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Scroll 131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三十一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大種蘊第五中大造納息第一之五
[0679a14] 如契經說。鄔揭羅長者白佛言。世尊。我於 一時自手執杓施僧飲食時。有天神空中 語我。長者當知。此阿羅漢果。此阿羅漢向
此不還果。此不還向。此一來果。此一來向。此 預流果。此預流向。此持此犯。我於爾時雖 聞彼語。自省無有不平等心。於僧眾中等
心而施。問彼天神者為是誰耶。復何因緣來 語長者。答有作是說。是魔眾天欲為長 者善品留難。有說。是鬼以虛誑言惑亂長
者。有餘師說。彼是長者常所祭天故來空中。 示導長者福田差別。有餘復言。彼是長者過 去親屬生在天中。以誠實言汲引長者。問
若是長者過去親屬於預流向云何能知。見 道迅速非其境故。答預流向有二種。一者 世俗。二者勝義。得順決擇分名為世俗。已
入見道名為勝義。住世俗向是彼天境。若 勝義向舍利子等。尚不盡知況彼天等。彼天 所示但是世俗。能受長者所施食故。亦有 餘經說勝義向。如世尊告婆拕梨言。若
有苾芻是俱解脫。我設告彼汝來以身於 此濘渠為我作彴。婆拕梨聽於意云何。彼 聞我命為拒逆不。將登躡時為退避不 正踐蹈時為轉側不。婆拕梨曰不也。世尊復
告婆拕梨。置俱解脫。若有苾芻是慧解脫。 我設告彼乃至廣說。復置慧解脫說於身 證。復置身證說於見至。復置見至說信勝 解置信勝解說隨法行。置隨法行說隨信
行。佛問彼答一一如前。有說。此經亦說世 俗預流果向。以見道中不能聽受佛語義 故。評曰此中說勝義向於理為善。以說 隨信隨法行故。問住見道時無能聽受。佛
說義者無異心故。如何世尊以言告彼。答 世尊依彼志樂而說。無如是事為分別故。 假在見道有異分心。能受如來此言義者。 必捨見道作所勅事。佛意呵責婆拕梨言。
住見道中尚從我命。況汝遠離一切功德。 而於我所生違逆心。是故此中說勝義向 問長者何故雖聞天語。猶於僧中平等心 施。有說。僧眾皆是長者一揵椎聲所召集故。
彼作是念。此皆是我一揵椎聲之所召集。無 宜於此不等心施。有說。僧眾受此飲食皆 除飢渴無差別故。彼作是念。我施飲食 為除飢渴。如阿羅漢受我施已飢渴得除。
具縛異生受我飲食亦復如是。無宜於此 不等心施。有說。長者施僧飲食本意但欲 饒益他故。彼作是念。我施飲食為饒益 他不欲自利。如阿羅漢受我飲食所得饒
益。毀戒亦然。是故我今應等心施有說。長 者避愛恚故彼作是念。若施不等僧或於 我起愛恚心。由此當招不如意果。我即 於彼便作怨讎。何得名為真淨施主。有說。
長者隨佛教故彼作是念。如來常說若有於 一補特伽羅偏心敬養有五過失。若有一失 尚不應為何況於五。有說。長者不望報故。
彼作是念。施果異熟唯欲界受。我若命終當 生色界。施果於我便為無益。設當有益尚 不希求況復無益。故我但應平等心施。有
說。長者敬出家故彼作是念。我離欲染得 不還果。猶於居家眷屬珍財不能棄捨。諸 出家者雖有具縛。而於居家眷屬財產能 棄能捨能不積集。受佛禁戒盡壽修行。純
一圓滿清淨梵行。設有失念毀犯戒者。深 生慚恥常希清淨。若在居家不能如是。 故我於此應等心施。有說。長者重儀相。故
彼作是念。諸出家人剃髮染衣。儀相同佛持 戒破戒。俱令世間瞻覩生福。為作福田故 我於中應等心施。有說。長者荷佛恩故彼
作是念。我依佛法獲得忍智。金剛杵劍摧 破二十身見山峯。斷截無邊惡趣根本。作有 邊際定趣涅槃。於四諦中慧眼清淨。盡下
分結出欲淤泥。故我不應於佛弟子。心不 平等而行惠施。有說。長者顯自所得覺慧堅 牢不可轉故。彼作是念。我慧堅牢豈隨天
言輕有轉變。故於僧眾施心平等。顯己如 是故來白佛。
[0680a02] 如契經中佛告慶喜。施食有二果無差別。 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
問初受食者有貪瞋癡。後受食者貪瞋癡 盡。何緣施果無差別耶。答由思及田有偏 勝故。佛依偏勝說果無差。謂初難陀難陀 跋羅姊妹二人。聞說菩薩受十六轉甘味乳
糜。必當得成無上等覺。歡喜踊躍發殊 勝思。持上乳糜奉施菩薩。菩薩食已即於 是夜。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女聞倍喜更起 勝思。彼所施田雖非殊勝。由思勝故能招
勝果。准陀於佛將涅槃時。見佛身形少如 衰變。又聞不久必入涅槃。戀慕不堪其心 擾亂。殊勝思願不能現前。然由勝田能招 勝果。佛依此故說無差別。有作是說。欲
遮准陀變悔心故。如彼經說。佛告阿難。若 彼准陀工巧之子。或他所引或自尋思。於施 食中而生變悔。於難得事便為不得。難得
事者所謂諸佛將涅槃時最後供養。彼若生 變悔者。汝便應以六處而勸喻之。謂施食 因緣能招長壽。色力樂譽富貴臣僚。我從世
