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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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梵行品第十六 (從第十七經盡夜摩宮中偈讚品)
[0640b15] 四門之中初來意有六。一前是正位。今辨位 中之行。故次來也。二前明諸位別行。今辨 諸位通行。三前通道俗。今別顯出家所行。
四前明隨相差別。今顯會緣入實。五為顯 入住之因。謂自他二種梵行淨故。則入初住 也。六別顯初住成佛。則類前諸位。位位成 佛不由他悟之相也。具上諸意有此品
來。二釋名者。梵是西域之音。具云勃嚂摩。 此翻為淨。揀上淨行立梵行名。離染中極 故名為梵。即梵為行故名梵行。持業釋也。
亦有云。真境為梵智契為行。或涅槃為梵 修因為行。此二依主釋。梵行以何為體。體 略有三。一者即戒。戒能防非故得稱梵。二
者四等。三者是慧。涅槃五行中。梵行即四無 量。亦七善知。今此品中具含三義。然此三 各二。戒有二者。一隨相二離相。今文即相
無相。依如來教染衣出家乞食正命。是隨相 也。於修無所著。則戒相如虛空。即離相也。 四等二者。一有緣二無緣。生緣法緣皆名為
有。今即緣無緣觀察眾生。而不捨離是有 緣也。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即無緣也。慧有 二者。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即分別是無分
別。謂於十法一一推徵。是分別也。觀無相 法了知平等離念契玄。即無分別也。上三 中二義。各初義通凡小。後義唯大乘。此二不
二為實教梵行。若一行具一切佛法。方是華 嚴之梵行也。梵即是淨。但以性淨故即行 淨。行淨故則智慧淨。智慧淨故則心淨。心淨
故一切功德淨。乃至成佛功歸於行。故云淨 行。然前信中之淨。隨事造修悲智兼導。至 此純熟了心自性。悲智無二故。小有不同。
三宗趣者。即以悲智無二事理雙修觀行為 宗。疾滿一切佛法為趣。第四釋文。文分為 二。先問後答。今初亦二。先敘問答之人。正
念天子問者。天者淨也。表所問事理染相絕 故。梵依天行而得成故。念與無念二而不 二。為正念也。法慧答者。表巧慧窮法。後佛
子下。正顯問端。於中先舉所問境。次云何 下。述所問相。問相有二。一問行淨所因。謂 隨相持戒之梵行。云何得離相之清淨。故不
應言淨劣梵也。二從菩薩下。問因所得果。 第二法慧下答。答前二問即為二別。先答 行淨所因。後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斯即
觀成利益也。今初分二。先明自行清淨 即離相之戒成。後復應修習下。明利他之行 淨。即無緣之四等二種智慧。通在兩文為
能淨故前中分四。一總示所應。二所謂下。 列名略釋。三若身是下。廣陳修相。四如是 觀已下。顯觀成相。今初。作意者。不墮無記
故。觀察者。以慧推求故。二中初列十法。即 列上所緣之境。後應如是觀下。釋上作意觀 察所以。唯令觀十法者。一為成圓數。二梵
行緣體不離此十。謂身口意三是行所依處。 三業行因三寶行緣。戒謂行體。問以善三 業歸於三寶。得受隨戒何要觀耶。答若不
觀察。取相堅持同權小故。見戒從緣起心 持戒為迷倒故。云何觀耶。廣在下文。今略 釋之。意云十中隨一。若是餘九即非明假
眾緣。以顯無性。況十中各十。一一推徵。相 盡理現名真梵行。第三廣陳修相。即尋伺觀 也。十法即為十段。前六通染。是故但約染
淨相違。名非梵行。亦不析破彼法自體。後 四唯淨順於梵行故。分析體空何有梵行。 十中各先總牒觀境。後以十事徵顯其非。
今初身具中。一非善者。身通不善體非順 理。梵行善性體能順理。二法既殊明身非 梵行。梵行何在他。皆倣此。當知梵行之言
貫通諸句。二體是無記非可軌法。三飲食資 成。四自相臭惡。五自性不淨。六種子住處 等皆悉可厭。七四蛇違反。八業惑所依故。九
是身無知。又要當死究竟不淨故。十八萬戶 蟲戶有九億。全以蟲聚成其身故。今此梵 行體是可軌性。能澄淨芬馨清潔。賢聖所欣
順法順教。體無雜染。與智相應眾善集成。 彼豈當是於十事求梵行叵得。當知梵行 離相離性下九準之。二身業者。身之作用名
為身業。語意亦然。十中四儀無記。餘六通 善惡故非梵行。三語具十事。初一語體次五 語緣。謂風觸七處而出於聲。此略無臍輪
牙齒。後吐納等四。是辨語相十事。望業皆 是語體。此唯無記故非梵行。四語業十事通 善惡故。亦非梵行。安立說者謂假施設。隨
俗說者。隨世名言。餘可思準。第五觀意十 事。覺是尋求觀是伺察。覺麁觀細是不定法。 言分別者。以慧揀擇。三分別中是自性分
別。七分別中任運分別。種種分別者。三中隨 念計度故。七中餘六。謂有相無相尋求伺察 染污不染污故。憶念者。追憶曾習唯緣過
去。思惟者。以慧籌度通去來今。並有一多 各成二種。上六皆別境攝。種種憶念義兼惡 作。幻術通思通念。眠是不定意識亦行。但
