無別有浪。 明離本識無別前七。六攝相歸性故說一
心。謂此八識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 餘相皆盡。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等。楞伽 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如是等文誠
證非一。七性相俱融故說一心。謂如來藏 舉體隨緣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 此理事渾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
礙。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乃至不相 離故。又密嚴云。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 及如金與指環喻等。又勝鬘云。自性清淨
心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 了知。皆明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生滅門。 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即淨之
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恒 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深思有味。八 融事相入故說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 以性成事。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八一切
一中解無量等。一一塵內各見法界。天人 脩羅不離一塵。其文非一。九令事相即故 說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
彼此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上文云。一即是多 多即一等。十帝網無礙故說一心。謂一中有 一切。彼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
心識如來藏性圓融無盡故。上之十門初一 小教。次三涉權。次三就實。後三約圓中 不共。若下同諸乘通十無礙。一部大宗非 獨此品隨一一門成觀各異。可以虛求。第
二本末依持門。此下終於十門皆是世諦差 別。緣相本寂但應觀真。何以復觀世諦差 別。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故。俗為
真詮了俗無性方見真耳。中論云。若不知 世諦不得第一義。故此觀有六。一何者。是 染染依止觀。即雙辨能依所依攝此半門。
二因觀觀染因故。攝次二門。三攝過觀唯 苦集故。四護過觀護凡邪見故。五不厭厭觀 防小慢故。上三次第各攝一門。六深觀顯
因緣之理妙過情取故。此攝後三門。六中 初二建立染相。次一就染觀過。次二正觀 防非。後一觀行深極。今此半門。即染依止
觀因緣有分為染。而此染相依止一心故。 論云。此是二諦差別。以純真不生單妄不 成一心之真雜染之俗。此二和合有因緣集。
經中三。初總謂依一心分別十二。則十二 為一心所持。而特言如來說者。一心頓具 非佛不知故。謂顯如來過去覺緣性已等
相續起。展轉傳說故。次徵意云。十二有支三 世行列。前後引生。何以今說皆依一心。後 釋中論無別解。古來諸德。但云離本識心
一切不成。而其釋相經生越世。此雖不失 依持之義未為得旨。今謂說主巧示非唯 三世不離真心。今一念心頓具十二。彌顯 前後不離一心。此同俱舍第九明剎那十
二因緣也。是以此一門中含多緣起。一含 攝論二種緣起。彼第二云。若略說緣起有 二。一分別自性緣起。謂依阿賴耶識諸法生
起。即今一心依持。二分別愛非愛緣起。謂十 二緣起。於善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 體為緣性故。即通今釋文及前後九段。二