尊親聞是事。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 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 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復應告 彼准陀。當知於施食中。若生變悔汝於如
是難得事中便為不得。如失菩薩將成佛。 時奉施乳糜。所生勝福慎莫變悔。由此故 言二果無別。有說。二時俱能資益離染身 故。謂食於消化時能作食事。佛於後夜成
正覺時。彼食消化如成正覺。涅槃亦爾。故 說二施果無差別。有說。初受食已證得佛 法。後受食已受用佛法。得修習修說亦如
是。有說。初受食已便入一切靜慮解脫等 持等至。後受食已亦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 等至。有說。初受食已渡煩惱河。後受食已
渡生死河。有說。初受食已涸煩惱海。後受 食已涸生死海。如是拔煩惱樹。拔生死樹。 破煩惱山。破生死山。越煩惱依。越生死依。
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棄捨集諦。後受 食已棄捨苦諦。有說。初受食已證入道諦。 後受食已證入滅諦。有說。初受食已捨集
入道。後受食已捨苦入滅。有說。初受食已 超越諸漏。後受食已超順漏法。有說。初受 食已超四暴流。後受食已超順流法。如流
順流說超差別如是。扼順扼取。順取身繫 順身繫。諸蓋順諸蓋說超亦爾。有說。初受 食已摧破二魔。謂煩惱魔。自在天魔。後受
食已亦破二魔謂蘊魔死魔。有說。初受食 已入有餘大涅槃界。後受食已入無餘大涅 槃界。佛依如是種種因緣。說二種施果無。 差別。
大種蘊第五中緣納息第二之一
[0680b25] 大種與大種為幾緣。如是等章。及解章義。 既領會已。當廣分別。問何故作此論。答欲 止譬喻者所說故。彼說緣性非實有法。問
彼何故作是說。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無 明緣行。行相有異無明一相。如何一相無明 為緣生異相行。而緣是實。尊者亦說。緣是
諸師假立名號。體非實有。亦為遮止如是 所說顯示諸緣體是實有。若諸緣性非實 有者。則一切法皆非實有。以因緣攝一切 有為法。等無間緣攝過去現在。除阿羅漢最
後心聚。餘心心所法。所緣緣增上緣攝一切 法故。又若緣性非實有者。應不施設諸 法甚深。謂不依因緣觀察則諸法性麁淺 易知。若以因緣而觀察者。則甚深義過四
大海。唯佛能知非餘所測。又若緣性非實 有者。應不施設有三菩提。謂以上智觀因 緣故得佛菩提。以中智觀得獨覺菩提。以 下智觀得聲聞菩提。又因緣性非實有者。
應不施設有三品慧。謂下品慧應常下品。 中應恒中。上應恒上。無實緣力令增減故。 若爾便無師徒教習。又師徒性應無改轉。 尊者妙音亦作是說。若緣非實師不應令
弟子覺慧轉。下作中。轉中作上。無修習緣 令增長故。師徒教誨應不得成。師應常 師弟子亦爾。由如是等所說理故。知緣自 性決定實有。問若緣實有當云何通譬喻
論師所引經義。答無明雖一作用有多。多用 為緣生異相行。以有為法隨託眾緣。有無 量門作用別故。譬如一士而有五能。而不
相違彼亦如是。有說。為顯諸有為法自性 羸劣。不能自起必藉他緣。無實作用無 有自在故作斯論。此中自性謂法自體。或 云此顯所生諸法自性羸劣。以羸劣故有
藉四緣。或三或二方得生起。尚無有法藉 一緣生況無所藉。如羸病者。必假若四若 三若二。所倚任緣而得起轉。尚無假一況 全不假。或云此顯能生因緣自性羸劣。以
羸劣故或四或三或二相資方能生法。如羸 劣者。或四或三或二相假能辦一事。如契經 說。色是無常色之因緣亦無常性。無常所起
色云何常。由諸有為性羸劣故不能自起。 謂彼無力可能自生。由不自生故藉他起。 要假緣力方得生故。由藉他緣故無作 用。謂法無欲作是念言。我應作誰誰令我
作。無作用故則無自在。謂我勿起我勿滅 中。諸有為法不自在故。有說。為遣諸緣起 愚故作斯論。緣起愚者。謂彼聞說無明緣
行。乃至生緣老死。便謂唯此是緣起法今欲 決定顯示從緣所生。內外諸法皆是緣起。 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0681a17] 大種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二因。 謂俱有。同類。俱生互相望為俱有因。前生 與後生為同類因。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
無障。此依種類總相而說。然四大種有十 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法處所依。眼處所依 與眼處所依為因。增上與餘所依但一增
上。乃至法處所依與法處所依為因。增上 與餘所依但一增上。眼處所依大種復有二 種。謂左與右左與左所依為因。增上與右 所依但一增上。右與右所依為因。增上與