取境昧略。輕眠有夢。亦通善惡覺之勢故。 此十是心所。不離心故同名意也。徵破準 前。第六觀意業十事。皆意之用故名為業。
約遍行五徵之。一思二想次四是觸。後四 是受。作意一種總遍十段。故前云作意觀 察。即上四段亦各一蘊。此中思等與意何別。
但思等心所有二義故。一扶持心王屬前 所攝。二依心起用。屬此位收故。多從受 境以辨。若欲破者。既約遍行通於三性 故。非梵行餘準前知。第七觀佛十事觀於
三身。若依小乘。初五法身。以無漏戒等及 眷屬無漏五蘊。為法身故。次二報身。以三 祇百劫所修感相好故。次一化身。神通
化現故。業行通為三身之因。果報通語三身 之果。若依大乘。前八皆是化身。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涅槃是果離繫果故。菩
提是報報本願故。今一一推徵。若一是佛餘 者應非。一一皆佛則有多佛。和合成佛則 無自性。故中論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
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陰合為如 來。則無有自性。進退推求佛體寂滅。尚非 是有豈當是無。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
諸法性空中思惟亦不可。是知真佛既超心 境。依斯成行行豈相耶。第八觀法。但有八 句者。應梵本脫漏。豈餘九皆十此獨八耶。若
約有所表者。表除九十八使故。加十總觀 破百八煩惱故。然法有教理行果。今就後 三略能詮故。八中初一理法。次一果法。餘
六通三約理可知。約行者。謂不善不生妄 想不起。言語道斷智無分別。定無行處如 智兩冥。此六究竟即是果相。今推徵云。若一
是法餘則應非。一一皆爾。若謂總。是則和 合不實。隨得一法即應得餘。和合而成則 無和合。若以無合而為法者。無合之法豈
當有耶。又此舉法皆舉寂滅不生等者。欲 明一一自虛。法即非法梵行何從。第九觀 僧十事。前八約人後二就德。且依小說。言
預流者。始超凡地預聖流故。一來者。修惑 未盡。一度來生欲界中故。不還者。欲界惑 盡。更不還來生欲界故。阿羅漢者。此有三
義。一名殺賊。已斷一切諸煩惱故。二名不 生。三界之生永已盡故。三名為應。應受 人天大供養故。有四向者。向於果故。謂 斷三界見惑有十六心。至第十五道類忍
時。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即入修道。名須陀 洹果。欲界修惑分為九品。斷至五二向。斷 六一來果。斷七或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
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次斷上二界修惑。乃至 有頂八品惑盡。名阿羅漢向。三界見修都盡 得阿羅漢果。今此欲明梵行。粗陳名目。若
廣引婆沙俱舍雜集瑜伽則清淨梵行有累 名數。力有餘者付在說時。此中觀意。謂僧 名和合而有八輩。一若是僧餘則應非。又 一一別辨則無眾義。集此無眾豈成眾耶。
況於入流無所入等。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則其體自虛。後二就德。德若是僧何須 八輩離法無人離人無法。一一窮究為僧 者。誰僧體既虛梵行安寄。第十觀戒。戒為行
體。亦賴眾緣。從緣成戒戒性如空。起心持 者。是謂迷倒。無善無威儀不雜二乘心。 是名持淨戒。此戒乃名真梵行也。其中十
事。前八是受後二是隨。受中壇場得戒之處。 問淨教儀並教授師。三說羯磨即得戒法。和 尚得戒根本。阿闍黎者。正即二師。義兼七證。
剃髮著衣是戒外相。隨中乞食四依之一。正 命。謂離四邪五邪。若依菩薩戒類例上文。 具如善戒經。及彌勒菩薩所造。受菩薩戒羯
磨所辨。此上十境。正約菩薩傍兼聲聞。設 依小受修觀則為菩薩。即如此方。又善戒 經。欲受菩薩戒。皆先具受前之三戒。故所
觀境通於大小。其能觀智唯實教大乘。上來 尋伺觀竟。第四如是觀下。辨觀成之相。望 前尋伺即為觀蓋。望後得正覺果。此但如
實觀成。文分為三。初約所觀十境如實觀 成。二此中何法下。約所成梵行如實觀成。三 如是觀察下。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今初。有
十句。初六句明三輪清淨觀。一不取能持 戒眾生。言身兼口意也。二不著所修行事。 三不住於戒法。亦即是事。亦通不住前法。
次三句。以三時門明不住持戒時。兼釋 上不取等言。三世推求不可得故。已滅未 至空理易明。現在多滯偏語空寂。以剎那 不住過未分之。故空寂也。次二句明二空
觀成。作受者。人業報是法。後二句。以不遷 理釋成因果空義。此世不移動。謂不從今 至後。彼世不改變。謂不從後至今。是為因
