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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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六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智蘊第三中修智納息第四之二
[0546c24] 或有一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非如法智以 智體是法故。或有二智攝一切智。謂有漏 智無漏智。或有三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類智
世俗智。或有四智攝一切智。謂前三智加 他心智。或有五智攝一切智。謂世俗智及苦 集滅道智。或有六智攝一切智。謂前五智加
他心智。或有七智攝一切智。謂八智中除他 心智。或有八智攝一切智。謂此中說法智 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問
若此八智攝一切智。復有八智。謂法住智。 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 願智。盡智。無生智。如是八智何智攝耶。答
隨其所應皆攝在此。謂法住智是知因智。 故知三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即此 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
智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死 生智即此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死生 智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苦智。評曰。應知此
中前說應理。漏盡智諸有欲令緣漏盡法 故名漏盡智者。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 智。諸有欲令漏盡身得故名漏盡智者。 八智所攝。宿住隨念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
音說。宿住隨念智六智所攝。即八智中除他 心智。緣過去法故。及除滅智。緣有為法 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妙願智世俗
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妙願智八智所攝。謂 十智中除盡無生智。是見性故。評曰。應知 此中前說應理。盡智無生智俱六智所攝。除
他心智非見性故。及除世俗智是無漏故。 由此八智攝一切智。
[0547a25] 尊者僧伽筏蘇說曰。應說一智。謂決定智 以決定義是智義故。此決定智。有二差 別。一者有漏。二者無漏。若有漏者。由自
性故名世俗智。若無漏者。由對治差別 故。復立二種。謂對治欲界者名法智。對 治色無色界者名類智。即前三智若能知 他心心所法名他心智。又無漏智由行相
別復立四智。若於苦諦作四行相轉者 名苦智。乃至若於道諦作四行相轉者名 道智。問若決定智唯有一種或二或三。云 何此中立有八智。答以五事故立有八智。
一對治故立法類智。二自性故立世俗智。三 加行故立他心智。四行相故立苦集智。五行 相所緣故立滅道智。尊者左受作如是說。
對治四種愚故立有八智。四種愚者。一界 愚。二心愚。三法愚。四諦愚。對治界愚 故立法類智。對治心愚故立他心智。對治 法愚故立世俗智。對治諦愚故立苦業滅
道智。是名八智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 已說智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智。智 是何義。答決定義是智義。問若爾疑相應慧 應不名智。於所緣境不決定故。答彼亦是
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此聚中 疑勢用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不決。 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恒住。 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轉易
說名為亂。又如有情若多貪者說名貪行。 若多瞋者說名瞋行。若多癡者說名癡行。一 一非不有餘煩惱。此亦如是故無有失。譬
喻者說。若心有智則無無知。若心有疑則 無決定。若心有麁則無有細。然對法者所 說法相如鬧叢林。謂一心中。有智有無知。 有非智非無知。有疑有決定。有非疑非