含俱舍第九四種緣起。一者剎那。二者連 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後三通餘九門。此 中正當第一。彼云。云何剎那。謂剎那頃由
貪行殺等具有十二。彼廣說相與此大同。 故今不必依次。意顯一心頓具。隨事貪欲 與心共生者。此則總指所行之事。貪事非 一。隨取一事於一念中則具十二。謂行
此貪事必依心起。復了別前境故。心即識 支。事是行者。貪事即是意業之行。若形身 口亦是二行。不知貪過。能招於苦名於
行迷惑。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者。名色是 總。為二所依名與共生故。晉經云。識所依 處為名色故。俱舍云。識俱三蘊總稱名色。
意明。以受蘊自是受支故。名色增長是六 處者。不生五識唯名十界。五識依生乃名 十處。識依相顯即是增長增長之言宜譯為
開顯。俱舍云。住名色根說為六處。謂六根 是別。以別依總開成於六。稱住名色。貪 必對境為觸受必領觸。貪即是愛名受無 厭。愛攝不捨即是欲取。愛取潤前六支成
有故。但前諸有支生即是有義。有所起者。即 前諸法起便是生義。生熟為老者。物生即異 故。老壞為死者。剎那滅故。又依大乘當相
壞故故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故。 此若不斷則名連縛。十二支位五蘊皆名分 位。即此順後無始來有。名為遠續。大小理
通。或六八識異耳。非聖教量孰信斯旨。論 主不解殆似疎遺。此文正辨同時異體十二 有支。若同時同體亦具十二。謂迷第一義
即是無明。有漏有取便名為行。體即是識亦 即名色。即是意處對境名觸。領境名受染 境名愛。著境名取招報為有。體現名生 即異滅為老死。以此十二有支約時通說。
總有六種。一依五世說十二支。謂過去無 明行復從過去。過去煩惱生此則煩惱生惑 業。過去二因生現五果。則惑業生苦。若現
生未來未來更生未來。則苦復生苦。此依 三世推因徵果假說有五。非約展轉不 墮無窮。二依三世。三依二世。四依一世 前後建立竝如初門中辨。五同時異體。六同
時同體。即如此文。二約大悲隨順觀中。即 當第二餘處求解脫。謂是凡夫愚癡顛倒。常 應於阿賴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及
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故。經明唯是一 心。則心外無我法。當於一心中求。亦同淨 名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言阿賴 耶此云藏識。能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
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 在異生有學。阿陀那者。此云執持。執持種 子及色根故。此名通一切位。此二即心之別
名。論主意明。心含染淨故雙舉二名。釋一 心義。求義云何。若有我執成阿賴耶。若我 執亡則捨賴耶名。唯阿陀那持無漏種。則
妄心斯滅。真心顯現故。下偈云。心若滅者。生 死盡。即妄滅也。非心體滅。三約一切相智 觀。即當第二依止觀。明此緣集依於二種。
一依第一義已如前說。二依心識即是今 文。前唯約淨。此通染淨依義如前。又前即 依真起妄。此則顯妄依真。第三自業助成 中亦三。初約相諦觀者。此下二門即當因
觀。因觀有二。一他因觀。二自因觀。遠公云。 行望無明異故名為他因。從前無明生後 無明。名為自因。他因小通自因有妨。以論
云自因觀者離前支無後支。經言無明因 緣能生諸行故。今謂他因者。全賴前支生 後支故。此揀自性故。大悲觀中揀於冥性。 一切相觀名為方便。唯從無明生於行故。
名為自因。此揀餘因能生於行。亦猶於酪 定從乳生。不從石出故。大悲觀破於自在 等因。一切相智顯因緣相故。三觀取意小 異文旨大同。諸德不尋論文妄為異釋。今
此一門即他因觀。經明各有二業。則一是 自業。二是助成。而竝云他者。特由無明迷 於所緣方為行因。若了所緣寧起妄行。又
初明自業顯是他義。二明生後顯是因義。 餘十一支倣此思準。然生起之因即增上緣。 以緣名因從通義說。於四緣中諸支相望。