自昔滅無力感果。果不俱因無力酬因。 何有報受。以物各性住性本空故。二約所 成梵行如實觀成者。有十一句。初句總顯 無名。十已空故。餘句為別。一不從十生。
二非屬身等。皆十已空故。上二句約緣以 徵。次二句就體以徵。初句明離前十外無 別無作戒體。十外有體不假前十。次句亦 無有作。作之受隨前已空故。次句雙非顯
中。無性防非故。次五句約五陰。有二意。一 就戒體。有說。無作戒體體即是色。有說。非 色非心。五蘊之內。初一是色後四是心。今言
為是色者。顯非是色。以其所立無表依表 生。表色無表色。今明觀意。表色尚空。何有 無表。為非色者。顯非非色也。從色生於
戒尚不名為色。從色生於戒豈是非色耶。 言為是識者。意顯非心。若言是心者。一切 皆有心應常有梵行。是知非心也。若言非
心木石應梵行。是知非非心也。若言非色 非心行蘊攝者。但是行蘊應皆名戒。二就 修行梵行不離五蘊。若即蘊者。有蘊皆 梵行。若離蘊者。豈是我梵行。故後結云皆
不可得。第三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以無得 故。文有十一句。初句為總。次九句別顯無 得。一由上三世皆空故。二由於身無所取。
於修無所著故。三言心無障礙者。即前於 法無所住故。於風行空無有礙故。四作 受二念不現行故。五雖空不礙涉有故。六 七涉有不迷於空故。受觀無相。受謂忍可
於心。觀謂起用於境。八結歸平等。大般若 曼殊室利分云。我不見有一法非佛法者 故。無法不等。九一收一切方顯具德圓融。
末後一句總以結酬。由上義故名淨梵行。 上辨自利行淨竟。第二復應下。明利他行 淨。文分為二。初深觀果智。即利他之方。
後慈念眾生成無緣四等。是則自利利他上 求下化。皆具足也。今初文三。初舉法應修 謂梵行體也。緣體宛然一心湛寂。梵行用也。
不思不造萬行沸騰故。不但心觀圓明。復應 廣集佛智。二何者下。徵起別列可知。三於 如來下。結勸廣學。第二聞已下。慈念眾生
成無緣四等。文有四句。一雙起慈悲。如犢 母隨子。二思惟藥病成大法喜。三即行無 求以成大捨。四智了諸境導成無緣。此中 五喻廣如十忍然釋有通別。別者如幻似
有不實故。似有故假不實故空。此二不二 成中道智。如夢者。虛妄見故。如影者。從業 緣現故。如響者。屬諸因緣故。如變化者。須
臾變滅故。若如是了境。即終日化而無化。 亦為眾生說如斯法。是謂利他梵行清淨 也。第二大段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問。文
中分二。先牒前因深。初總指前文。不生二 解則舉其要。即所行無二。二一切下。酬其 果滿。先標後釋。今初。由理觀深玄。了性具
足。萬行齊修故。令大果無邊德用現證在。即 一切明其果大。疾現語其速證。後初發心 下釋。先釋疾現之言。後釋現前之相。今初。
上言疾得疾在何時。故云初發心時。何法 現前謂無上菩提也。後知一切下。釋現前之 相。亦是出其所因。何者。夫初心為始正覺
為終。何以初心便成正覺。故今釋云知一 切法即心自性故。覺法自性即名為佛。故 下經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斯良證
也。斯則發者。是開發之發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夫佛智非深情迷謂遠。情 亡智現則一體非遙。既言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今理現自心。即 心之性已備無邊之德矣。成就慧身者。上 觀法盡也。正法當興今諸見亡也。佛智爰起。
覺心則理現。理現則智圓。若鏡淨明生。非 前非後非新非故。寂照湛然不由他悟者。 成上慧身。即無師自然智也。又不由他悟是
自覺也。知一切法是覺他也。成就慧身為覺 滿也。成就慧身必資理發。見夫心性豈更 有他。若見有他安稱為悟。既曰心性自亦
不存。寂而能知名為正覺。豈唯定之方寸。 不取則於人哉。況初後圓融不待言也。梵 行品竟。
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
[0643b09] 初來意者。謂前二品明位及行。今顯勝德。 舉初況後巧顯深勝。故次來也。又前品末 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未知此心有何功
用。頓得爾耶。今釋此義故次來也。二釋名 者。初有二義。一三種發心之初。二十住之初 發。亦二義。一發起上求。二三德開發。能知
三世佛智故。永斷一切疑網故。得如來一 身無量身等故。在於信位久已研窮。至此 位中豁然開悟。故得功齊果位攝德無邊。
受斯稱矣。三宗趣者。即以初心攝德為宗。 令物窮究發心為趣。然住會發心。定是信 成就攝。解行及證自在後文。生如來家。自約
解說。不應謂此便是證收。若謂久習無明 云何頓成大智者。豈不聞冥室千年之闇 一燈倏忽頓除耶。若謂云何能知三世佛 法者豈不聞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祕密藏
