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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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二天台沙門湛然述
[0897c13] ◎三判麁妙中二:先約四教,次約五味。先 約四教中二:即三麁、一妙。前三為三,初三 藏中為四:初明三相,次「既是」下明教意,三
「不見」下引證,四「半字」下判決。初又二:初總明 三法,次「四念」下明三法所至。言「半字」者,《大 經》第五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憶念憐
愛無已,將詣師所,欲令受業,懼不速成, 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殷勤教其半字, 而不教誨毘伽羅論,力未堪故。」言「半字」者,
謂九部經。「毘伽羅論」者,謂方等典,此以理 等名方等典,非謂生蘇調斥方等。次通教 中二:先明三法,次判。初文者二:先總明,次
「乾慧」下明所至。次別教中三:初明三法,次 「緣修」下明教意,三「若爾」下判。初文亦二:初總 明三法,次「十信」下明三法所至。次明圓教
中二:先正釋,次「故瓦官」下以現事驗。初又 二:初正釋三法,次明所至。初又二:初正釋, 次「秖點如來藏為廣」下以大車釋成。初文
又二:先正釋,次「秖點」下融通。初文約實 相以論二者,正明即體論用故也。更融通 者,恐未了者二義猶別,是故三法展轉相融。
此中四句,初句空藏為實,第四句實為空 藏,中間二句但云空為藏、藏為空,此語猶 略,貴在得意。若具足存中間兩句,應云空
為藏實,藏實為空,藏為空實,空實為藏,則 成三對六句也。次以車體用釋成,中二:初 明體中融即,次「又點」下明與具度融即車
體即是理性即也。具度即是對修明即,初文 三對,初「秖點」下明體有用,故高廣。次二對 明體用相即,初對者明用即是體,故非高
非廣,次對者明體即用,故是高是廣。然第 三對不殊初對,為對第二以明第三,故 初對中云秖點者,體即藏空,明體高廣,細
尋此意,同異可見。言「如來藏」者,具如《占察》 下卷末文。次「攝具度」者,即大車之具度,故不 異也。則《止觀》中正助合行,其意可見。於中
二:先釋,次以不思議結不異。次明三法所 至,中二:先釋,次引證。釋中三法展轉至於 妙覺,餘教不然,是故妙也。以我之因為汝
之果,故三並非妙。次事驗中,凡是大師妙會 諸處,指斥他師、護時人情,故云「有人」耳。五 味,可知。
[0898a25] 四明開,中三:初總標,次釋,三從「人 天」下結。釋中意者,以初句開人天,次句開 別教,第三句開藏通,一一文中三:皆先引
經立相,次明過失,三正為開。初引經明 理妙,彼執者不知,故皆斥有過,至法華並 開無不歸妙。從「此是」下明過中云「而其家
大小都無知者」者,《大經》第八〈如來性品〉貧女 譬中引金藏喻,如《止觀》第一記已具引文。 今更略消喻義,「其家」者五陰也,陰有佛性
而大小不知。古人多釋,有云四果為大,凡 夫為小;論人云菩薩為大,聲聞為小。章安 云人天為小,析空二乘為大;析空二乘為
小,體空二乘為大;但空二乘為小,但空菩 薩為大;但空菩薩為小,出假菩薩為大。如 是大小皆悉不知,別教雖知帶教道故,故
教屬權。第二句開中又如三譬以顯開相。 言「定不定」者,定是緣修,計定能顯理;不定 謂真修,能破定計。以真修望於緣修,亦有
二義。譬中云「如輪王能破安」者,輪寶威伏 如破,十善化世如安。今亦如是,遍一切 法為破,亦無能破名安:又除暗如破,生
物如安。除瘼養珠,準此可見。第三句次失 中言「三五等乘」者,第二句既已開別,故知 此中但開藏通,則三五等但約兩教。次結文,
可知。故知方便諸乘皆悉不知無始藏理一 心三法,故各於一法少分起計並謂究竟。 今如來善巧方便種種調熟,還示眾生本有
覺藏,使大小咸知,昔覆今顯名之為開。今 文大小之言雖復寄在初句文中,如章安 釋意通後句,即其意也。
[0898b25] 五始終者,為二:初 總標來意,次「何者」下正釋。釋中為二:初汎 約一界,次「今但」下局一念十界,即是一念十