決定。有麁有細。有非麁非細。阿毘達磨諸 論師言。許法俱生斯有何失。謂諸心所展 轉力生一心相應相用各別智。謂般若無知謂
無明非智非無知。謂餘心所法。疑謂猶豫。 決定謂智。非疑非決定。謂餘心所法。麁謂 尋。細謂伺。非麁非細。謂餘心所法。如諸色
法異類俱生。心所亦爾。故無有失。有作是 說。於所緣境重決擇義是智義。諸有漏慧 於所緣境無始時來數數決擇故皆名智。諸
無漏慧重決擇者皆名為智。唯無漏忍於四 聖諦。未重決擇故不名智。復有說者。由 二義故說名為智。謂證知義。及了知義。證 知義者。謂證知苦乃至證知道故名智。
了知義者。謂了知自相續了知他相續故 名智。
[0547c15] 已總說諸智所以一一所以今當說。問何故 名法智。答智體是法故名法智。問若爾餘 智亦體是法。何故不名法智耶。答雖一切
智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如十八 界。十二處。七覺支。六隨念。四念住。四證淨。 四無礙解。三寶。三歸。皆體是法而但於一
建立法名。此亦如是故不應責。復次法智 但有一名。謂共名。餘智有二名。謂共不共 名。為簡別故說不共名。復次初覺知法故 名法智。後覺知法故名類智。復次若初
得法證淨相應智故名法智。此後所得故 名類智。復次於現見法。得現量智故名法 智。此後所得故名類智。復次欲界多有非 法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等相應煩惱。若智
是彼近對治者名法智。色無色界無有如 是非法煩惱。對治彼者法智後生故名類 智復次若智六地所攝。能緣一地說名法 智。若智九地所攝。能緣八地說名類智。此
依有漏地說。復次若智六地所攝。能緣六 地說名法智。若智九地所攝。能緣九地說 名類智。此依無漏地說。復次若智對治十 八界十二處五蘊者名法智。若智對治十四
界十處五蘊者名類智。復次若智對治善不 善無記五蘊者名法智。若智對治善無記五 蘊者名類智。復次若智對治福非福不動 行者名法智。若智對治福及不動行者名
類智。復次若智對治段食婬欲愛者名法 智若智對治諸定愛者名類智。問何故名 他心智。答知他心故名他心智。問此亦知 他諸心所法。何故但名他心智耶。答以期
心故謂修觀者先起意樂。欲知他心由此 意樂。後知心時亦知心所。如人意樂本欲 見王。後見王時亦見臣等。復次諸法得名 由多緣故。謂或由自性得名。如諦如蘊
如世俗智。或由對治得名。如法類智。或 由加行得名如他心智等。或由相應得 名。如說。樂受等相應法。名順樂受等法。或 由所依得名。如眼識等。或由行相得名。
如苦集智。或由所緣得名。如念住等。或 由行相所緣得名。如滅道智故由加行 名他心智。復次以心勝故雖亦知心所。但 名他心智。如王來等。復次以心是大地故。
心所名大地法。復次證他心通無間道時 但緣心故。復次說心遠行獨行等故。復次 說心是前行等故。復次說心是增上王故。 復次說心是城主故。復次說心是依趣故。
復次說心能起善惡戒故。復次說心能引善 惡趣故。復次心是內處遍諸界地有所緣 故。復次心是所依非心所故。復次若心行處
心所隨故。復次若心調伏不調伏時。諸心所 法亦如是故。復次若心流散不流散時。諸心 所法亦如是故。由此等緣。此他心智雖亦知
心所。而名他心智問何故名世俗智。答知 世俗故名世俗智。問亦知勝義。何故但名 世俗智耶。答雖亦少分知蘊界處四聖諦等 諸勝義法。而多分知男女往來瓶衣車乘舍
林山等。世俗法故名世俗智。復次此世俗智 實無智相。而諸世俗共立智名。如非王種 但諸人眾。假想施設共立王名。復次此世俗
智一切有情展轉共許無有諍論。如僧上 坐如悅眾人眾所許故名為世俗。復次此 世俗智遍諸有情。緣一切境故名世俗。復 次此世俗智愚癡所依。繫屬愚癡是愚癡者
安立足處故名世俗。聲論者說此世俗智為 諸無知之所覆蔽。如器中物器所覆蔽故 名世俗。復次此世俗智為對治道之所變 壞。為愚癡者之所欣尚故名世俗。問何故
名苦智。乃至道智耶。答緣苦聖諦四行相 轉故名苦智。乃至緣道聖諦四行相轉故 名道智。問諸世俗智亦能緣。四諦各四行相 轉豈名四智耶。答若唯緣苦諦唯四行相轉
者名苦智。乃至若唯緣道諦唯四行相轉者 名道智。諸世俗智於四聖諦或一一別緣。 或二二合緣。或三三合緣。或四總緣。或緣餘
法。或復總緣所起行相。亦不決定故不名 苦智乃至道智。以雜亂故。復次若別緣四 諦各四行相轉。不與苦集同一縛者名四 諦智。諸世俗智雖亦有別緣四諦各四行相
轉。而與苦集同一縛。故不名四諦智。問此 與滅道不同一縛。何故不立滅道智耶。答 初不立故後亦不立。復次若別緣四諦各 四行相轉。能對治煩惱者名四諦智。諸世
俗智。雖亦有別緣四諦各四行相轉。而不 能對治煩惱故不名四諦智。復次若別緣 四諦各四行相轉。於四聖諦證見明了。不 為見疑無明所惑。不增煩惱不招三有。
定趣涅槃者名四諦智。諸世俗智。無如是 義故不名四諦智。復次若別緣四諦各四 行相轉。是聖性者名四諦智。諸世俗智。非聖 性攝故不名四諦智。
[0548c18] 如是八智。界者他心智若有漏是色界。若無 漏是不繫。世俗智通三界。餘六智是不繫。地 者法智在六地。類智在九地。他心智在四