耶。餘義至文當釋。夫機差教別聖旨深玄。 並未證真如同居學地。共詳聖智誠曰才 難。且以淺為深有符理之得。以深為淺 有謗法之愆。以遠為近則有益於行人。以
近為遠則法非我分。諸佛說教貴在俯就 物機。後輩學人若欲高推聖境。儻失大利 豈不傷哉。且夕釣磻谿朝升台輔。豈與夫 明經常選。而語其優劣者哉。況纔生王宮
貴極臣佐。寧同百戰夷項備歷艱辛。況十 千劫之功高。亦非聊爾人耳。是以語其智 等虛空而非類。論其德碎塵剎而難量。 極念劫之圓融。盡法門之重現。初心契於
智海。豈有邊涯。猶微滴入於天池齊無終 始。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法慧仰推良在此也。如或未喻勝鬘有
文。推佛能知。斯言無過餘如賢首品。次正 釋文長分為七。一天王請說分。二歎深難說 分。三約喻校量分。四就法略示分。五動地興
供分。六他方證成分。七以偈重頌分。又釋於 中分二。初長行。後偈頌。前中亦二。初此界 後結通。前中亦二。初正說。後證成。前中亦
二。先問後答。今依前辨。初中天帝問者。在 彼宮故。聞前速成生疑念故。菩提心是萬 行主故。問法慧者。是會主故。初心具後之
德。唯慧境故。下正顯問端。雖則正問功德 下。法慧答功德之量。便顯發心之相。是為 菩薩善巧辯才。第二法慧菩薩言下。歎深難
說。所以歎者。法體深廣去疑令樂故。下 寄言顯說未盡其源故。於中初句總。言 甚深者。謂約時深徹後際。約德深至佛果。 約理深同法界。約行深包萬行。並深中之
極故云甚深。又數廣難量理玄叵測。雖深 非甚。今即少而多即事而理。初心具後是 謂甚深。下十句別由斯十義。故曰甚深。於
中初四能所對辨。各前能後所。一離言故難 宣示。二無相故超心識。三非自力辯能分 別。四非劣慧能信解。後六通能所證。五
非有所得及一慧能證。六非起行及一行能 行。七次第修慧不能通達。八九思慧不能 思惟籌度。十聞慧不能信向趣入。此六後後
劣於前前。巧顯深也。所以廣說難者。非唯 成上甚深。正誡今後令信。第三雖然下。約 喻校量分於中二。初結前生後。謂約自力
則甚深。承力則可說。二佛子下。正顯校量 中有十一大喻。一利樂眾生喻。二速疾步 剎喻。三知劫成壞喻。四善知勝解喻。五善
知諸根喻。六善知欲樂喻。七善知方便 喻。八善知他心喻。九善知業相喻。十善知 煩惱喻。十一供佛及生喻。然此十一喻。後 後過於前前故皆捨置前前更舉後後。巧
顯深勝。又此諸喻合有通別。通但通合 發心德廣。謂如初喻中便合云。為悉知一 切世界成壞等。此不同於喻也。別謂所合
同喻。但喻有分限。法無限耳。如初喻合云。 不但為以一切樂具供養十方等。初一具 通具別。下十略無通合。此諸喻文皆應有
四。一舉喻二徵問。三領答四校量。初後具 四。中九略無中二。又諸喻內一一皆有十 重。皆應舉喻問答校量。文無者略。今初。喻
十重中。初一廣說。後九略明。初中有四。一 舉廣事。二徵問三答顯廣。四辨超過。今初 有三。先與現世益。文有三廣為供具田時。
次然後下。與後世樂。後南西下。類餘九方。 二徵問。三答廣並可知。四超過中云歌羅 者。此云豎析。人身上毛。為百分中之一分
也。或曰。十六分中之一分義。譯為校量分。 優波尼沙陀者。此云近少。謂少許相近比類 之分也。百千後即云億分者。中等數也。後
九略說中文四同前。今初併舉九事樂具 皆同。一切所經劫數漸漸增多。其所教法轉 轉增勝。據初世界亦合漸增。以此十前文
標一故。餘無者略。若十方共十則界不增。 第四校量中三。初辨超過。二何以故者徵。徵 意云前。云功德除佛難知。何以比此猶少
非類。三釋意有二。一別翻前喻。謂發心無 限前有限故。亦是反釋。二為令如來種性不 斷下。通對前十總顯具德。亦是順釋。於中
有十二句。初三總相對前辨勝。一翻前小 果。二翻前限處。三翻前有限眾生。下九句即 下十喻之本。一即第三知劫成壞喻本。二即
第四善知勝解喻本。故下文云。乃至垢解淨 解等。三却是第二速疾步剎喻本。四即第六 及第十本。五即第九本。六即五七本。七八皆
第八喻本。九知佛境界平等。即第十一供佛 喻本。此中九句即佛。十力智。一知成壞垢淨 自性。即業報智。心樂即種種解智。知煩惱
即漏盡智。生死即天眼智。諸根即根勝劣智。 方便即禪解脫三昧智。此及佛境並是一切至 處道智。心行即種種界智。三世智即宿命智。
其處非處智以是總故。亦是前三總句中攝。 然此所知皆約一切無齊限也。下文廣釋 其相。第二佛子復置下。明速疾步剎喻。然次
下。九喻文皆分四。初舉廣喻。二辨超過。三 徵四釋。釋中皆先反釋後順釋。今初喻中前 三可知。四釋中先反釋彰前不及。後為了知
下順釋。辨此過前。於中十一句初句總。所 謂下。別知世界相即相入無障礙義。前七正 明即入。八一毛端下二對。釋上即入所由。
略舉三門。初以法性融通門釋。謂一切世 界差別性。與一毛端體性無二故。是故事隨 性融。此彼相即事攬性起。彼此相入各有
同體異體。準上思之。九一世界中出生一切 世界者。此約緣起門釋。謂諸緣起更互相 生。有其二義。一約體有體無體義。是故相