如三道。於中為四:初以三道性相體等為 理性三軌。於中又三:標、釋、結。釋中三道各 有法、譬等,具如初文釋眾生法中;但今文
中初明三道,即十如中相性體三,為欲別 釋三道相狀,故一一道各云「性相」,無「體」字 者但是文略,尋之可見。次「夫有心」下結,中有
二:初正結,次引證。證云「儔」者,類也,謂業苦 也。次以力作因緣為修得三軌。三如是果 報為究竟三軌。四明本末究竟,又二:初言
「等」者,等前三種,性即是理,修得如文,彰顯 秖是究竟。今不云究竟者,義通初住。次 「亦是」下三諦等,可見。前文明位之始終,則
約凡位一始終,聖位一始終;今明三法始終, 故須始凡夫一念,終在彰顯聖位。所以立 此門者,前雖開顯猶恐不了者,謂以開發
為三法始,故須重明。秖緣始在於凡,故凡 位可開,凡無三法,何所論開?故不動凡夫 三法,而成聖人究竟三法,為是義故復立 此門,勸勿自鄙。
[0898c17] 六明類通,中二:標、釋。釋中 五:初明來意,次列,三「諸三法」下明十條意, 四生起十條,五正釋十條。初文二:初正明,
次「何者」下釋。以一三法從始至終,故名為 竪,以一三法通會諸三,故名為橫,餘三望 三互得為橫。若言赴緣名異則一,一三皆
可自為橫竪。三釋十條意如文。四「三道」下 復生起十條,若望名異意同,雖一一至極, 此據圓理理體不殊,若據現名,不無差別,
故以十條,共為始終,始自所化極迷,終至 能化入滅。復一一條中皆約六即故,若離若 合橫竪該深。五正釋中自為十條。初三道中
二:先正釋,次結位。釋中先總對,次別釋。釋 中自三,一一文中皆先釋,次引證等,下去九 三文句大同,雖有小異,大意可見。言「妙句」
者,「諸法從本」下明理妙,「於諸過去」下聞名 妙。對三識釋中二:先總對,次釋。初文者,三 識同在理心,教門權說且立遠近。言庵摩
羅是第九,本理無染以對真性;阿黎耶是第 八無沒無明,無明之性即是智性,故對般若; 末那識即是第七,執持藏識所持諸法,即此
執持名為資成,以助藏識持諸法故;第六 但能分別諸法,故與第七同為資成,是故 今文不論第六。若準《唯識論》轉於八識以 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者,則轉第
八為大圓鏡智,轉第七為平等性智,轉第 六為妙觀察智,轉五識為成所作智。大圓 鏡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報身,成所作智 成化身,妙觀察智遍於三身,此中不取第
九,乃是教道一途屬對不與今同。何者?彼 居位果,三身仍別,此在因位,三身互融,即 此三身秖是三德,三德據內,三身約外;今
從初心常觀三德,故與彼義不可雷同。 從「若地人」下正釋,為三:初明互執成諍, 次從「今例」下引例和諍中二:先引近事,
次正例。中二:先釋,次引論證。初文中云言 「轉依」者,轉於染依而依於淨,是故在染 則種子依於黎耶,在淨則轉於能依以成
第九,當知黎耶不離染淨。三正釋中引今 經醉人譬者,醉如無明,故譬黎耶。從「世間 狂惑」去遍涉六塵,故云「遊行」,即是六,七故
譬末耶。珠是真性,故譬第九。三佛性中,指 常不輕中為正因,此之正因亦可為性德 三因。今望緣了種子,故但云「正」。「若十二十
乃至三十譬三佛性」者,此三十子通宅內 外,疏文且據能出宅邊,以譬三乘各有十 智,故云「三十」。今以諸子各具三性,故以譬
之。三般若中釋中先總對及指前三正釋,餘 如文。三菩提釋中先對師位釋,次對弟子 位釋,次三大乘中釋中三:先約師位自行,
次「舍利」下約弟子位自行,三「於一」下約師 位化他。初師位中二:先引經,次釋。「得」謂證 得,「隨」謂因果,「理」謂理性。言「又舍利弗以本
願故」至「得乘隨乘」者,說法屬智,故是隨乘。 由是證得,故是得乘。故願說三兼於二義。 於一佛乘為理,分別說三為隨,意亦同前。
「歷七位」者,五十為五,等妙為七。不論名字 但以五品為假名者,名字非位,乃至但論 信等七位,非是正位故也。次三身釋中又
二,先列釋七文,次「三軌」下引文總釋前七。 初文二:前二他經,後五此經,此並數句之內 三身具足。「應身即水月」者,諸水非一故。「報身
為天月」者,自受用報非多故也。次總釋中 二:先略結,次正對。對中云「從方等生」者,翻 名解義如《止觀》第二文。次釋三涅槃中,先