左所依但一增。上左眼所依大種復有二種。 謂所長養及異熟生。長養與長養為因。增 上與異熟生但一增上。異熟與異熟為因。
增上與所長養但一增上。異熟大種復有二 種。謂善業異熟及不善業異熟。善業異熟與 善業異熟為因。增上與不善業異熟但一
增上。不善業說亦爾。善業異熟大種復有二 種。謂天及人。天與天為因。增上與人但一 增上。人說亦爾。天大種復有二種。謂欲界及
色界。欲界與欲界為因。增上與色界但一 增上。色界說亦爾。色界大種復有四種。謂 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初靜慮與初靜慮為
因。增上與餘靜慮但一增上。乃至第四靜慮 說亦爾。不善業異熟大種復有三種。謂地獄 傍生餓鬼。地獄與地獄為因。增上與餘二
但一增上。傍生餓鬼說亦爾。如說異熟。長 養亦爾。如說左右亦爾。如說眼處所依大 種。乃至法處所依大種亦爾。此中異者。謂五
外處有自他身。情非情等差別應思。問同趣 同地處所差別。展轉相望為有因不。答有 說。無因。此不應理。應有大種是剎那故。
謂五淨居所有大種。無始生死曾未起故。諸 所造色十一種等准前大種廣說應知。大種 與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五因。謂
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增上者謂不礙 生。及唯無障。有說。大種與所造觸為同類 因。此不應理。大種所造觸非同類故。所造
色與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三因。 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 障。此總相說。差別說者准前大種如理應
思。所造色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 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 障。有說。造觸與諸大種為同類因。此不應 理。造觸大種非同類故。
[0681c03] 大種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所 緣者。謂與身識彼相應法。及與意識彼相應 法為所緣。身識及相應法。取自相。意識及
相應法。取自相共相。增上者如前說。心心 所法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 緣。增上。因者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
異熟。等無間者。謂心心所法等無間。心心所 法現在前。所緣者。謂心心所法。與心心所 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心心所法與大
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一因。謂異熟因。 增上者如前說。大種與眼處為幾緣。答因。 增上。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眼處與眼處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一因。 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眼處與大種為 幾緣。答一增上。增上義如前說。如眼處。耳
鼻舌身香味處亦爾。大種與色處為幾緣。 答因。增上。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 前說。色處與色處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
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色處與 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一因。謂異熟 因。增上者如前說。如色處。聲觸處亦爾。總
說雖然而義有異。謂大種與聲處為因。增 上。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聲 處與聲處為因。增上。因者一因。謂同類因。
增上者如前說。聲處與大種為因。增上。因 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大種與 觸處為因。增上。因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