地。世俗智在十八地。謂八等至八近分靜慮 中間及欲界。餘四智。法智攝者在六地。類智 攝者在九地。所依者。法智唯依欲界起。他
心智唯依欲色界起。類智世俗智俱依三 界起。餘智法智攝者。唯依欲界起。類智攝 者。通依三界起。行相者法智類智俱作十
六行相。他心智無漏者。作道四行相。有漏者 作不明了行相。世俗智作十六行相。亦作 餘行相。苦集滅道智各作四行相。問諸苦智
皆作苦行相轉耶。答應作四句。或有苦智 非作苦行相轉。謂苦智作非常空非我行相 轉。或有作苦行相轉非苦智。謂作苦行相 轉苦智相應法。或有苦智亦作苦行相轉。
謂作苦行相轉苦智。有非苦智亦非作苦 行相轉。若唯取此種類者。謂作非常空非 我行相轉苦智相應法。若不唯取此種類 者謂除前相。如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
亦爾。如苦智對苦行相有三四句。對非常 空非我行相應知亦爾。如苦智有十二句。 集滅道智應知亦爾。如是總有四十八四 句。所緣者。法智類智俱緣四諦。他心智緣
他心心所法。世俗智緣一切法。苦智緣苦 諦。集智緣集諦。滅智緣滅諦。道智緣道諦。 念住者。他心智是三念住除身念住。滅智是
法念住。餘智通四念住。智者。此八智即是八 智。三摩地者。法智類智三三摩地俱。他心 智無漏者道無願三摩地俱。有漏者非三摩
地俱。世俗智非三摩地俱。苦智空無願三摩 地俱。集智集無願三摩地俱。滅智無相三摩 地俱。道智道無願三摩地俱。根相應者。世俗
智五根相應。餘智三根相應。謂樂喜捨。三世 者。此八智皆通三世。緣三世者。法智類智 世俗智皆緣三世及離世。他心智過去緣過
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不生法。 緣三世。滅智緣離世。餘智緣三世。善不善 無記者。世俗智通三種。餘智唯是善。緣善
不善無記者。類智緣善無記。滅道智唯緣 善。餘智緣三種。三界繫不繫者。他心智若 有漏色界繫。若無漏是不繫。世俗智通三界
繫。餘智是不繫。緣三界繫不繫者法智緣 欲界繫及不繫。類智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他心智緣欲色界繫及不繫。世俗智緣三界
繫及不繫。苦集智緣三界繫。滅道智緣不 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他心智通三種。世 俗智唯非學非無學。餘智是學無學。緣學無
學非學非無學者。法類世俗他心智皆緣三 種。苦集滅智唯緣非學非無學。道智緣學無 學。見修所斷不斷者。他心智若有漏修所斷。
若無漏是不斷。世俗智是見修所斷。餘智是 不斷。緣見修所斷不斷者。法類世俗他心智 緣三種。苦集智緣見修所斷。滅道緣不斷。
緣名緣義者。法類世俗苦集智。通緣名義。 餘智唯緣義。緣自他相續非相續者。法類 世俗智緣三種。他心智緣他相續苦集道智
緣自他相續。滅智緣非相續。加行得離染得 生得者。世俗智通三種。餘智通加行離染 得。曾得未曾得者。他心世俗智通曾得未曾 得。餘智唯未曾得。
[0549b21] 復次法智有四種。一於法初知故名法智。 二於法現知故名法智。三於法實知故名 法智。四於法出離知名法智。比類智亦有
四種。一以因比類知果。二以果比類知因。 三以身語業比類知心。四以所說法比類 知佛。他心智亦有四種。謂從四緣生亦能
為四緣。此智所智亦爾。世俗智亦有四種。 一知名世俗。二知縛世俗。三知假立世俗。 四知執著世俗。苦智亦有四種一知生苦。
二知流轉苦。三知熱惱苦。四知和合苦。集 智亦有四種。一知業。二知煩惱。三知愛。四 知事。滅智亦有四種一知三結永斷。二知
薄貪瞋癡。三知五順下分結盡。四知一切結 盡。道智亦有四種。一知從第八補特伽羅一 切學位諸有所作。二知降伏怨敵。三觀本所
作。四觀近盡漏。盡智亦有四種。一見所不 攝。二遠離空定。三非他心智。四加行遲緩。無 生智亦有四種。一因故。二果故。三相續故。
四補特伽羅。此中所說四法智等。汎釋經中 諸智差別。非皆即是法智等攝。復次應說十 智總為一智。謂法智皆以法為體故。應說
十智總為一智。謂類智皆是聖種類故應說 十智總為一智。謂決定智。以決定義是智 義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所知智知所 知故重審決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道
智道諦攝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願智能 滿所願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盡智煩 惱盡者身中得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無
生智不退墮故。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 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此 中諸行者。謂苦諦。諸行因者。謂集諦。諸行滅
