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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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三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九
[0636b25] 因辯隨眠。於如是位繫如是事。傍論已了。今 於此中復應思擇。諸事未斷彼必被繫耶。設 事被繫彼必未斷耶。若事未斷彼必被繫。有
事被繫而非未斷。繫非未斷其相云何。頌曰。
於見苦已斷 餘遍行隨眠
及前品已斷 餘緣此猶繫
[0636c02] 論曰。且見道位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見苦所 斷諸事已斷。見集所斷遍行隨眠。若未永斷 能緣此者於此猶繫。及修道位隨何道生。九
品事中前品已斷餘未斷品。所有隨眠能緣 此者於此猶繫。及聲兼明。前前已斷。後後未 斷。皆能繫義。此中何用說緣此言。修斷九品
必相緣故。非是所緣者有時非所緣。故緣此 言定為無用。若謂別說有不能緣即遍行中 亦應簡別。以有見集所斷遍行。不緣見苦所
斷事故。經主何意簡此非彼。今詳經主或作 是思。此中所言前品已斷。約世俗道隨其所 應。總分見修所斷煩惱。以為九品漸次斷除。
前品已斷中有餘未斷品。遍行煩惱亦能為 繫。簡緣他地遍行隨眠。說緣此言可成有用。 然於前說餘遍行中。闕緣此言義不成立。或
應以後所說及聲。兼顯前文攝緣此義。謂於 前說見苦已斷。及此前品已斷事中。皆有所 餘緣此猶繫。此文雜亂於見位中。餘及遍行
應隨去一。然此煩說闕緣此言。應問慈尊自 言意趣。何事有幾隨眠隨增。此中但應辯所 緣相。謂辯何法何識所緣。則易了知此所繫
事。定有爾所隨眠隨增。且法與識數各有幾。 諸法雖多略為十六。三界五部及諸無漏。能 緣彼識名數亦然。此中何法為幾識境。頌 曰。
見苦集修斷 若欲界所繫
自界三色一 無漏識所行
色自下各三 上一淨識境
無色通三界 各三淨識行
見滅道所斷 皆增自識行
無漏三界中 後三淨識境
[0637a04] 論曰。若欲界繫見苦見集修所斷法各五識 緣。謂自界三即如前說。及色界一即修所斷。 無漏第五皆容緣故。且欲界繫見苦斷法。為
自界三識所緣者。謂欲見苦所斷一切。及欲 見集所斷遍行。欲修所斷善無記識。色修所 斷善識非餘。無漏識中唯法智品。見集修斷
如應當知。若色界繫即前所說。三部諸法各 八識緣。謂自下三。皆如前說。及上界一即修 所斷。無漏第八皆容緣故。且色界繫見苦斷
法。為自界三及上界一識所緣者。准前應知。 為下界三識所緣者。謂欲見苦見集所斷。上 緣相應修斷善識。若無漏識唯類智品。見集
修斷如應當知。若無色繫即前所說。三部諸 法各十識緣。謂三界三。皆如前說。無漏第 十皆容緣故。准色界繫如應當知。見滅見道
所斷諸法。應知一一增自識緣。此復云何。謂 欲界繫見滅所斷為六識緣。五識即如前增 欲見滅斷。見道所斷義准應知。色無色繫見