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觸處與觸處為因。 增上。因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有。同類。增 上者如前說。觸處與大種為因。增上。因者
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大種與 意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所緣者謂與身 識意識為所緣。身識取自相。意識取自相
共相。身識取時若一若多廣如前說。意處與 意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 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等無間者。謂意處
等無間。意處現在前。所緣者。謂意處與意 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此依種類總相 而說。然意處有六種。謂眼識。乃至意識。此
中眼識與眼識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等無間者謂眼識等 無間。眼識現在前。增上者如前說。非所緣
者以眼識唯緣色。眼識非色故。如眼識與 眼識。眼識與耳鼻舌身識亦爾。眼識與意 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二因。謂同
類。異熟等無間者。謂眼識等無間。意識現在 前。所緣者。謂眼識與意識為所緣。增上者 如前說。如眼識對六識。耳鼻舌身識對六
亦爾意識與意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等無間者。謂 意識等無間。意識現在前。所緣者。謂意識與
意識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意識與眼識 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因者三因。即同 類。遍行。異熟。等無間者。謂意識等無間眼
識現在前增上者如前說。非所緣者。以眼 識唯緣色。意識非色故。如意識對眼識。意 識對餘識亦爾。問眼等五識展轉無間現在
前不。答諸瑜伽師說。眼等五識展轉無間不 現在前。皆從意識無間生故。阿毘達磨諸論 師言。眼等五識展轉皆得無間而起。若不爾
者違根蘊說。如彼說。苦根與苦根為因。等 無間。增上。非所緣。意處與大種為幾緣。答 因。增上。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
說。大種與法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因 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有。同類。所緣者。謂 與身識相應法。及意識相應法。為所緣。增
上者如前說。法處與法處為幾緣。答因。等 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五因。即相應等五。等 無間者。謂法處等無間。法處現在前。所緣者。
謂法處與法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法 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三因。謂 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0682b17] 大種與眼根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五因。 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眼根與大種為 幾緣。答一增上。增上義如前說。如眼根。耳
鼻舌身男女根亦爾。大種與命根為幾緣。 答一增上。增上義如前說。命根與大種為 幾緣。答一增上。增上義如前說。大種與意
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所緣增上義皆如 前說。意根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者 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如意根。樂
苦喜憂捨信精進念定慧根亦爾。大種與未 知當知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所緣者。謂 諸大種與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及相應根