破古,次釋。破古中三:先述古,次「今以」下出 正解,三「若將」下破。次正釋中二:先略對,次正 釋。於中二:先今經,次《大經》。初今經中性淨
一釋圓及方便兩義者,以性通本迹故也。 圓及方便中先明本迹兩圓,次「數數」下明兩 方便,準例亦應云歷七位,但是文略。次三
寶釋中二:先引他二經,次今經二文各三 寶義足。《思益》中云「知離名法」者,法體離染 故,「知無名僧」者,僧體無諍故。次明三德釋
中二:先總對,雖但別對已當總對;次別對 釋。釋中二,先釋會,次破古中二:先總斥,次 「唯知」下別破。以彼經一乘與此經佛性對
破古人。初言「二經義合」者,《大經》及此經,《大 經》調伏眾生名為解脫,此經數數現生為 調眾生,是故義同,餘二德可見。「碌碌」者多
石貌也,亦凡石也。次別破中三:先破佛性,次 「又涅槃」下破總名,三「但涅槃」下明經宗別。「八 千聲聞」至「記莂」者,《大經》第九云:「是經出世
如彼果實,多所饒益安樂眾生,能令眾生 見如來性,如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授記 莂成大果實,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一闡
提輩於諸佛法無所營作。」疏中古有三解, 一云經誤,應云八千,即〈持品〉中八千聲聞得 記者是。二云外國有八千人。三云若定應
云八十年。章安云後二解不可。次破總名 中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如《止觀》第二記。此 三涅槃中所以對古師苦破者,以人多執
招過非輕,故苦破之令歸正轍。如前釋 眾生法及止觀十如,亦皆破者,意在此也。 如諸文中每至別教破地攝師者,執教 道故意亦如之。此十三法同是今經三軌之
器類故,此之十條散在他部諸大乘經,今 經始終無不具足,故一一三中皆引經文 為釋,況此十條不出因果,今文秖是一乘 因果故耳。又十條中所以菩提三身及三涅
槃具引本迹,餘文唯迹者,一以本中文狹, 二以本果已成,故取菩提三身涅槃證義便 故。道識性三全在凡夫,般若通因本因文
總,但云我本行菩薩道,乘通事理及以因 果故。「三寶」者,本地既有佛寶,必有餘二。三 德可知,文雖存沒,義必兼具。次四悉料簡
中,先問,次答。答中二:初述意,次正釋。初文 又四:初總明用四悉,次「隨俗」下別明用相, 三「朝三」下明用四悉意,四「善巧」下結歎。初
二如文。三明意中,言「苦塗水洗」者,《大經》 第八云:「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嬰孩得病,是 女愁惱求覓良醫。良醫既至,合三種藥蘇乳
石蜜與之令服,因告女人:兒服藥已,且 莫與乳,須藥消已,方乃與之。是時女人即 以苦味用塗其乳,語其兒言:我乳毒塗不
可復觸。其兒渴乏欲得母乳,聞乳毒氣,便 捨遠去。其藥消已,母乃洗乳喚子與之。是 時小兒雖復渴乏,先聞毒氣是故不來。母
復告言:為汝服藥故以毒塗,汝藥既消我 已洗竟,汝便可來飲乳無苦。其兒聞已漸漸 還飲。」經合譬意,譬無我等猶如毒塗,說如
來藏如喚子飲,或時說我或說無我,皆為 適機如彼塗洗。次正釋中二:先舉章門,次 釋。釋中又二:初以四悉釋此十條,次明妙
不妙。初文二:謂初、後。後文中言「上下而無縱」 等者,上下是縱義,雖一點在上,不同點水 之縱。三德亦爾,雖法身本有,不同別教為
惑所覆。表裏是橫義,雖二點居下,不同 烈火之橫。三德亦爾,雖二德脩成,不同別 人理體具足而不相收。次文者為二:初料
簡,次結位。初又二:初判,次開。初文三:初略 立二諦以判四悉,則真妙俗麁;次約化城 寶渚以判;三約五時教判。初文又二:初
判,次料簡。初判中以三悉與第一義相對 者,順《大論》文,仍成別義,故《大論》云:「諸經多 說三悉檀,今欲說第一義故,說是《摩訶般
若波羅蜜經》。」通論皆四,具如諸文。次「若然」下 料簡,中二:先問,次「今言」下答。次「若不」下決 開,結位如文。
[0900b10] 問:
[0900b10] 此中初以四悉料簡十條, 則一一條無非四悉,次判四悉妙與不妙, 乃云三麁一妙,應當三法亦麁亦妙耶?