滅道斷隨應為九。十一識緣八十如前各增 自識。若無漏法為十識緣。謂三界中各後三 部。即見滅道修所斷識。無漏第十皆容緣故。
不委釋者如應當思。應以如前所略建立十 六法。識蘊在心中。思擇隨眠所隨增事。恐文 煩廣略示方隅。且有問言。所繫事肉眼根
有幾隨眠隨增。應觀眼根總唯有二。謂欲色 界各修所斷。此隨所應欲色修斷。及彼遍行 隨眠隨增若有問言。緣眼根識。復有幾種隨
眠隨增應觀此識總有八種。謂欲色界各有 三識。即見苦集所斷遍俱。及修所斷合而成 六。無色界一即修所斷。空處近分所攝善識。
無漏第八皆緣眼根。且應了知一切無漏。決 定不為隨眠隨增。前七隨應欲色各三部。無 色修斷遍隨眠隨增。謂欲界繫見苦所斷遍
行俱識。欲見苦斷見集斷遍隨眠隨增。翻此 應知見集斷識。修所斷識欲修所斷。及諸遍 行隨眠隨增。准此應知。色界三識無色善識。
能緣第四靜慮眼根。無色修斷及彼遍行隨 眠隨增。若復有問言。緣緣眼根識。復有幾種 隨眠隨增。應觀此識有十三種。謂於三界各
有四識。除見滅斷合成十二。并諸無漏識能 緣緣眼根。此隨所應三界四部。除見滅斷隨 眠隨增。謂欲界繫見苦所斷。遍行俱識能緣
眼根。此識容為欲見苦斷見集斷遍。修道所 斷善無記識。及色界繫修斷善識。并法智品 無漏識。緣此諸能緣緣眼根識。隨應欲界見
苦見集。修道所斷色修所斷。及彼遍行隨眠 隨增。餘隨所應當如理釋。乃至無漏緣眼根 識。此識容為三界所繫。見道所斷無漏緣識
修所斷善無漏識。緣此諸能緣緣眼根識。隨 應三界見道所斷。修所斷遍隨眠隨增。若別 疏條前十二種。各有爾所隨眠隨增。應言欲
界見苦所斷諸緣緣識欲見苦斷見集斷遍隨 眠隨增。翻此應知見集斷識修所斷識。欲修 所斷及諸遍行隨眠隨增。見道斷識欲見道
斷。及諸遍行隨眠隨增。然無漏緣唯相應縛。 所餘但作所緣隨增。准此應知色無色界有 差別者。見道斷識欲界上界如次應知。緣法
類品緣眼根識餘所繫事例眼應思。今於此 中復應思擇。若心由彼名有隨眠。彼於此心 定隨增不此不決定。謂彼隨眠未斷隨增非
已斷故。如本論說。彼於此心或有隨增或不 隨增。云何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及緣 心未斷。云何不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
已得永斷。何等名曰有隨眠心。有隨眠名依 何義立。復由何等名有隨眠。且前所言三界 各五部十五種識名有隨眠心。如是諸心各
有二種。謂遍非遍行有漏無漏。緣染不染心 有差別故。依二義立有隨眠名。一是隨眠所 隨增故。二以隨眠為助伴故。由隨眠故名有
隨眠。相應隨眠通斷未斷。所緣唯未斷心名 有隨眠。云何與心相應煩惱。乃至未斷於心 隨增。謂彼隨眠能引起得。於心相續能為拘
礙。又與來世為同類因。引相續中心等流起 故。乃至未斷說於心隨增。斷則不然無隨。增 義非由斷故令彼離心。故雖已斷而名有彼。
以助伴性不可壞故。謂對治力於相續中。能 遮隨眠令不現起。及能遮彼所引起得。於心 相續不為拘礙。故說已斷相應隨眠無隨增
理。非對治力能遮隨眠俱行伴性故。彼雖已 斷心名有隨眠。若諸隨眠緣心未斷。隨心斷 未斷於心隨增故。恒令心得有隨眠名。若彼