者。謂滅諦。諸行能斷道者。謂道諦。能知欲 界如是四諦。諸無漏智總名法智。又於法 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者。問何
故復說此耶。答前雖說能斷欲界諸行無間 道。而未說加行解脫勝進道。今欲說之。此 中法智者。謂三道法智。法智地者。謂三道法
智相應俱有等法。復次能斷道者。謂無間道 法智。法智者。謂餘三道法智。法智地者。謂四 道法智相應俱有等法。及四法忍品。復次能
斷道者。謂能斷欲界煩惱四道無漏法。法智 者。謂餘時所起所修法智。法智地者。謂彼相 應俱有等法。次後類智准此應知。他心智等
如文廣說。應知其相。法智乃至道智於八 智中一一攝幾。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 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諸法攝者。謂攝他 性不攝自性。如分別論者。為遮彼執欲
顯諸法皆攝自性不攝他性故。作斯論。 此中理趣如結蘊中已廣分別。答法智攝法 智五智少分。謂他心智苦集滅道智者。此中
總說法智攝法智。然法智在六地。未至定者 攝未至定者。乃至第四靜慮者攝第四靜慮 者。又法智有四種。謂四諦智苦智攝苦智
乃至道智攝道智。又法智在三世。過去攝 過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過去未來 各多剎那一一自攝。即此法智攝他心智少
分者。謂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無 漏。彼無漏復有法智品。有類智品。此唯攝 法智品。故說攝彼少分即此法智攝苦集滅
道智少分者。謂彼四智。各有法智品。有類 智品。此唯攝法智品。故說攝彼少分。類智 攝類智五智少分。謂他心智苦集滅道智者。
此中總說類智攝類智。然類智在九地。未至 定者攝未至定者。乃至無所有處者攝無所 有處者。餘廣說如法智。他心智攝他心智四
智少分。謂法類世俗道智者此中總說。他心 智攝他心智。然他心智在四根本靜慮初靜 慮者攝初靜慮者。乃至第四靜慮者攝第四
靜慮者。又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有漏攝 有漏。無漏攝無漏此有漏者。有曾得有未 曾得。曾得攝曾得。未曾得攝未曾得。此無 漏者有法智品有類智品。法智品攝法智
品。類智品攝類智品。又此他心智通三世。 過去攝過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過 去未來各多剎那一一自攝。即此他心智攝
法智少分者。謂法智在六地。此唯攝彼在 四根本靜慮者。又法智有四種。謂四諦智。 此唯攝彼道智。又彼道智。有別緣者。有總
緣者。有緣現在者。有緣過去未來者。有 緣自相續者。有緣他相續者。有緣心心 所法者。有緣餘蘊者。此唯攝彼別緣現在 他相續心心所法故說攝彼少分。如說。此
攝法智少分。說此攝類智少分亦爾。有差 別者。應說類智在九地。此唯攝彼在根本 四靜慮者。又此他心智攝世俗智少分者。謂 世俗智在十八地。此唯攝彼在根本四靜
慮者。又世俗智有善染污無覆無記。此唯 攝彼善者。又彼善者有別緣者。有總緣者 廣說如前。此唯攝彼別緣現在他相續心心 所法者。故說攝彼少分。又此他心智攝道
智少分者。謂道智在九地。此唯攝彼在根 本四靜慮者。又彼道智有別緣者。有總緣 者。廣說如前。此唯攝彼別緣現在他相續心 心所法者故說攝彼少分。世俗智攝世俗
智他心智少分者。此中總說世俗智攝世俗 智。然世俗智在十八地。欲界者攝欲界者。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者。攝非想非非想處者。
又世俗智有善染污無覆無記。善者攝善者。 染污者攝染污者。無覆無記者攝無覆無記 者。又世俗智通三世。過去攝過去。未來攝
未來。現在攝現在。過去未來各多剎那一一 自攝。又世俗智攝他心智少分者。謂他心 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彼有漏者故。說
攝彼少分。苦智攝苦智二智少分。謂法類智 者。此中總說苦智攝苦智。然苦智在九地。 未至定者攝未至定者。乃至無所有處者攝
無所有處者。餘如前說。又此苦智攝法智少 分者。謂法智有苦集滅道智。此唯攝彼苦 智故說攝彼少分。如說。此攝法智少分。
說此攝類智少分亦爾。如苦智攝一智二智 少分。集智滅智應知亦爾。道智攝道智三智 少分。謂法類他心智者。此中總說道智攝道
智。然道智在九地。未至定者攝未至定者。 乃至無所有處者。攝無所有處者。餘如前 說。又此道智攝法類智少分者。如前苦智 攝法類智少分說。又此道智攝他心智少
分者。謂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彼 無漏者。故說攝彼少分。此中攝者。謂攝自 性。自性於自性實有可得。不離不脫常住 不空。恒為障礙故說為攝。