增上定有故。緣起經及此文中。唯明有一。 餘之三緣有無不定。故略不明。謂愛望於 取有望於生。有因緣義。以愛增為取識
增為有故。若說識支是業種者。行望於識。 亦作因緣。餘支相望無因緣義。而集論說 無明望行有因緣者。依無明時業習氣說 無明俱故。假說無明實是行種。瑜伽論說
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 上四位相望明有因緣。初二定實。次一不 定。後一假說。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望老
死有餘二緣。並以現行相望。無間引生故。 行等思心可反緣故。有望於生受望於愛。 無等無間有所緣緣。以種望現故。所生現
行却緣種故。餘支相望二俱非有。此中且 依隣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說。異此相 望為緣不定。以其逆順各有次第及超間 故。為緣既多義不同。經約揀要從定有
說。又約因言已含餘三。其十二支各初自 業。不異前之二門。論主唯解老死二業者。 以此難故。舉一例諸。然無明無因老死無
果故。前十一各與後支為生起因。老死無 果與誰為因。經文意顯與無明為因。則無 明非無因老死非無果故。云不覺知故。相
續不絕不覺知者。即無明也。是以十二因緣 猶如尋環如汲井輪。無有斷絕。反顯若 能覺知則無復生死。論主總以二業為後 生因。故云壞五陰身。能作後生因以不見
知故。能作後生因。意明前陰但滅則後陰 生故。初為因後意不知。即是無明。無明為 因則十二支相續不絕。不見此意徒自云
云。二約大悲隨順觀。四觀之中。此下四段 明第三異道求解脫。論云。顛倒因有三種 性因。自在因苦行因及無因。此有四因如
次四門破之。前三是邪因故併云顛倒。一 性即冥性。謂僧佉計此為所知因。謂知此 冥性即得解脫故。前云異處求解脫顯其 理非此中。雖云所知意取行非。二即迦羅
鳩馱計自在天。為所求因。謂自在天瞋眾生 受苦。自在天喜眾生受樂。求其喜故。三刪 闍夜計苦行。為所修因。但修苦行以酬往
業。則得解脫故。四無因。即阿耆多計眾生 不由因得。萬法自然。若知此者便得解脫。 眾生於上邪因無因異道中求經。欲以正 折邪故舉四門。令於中求。不應於上邪
見中求。此門即破冥性。謂因緣有支各二種 業。而能生彼因緣事。不由冥性故。斷前 支緣則後支不續。一生之中便得解脫。汝
之冥性縱八萬劫知亦無脫期。三約一切相 智觀即當第三方便觀。謂因緣有支各有二 業為起後方便。若滅前前即不生後後。
是解脫方便。第四不相捨離中。三門同前。初 約相諦。即當自因觀。自因之義已見上文。 又論云。自因觀者。無明等自生因觀緣事故。
謂離前支無後支故。如不離無明有行 等。則無明唯是行自因也。以是自故令行 不斷。以是因故但云助成。若唯不離無 明有行。則成太即。不應言無明緣行。若
全離無明有行則成太離。無明則非行因 故。論云。異則不成不即不離則名自因。亦 二義成矣。故論主引中論偈云。眾因緣生法
是則不即因。亦復不異因。非斷亦非常。初 句汎舉也次句以是所生非能生故。亦復不 異因者。從於能生生所生故。非斷亦非常
者。不即故不常。不異故不斷。又不即因故 果不斷因不常。不異因故果不常因不斷。又 以不即故因果俱不斷。不異故因果俱不常。
非無因常故。又亦反此。非相續常故。又 以不離是不即故。即不常為不斷思之。 文中先順後逆。順中而論云。無明有二種。一
子時。二果時。是中子時者。令行不斷。有二 種義故。緣事示現者。子是種子果是現行現 行之果雖前已謝故不取之。種子續故令
行不斷。能助成行故取子時。亦可初起無 明名之為子。遷至行時名之為果。由前 等引之力令行不斷。助成行故偏取子時。 餘十一支皆有二時。例此可了。後逆觀。論
云。先際後際滅中際亦無。是故不說者。十二 因緣不出三際。過未既無中豈得有。是故 不說有不斷助成義。又不說者。滅則滅前
諸義故。不假說子果等殊。二約大悲隨順 觀破顛倒因中。以自在天為眾生因。今 以無明等為行等因。尚不從於餘支。豈得 從乎自在。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四因
緣相觀。有支無作故者。既由前前令後後 不斷。助成後後。則後後無性。何有前前能 作後後。即以無作為緣之相。是種智境。第
五三道不斷。一依論相諦中六觀之內名攝 過觀。謂以三道攝十二支。則顯有支但攝 於苦因果過患業惑是因。苦即是果亦有順