緣心隨眠已斷。心不由彼名有隨眠。道力令 心離隨眠故。雖為助伴及能所緣。俱非道 力能令相離。而對助伴能所緣疏故。此有名
唯據未斷助伴性親斷亦名有。此中身見相 應之心。由所相應無明身見。隨增伴性名有 隨眠由自部餘見集斷遍。唯隨增性名有隨
眠。所餘俱非故非有彼。其餘見苦見集所斷。 遍不遍心如理應思。見滅所斷邪見俱心。由 所相應無明邪見。隨增伴性名有隨眠。由
自部攝有漏緣遍。唯隨增性名有隨眠。所餘 俱非故非有彼。其餘見滅見道所斷若緣無 漏緣有漏心。如其所應例應思擇。修道所斷
貪相應心。由所相應無明及愛。隨增伴性名 有隨眠。由自部餘及諸遍行。唯隨增性名有 隨眠。所餘俱非故非有彼。餘修所斷煩惱俱
心。如其所應例應思擇。諸修所斷不染污心。 由自部攝隨眠及遍。唯隨增性名有隨眠。如 是所論皆約未斷。彼若斷已有伴性者。唯由
伴性名有隨眠。依此義門應作是說。頌曰。
有隨眠心二 謂有染無染
有染心通二 無染局隨增
[0638a19] 論曰。有隨眠心總有二種。有染無染心差別 故。於中有染所有隨眠。若未斷時相應具二 所緣唯一。若已斷時相應有一所緣都無。彼
無染心所有煩惱。唯未斷位名有隨眠。斷已 都無非助伴故。此緣無染所有隨眠。在有心 前或俱時斷。斷緣染者通前後俱。相應與心
必俱時斷。故染通二名有隨眠。無染局一有 隨增性如上所辯。十種隨眠次第生時誰前 誰後。諸隨眠起無定次第。可一切後一切生
故。然有一類煩惱現行。前後相牽非無次第。 今且就彼辯次第者。謂有一類不善觀察。由 邪聞力宿習力故。因緣所引無我行中。最初
欻生我我所見。次於如是所計行中。迷因謂 常。迷果謂斷。墮斷邊者便增邪見。執為最 勝。即是見取。墮常邊者為我得樂離眾苦故。
事自在等修勝生因及解脫道。起戒取已。於 諸邪師。執因道中有差別故。無師為決遂復 生疑。諸所執中誰真誰妄。隨謂一勝於彼起
貪。計為己朋恃而生慢。於他朋見陵蔑起瞋。 若於其中不決真妄。疑所擾亂於觀生勞。起 厭怠心便自諫止。終難決定何用觀察。勝仙
能了非我所知。彼既自摧勤觀察志。便背 觀察愛樂無知。由此息心憩無明室。是為 一類十種隨眠相牽現行前後次第。復有一
類稟性愚癡。於諸沙門梵志所說。不能審察 勝劣有殊。遂復生疑。此中誰勝。因此觀察墮 我見者。由我見力便執斷常。為我當來得樂
離苦。便妄計執顛倒果因。若觀察時墮無我 者。不了真實無我理故。便撥無有施等果因。 於此見中執為最勝。由見勝德於中起貪。因
此於中陵他起慢。於餘見趣憎背起瞋。彼由 如斯順違歡慼。便起無量煩惱雜染。遠正等 覺所說聖教。沈淪苦海拔濟為難。復有於斯 別立次第。頌曰。
無明疑邪身 邊見戒見取
貪慢瞋如次 由前引後生
[0638b26] 論曰。謂諸煩惱次第生時。先由無明於諦不 了。不欲觀苦乃至道諦。由不了故無觀察能。 既聞二途便懷猶豫。為苦非苦乃至廣說。若
遇邪說便生邪見。撥無苦諦乃至廣說。於取 蘊中既撥無苦。因此便起薩迦耶見。從此復 執我有斷常。隨執一邊計為能淨。於如是計
執為第一。見已見德緣之起貪。謂此勝他恃 而生慢。於他所起違見生瞋。如執我徒憎無 我見。或於己見取捨位中。必應起瞋憎嫌所
捨。此依一類辯十隨眠。相牽現行前後次第。 理實煩惱行相無邊以所待緣有差別故。無 有決定次第而生。故上所論略標一二諸煩