[0550c25] 若成就法智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 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無實成就不 成就性。如譬喻者。為遮彼執顯成就性不
成就性決定實有。故作斯論。若成就法智於 此八智。幾成就幾不成就。答或三四五六七 八謂苦法智苦類智忍時。無他心智成就
三。有他心智成就四。此中三者。謂法智苦 智世俗智。四者。謂前三加他心智。若未離 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爾時成就三。若已
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爾時成就四。後諸 所說准此應知。苦法智時。法智苦智成就 現在未來。即一智體以對治故名法智。以 行相故名苦智。世俗他心智成就過去未
來。苦類智忍時。增見增慧增道。非智非名。 爾時法智苦智世俗智或他心智。皆唯成就 過去未來。以現在無故。後諸所說准此應
知。苦類智集法智忍時。無他心智成就四。 有他心智成就五。此中四者。謂法類苦世 俗智。五者。謂前四加他心智。苦類智時增見
增慧增道增智增名。謂類智名此苦智。名苦 法智時已得故。集法智忍時增見慧道。非智 非名。集法智乃 至 滅法智忍時。無他心智
成就五。有他心智成就六。此中五者。謂法 類苦集世俗智。六者。謂前五加他心智。集法 智時增見慧道及智名。謂集智名此法智。名
苦法智時已得故。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智 忍時。增見慧道非智非名。所以者何。集類 智時所得集智名。不異集法智時所得集智
名故。爾時所得類智名。不異苦類智時所 得類智名故。滅法智乃至道法智忍時。無他 心智成就六。有他心智成就七。此中六者。
謂法類苦集滅世俗智。七者。謂前六加他心 智。滅法智時增見慧道及智名。謂滅智名滅 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時增見慧道。非智
非名。所以者何。滅類智時所得滅智名。不 異滅法智時所得滅智名故。爾時所得類智 名。不異苦類智時所得類智名故。道法智
乃至道類智時。無他心智成就七。有他心 智成就八。此中七者。謂八智中除他心智。 八者。謂前七加他心智。道法智時增見慧道
及智名。謂道智名道類智忍。道類智時增見 慧道。非智非名。所以者何。道類智時所得 道智名。不異道法智時所得道智名故。爾
時所得類智名。不異苦類智時所得類智名 故。若成就類智乃至若成就道智。於此八 智成就少多。如文廣說應知其相。增見慧 道及增智名。如法智中應知其相。然成
就法智及苦智。以苦法智時為初成就。類 智以苦類智時為初成就。他心智以離欲 染第九解脫道。及無色界沒生色界中有結 生心為初成就。世俗智無初一切有情本成
就故。成就集智以集法智時為初成就。滅 智以滅法智時為初成就。道智以法智時 為初。法類苦集滅道智。從初得後。乃至未
般涅槃恒時成就。世俗智從不可知本際。乃 至未般涅槃恒時成就。他心智已離欲染 未生無色界未般涅槃恒時成就。是謂此 處略毘婆沙。
[0551b25] 若修法智亦類智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 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說。 善染無記法皆有修義。為遮彼執顯唯善
有為法得有修義。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善 有為法應修非餘。所以者何。若法智者為 愛果故。精勤修習令漸增長。說名為修。唯
善有為法能得愛果。謂得世間可愛異熟增 上果故。亦得出世離繫果故。諸有智者精 勤修習。從下至中從中至上令速獲得所 求愛果。染無記法及善無為無如是用故不
名修。或有撥無未來修義。謂過去未來俱 無實體故。為遮彼執顯定實有過去未 來。現在能修未來善法。謂現在世勝善為 因。引起未來諸善法得。由得彼法故說彼
為所修。若無能修未來善者。則應無有 得果等義。謂得果等時現在唯有一智未來 修八智。現在唯有一行相未來修十六行 相。現在唯有一剎那未來修無量剎那。現
在或唯有有漏心心所法。未來修有漏無漏 心心所法。或有現在唯有無漏心心所法。未 來修無漏有漏心心所法。如是等事皆應不
成。復次諸佛證得大菩提時。現在唯有盡 智功德。若無未來修善義者。則應諸佛無 一切智。勿有此等大過失故。必應許修未 來善法。為遮此等種種異執。及顯正理故
作斯論。修有四種如前廣說。此中唯依二 修作論。謂得修習修。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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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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