逆。初順觀中文含二義。一約三世。則過去 無明現在愛取名為煩惱。雖同煩惱過去迷 於本際與無明名現在牽生後果由於 愛取。從其本末隱顯互彰。行有是業者。宿
業名行。現業名有。雖同是業。過去已定當 相名行。未來未有業能有之功能立稱。現 在五果未來二果。同皆是苦。現報已定當相
受名。未來來起從過患立。若約二世前十 同世。則煩惱有二能發能潤。雖諸煩惱皆能 發潤。於發業位無明力增。潤業受生。愛取
力勝各偏受名。以無重發唯一無明數數 溉灌。故分愛取。業亦有二。未潤已潤。未潤 名行初造作故。已潤名有近生當有故。若
總取識等種為所潤。則亦苦攝故。唯識云。 有支一分是業所攝。就苦七中五約種說。二 約現行種位難知。依當果位別顯為五。果
位易了故。唯立二竝如前說。三道皆言不 斷者。謂從三煩惱生於二業。從彼二業復 生七苦。七復生三故如輪轉。如淨意菩薩
十二因緣論廣明。後前後際下逆觀分二。初 明對治斷。謂斷前際無明行及後際愛取 有。則七苦不生。後如是。三道下。明自性斷。
故淨意云。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人。但從諸 法空還生於空法。是則生滅因果。如二束蘆 互相依立。不能獨成則知無性。二我俱空。
二約大悲觀中。即當破異道求中苦行因 計。謂以業惑而為苦因。欲求脫苦當斷 業惑反修苦行。是起妄業。計苦行心即是 煩惱。如是妄想寧是解脫樂因。三一切相智
觀中。即第五入諦觀。三道苦集諦故。謂業 惑皆集故。瑜伽云。生老死現法為苦。識等 五當來為苦者。五約種說故。唯識云。十二
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集諦業煩惱性故。 此則業惑通於二諦。約其逆觀即滅道諦。 滅分別心亦即道故。又體三道即性淨三德
涅槃。佛性一實諦故。第六三際輪迴。初約相 諦名護過觀。謂說三際護三過故。三際 不同諸教三說。一依唯識合能所引開能
所生故。前十現在後二未來。十因二果定不 同世。因中前七與愛等三。或同或異。謂生 報定同後報便異。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
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此則但以二 世具十二支。不許三世兩重因果。若爾云 何三際。今之二果乃是前際十因之果。二依
智論俱舍。生引俱開。初二過去次八現在。後 二未來故成三世。現八之中前五是果。酬於 過去。後三是因復招未來。則二重因果各
具三道。可得抗行。三依此經意明三世 故。開能所引為前中際。為遮前七定同世 故。復示眾明迷本際故。二屬過去合能 所生。總為後際。為遮愛等但是潤故。示因
招果。令厭因故以因從果。五屬未來則 能所引生。及所發潤皆容互有。經無生死 者。同許為果。略不明之論經具也。明文昭 然。何為唯取二世不受三耶。已知大意。
次正釋文。文有順逆順中有二。先明一往 三世。後於是下。明流轉三世。今初云無明 緣行是觀過去者。觀有二義。一觀現在生
是過去二因所作。二則知識等。是彼過去當 來之果。因果相屬反覆相成。如是方名見 過去因義能防三過。言識乃至受是觀現 在者。亦有二義。一觀現在識等由過業得
二。復知識等能得未來果報。以不得對治 依起愛等故。現在目覩故。分兩向明其 二義。言愛乃至有是觀未來者。此未來因 決得來果。一往定故。二流轉三世者。謂不
得對治復有後世。於後世上轉生後世。 後後無窮已知三際。云何護過。謂外與內 因緣之法。立三種過。一者一切身一時生 過。何以故。無異因故。此過從前自因而
生。謂既無自在等而為異因。唯無明行為 識等因。行有多種。何以不得六道齊生。二 者自業無受報過。何以故。無作者故。此過
從於無作緣生。作者即我。三者失業過。何 以故。未受果報業已謝故。此過從於無常 緣生。此上辨過云何護耶。若見三際則能
護之。然過去業有三種義故不得報。一未 作二作已未潤三得對治。今無明緣行則 顯已作。現識等五則顯已潤。已受愛取有。 三則知未得對治。於已作業既有潤未潤。
殊斯為異因。已潤則受生報。未潤則受後 報。潤未潤殊。豈得六道一時齊受。此為異 因何用自在。既自造異因自招二報。非他
身受。何言自業無受報耶。假者自造何用 我耶。若已作業不得對治。潤則便生知業 不失。因雖先滅勢力續故。現見得報不可