[0900b12] 答:
[0900b12] 若 約不思議中,亦得論妙不妙,如三德中,若 前三悉檀說之,義當於麁,謂三德為世界、 解脫生善、般若破惡,是故為麁,若見法身
方始名妙。三德既爾,餘九亦然。
[0900b16] 若爾,何故 次又云三悉至化城耶?
[0900b17] 答:
[0900b17] 此約《大論》文, 皆以小乘為三悉,對般若為第一義,故 作此簡。若依此義,今文唯在第一義也。
[0900b19] 故 下決中云「三悉不決皆名為麁」,然取通途 則今文並約不思議論四悉,判不思議三 法真俗相即,而論既以中道為第一義,豈
以中道而隔真俗。「半如意珠」者,迹十妙中 以釋五竟。十法共成如意珠法,言「珠法」 者,秖是妙法。十中居半,故云「半如意珠」。若
《大經》十三即以羅剎半偈名為半珠,彼經半 偈詮於半教,今之半珠即是全珠。何者?自行 因果已滿,是故今文以自望他,闕化他邊 名為半珠。
◎
[0900c01] ○◎六釋感應妙中二:先來意,次開章解 釋。來意又三:初判前五妙,次「境妙」下果滿 得名,三「果智」下正明感應來意,由果滿故,
由機扣故。初文云「上四妙為因」者,位妙若 立實通因果,為對三法且從因說。次文為 二:先釋,次引證。初釋文言「境妙究竟滿名
毘盧遮那」等者,前行妙初已融會此境智行 三,三而論一、一而論三,及境等三各自具 三等,具如《止觀》第二卷末指歸中文一德
具三三各具三等。今且從於理事合說,以 境智行而對三身。次引證中云「稽首智度無 子佛」者,《大論》文初歸敬偈云:「智度大道佛
善來,智度大道佛窮底,智度相義佛無礙, 稽首智度無子佛。」古人論音云:言無子 者,有四義不同,一者無等,一切眾生無與
佛等。二云無礙,佛是法王於法自在。三云 無子復有二義,一者就理,佛能體悟無生 真理,名為無子;二者就事,如來生死種子
已盡故名無子。四者無子亦有二義,一者般 若名為佛母,母有七子,謂佛菩薩及辟支 佛并四果人,即此七中佛最居長,故云無子;
二者無明蔽中無有智慧種子,故云無子。 今文中用第三第四二無子義,果智究竟感 應義足。三正明來意中,且依《本業纓珞》云 等覺照寂,妙覺寂照。
[0900c25] 問:
[0900c25] 前明境妙以證得 為無諦,前明智妙二十智中訖至妙覺,前 明行妙次第五行訖至初地,不次第行亦 至六根,若明位妙,始終具足,向明三法,
辨始終中,始從凡心一念十界,終至究竟, 是三法果,今初何得斷云四因一果?