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未知當知根與大 種為幾緣。答一增上。增上義如前說。如未 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問大種對處
問答有三。何故對根問答唯二。答彼造論者 意欲爾故。謂所造論隨彼意欲而造論。但 令不違法相。不應責其所以。有說。此是
有餘之說。有說。此中現種種文種種說。莊嚴 於義令易解故。有說。此中現二門二略乃 至廣說。有說。諸根即處所攝。若說處當知
已說根。是以不問。有說。此中廣略漸次。謂 初四問次三後二。由前廣說後可准知。為 去繁文漸略而說。問色法於色法有同類
因耶。答西方諸師。譬喻尊者說。色於色無 同類因。對法諸師說。色於色有同類因。如 前雜蘊同類因中已廣分別。
[0682c15] 何故四大種一生一住一滅而不相應。心心 所法一生一住一滅說名相應。答如四大種 或減或增。心心所法則不如是。此中生者。
謂生所生。住者謂住所住。及異所異。滅者謂 滅所滅。問諸有為法各有生住滅。何故乃言 一生一住一滅。答有因緣故說各有生住
滅。謂各別有諸相相故非一相。有因緣故 說一生一住一滅。謂皆不離一剎那時等。 於一時生住滅故。問四大種體有增減不。 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有增減寧不相離。
所以者何。若堅物中地極微多。水火風少。地 微隨與水等量雜餘則相離。乃至動物說亦 如是。若無增減水石等物。不應得成堅
軟等異。答應言大種體有增減。問若爾云 何名不相離。答雖有增減而不相離。以展 轉相資同作所作故。如堅物中雖地微多 水火風少。然離水等地微不能作所作事。
乃至動物說亦如是。如多村邑共營一事。 雖有人數多少不同。而互相須不可相離。 問心心所體亦有增減。如何乃言則不如是。
謂心所法於三界。三性。有漏。無漏。諸心聚 中有多有少。答由事等故不名增減。若一 心中有二想一受等可名增減。然一心中一
想一受等故異大種。有說。大種體無增減。問 石等云何堅軟等異。答大種勢力有增微故。 如堅物中四大極微。體數雖等而其勢力地
極微增。乃至動物說亦如是。如一兩鹽和 一兩 麨 置於舌上。鹽生識猛 麨 生識微。此亦 如是。水酢均和生舌識喻。針鋒鳥翮生身
識喻。廣說亦爾。問心心所法亦用有增微。 如指鬘利根。蛇奴根鈍。如何言不如是 耶。答如四大種勢力麁顯。增微易了是以說
之。心心所法則不如是。由此大種不說相 應。又心心所法皆有所緣。四大種無所緣。 非無所緣法可說相應。所以者何。心心所
法。有所依。有行相。有發悟故。必有所緣。 有所緣故恒相應不相離。四大種與此相 違。故無所緣無所緣故。雖不相離而不 相應。不相離有二種。一大種不相離共造
一色故。二心心所法不相離共緣一境故。 五蘊雖復同在一身。無此二事非不相離。 是故大種不說相應。
[0683a28] 問云何得知此四大種恒不相離。答自相作 業一切聚中皆可得故。謂堅聚中地界自相 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水界。
金銀錫等應不可銷。又水若無彼應分散。 若無火界石等相擊火不應生。又火若無 無能成熟彼應腐敗。若無風界應無動 搖。又若無風應無增長。於濕聚中水界自
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地 界至嚴寒位應不成氷。又地若無船等 應沒。若無火界應無煖時。又火若無彼應 腐敗。若無風界應不動搖。又風若無應無
增長。於煖聚中火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 成。於此聚中若無地界燈燭等焰應不可 迴。又地若無不應持物。若無水界應不 生流。又水若無焰不應聚。若無風界應
不動搖。又若無風應無增長。於動聚中 風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 若無地界觸牆等障應不折迴。又地若無 應不持物。若無水界應無冷風。又水若
無彼應分散。若無火界應無煖風。又火若 無彼應腐敗。問此四大種其相各異展轉相 違。云何一時不相離起。尊者世友作如是
說言。異相相違因緣各別。非諸相異皆必相 違。諸不相違而相異者。容俱時起互不相 離。如四大種及香味觸青黃色等。諸有異
相而互相違。必無一時不相離起。如薪與 火。雹與稼穡。邏呼月輪。藥病明闇。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三 十一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楊忠權大德提供,厚觀法師提供,法雲寺出版之光碟,日本瑜伽行思想研究會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