言失。三過度矣。後無明滅下逆觀。即得對治 義。此滅則彼滅。是觀待斷。又因觀能滅揀自 性滅故云觀待。然十二緣三世並備。但隨
化迹隱顯分三令知過去因招今苦器。今 斷愛等當果不生。則愚癡絕命於慧刃。愛 水焦乾於智火。高羅四開於六趣無生。超 逸於八極矣。二約大悲隨順觀。治異道求
中。無因之見示三際因果。既先際二是中際 五因。中際之三是後際二因。若無如是等 事。眾生亦無。斯因有矣。何得言無。三約一
切相智中。當力無力信入依觀。論云。先中後 際化勝故。謂此三際為因義邊皆名有力。為 果義邊名為無力。若約三世。前際於現五
有力。於當二無力。中際愛等於當二有力。 於現無力。以斯三際化彼凡夫。令信入依 行。化中之勝。如是窮究為種智境。第七三苦
聚集。初約相諦。即當六觀之中第五不厭 厭觀。論云。厭種種微苦分別所有受皆是 苦故。此約微細行苦。又云。及厭種種麁苦
故。此約壞及苦。苦皆凡夫不厭菩薩厭故。 又初微苦二乘不厭。菩薩亦厭。二乘雖知 捨受。行苦不窮委細。有無量相及變易苦。
故云不知。文中亦有順逆。順中從相增說 以配三苦。前五遷流相顯名為行苦。觸受 二支觸對生苦。故云苦苦。餘但壞樂故名
壞苦。老死壞生亦名壞苦。若準瑜伽唯識。 十二支全分皆行苦攝。有漏法故。十二支少 分苦苦攝。十二支中各容有苦故。十一少
分壞苦所攝。以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樂 立壞所以言無。若約壞生如今經說。若依 捨受以立行苦。則除老死。老死位中無容
捨故。以此三苦從三受生。謂苦受生苦苦。 樂受生壞苦捨受生行苦故。二苦皆言少 分者。十二支中具三苦性。若是二苦必是
行苦。故言全分。有是行苦而非二苦。又是 二苦各不攝二故云少分。逆觀可知。二約 大悲隨順觀。此下四段當第四求異解脫。謂
不識真解脫求三界苦等為解脫。故名之 求異真解脫者。有四種相。一離一切苦相。 二無為相。三遠離染相。四出世間相。此四
即涅槃樂常淨我故。涅槃云。於世間法自 在遠離名為我故。故下四段經。明其但有 四妄而無四德。今此明其有苦無樂故。論 云。彼行苦事隨逐乃至無色有縛。彼計無
色為涅槃者。豈非妄苦耶。三約一切相 智。此當第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觀。不如 實知微苦。我慢即增上慢。若知微苦非增
上慢。不知令知名為信入。第八因緣生滅。 亦名從緣無性。初約一切智觀。此下三門 皆明深觀。謂四句求緣皆無有生。無生而
生故曰深觀。此門明不自生不他生。第九 門明不共生。第十門明不無因生。釋此四 句略有二意。一破邪。二顯理。理外妄計曰
邪。邪亡則理顯。理顯則惑亡反覆相順。然自 他等四是計是依。不之一字是藥是理。窮生 之理不出自等。自等若無生將安寄。故以
不不之則惑亡理顯。然其所計略有三類。 一者外道。謂冥性為自梵天為他。微塵和 合為共。自然為無因。又此四計亦是僧佉衛
世。若提子勒沙婆也。二小乘同類因為自。異 熟因為他。俱有因為共。計無明支託虛而 起。亦曰無因。上計亦通大乘執相之者。三
約大乘。果法為自眾緣為他。合此為共 離此為無因。又賴耶自種為自眾緣為他。 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又法從真起為自。 從妄起為他。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所計
雖眾但顯正理。諸計自妄。顯理復二。一約 無生以顯深觀。二約生無生無礙以顯深 觀。先中略為二解。一約展轉釋法從緣故 不自生。既無有自對誰說他。又一切法總
為自故。又他望於他。亦是自故。既無有他 故不他生。自他不立合誰為共。有因尚 不生無因何得生。二約因緣形奪釋。故對
法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 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論解 同此。若爾自種有故則是自生。豈曰無生。
此乃假自破他非立於自。次句假他遣自。 故中論云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也。下 二句例然。惟審詳之。二約無礙者。但因 緣生果各有二義。謂全有力全無力緣望於