[0901a01] 答:
[0901a01] 一家 釋義稍異今古,若得文大旨則不 [目*曹] 元 由,若隨文生解則前後雜亂。前之三妙,若
離而言之,唯境屬於理,故解依於理,依解 故起行,行之所階,則有諸位。若至初住, 名隨分果,則分證三法,證三法已,隨機起
應,此則以智導行至初住位。又教所譚 須論始末,此則具如生起中意。若從合明, 具如行妙初說。若相由者不明妙行,境智
行三,此三各三,三九秖是一而論三。次歷 六即,以至於果,皆開權顯實成妙感應。今 從此義,故云四法為因。若從別說當妙高 深自是一意。
[0901a13] 次開章別釋,中二:列、釋。釋中初 釋名自二:初列,次釋。釋中初釋名又二:先 總立名者,謂感應通論;次別釋者,謂感應
二字各具三義。初文者,如《勝鬘經》。勝鬘夫 人是末利之女,末利及王既信佛已,以書與 女。女得書已即對使者而說偈言:
「仰惟佛世尊, 普為世間出,
亦應愍我等, 速來至此處。」
[0901a21] 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現。即是雙明感應 二義。若得此意,例應可知。次別釋中今先 明機三義者為二:先明用機為名例知緣
感,次「機有」下正釋機名。言「如弩有可發」等 者,眾生如弩,宿因如機,佛如射者,應如發 之,益如箭中。「善機」者,《大經》十八云:「我觀眾
生,不觀老少中年、貧富時節、日月星宿、工巧 下賤、童僕婢使,唯觀眾生有善心者,即便 慈念。」料簡中問意者,由前帖釋中云宜生
理善即第一義,故今問云:為人名生善,理 事俱是善,何意於理善而稱第一義?答意 者,理明是理善,理暗是理惡,故理之善惡其
性雖相傾,若理善生時,理惡必定滅,無有 先惡滅方始理善生。若事中善惡其性亦相 傾,善生之時未必惡滅,惡滅之時未必善
生。故於生善以分事理,理善即屬第一義 義。事中善惡,善生即屬為人義也。惡滅即 屬對治義也。理惡即滅、理善即生,故於生
善以分二悉,滅惡唯得立一對治,惡無先 滅故不分二。「眾生得事」等者,眾生得即理 之事,聖人得即事之理,聖人知即眾生不
知。又聖人得於因果化他咸應等事,眾生但 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又眾生在因,聖人居 果。「問為用法應」等者,此一問答為欲生起
機應之相,約理雖即不當應與不應,約事 必有應與非應,法應應應俱皆應故,得法 應俱名應,由此與機相對辨,致成三十六
機應。次相中二:先正釋,次廣問答料簡。初又 二:先標、次釋。釋中先略舉機應兩相,次釋。釋 中先機、次應。機中二:先徵起,次釋。釋中有
三,不言去取,應中亦然。初機者,惡為機中 言「七子」者,《大經》十八釋月愛中云:「譬如有 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
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重。」章安云: 或以七方便根性為七子,謂人天二乘三 教菩薩,是七子中有起過者,心則偏重。「如
來不為無為眾生」者,亦第十八經,有為是惡 故惡為機。又「無記是無明」者,若分三性即 立無記,今立機緣且對善惡,無記雖非身
口行惡,能覆理善亦屬惡攝,即屬惡機。現 雖是惡,乘於宿種,故得為機。相帶為機中 二:先判,次正釋。初文中云「唯有一髮」者,《大
經》三十一「迦葉菩薩問佛:一闡提者終無善 法,是故名為一闡提耶?佛言:如是。又問:一 切眾生有三種善,所謂三世,一闡提輩亦不
能斷未來善法,云何佛言斷諸善法名一 闡提耶?佛言:滅有二種,一現在滅,二者現 在障於未來;闡提具二,故作是說。佛言:善
男子!譬如有人沒在圊廁,唯有一髮毛頭 未沒,雖復一髮不能升身。闡提亦爾,未 來善法不能救於地獄之苦,未來之世雖 即可救,現在之世無如之何?」以佛性故則
可得救,佛性非三世,故佛性不斷。今意亦 爾,於現在世雖有正因,不可救故不成 機緣。善惡相帶為機者,初從闡提起改悔心,
此舉極惡以帶微善,上至等覺一品無明, 此舉極善以帶微惡。準望前釋,極善唯在 佛,極惡唯闡提,二既非機,故以闡提改悔、 等覺無明,即是相帶,名之為機。
[0901c21] 若爾。何故 前明單善單惡,今復重明相帶為機?