即。二約用有力無力義。是故相入。亦有同 體異體義。並準上思之。欲知一切世界無體 性者。約無自性門。以大非定大故。能即小
等。十總結。欲以一念盡知如是廣無邊際。 重重即入無障礙事故。發菩提心。又此言 知。偈中亦身往彼。第三佛子下。知劫成壞
喻。文亦有四。初明喻廣大。舉成攝住舉 壞兼空。二佛子下。對辨超過。三徵四釋。釋 中亦二。先反釋後順釋。順中三。初總次所謂
下別。三是名下。結能知智別中言平等者。 通相即相入。就緣就性唯心等殊。皆無障 礙故云平等。一長短者。如娑婆為短安樂
為長。遞傳相望以為長短。二三及四文並可 知。五量無量者。如勝蓮華界。劫更無有上。 名為無量。已下皆有量。六有成壞則有盡。
無成壞則無盡。標中但云成壞。從多分說。 亦麁盡細不盡。七念劫相望。八劫非劫自有 三義。一約未經增 減 。縱百千年名為非
劫。若經增減成壞名劫。二如勝蓮華剎既 不可校量。亦無劫數故名非劫。三推妄歸 真劫入非劫。依真起妄非劫入劫。斯則前
七事事無礙。此乃理事無礙。九一念速知兼 總包無盡。以斯無限安可比前。三結能知 智。即十通中。知盡未來際劫神通也。第四佛
子下。善知勝解喻。文四同前。初舉廣喻。梵 云阿地目多。此云勝解。謂於決定境印持 為性。不可引轉為業。今譯存略耳。釋中
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別中總 有十三句。初有八句總相以辨。後有五句 一一別明。前中又二。初三解。為得方便解
智光。此光通因通果。於中一廣二深。約理 等故。三即能知。後五句。為得佛十力中勝 解智力。解一切法。初一約人。謂眾生海解
故。次一約時及性。三約境明似不似。上皆 明所知廣。四事事相即顯所知深。上皆所知 後一能知。即得十力之一也。第二從欲悉知
有上。下一一別明。上但云多。未識差別之 相。今略示之。於中五句各是一義。初句三 對。約佛菩薩相望。一妙覺無上餘皆有上。
此約竪論。二約橫辨盡未盡。故三同位互望 為等。高下位相望為不等。第二句有六對。 約五乘凡聖相望差別。有依無依。約自性差
別。託於根境及稱真故。二約淺深差別。甚 深般若不共小乘故。三約境差別。佛解無 邊餘未盡故。四約二諦。世諦差別勝義無差
故。五巧拙差別。六漏無漏差別。第三句有四 解。約佛乘說。一深故。二廣故。三無分量故。 四契真如正位得果解故。事理無礙故。無
二礙故。第四句三對。唯約眾生以辨差 別。於中初能知方便。不礙空而知假故。後 悉知下。明其所知。有三對六解。與惑相應
名染。不相應名淨。廣略者。約境及作意差 別。麁細者。約行相差別。委悉不委悉故。第 五句三對。多約知聖教解。於中文二。先正
明。二一切下。通結前文。初中深密者。開則深 約方廣一乘。密謂密意。合則深即是密。以祕 以妙即事而真故。二方便者。略有三種。一
進趣方便。謂見道前方便道是。二施為方便。 即第七波羅蜜。依實起權皆善巧故。實無此 事假施設有故。三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
集成。如六相巧成可名方便。今並能解。言 分別者。凡於一法多門決擇故。言自然者。法 爾本覺內熏發故。隨因所起者。過去聞熏之
所發故。或於現在正思惟等而能知故。言隨 緣所起者。謂得善友增上緣力。所開悟故。 二一切下總結。廣多交絡故如網也。為此無
限而起大心。豈同前喻。第五知根智。第 六知欲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 為業。即勝解智所攝。會釋如前。第七知方
便者。即禪善巧及至處道智方便三種。如向 所辨所望別故。無相濫失。第八知心義兼 王所。即他心智。第九知業即業報智。上皆文
四。同前可知。辨其名體。具如初會十力章 中。廣顯差別如第九地。第十佛子復置下。 明知煩惱差別喻。文亦分四。前三可知。第
四釋中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 別有六門。各先惑後治。謂非但空知。意在 斷故。初門總明後一義兼總別。中間四門
別舉其重。今初門中輕重眠起。通下諸惑 故名為總。就中輕重總中之總。以品言之。 一切煩惱各有輕重。約起惑者。心有異故。
據難易斷現行為輕。種子為重。即眠起是。 又分別為輕俱生為重。若據破壞三寶焚 燒善根。則邪見最重餘悉名輕。若據損惱 自他障菩薩道。瞋恚最重餘悉名輕。若據
發潤生死流轉。無明愛取為重。若依為諸 惑根。則三毒為重。若依障初聖道不受聖 教。見慢為重。若據遠隨現行障無學道。我
愛慢為重。餘可名輕若煩惱當體相望。十 大煩惱為重。隨惑為輕。隨煩惱中大中小 隨。展轉輕重。又正使為重習氣為輕。更有
異門可略言也。言眠起者。眠即種子眠伏 藏識。起即對境發起現行。言一一眾生無 量煩惱。總結多端。種種差別如後略說。廣
唯佛知。種種覺觀通能所治。有染淨故。染 為所治。煩惱依故。如欲恚害覺。能生貪等 無量煩惱。涅槃加五說有八覺。一欲覺。求