果。若全有力則因全無力。故云因不生緣生 故。云不自生。二因望果全有力亦然。故云 緣不生。自因生故。故不他生。三二力不俱
故不共生。四二無力不俱故不無因。此復 二義。一約用則力用交徹。有相入義。謂有 力攝無力故。故十忍品云。菩薩善知緣起
法。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等。 二據體有空不空。有相即義。謂非但因力 歸緣。亦乃因體由緣而顯。全攝同緣因如
虛空故。上文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力無 力必俱故。常相即入是為無盡。大緣起甚深 之觀。文中亦有順逆。初順觀中。經云。無明
緣行者牒也。無明因緣能生諸行者釋也。論 云。有分非他作自因生故。此以不他生釋 經因字。謂如行支唯從無明。故云自因。即
上自因觀也。二者非自作緣生故。此以不 自生釋經緣字。謂行支但假無明為緣。非 有行自體。在無明中從自而生。即他因觀。但
取揀餘不親生故名因。顯前非後疎故名緣。 非謂四緣之因緣也。餘並可知。二約大悲 觀。即異求中。計非想等以為涅槃。又計妙
行為解脫者。非是常德但是生滅。故可 悲之。三約一切相智觀。此及後門名無始 觀。此有二意。一若約俗說。因緣為生滅之
本。生死無際故因緣無始。二約真說。見法緣 集無有本性可依故名無始。即淨名云從 無住本立一切法故。染淨真性皆無始終。
顯染可除。但云無始餘如別說。論云。中際 因緣生故後際生。即舉此第八門隨順縛 故。即第九門。謂但一念從緣生即是不生。故
無始也。不言初際生者。意顯無初故。今 不起妄即不生故。第九生滅繫縛者。亦名 似有若無。初一切智觀中明不共生。文中三。
初順觀。經中但明無明為緣縛行。令行繫 屬無明。斯則緣生而為不共者。論云。非二 作但隨順生故。無知者故。作時不住故。意
謂但行順無明。緣不得不生。互無知者。故 非二作。若爾但隨順生即是共生。何要知者。 故末句云。既從緣生則念念不住。誰為共耶。
此同對法無作用故。又中論。云和合即無 性。云何和合生。次無明滅下逆觀。謂滅但 滅於繫縛。既無共生安有共滅。言有生 滅皆是繫縛。三類餘可知。二約大悲觀。
謂彼外道異求非想天等。為解脫者。菩薩 觀之但是染縛。非是涅槃真淨之德。三約 一切相智觀明無始觀中。隨順縛故而生 非有本也。第十無所有盡觀。亦名泯同平
等。三觀之中。初一切智觀。即深觀中顯非 無因。經亦三節。初順觀中由行從無明緣生。 緣生即無性故云隨順無所有。次逆觀中。滅
亦緣滅緣滅無滅。方順盡滅之理。然論經順 觀云。是隨順有者。顯無性緣生故。不能 不有。二經雖殊同明緣生故非無因。無因
何失若無因生。生應常生非不生也。何以 故。無定因故。此即縱破。亦可恒不生何以 故。無因生故。此即奪其生義故無因生。非
佛法所樂。以無因能生大邪見故。二約大 悲隨順觀。即求異解脫中。外道計非想無所 有處等為涅槃。以順有故。非是出世故。
無我德而妄計解脫。故可悲之。三約一切 相智觀。當第九種種觀。此即世諦觀。由隨 順有故。有欲色無色愛等之殊。故云種種。
即真順有未失順無。上來別釋十門竟。自 下第三總結十名。既云逆順觀察。則前二 門闕逆觀者。乃文略耳。然此逆順。若對法
第四名為染淨。染淨中各有逆順。論云。雜 染逆順故。清淨逆順故染中順者。無明緣行 等故。逆者。謂誰老死集乃至無明故。緣起經
云。由誰有故而有老死。如是老死復由何 緣。初句推因後句審因。清淨逆順者。無明 滅則行滅順也。由誰滅無故老死滅無逆也。
今文略無。但約染淨為逆順。耳。言諸緣起 者。十二非一曰諸。前前為緣令後後起。又 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
起。亦云緣生生即起義。亦約果說。餘如瑜 伽第九第十三十一九十三。唯識第八。上來 多依此諸論解十名可知。然各攝三觀體
勢星羅。今重以十門本意收攝初門。明染 淨因起。二明緣起本源。三因果有空。四相 成無作。五陳其諦理。六力用交參。七窮苦慢
除。八形奪無始。九有無無本。十真俗無違。 復收十門不出五意。初門迷理成事。次 門理事依持。次六成事義門。第九事理雙
泯。後一事理無礙。故唯四門不出事理。若 從事理無礙交徹則涉入重重。若依事理 逆順雙融。則真門寂寂。故法性緣起甚深甚
深。即此因緣名因佛性觀。緣之智即因因 性。因因至果成菩提性。因性至果成涅槃 性。因果無礙是緣起性。惟虛己而思之。自