[0901c22] 答:
[0901c22] 前 單明者,據強偏說,相帶明者據理實說。經 雖偏說,非不相帶,四悉順物作偏說耳, 以義推之必須相帶。
[0901c25] 下釋慈悲為應義 者,若偏若帶,準此可知。「慈善根力」者,如《大 經》十四〈梵行品〉「提婆達多令阿闍世放護財
醉象,欲害如來及諸弟子。爾時踏殺無量 眾生,象聞血氣狂醉倍常,見我翼從被服 赤色,謂呼是血,復來奔趣,我弟子中未離欲
者四散馳走,城中人民謂我終歿。調達歡喜 快哉適願。我於爾時即入慈定,舒手示 之,即於五指出五師子。是象見已而生怖
畏,失大小便,投身禮我。善男子!我於爾 時手指實不出五師子,慈善根力令彼調 伏。」乃至五百群賊得法眼等,廣如經說。乃
至如《請觀音》現身作餓鬼等,如前第四卷。 引論云「水銀和真金」等者,出菩提流支《法界 性論》。
[0902a10] 次料簡中有五問答,初問答明三世 機應。問如文。答中二:先通答機應之由,次 別答機應之相。初意中言「以四悉力隨順眾
生」者,至理實無三世善惡,約事說故三世 咸有,但隨眾生四悉機緣,宜作何世善惡 而說?何世善惡而堪遇聖?次正明機應相
中又二:先機、次應。機中又二:先善、次惡。善 惡各有三世,初善中二:釋、證。初文三,初文 中言「五方便」者,四念為一并四善根。四念
雖有總別不同,秖是四念,停心治障,方便 義疎,故且云五。「又如無漏無習因」等者,此 舉無漏,例未來善。如證無漏習果已滿,現
無善因亦能感佛,如阿羅漢根敗之士,在 方等座感佛彈訶,以有未來一乘善故, 無漏根敗尚能感佛,況諸凡夫根未敗者?故
引《大論》池華為喻,已生如往善,始生如現 善,未生如當善,遇應如得日。次明惡中 言「又未來之惡與時相值」者,緣合名時,故
求聖力助遮當惡,此三世惡並有可發,是 故聖救。次應中,亦如機中,應先明有應之 意,謂四悉也。文無者略。又亦應如機中慈
悲各說及引文證等,文亦從略。次別答中 但語機邊亦應論應,若別論者,以現在為 應。何者?過去已過,未來未具。
[0902b04] 若爾,機應差 舛,何名主對?
[0902b05] 答:
[0902b05] 機生未來之善,感佛之時 還名現在,故今且從機一邊說耳。
[0902b06] 次問中 言「若未來善為機四正勤意云何」者,四勤 中已生未生皆可令生,如何但云未來為 正?若準正勤,應云已生善為機,如溉甘
果栽;未生善為機,如鑽木出火;已生惡為 機,猶如除毒蛇;未生惡為機,如預防流 水。答意者,機分通別,通則通於三世如四
正勤,別則唯在未來,如前所說。雖在未 來,功由過現,是故過現以為機者,本為未 來生善滅惡,是故四正勤中言「雖過去」等者,
文中雖云「已生善惡」,意令此善未來增長, 意令此惡未來除滅故云也。又如救火,已 燒正燒皆不可救,救正燒者本為未燒。
[0902b18] 次 問答者,為離性計。初問如文。次答中二:先 破,次「無性故」下立。初中作四句者,若四計 者,先破性已,然後方可點空說四,是故感
應各有四句。感四句者,謂眾生自能感,由 應故能感,感應和合故有感,離應離感故 有感。應四句者,謂諸佛自能應,由生故有
應,感應和合故有應,離應離感故有應。是故 機應各以三假四句破竟,方以世諦四悉 四說。
[0902b27] 立中二:初通立能所,次「而能」下別判 出能所又二:先判,次「若更」下誡勸言。「若更 番疊」等者,若從應為言,即以應為能、以
感為所;若從感為言,則以感為能、以應為 所,故以義推,從感為名亦有能所,從應 為名亦有能所,是故不可以能所為名, 應以生佛定之,使能所不亂。若但以能
所為名,節節更立能所之號,則為生佛之 上更立生佛,世諦則亂,故須且依今文為 定。次問答,可見。三不同中四:先標名,次
列章,三「但眾生」下敘不同意,四「今略」下釋。 釋不同自三:先四句中三:先列,次釋,三「若 解」下結感應益意。釋中自四,皆先標,次釋,三
結。釋中句句皆先機、次應。言「如須達長跪」 者,《大經》二十七「佛在王舍,須達爾時為兒 聘婦,入王舍城,夜宿長者珊檀那舍。因見
長者怱怱辦供,因問其故,乃知有佛。尋 見如來,請佛至彼,如來許竟。須達及與舍 利弗同往,經營精舍,七日成立。所設已訖,
即執香爐向王舍城遙作是言:所作已辦, 唯願如來慈哀憐愍,為眾生故受是住處。我 知彼心,即與大眾發王舍城至舍衛國祇
陀園林須達精舍。」「月蓋曲躬」者,如《止觀》第二 記。三明結益意中,若冥若顯俱名為應,不 可以凡目不覩故而言無應,此墮自性及
無因過。於中為四:初勸其自勵以生善,次 「若見」下勸信因果以息惡,三「若不解」下勸 解四意知不棄其功,四「釋論」下引論文證 須解四意。
[0902c26] 二釋三十六句,中二:初指前四 句略舉機應各有冥顯以成四句,次「若具 足」下機應各列一十六句,先列、次結。先列中
二:先列根本四句,次十六句。初文三:先列 四句,次「冥是」下略列四相,三「如佛」下引事 證相,但證未來一句,餘如前文機應相中
故略耳。機中云「非冥非顯」者,非過去之冥, 非現在之顯故也。
[0903a04] 問:
[0903a04] 應中非冥非顯,與冥何 別?