可意事。二瞋覺。念欲瞋他。三惱覺。念欲 惱他。四親里覺。憶念親緣。五國土覺。念世 安危。六不死覺。積財資養。七族姓覺。念族
高下。八輕侮覺。侮即是慢。念自恃欺人。此 等非一故云種種。皆能引起一切煩惱。對 上一一眾生無量煩惱。亦名引起分別。言
淨治者。欲以不淨觀治。瞋以慈治。惱害以 悲治。次四以無常觀治。後一以無我我所 觀治。故云種種覺觀淨治一切雜染。第二依
流轉門。於所治中即癡愛發潤。斷一切下明 治。由癡愛故。諸趣流轉。從癡有愛菩薩病 生故。一切眾生三有五趣三結要當斷盡。一
欲界諸愛別名欲結。二上二界愛合名有結。 三三界無明名無明結。三結亦名三漏。即上 癡愛斷已永盡生死流故。第三依病行門。四
分分別。分是性義。各據偏多受貪等名。名 為不等。三分俱多名為等分。然不出三。此 三別名三不善根。故治中云斷根本也。第
四依通諸識門。明我我所。謂第七識恒執第 八為內我故。惑謂為我所染之起慢。故 云我慢。通至第六。內執我身外執資具。恃
己陵人。又此我者。亦兼法我。若盡此惑則 諸惑皆盡。故治中云盡無餘也。第五約相生 門。以利鈍分別先鈍後利。故淨名推身。以
欲貪為本。欲貪以虛妄分別為本。虛妄分 別以顛倒想為本。顛倒想以無住為本。今 以無住非煩惱故略不言耳。而順明之。從 顛倒虛妄分別生貪等惑。依貪等惑有諸
隨惑。展轉相生。顛倒想者。不淨計淨等故。 利中即身見為本。生六十二見。此有二說。 一依三世五蘊。至下當明。二依異道邪見。
具如瑜伽八十七說。第六約出家修行門。 以障蓋分別。蓋謂五蓋。已見上文。障即二 障。此亦總。結前諸惑不離二障。發大悲
下。明能治道。謂救有障者。護修行者。此 言在末。義兼總結。謂菩薩發心不自為己。 但以大悲救護一切。令斷上來諸惑之網。
斷之何。為令本智清淨。然能治道。雖復眾 多不出二種。一通二別。別如上來隨分開 示。如不能斷應宜轉治。謂如起貪以不 淨觀治之。不去當起慈悲。緣於前境。應
以淨法與之。云何出家無慈悲心。反更染 污。如是隨便種種迴轉。皆以無得而為方 便。所言通者。但當深觀第一義諦。謂當觀
諸惑即是本覺菩提。故無行云。貪欲即是道。 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故。 惑性智性皆本淨故。但由虛妄分別凡夫不
了。如大富盲人動轉為寶所傷。二乘熱狂。 謂為蟲蛇驚走遠避。權菩薩輩猶謂有之 可斷。今乘一切智乘以淨慧眼。觀惑即真。
則煩惱自虛智性常淨。是為開佛知見。使得 清淨。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有斯悲智。如是 知斷發菩提心。豈與夫前喻同年而語哉。
第十一明供佛及生喻文三。初舉喻校量。 二徵。三釋。今初分二。前廣明一人。後略辨 九人。初中有四。一舉廣喻。二問。三答。四校
量顯勝。初中有二。初廣說東方。後南西下 略例九方。初中又二。先明佛在供養。後至 佛滅下明滅後供養。前中又二。先自行後又
勸下化他。前中有四深勝。一供具廣妙。二供 田廣勝。謂無數界悲敬田故。三供心勝恭敬 等故。四供時勝。相續無數劫故。此自行已勝。
況於教他。況復滅後況於餘方。餘並可知。 後略辨九人中二。先舉廣喻。二佛子下校量 顯勝前中九人展轉遞望。念敵多劫數量復
增。此中如第一人一念以無數供。至第二 人皆增至無量。乃至第十增至不可說不可 說。皆積當位之念。以至當位極時也。後校
量可知。二徵意云。其第十人供福。已至不 可說不可說。全比容許不齊。何以不及少 分。第三釋中分二。先反顯不為齊限。明前
不及此。後為供養盡法界下順釋。以無限 故辨此過。前略申十種。一時過。謂窮三際 念劫重重時故。二處過。謂該十方相即入
故。三供過。謂盡法界稱理之供故。四田過。 謂盡虛空界塵毛等處。諸如來身各充法界 故。五心過。謂一一念中。各以無盡供。供無
盡佛。經無盡劫心猶不足故。六悲過。自作 教他。以此善根唯為眾生令先成佛。我 亦供養故。七智過。了達三事。隨其一一稱
法界故。如海一滴。則具百川之味。芥子之 空已無分限。八善巧過。能以一事為多攝 多為一。善巧成就融攝諸位。真實行故。九
所求過。唯為菩提不為餘趣故。十平等 過。謂生佛自他供與不供。皆平等故。束上 十義總不出三。一無齊限故。二稱法性 故。三事事無礙故。無此三意設更重重廣
喻。亦不及少分。第四發是心已下。就法略 示分。前喻顯大心因廣。此明攝德深勝亦 是讚勝勸學文中有二。一發是心已者。牒前
諸喻所校量心。二能知下明此大心所攝功 德。於中有五。一解行圓滿。二妙果當成。三 與佛平等。四能作佛事。五大智現前。初中
三。一總舉所知。現佛正覺但云智慧。過佛 示滅故加涅槃。當佛在因云善根也。過現 已從緣應可得云知。未來未有但可云信。
亦信一切皆當佛也。二彼諸下攝以修證。 有為能得無為能知。能證使智身成就法 身等佛。古德判此一段。為攝位修成。謂於
諸佛功德智慧能信是十信。信成就故。後攝 初故。能受是十住。能修是十行。能知是十 向。得證是十地。謂本智證後智。得能成就。