惱起。由幾同緣此起因緣乃有多種。或同分 是此起因緣。謂見有情隨眾同分。定有此類 煩惱現行。如鴿鴛鴦貪最猛盛。蚖蛇蝮蠍瞋
最熾然。如是所餘隨類應說。或富樂是此起 因緣。謂多有情具善意樂。堪逮殊勝。由獲富 樂。起諸煩惱便無堪能。要捨富樂方堪逮勝。
或方域是此起因緣。謂生南方貪多猛盛。生 北方者瞋多熾然。如是餘方隨應當說。或邪 論是此起因緣。謂習兵書便增瞋恚。聽倡逸
論便長欲貪。學外道書愚癡轉盛。若聞正法 煩惱不生。由怖生死貪等息故。或寡聞是此 起因緣。謂無知人煩惱熾盛。諸多聞者煩惱
輕微。以習多聞伏煩惱故。或多眠是此起因 緣。謂多睡眠煩惱增長。或樂等是此起因緣。 謂樂增貪苦增瞋等。或飲食是此起因緣。謂
飲酒等煩惱熾盛。或年位是此起因緣。謂少 壯老起煩惱異。或數習是此起因緣。謂習此 惑此便增盛。或身境是此起因緣。謂遇與
身相稱境界。隨應便發此類煩惱。或時分是 此起因緣。謂有有情於此時分。隨應便發此 類煩惱。如是等類因緣無邊。然於其中勝唯 三種。頌曰。
由未斷隨眠 及隨應境現
非理作意起 說惑具因緣
[0639a04] 論曰。由三因緣諸煩惱起。且如將起欲貪隨 眠。未斷未遍知欲貪隨眠故。順欲貪境現在 前故。緣彼非理作意起故。餘隨眠起類此應
知。未斷未遍知欲貪隨眠者。三緣故說未斷 遍知。謂得未斷故。對治未生故。未遍知境 故。又斷有二。一有分斷。二無分斷。故說未
斷未遍知言。此說隨眠由因力起。順欲貪境 現在前者。且應徵問此境是何。若謂於中有 欲貪繫。亦瞋所繫應名瞋境。則順瞋境亦順
欲貪。如是欲貪境無定故。不應說有順境現 前。若謂可意名順貪境。此可意境亦非決定。 一所愛境餘不愛故。若謂遍依一相續說。非
不決定亦不應理。現見一色於一有情。有時 順情有時違故。然必應許有定境界。緣彼方 有欲貪現前。由此故言順貪境現。向所設難
後當通釋。此則說隨眠由境界力起。緣彼非 理作意起者。謂有如木境界現前。及有如鑽 燧非理作意起。鑽境界木欲貪火生。此中何
名非理作意。謂於上妙衣服花鬘嚴具。塗 香彫粧彩飾嬌姿所顯女想糞聚。起有情想 所住持心俱。顛倒警覺名非理作意。此則說
隨眠由加行力起。若諸隨眠起皆具三因緣。 云何許有阿羅漢退。非阿羅漢隨眠未斷。且 非定許煩惱現前。方得名為阿羅漢退。或
此且據從前煩惱無間引生故說無過。以煩 惱生總有二種。一從煩惱無間引生。二次所 餘非煩惱起。若異此者善無記心無間不應
有煩惱起。此中不據次所餘生。是故不應舉 退為難。或此且據具因緣說。實有唯託境界 力生。譬喻部師作如是說。由分別力苦樂生
故。知諸境界體不成實。以佛於彼摩建地迦 契經中說。諸癩病者觸苦火時以為樂故。又 說一色於一有情。名可意境。非於餘故。又如
淨穢不成實故。謂別生趣同分有情。於一事 中取淨穢異。既淨穢相非定可得。故無成實 淨穢二境。正理論者作如是言。一切境界無
不成實。經說有色樂隨行故。又說貪著可愛 色故。又言有可愛眼所識色故。又意近行境 決定故。又契經說。如是色中。淨妙相沒過
患相現。然為斷貪說於可愛可瞋癡事。應斷 貪者。此依不淨了知淨界。由於此中有淨界 故。說諸母邑為可愛境。又離貪者不觀彼