[0903a05] 答:
[0903a05] 並是法身益物。然冥益者,不見不聞而 覺而知;若非冥非顯,不見不聞不覺不知。
[0903a06] 次 「機既」下應中不列根本直列一十六句,據 機中自列根本,應中合有,但是文略。次結 中云「三十六句」者,若準此取前文四句
為根本,若取機中四句,更列應中四句,即 應四十句。三就十界中云「就自行既爾化 他亦然」者,自行化他俱能感佛故也。若分
善惡自他,俱有生善滅惡,是故善惡並得為 機。言「交互」者,且約自行,如地獄中有九界 機,乃至佛界亦復如是。
[0903a15] 問:
[0903a15] 下下法界有上上 機,如地獄中有九界機,鬼中有八,畜中有 七,乃至菩薩有佛界機,此則可爾。如何佛
界有九界機,菩薩有八乃至鬼中有一耶?
[0903a19] 答:
[0903a19] 所言機者,可發為義,發有近遠,是故不 同。若下有上機則通因果,所謂下果求於 上果,亦可下因發於上因;若上有下機則
唯在果,所謂下果求於上果,亦可下果發 於上因。如佛界機在地獄者,謂雖發心求 於佛果,破戒墮獄於彼可發成地獄機, 餘八準此。
[0903a25] 若爾,與地獄界有佛機緣有何 差別?
[0903a26] 答:
[0903a26] 眾生無始未曾出界,不妨無始有 出界種,然於十界重重交互不可具知,且 據一往約多分說,若佛界心強已名佛
界,益在九界則名佛界有九界機。若已墮 九界則名九界有佛界機,如惡業深重本 是地獄名地獄界,曾聞一句可為佛因,聖 人亦以冥顯應之,是名地獄有佛界機。未
堪頓入漸漸誘之,故用八界以為方便,則 為地獄有八界機,故知下有上機與上有 下機其相有異,上下既爾中間交互準說可 知,故應一界皆具九界。若約化他義分凡
聖,凡位但約觀行相似交互說化,聖位則 界界之身能為十法界化。
[0903b09] 問:
[0903b09] 約四句說以 論機應已兼三世,何故更約三世說耶?
[0903b10] 答:
[0903b11] 三世之上更加三世,故得更論,乃成九世 論交互也。故《華嚴》中十種三世,九世為九 更加三世說平等,以為十種。《大纓珞》中亦
明九世,是故今文重約三世。
[0903b14] 次相對中三: 先標章,次列四文,三釋。釋中二:先釋四意, 次料簡。初又四:先釋初意又二:先總述,次
「地獄」下正釋。釋中且約地獄,餘二十四略 而不云,下機關及三十六句亦然,至第四 意方始例出二十四有。今正釋又二:先釋,
次「是為」下結。釋中二:先並列,次釋。釋中先機、 次應,應中有標、列、釋,釋中機則先惡、次善,應 則先悲、次慈,望前二十五三昧中四意,略無
諸有過患及結行成。何者?此中既明機應 即行已成,故須更明本法功德。機中復加善 者,欲明機遍故,前但明過患者且從惡 邊。
[0903b26] 次機關相對中機中善惡各有三義,應中 慈悲亦各三義,以慈對善、以悲對惡,各各 以微對赴,以關對對,以宜對應。下善惡
中具足應云即假塵沙、即中無明,文無者 略。次三十六機對三十六應者,以三十六 句中句句皆有一機一應,故得機應各三十
六。如一顯機以對四應,雖同是顯,從所對 應,四義不同,故成四別;餘句例此。又一一 機中各具善四惡四,各具微等三義,應中
若慈若悲各各皆以赴等三義應彼善惡各 四中三,若冥若顯機應皆然。今且從總為三 十六,況復如前約於三業三世十界及以一
念等別?若三業之中更開善惡微赴等別,則 無量無邊不可數知。所以文中先約苦樂相 對,次以機關,次三十六,恐雜亂故知此意
已方可將此入前四句三十六句及十法界 則可知矣。
[0903c13] 次別圓相對中亦先總標,次「若歷 別」下正釋。釋中先釋,次簡。初文先釋一有, 次例餘有。此言「別圓不同」者,此約教證兩
道得作此說。如地獄有破一品惑,餘二十 四有亦一分破,豈有地獄無明究竟名為了 了,餘有未盡名不了了耶?故知且順教道
說耳。若約證道地即是住,故知不別。次料 簡中先「問頗有善機惡應等」者,意不異前。 隨無方問,故有此異,是故還以無方之答。
故引經云「或作地水及火風等」。如《大經》云: 「云何名為不施一錢而得名為大施檀越? 佛言:不飲酒肉,施以酒肉,不服華香,施