是結因究竟。能與佛等是果滿。平等謂與 諸佛能證所證平等無二故。初心即攝諸位。 乃至佛果亦是一理。三徵釋所以。何以初
心即滿因位。釋意云。以等真性所為無齊 限故。有十一句。初總餘別。文並同前初喻 中辨。第二以發心故下。妙果當成分二。初標
因得果。二徵釋所由。今初得於八事。一解 契佛心故為憶念。二入正定聚故當得菩 提。三真器已成故佛授妙法。妙法者即如來
知見也。四知心性故與佛平等。五圓修助 道六度四攝。六力等未證亦定無疑。故云 成就。七十八不共修習莊嚴。八得四無礙辨
名說法智慧。上七皆言三世明其豎該。今 云法界。辨其橫攝。前後影略。二徵釋所由 中。初徵意云何以發心即得果法。釋云。以
是發心為因。決定當得佛故。望圓極之果 故定當成。約見性成智身。上品云即得故。 晉經梵本。此中皆云即是佛故者。當此義
也。第三應知下與佛平等者。見性均故。發心 畢竟二不別也。文有四句。初總餘別。總言 等佛何所等耶。有三種等。一所緣境界。及
分齊境界等。二大悲大定力無畏等。皆悉平 等。三得知身無從。亦無積聚。隨物分別 見種種身。如是智慧與佛平等。第四纔發
心時下。能作佛事有十一句。皆是纔發即 得。言即得者有二意故。一約法圓融。初心 攝諸位故。通說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
行攝位。如十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說。 二以位攝位。如十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 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處說。其十行十向十
地皆爾。各如自品說。三初心攝終。如十住 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說。並就因位滿說。 如普賢作用大分同佛。猶未是佛。此中亦
爾。二約見性齊故。說與佛等具諸佛法豎。 論位次優劣非無。若爾此與歷別何異。請 以喻顯。若彼虛室置之一燈。光周室內。加
二加三乃至百千。各各重重遍於室內。雖 同周遍不妨後後益。明初心等佛若彼一 燈。妙覺等初同第百千。若器中盛燈。雖復 百千共置一室。互不相見。歷別修行類同
此也。依於此義故。初心即云振動光照一 切世界。登地已上却說百剎千剎。如理思 之。又即由此義廢高就下。十住之中即 齊地故。第五此初發下明大智現前。此文二
意。一別是一段。謂以無著大智求菩提故。 二通釋上四段。謂由於一切無所著故。稱 性圓融能成能攝一切功德文中分二。初 正明無著。後釋其所由。前中初總所謂下
別。謂從三世門見佛法僧非佛法僧。同三 世攝。於中三位。初八清淨次四通染淨。後 二唯染。後唯求下釋不著所由。文含多意。
一云。唯為菩提故云求一切智。不餘趣向 故於法界佛等無著。此雖有理不順今文。 以佛及佛法豈非一切智耶。二云。求之於 己不求佛等。求之於己尚未免求。今釋
有二。一只為求一切智故。求而無著。以 有所著非真求故。故淨名云。夫求法者。於 一切法應無所求。了法無求順一切智。二
者言求者不壞相也。不著者稱法性也。性 相雙鑑。終日求而無所求。經云無所求中 吾故求之矣。第五爾時下動地興供分。全同
上文。第六是時十方下。十方證成分。望於上 文有同有異。同義可知。異有三種即為 三段。一佛現證成異前菩薩。二顯益證成前
文所無。三結通無盡。前略此廣加說因故。 今初也。先現身次讚說。後引已同。以初心 攝德深廣恐難信受。故佛自證。二汝說此法
時下顯益證成。益通二世。初益現在。後我 等悉當護持已下。顯及當來。今初清淨心 者。以聞菩提心見心性故。而經多劫者。
然餘教說定三僧祇。此宗所明劫數不定。略 有四類。一或展則無量。不可說不可說剎塵。 如法界品說。二或千不可說。或減或增。如
威光太子及此中說。三或一生二生。如善財 童子兜率天子。四初心即得如前所說。所乘 之法既自在圓融。能乘之人亦遲速不定。念
劫融故。故彌勒云。一切菩薩無量劫修。善財 一生皆得。起信則以若遲若速。皆為方便。 此宗則以楷定為權。並有聖言無煩固執。
不以長時而生退怯。不以速證而起輕 心。若遲若疾誓要當剋。是佛意也。後益末 世令信仰故。今之聞者。皆由佛力願深 愧信行。三如此下結通無盡。是證佛結通非
經家也。先明說遍。後其說法下示所說同。 文中有三。一說人同。二說儀同。謂神力本 願故。三說意同。為欲下是此文大旨。同前十
住並顯可知。第七爾時下以偈重頌分。先 辨偈意有十一句。初一後一是說偈儀。而 離開者欲顯中九。皆承佛力該十方故。中
九正明所謂。初總餘別。別中四對。一淨業 顯理。二除惑開信。妄想分別為雜染根。三 知病識藥。四觀果淨因。即由利他自業便
淨。第二正顯偈辭。有一百二十一頌。文分 三段。初八十二偈。超頌就法略示。二有三 十四偈。却頌就喻校量。三有五偈結德
勸讚令景慕發心。歎深難說遍於三段。又 歎為長行偈頌之本。故略不頌之初中文 亦分五。初有十七偈。頌第一解行圓滿。二