故。又契經說。諸色聚中。皆有愛味過患相 故。理亦應爾。見諸事中。諸煩惱生有差別故。 謂於可意諸境事中。雖有生瞋非如貪重。未
離貪者遇可意事時。任運生貪。分別起瞋 故。以因加行雖無差別。而見煩惱現行別故。 知諸境體非不成實。由境界力令彼別故。豈
不已顯境不成實。許一事中起貪瞋故。不爾 一聚中容有二境故。謂可意聚中有少可瞋 相。如妙衣服少被糞塗。諸樂淨人總生憎
惡。又如於蒜憎其香者。於其味等亦總生嫌。 於彼味中有生貪者。於彼香等亦總生愛。故 知諸法同聚俱生。謂一聚中有可貪等法。故
於一聚容起貪瞋癡。非起貪境即起餘二。故 諸境界無不成實。若爾既有成實淨相。隨觀 淨見應皆如實。乘如實見應不生貪。然於境
中無實淨相。妄計為淨乘此生貪。故知諸境 皆不成實。不爾說境非成實者。取不淨見同 此失故。謂無成實不淨相中。隨觀不淨應非
如實。此復如何能伏煩惱。若伏煩惱由勝解 力。是則不應作如是計。要如實見方能離貪。 起貪要由不如實見。然應境事雖亦實有少
分淨相。由勝解力觀為不淨能伏煩惱。雖亦 實有少分不淨。而增益故於中起貪。又若諸 法無成實性。但由分別力起貪或離貪。聖教
如何可作是說。此事可厭此事可欣。此事順 結此不順結。此事應修此不應修。又若一事 或有起愛起恚起癡。即言境中可愛等相。不
成實者豈不曾聞。有懷僻見所作頌義理亦 應成。如彼論中有如是頌。
以有於一事 見常見無常
見俱見俱非 故法皆無性
[0639c19] 若爾顛倒亦應不成。於實淨中取為淨故。不 爾此中於少淨種。由作意力增益轉故。謂於 可意不可意境。作意增益不淨淨相。由此顛
倒起瞋起貪。非增益依亦不成實。故於少種 由作意力。增益而轉非不顛倒。又貪等樂等 於境界生無有決定故。境雖成實而顛倒體
非不得成。若爾善心亦應成倒。有取可意境 為不可意故。不爾如是勝解作意。能斷煩惱 故非顛倒。有善作意由勝解力。於境界中唯
取淨相。云何非倒。非此勝解於諸煩惱有斷 力故。彼為自觀於貪已斷有勢力不。故雖於 境取淨相轉而非顛倒。或今但念如昔染心
所取境相。為自觀察所得修果為成不成。無 別增益故非顛倒。或善作意於諸事中。隨應 但緣淨不淨相故非顛倒。貪等作意於諸事
中。隨應總緣為淨不淨故不同善。然彼所言 由分別力。苦樂生故境不成實。摩建地迦經 為證者理必不然。現見有於非所欲境亦生
貪故。不爾便為撥境界力又現見有由根過 故。於甘等味顛倒而取。於冷煖等顛倒亦然。 彼不可言此由境界不成實故遂致如是。又
說一色於一有情名可意境。非於餘故。知諸 境界不成實者。理亦不然前己說故。前說一 聚容有二境。謂一聚中容有可意不可意種。
於中增益遂總謂為可不可意有說。約位境 體成實。謂於此時境成可意非不可意。餘 位相違。又如淨穢不成實故。知無成實淨穢
境者理亦不然。於不淨中計淨顛倒應不成 故。謂若都無成實不淨。設取為淨如何得成。 於不淨中淨想顛倒。既許一境亦淨不淨。於
中起想何倒非倒。又如於非常常想成倒。故 知不淨性決定成實。或於有漏行通取常非 常應非常性亦不成實。或如非常性不淨性
亦爾。故淨不淨非不成實。言別生趣同分有 情。於一事中取淨穢異。知無成實淨穢境者。 理亦不然。前釋一聚容有二境義已成故。言
淨穢相非定可得。故無成實淨穢境者。理亦 不然。准前說故。謂非無相有淨穢性。性若 無者顛倒不成。故不應言相不可得。便為淨