以華香,如是施者無一文之費,而得名為 大施檀越,如是施者施名流布。」此等並是答 無方之問之流例也。「三菩薩應為妻子」者,
謂妙莊嚴王淨藏、淨眼應為二子,光照菩薩 應為夫人,廣如疏第十卷。「拔樂與苦」者,假 使有問既有圓機感於偏應,乃是機應不
相主對,亦應拔樂而與於苦,此舉例者, 如拔人天之樂與變易苦,拔涅槃樂與入 假苦,拔分別樂與實報苦,或拔淺樂示現
與苦,如《大經》第四云:「又復示現於閻浮提 疾病劫起饑饉刀兵亦復如是,又為說法 令其安住無上菩提。」
[0904a07] 次明麁妙者,判前不 同相對二門名相,餘之二門通於麁妙,故 不須判。又此二門中但判十界者,四句三
十六句,及相對中二,並攝在十界中,判以 十界有優劣,餘無故也。於中先標,次列章, 三解釋中準前諸文,亦可以開列為一門,
今隨文便,於此列之,亦如明位中以 開寄在圓位門中列之。但從義正,分章 無定。就釋中二:先判麁妙,次結。初文二:
先機,次應。機中二:先地獄,次餘九例。初文 先判麁妙中三:初立具十,次「阿鼻」下釋疑, 三「即判」下正判。獄中十界則九麁一妙。次「麁
機」下辨機生熟召應不同,先麁,次妙。慈童 女緣如《止觀》第五記。發菩提心名為「妙機」, 未入六根名為「淺熟」,不至方便有餘,但近
在於欲界天耳。次判應中二:先總論應,次 約教辨判。初文二:先辨因果,次「若無」下舉 非顯是。初文二,先因果,次引證。由慈悲熏
為因,故果時能爾。次文二:先非、次是,正明 應相。次約教中四教及別接通,所以不言 接別等者,意如《止觀》。初藏通中三:先判,次
譬,三「何者」下釋所以。言「譬如圖寫經記乃 成」者,譬藏通神通皆是作意,如圖畫寫 像經始記錄爾乃成就,不同鏡像任運相似,
不同水月遍應諸器。別圓法譬可知,亦約 證道同故合說。
[0904b03] 次開者又二:先單約機應, 次約五味經。初文開前機應中九界之麁同 為佛界之妙,若佛界中生亦名妙,若餘九界
熟亦名麁。又四趣中妙機近熟亦名為妙,麁 機遠熟亦名為麁。次開前諸麁應中,亦約 教道須開兩教佛應,然但言諸經及以《華
嚴》,對《無量義》與今經者,華嚴之後漸教並 在《無量義》中所指者是,是故從略不須復 敘。次《無量》與今經中又二:先《無量義》,次今
經。又三:初法說,次「譬如」下譬,三「此即」下明開 合意。若識此意,則知草木生之與滅不離 於地,三草二木具如第三經合譬中,人天
為小草,二乘為中草,三藏菩薩為上草,通 教菩薩為小樹,別教菩薩為大樹,此乃藏通 二教二乘合說名為中草。若作七方便名,
開人天為二,二乘為二,三菩薩依本各為 一,此開合之義隨機不同不可一準。觀心 感應妙者,境如感,智如應,境智和合即感應
道交,具如《止觀》煩惱境中諸法般若三十六 句,智照於境一十六句如四應赴機,境發 於智一十六句如四機感應,應中一切智如
冥,道種智如顯,兩智共為亦冥亦顯,一切 種智如非冥非顯,機中真境如冥,俗境如 顯,兩境如亦冥亦顯,第一義如非冥非顯,
境之與智不出色心,色心淨故般若亦淨, 色心秖是三業,三業為境用智觀之,是故亦 可對前三業機應。又三諦之境不出十界,
界必交互及以自他,故亦對前十界自他,故 知觀心感應義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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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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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17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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