菩薩始發下十七頌。超頌第四能作佛事。三 菩薩所住下十八偈。却頌第三得佛平等。四 趣向菩提下六偈半。頌第五大智現前。五恒
勸眾生下。二十三偈半。頌第二妙果當成。 文不次者。顯德無前後故。又長行明先同 果體。後同果用。偈頌明用可在。今果明
當得。大智通遍故。前後互明。初中文分為 二。初一偈。頌前正明解行圓滿。然初句。是 總舉發心為因。餘十六偈頌前徵釋。於中
有七。初一偈頌充遍一切世界。二有二 偈。頌為欲度脫一切世界眾生。三有一偈。 頌知世界成壞。知者意在往化覲佛故四一 偈半。頌為悉知一切眾生垢淨故。及一切
世界三有清淨。知垢意在令淨故。五趣三有 名左右耳。五紹隆下兩偈半。却頌為不斷如 來種性故。初半摧邪顯正即紹隆義。次句示
佛種之體性。次二句即起佛種緣。餘是種起 之相。化化不絕是報佛恩。心如金剛是種性 義。照佛所行修菩提行。則佛種不斷也。六
五偈。頌知眾生心樂煩惱習氣下。四種發心。 於中初偈。總明所知事。想是妄想即煩惱也。 業即習氣果即死此生彼。心即心行根性即
諸根。次二偈顯知之體相。皆即事入玄。次 偈非唯知病亦識法藥。故如世尊。後偈非 唯空知。行願相符能為實益。七有三偈。頌
知一切眾生三世智。謂離三世障故。障有十 種。一煩惱雜染障。二觸境迷倒障。三長時懈 怠障。四取著因果障。五邪教邪師引轉障。六
趣下乘障。七麁相現前障。八於遍趣行無 堪能障。九隨言生解障。十不亡能所障。如次 十句各一對治。末後二句總結通達。第二菩
薩始發下有十七偈。頌上能作佛事。總分為 十。初二偈。頌即能說法教化調伏一切眾 生。以悲智相導故。二有一偈頌諸佛讚歎。
歎必加故。三有一偈。頌即能振動一切世 界。動入互舉。四菩薩具足下六偈。頌即能息 滅一切諸惡道苦。於中具悲智之德。故能拔
因果之苦。而無我人。五有一偈。頌即能光 照一切世界。照世意在照諸眾生。六一偈。 頌即能嚴淨一切國土。毛孔現剎即神通嚴
也。七有一偈半。頌上即令一切眾生歡喜。供 佛問法但為益物故。八一偈半。頌上即能入 一切法界性。初半聞而通達。次半思而兼說。
後半修而無著。九有半偈。依修而證。頌即 能持一切佛種性也。十有一偈半。頌即能 示現成佛。第三菩薩所住下十八偈。頌得佛
平等。於中分四。初三偈半頌佛境界平等。 初偈分齊境。次偈兼所證所緣境。後一偈半 舉況顯勝。二善知下四偈半。頌功德平等。
三有一偈。頌前文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平 等。四於諸下九偈。頌真實智慧。於中有四。 初四頌。發離一切妄想廣大心。二有二頌。
發窮三際廣大心。三有二頌。發順涅槃菩 提廣大心。四一偈結勸可知。第四趣向菩提 下六偈半。頌大智現前。於中初一結前生
後。餘正頌大智現前。初偈於佛無著。次偈 即若眾生若眾生法。次偈即若佛若佛法。次 偈若世間若世間法。次偈若菩薩若菩薩法。
二乘文略。後半偈頌上結文。念十方佛即求 一切智。無依無取。即於諸法界心無所著。第 五有二十三偈半。頌前妙果當成。於中有
九。初三偈半頌常為一切諸佛護念。以具 德故。二半偈。頌當得無上菩提。三半偈。頌 與其妙法。大人法者八大人覺也。四有一
偈。頌佛體平等。時處平等即佛體故。五有 一偈。頌已修三世諸佛助道之法。六有六 偈。頌成就三世諸佛力無所畏。廣十力之
別名。略無畏之都號。於中五偈半別明十 力。後半偈顯得分齊。七有五偈。頌已莊嚴 三世諸佛不共佛法。三世間圓融不共權小
故。八五偈。頌悉得諸佛說法智慧力。九一 偈。結德無盡並屬初心。該前諸段大文第 二十方國土下。三十四頌。頌前約喻校量。於
中分二。先十四頌。正頌前喻可知。後二十 偈。通釋諸喻不及所由。前雖略釋今此廣 辨。又長行中多隨喻別明。今此總辨。亦總相
頌前歎深難說。若將別配。則令難證等互 有所局。於中分三。初半偈結前生後。次十 七偈半正釋所由。後二偈結德無盡。就正
釋中分三。初一偈標章。次十二偈半別釋。 三四偈顯德圓滿。今初也。謂標出生無盡體 相無限。二章二別釋中。初四偈釋無齊限。
或一句是一義。後一偈半頌六度義。可以意 得。後八偈半釋出生無盡。於中分三。初二 偈半結前生後。以體無限故出生無盡也。次
菩提心是下四偈。正顯出生為本。出生乃一 義耳。後二偈略釋為本所由。由修六度為 菩薩乘本。由勸正行為人天乘本。由闡 妙業通為三乘涅槃之本。三四偈顯德圓
滿。中初偈總顯。次二偈別顯願滿。後一偈別 明智圓。第三二偈結德無盡可知。大文第 三欲知下結勸發心於中三。初半偈正勸。
次三偈半釋勸所由。總舉具足一切德故。 後一偈結勸速發。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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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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