穢不成實因。又佛世尊於有漏法。決定成立 有不淨性。其義云何。謂有漏法為煩惱所染 名勝義不淨。故知淨穢非不成實。若爾豈不
諸有漏法皆是不淨。或有於中起淨妙覺。此 覺境界既不成實。餘例應然此覺所增雖不 成實。而不淨境是成實故。於中謂淨顛倒義
成。後貪起時隨此淨見。故所增相雖不成實。 而無所緣非成實過。又先已說不淨聚中有 少淨種。淨種淨性無異體故。淨境非無但由
於中總增成倒。又色等法有淨自體。但由 有漏立不淨名。故一切境非不成實。有餘師 說。依五識身所起煩惱境界成實。非於一境
二心轉故。五識唯取現在境故。所取色等剎 那性故。所餘煩惱境不成實。由一剎那取色 等已。後相續起異分別故。此亦應就總聚遮
遣。謂於過去可愛聚中。有可增境能發瞋 恚。先緣可愛於聚生貪。後憶可憎於聚生恚。 是故意地所起煩惱所緣境界非不成實。即
上所說隨眠并伴。佛說為漏瀑流軛取。漏謂 三漏一欲漏。二有漏。三無明漏。言瀑流者。謂 四瀑流。一欲瀑流。二有瀑流。三見瀑流。四無
明瀑流。軛謂四軛。如瀑流說。取謂四取。一欲 取。二見取。三戒禁取。四我語取。如是漏等其 體云何。頌曰。
欲煩惱并纏 除癡名欲漏
有漏上二界 唯煩惱除癡
同無記內門 定地故合一
無明諸有本 故別為一漏
瀑流軛亦然 別立見利故
見不順住故 非於漏獨立
欲有軛并癡 見分二名取
無明不別立 以非能取故
[0640c03] 論曰。欲界煩惱并纏除癡。四十一物總名欲 漏。謂欲界繫根本煩惱三十一并十纏。色無 色界煩惱除癡。五十二物總名有漏。謂上二
界根本煩惱各二十六。色無色界雖復亦有 惛沈掉舉。而纏不應依界分別。上界纏少 不自在故。由是有漏唯說煩惱。若纏亦依界
分別者。則有漏體有五十六。故品類足作如 是言。云何有漏。謂除無明。餘色無色二界所 繫。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何緣合說二界煩惱
為一有漏。同無記性。於內門轉依定地生。由 三義同故合為一。彼界煩惱亦於外門有緣 色聲觸境轉故。應更別說第二合因謂彼隨
眠同一對治。設依此義無壞頌文。謂此應言 何緣合說。二界煩惱為一有漏同無記對治 定地故。合一何緣唯彼得有漏名此即如前
名有貪釋義准三界十五無明。為無明漏體 故頌不別說。何緣唯此別立漏名為顯無明 過患勝故。謂獨能作生死根本。如契經說。無
明為因生於貪染乃至廣說。又如頌曰。
諸所有惡趣 此及他世間
皆無明為根 貪欲所等起
[0640c24] 已辯三漏復應思擇。如本論說。結縛隨眠隨 煩惱纏為前二漏。若具五義方得漏名。是 則十纏應非漏體。若隨具一便得漏名。染思
恨等亦應名漏。則上所結物數唐捐今於此 中唯據勝顯說一百八諸惑為漏。謂非染污 思等恨等非漏所攝。唯此諸惑稽留有情久 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從有頂天至無
間獄。用強易了。是故偏說。瀑流及軛體與 漏同。然於其中見亦別立。謂前欲漏即欲瀑 流及欲軛。如是有漏即有瀑流及有軛。析出
諸見為見瀑流及見軛者。以猛利故。謂漂合 執義立瀑流軛取。如餘煩惱但除無明總互 相資能漂合執。諸見亦爾由猛利故離餘相