下大文第三佛子菩薩至以如是下。明彼果 勝。亦前攝正心住。故知緣生此下。攝善現 行故。三空等現前。依論云果者。有五種相。
一得對治行勝及離障勝。二得修行勝。三 得三昧勝。四得不壞心勝。五得自在力勝。 各有佛子以為揀別。唯第二段有二佛子。
初中分二。先明對治勝。後菩薩如是下。明 離障勝。今初。即三解脫門。亦名三三昧。三 昧即當體受名。解脫依他受稱。此三能通
涅槃解脫故名為門。文中二。初牒前後正 顯。今初意通五果。由前十觀得此三空等 果故。謂以三空觀緣。得第一第三果。三悲
觀緣得第二第四果。三望於初。初是能治 三是所成。四望於二。二是能修四是堅固。 第五通從二觀而生。亦可展轉而生。由有
治故離障。離障故行勝。有治故三昧勝。三 昧勝故心不壞心。不壞故得自在也。二 知無我下。正顯三空。三空各有別顯總結。
初空門中別顯有三。初三句明眾生空。次 自性空明法空。此上二句明二我體空。三 無作受顯二我作用空。由體空故。並不能
作因受果。結云現前者。智與境冥故。二無 相門中亦三。一者滅障即觀諸有支。皆自 性滅。謂若入空門不得空。亦不取空相
則事已辦。若見法先有後說為空。及取空相。 非真知空故名為障。故修無相。了自性滅 則不取空障。二所以不取者。得對治故。
謂知空亦復空。名畢竟解脫。三既有能治 治於所治。則念想不行。故云無有少法相 生。能所斯寂則無相現前。三無願門亦有三
種相。一依止。謂依前入空無相方得無願 故。二體即無有願求。不求三界等故。三勝 即大悲化生勝二乘故。又上三空通緣諸法
實相。觀於世間即涅槃相故。亦不同二乘。 餘如智論二十二說。第二明離障勝中。先 牒前修。由修得離故。初離三想是空門所
離。次離有無想是無相門所離亦無願門所 離。不見有可求故。已知離障云何為勝。 經中三句次第勝五四地。及此地方便故。謂 於五地中以十平等深淨心。遠離四地身
淨我慢。此用深空滅離二我。故此勝也。二 四地中。以道品治三地中正受出沒等慢。 此用空觀以離作受故勝。三此地方便。但 用十平等破顯有無今此地滿用深無相
破遣有無。一切蕩盡。故此勝也。第二大悲 轉增下。修行勝中二。先總明。修心悲增心中 修故。是利他心為未滿。菩提下。兼於自利。
亦修所為。言悲增者。前觀十平等已起三 悲。今十門觀緣。彌悲眾生纏於妄法。後作 是念下別顯。於中二。先明修行。後而恒下。
明修勝。今初又二。先發勇猛修行。謂勵志 始修故。後佛子下。明丈夫志修行。果決終 成故。又初則悲智勇修。後則窮證性相。今
初先智。後悲智中先知後厭。初中上二句明 緣有合離。謂業惑相資有為方生。如無明 緣行等。後二句明緣有具闕。集即是具。謂
業惑隨闕必不轉生。如雖有行無愛潤等。 後我如是下厭。既知有為苦過必斷和合集 因。然為下。修悲益物不盡有為。二丈夫志
修中。初厭相。見彼有為多過。是對礙法故 厭之。後無有下。證性由了有為自性。同相 本無生滅。便能滅於對礙而與理冥。第二
修勝者。謂不住勝相現前故。有三種勝。一初 二句明般若因勝。以是不住所以躡前大 智而起悲故。二即得下。般若體現勝。般若是
通名無障礙智。是別稱無礙佛智。雖未成 就。今般若能照此智。此智前相名曰光明。光 明即門也。三成就如是下。明般若用勝。亦是
不住之相。謂上二句涉事不失理。故不住 有為。後二句見理不壞事。故不住無為。即 有為涅槃平等證故。以菩提下。不住所為智
慧助道未滿足故。不住有為功德助道未 滿足故。不住無為又俱未滿故。俱不住。 廣如淨名下卷。大品中亦云。菩薩念言。今
是行時非證時故。即此所為亦是所以。第三 明三昧勝中二。先明空定。後如是十無相 下。例顯餘二。前中復二。先舉十上首。後此
菩薩下。總結多門。今初十中論分為四。一 除第四前五名觀。二以第四名不放逸。 三以第七名得增上。四以餘三名為因事。
今初觀是觀解。前三就相觀空。一入空者。 是人空。亦是總句。二即法空。三即取前二 空為第一義。觀之亦空。後二就實觀空。謂
四觀本識空。如來藏包含無外故云大空。 五觀七轉識。不離如來藏和合而起。皆無 自體故云合空。楞伽云。七識亦如是心俱
和合生。又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也。 二不放逸者。依解起行行修究竟。故名第 一。論云。分別善修行故。自分第一也。修行
無厭足故。勝進第一也。三得增上者。因修 成德功德起故。四因事者。依德起用故。有 三種用。初一自利名智障淨因事。謂分別是