助能漂合執故亦別立瀑流軛取。又諸煩惱 皆令眾生漂淪染法。離諸善品無解邪解。湧 泛波濤漂激眾生。於善更遠。故無明見於此
別立。若爾何不別立見漏令住名漏。如後當 說。見不順彼義有別故。謂令異生及諸聖者。 等住生死故名為漏。諸見無有令聖住能。漏
義不全故不別立。漂合執義聖異生殊。故 後三門皆別立見。謂此諸惑能漂異生。容有 令離一切善品。漂諸聖者則不可然。漂已能
令諸異生類。遍與非愛界趣生合。令聖者合 則不可然。合已能令諸異生類。無不依執令 聖不然。由此三門異生異聖。於中見勝是
故別立。有餘師說。見躁利故於令住義獨不 能辯。故於漏門與餘合立。若與餘合便有住 能。如於調象王繫縛生象子。如是已顯二十
九物名欲瀑流。謂貪瞋慢各有五種。疑四纏 十二。十八物名有瀑流。謂貪與慢各十疑八。 三十六物名見暴流。謂三界中各十二見。十
五物名無明暴流。謂三界無明各有五。應知 四軛與瀑流同。四取應知體同四軛。然欲我 語各并無明。見分為二。與前軛別即前欲軛
并欲無明三十四物總名欲取。謂貪瞋慢無 明各五。疑有四并十纏即前有軛并二界無 明三十八。物總名我語。取謂貪慢無明各十
疑有八。於見軛中除戒禁取。餘三十物總名 見取。所除六物名戒禁取。由此獨為聖道怨 故。雙誑在家出家眾故。何緣無明不別立取
依能取義建立取名。然諸無明非能取故。謂 不了相說名無明。彼非能取不猛利故。但可 與餘合立為取。餘建立取及廣決擇。如緣起
中應如理解。瀑流軛取若能總攝一切煩惱 便違契經。如契經言。云何欲軛謂愚夫類。無 聞異生不如實知。諸欲集沒愛味過患。及與
出離。乃至廣說。彼於諸欲欲貪欲欲。欲親 欲愛欲樂欲悶。欲耽欲嗜欲憙欲藏欲隨欲 著。纏壓於心是名欲軛。有軛見軛應知亦
爾。此於愛體說三軛名。又餘經說欲貪名 取。由此故知於欲等四所起欲貪名欲等取。 如何具攝諸煩惱耶。此不相違經意別故。就
所化者機行差別。密意說故猶如瀑流。謂契 經說。有四瀑流。然餘經中佛觀所化機行差 別說如是言。苾芻若能多住於此。便為已渡
前五瀑流。第六瀑流亦當能渡。云何知此是 密意言非唯以愛為三軛體。以契經中說有 九結。結之與軛義類相似。故知煩惱皆有軛
相。佛觀所化機行所須。於多體中且略舉一。 又如經說。若斷一法。我能保汝得不還果。一 法者。謂薩迦耶見。非唯斷此得不還果。又如
經說。應斷害忿非餘煩惱不應斷害。又如說 無明能蓋有情類。然於餘處說蓋有五。此經 亦爾。隨所化生現相續中。為愛所惱故略為
彼說愛無失。欲有二軛可略舉愛愛彼攝故。 見軛云何。愛與見軛性各別故舉亦無失。以 見軛名依訓釋門通二義故。若見即軛名為
見軛如無明軛。若於見軛名為見軛。猶如有 軛佛令弟子知二義故。雖亦於愛立見軛名。 而亦無有違法性失如是已辯隨眠并纏。經
說為漏瀑流軛取。此隨眠等名有何義。頌曰。
微細二隨增 隨逐與隨縛
住流漂合執 是隨眠等義
[0641c10] 論曰。根本煩惱現在前時。行相難知故名微 細。是故聖者阿難陀言。我今不知於同梵行 起慢心不。不說全無以慢隨眠行相微細。彼
尚不了慢心有無。況諸異生餘例應爾。有釋。 於一剎那極微亦有隨增故名微細。二隨增 者。謂於所緣及所相應。皆隨增故。如何煩惱
有於所緣相應隨增。如前已辯。或如怨害伺 求瑕隙。及如見毒。應知煩惱於自所緣有隨 增義。如熱鐵丸能令水熱及如觸毒。應知煩
惱於自相應有隨增義。二皆同乳母令嬰兒 隨增。乳母能令嬰兒增長。及令伎藝漸次積 集。所緣相應令諸煩惱相續增長及得積集。
言隨逐者。謂無始來於相續中起得隨逐。言 隨縛者。極難離故。如四日瘧及鼠毒等。有 說。隨縛謂得恒隨。如海水行隨空行影。由此
所說諸因緣故。十種煩惱立隨眠名。依訓詞 門釋此名者。謂隨流者相續中眠故名隨眠。 即順流者身中安住增惛滯義。或隨勝者相
續中眠故名隨眠。即是趣入如實解位為惛 迷義。或有獄中長時隨逐。覆有情類故名隨 眠。何緣隨眠唯貪等十。非餘忿等。唯此十
種習氣堅牢非忿等故。謂唯此十習氣堅牢。 起便難歇如擔山火。或如怨結。故名隨眠。若 爾恨應是隨眠性。不爾隨眠任運轉故。要設
功用恨方隨轉。然諸隨眠性尤重故。不設功 用亦堅固轉。或恨隨瞋有所作故。謂諸恨垢 是瞋等流隨瞋所為方有所作。憶念種種瞋
恚相時。隨瞋所為結恨不捨。故無恨垢成隨 眠失是為訓釋。建立隨眠稽留有情久住生 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從有頂天至無間獄。
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名為漏。極 漂善品故名瀑流。於界趣生和合名軛。執取 彼彼自體名取。經主此中復作是說。若善釋
者應作是言。諸境界中流注相續泄過不絕。 故名為漏。若勢增上說名瀑流。謂諸有情若 墜於彼。唯可隨順無能違逆。湧泛漂激難違
拒故。於現行時非極增上。說名為軛。但令有 情與種種類苦和合故。或數現行故名為軛。 執欲等故說名為取。彼有何善。釋四名中。二
與我同。二違理故。謂彼所說諸境界中。流注 相續泄過不絕。故名為漏。即我宗說由彼相 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名為漏。非離諸漏
有別相續。由彼勢力於境泄過。即諸煩惱或 總或別。流注不絕得相續名。說於六瘡門即 說於六境。彼言不絕即我無窮。與我何殊獨
言彼善。彼勢增上說名瀑流。即我宗言極漂 善品。與我何別。彼獨善耶。言現行時非極 增上說名為軛。令與種種苦和合故。此與理
違。於現行時若非增上。何能令與種種苦合。 如何可說彼釋為善。又諸善法數數現行。亦 令有情與眾苦合。應與煩惱俱立軛名。若言
我釋亦同此過。此難非理。我說煩惱由發業 門。有此能故所釋取義亦與理違。謂若取名 唯因愛者。說取緣有義如何成。應但說言愛
緣有故。又如前際後際業緣。亦應通攝一切 煩惱。如緣起中已廣思擇。由彼所釋違正理 故。毘婆沙師不作是說。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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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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