智障。今得如實空能淨分別。後二利他。一 教化眾生因事。依空起悲故不捨離二願。 取有因事由得空故。故離染。隨順有故 不離諸有。上依論解已為深妙又此十空。
與涅槃經十一空多同少異。更依釋之前 八證實空。後二起用空。入空即彼內空外空 內外十二入故。自性即性空。非今始無故。
第一義空名義全同。第一空者。彼名空空。謂 前空但空第一義。今明若有若無本來自空 故。彼經云。是有是無是名空空。是是非是
是是名空空。謂是非亦當體空故。如是空 空。乃是二乘所迷沒處。十地菩薩通達少分。 故名第一。今亦約少分也。大空名同彼名
般若波羅蜜。合即內外空也。合無合故起即 有為空。八即無為空。如實即無為故。不捨等 二名義俱別。若欲會者。九即無始空。無始
不離生死而即空故。十即無所有空。謂離 與不離皆無所有故。餘結等可知。第四不 壞心果。此下二段。亦即攝隨順堅固一切善
根迴向。此為進善後起大行。今初。不壞 心者。由障滅行成。若智若悲皆不退壞。文 有十句。初總餘別。別有九種不壞。一信理
決定。二行堪調柔。三不怖甚深。四自乘不 退。五勝進無息。六泯絕自他。七利生無邊。 八上求地智。九巧化眾生。亦可對前十三
昧心以明不壞。恐厭繁文。九並堅固皆云 不壞。十皆具足名悉圓滿。第五自在力勝 中二。初顯其相。後佛子下結其分齊。前中
十句。初總。不懼下別。總云此心者。此前十 心順佛菩提者。能深入趣向故。論云。得般若 波羅蜜行力勝能深入故。則知此前十心皆
是般若現前心也。別中九句。依上十不壞心 而得自在趣向。一不懼異論即能伏他力。二 上入智地名斷疑力。得法空故。三自乘不
動力。以離小故。四密處決信力。趣鏡智故。 此與前二前却者。此二相成故。五諸魔不壞 力。以精進故。六治惑堅固力。住智明故。七
遍治力。具三空故。處有不染故。八化生力 即前第九方便相應。九智障淨力。即前上求 智。地前智居中導二悲故。此智居後。顯悲
智相異故。第二結中由般若現前故。順忍 明利。言第三者。三品忍中為最上故。第二 位果中三果同前。就調柔中分四。初調柔
行。二教智淨。三別地行相。四結說地名。前 中有法喻合。法中三。初鍊行緣。次悉以下能 鍊行。於中聞已受持下是得義持。三昧慧光
是所持義。隨順修行此句示現得義持因。因 何事耶。謂因依前三昧勝故。得如實奢摩 他等憶持不捨。正顯能持。又得已下亦是所
持。三經於下明所鍊淨轉更明淨者。解脫 彼障故。又由前證得彼佛法藏義故。喻中 真金喻證。亦喻信等。瑠璃喻方便智。由方 便智數磨。令出世證智發教智光轉勝前
也。合中方便慧即上不住道。合前瑠璃。隨 逐觀察合數磨瑩。轉更明淨者。般若現前故。 轉復寂滅者。證智脫彼障故。二譬如月下
明教智淨。以月光寬大勝於前地。但取月 輪為喻也。四種風輪者。出現品有能持等 四種風輪。非今四輪。以彼不是壞散風故。 有散壞風復無四種。未見經論不可定
斷。且就義釋。即四時之風春曰和風。喻煩 惱魔順愛心故。夏曰炎風。喻於蘊魔多熱 惱故。秋曰凉風。亦曰金風。喻於死魔果
熟收殺故。冬曰寒風。喻於天魔敗藏人善 故。行四魔行即是魔道。餘文可知。攝報中 言聲聞難問無能屈者。已知二乘緣諦等
故。第三重頌。二十二頌分三。初十七偈頌 位行。次四頌位果。後一結說。前中三。初二 頌一句頌勝慢對治。二有十偈三句。頌不
住道行勝。三有四偈頌彼果勝。二中有三。 初一句頌總顯心境。次九偈一句頌別明 觀相。即為十段。第一有二偈半頌有支行 列。二一偈頌攝歸一心。既云心滅則生死
盡。故知不可唯約真心。以真妄和合是說 依心。即真之妄既滅。即妄之真不無故。起 信云。但心相滅非心體滅。三一偈頌自業
差別。四半偈頌不相捨離。五半偈頌三道不 斷。六一偈越頌第七三苦聚集。七一偈却頌 第六三際輪環。八半偈越頌第九生滅繫縛。
九有半偈却頌因緣生滅。十有三句頌無 所有盡觀。第三十種下五句頌總結十名三 如是下頌彼果勝中。初二頌對治勝。次一 頌修行勝。次半偈頌三昧勝。後二句通頌
後二勝。以義通故。位果等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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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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